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花花公子靠边站》 作者:霏雪蓠歌 文案 爸爸说他们小时候见过面,她忘了。他说他们见过面,她忘了。有人一提及他的名字,她立马想起对方是谁,可是隔天还是忘了他长什么样。抱歉,因为她有轻微的脸盲症,有些人的脸总是放不进脑海里。 张厉风是学校有名的花花公子哥,他换女朋友速度很快,有传言说他泡过了学校所有的雌性生物,说到底还是夸大其词。有一天他不知吹什么风,追上了学校有名的孤僻女,这段情路注定坎坷-----才怪,真相竟然只是想做普通朋友!! 吴蓓殇讨厌花心男人,觉得他们的各种行为简直令人发指,其原因要追溯到高中时代的某个男生,她忘了对方长相及名字,却犹记他时不时和女伴在她面前上演的动作片,她纯洁的心灵就是那时被污染的。 很久很久以后,张厉风认真追起吴蓓殇,吴蓓殇不为所动,她的心是属于自己的,不会轻易交给一个前科满满的花心大萝卜。 ==================   ☆、1、这就是孽缘的开始   春天是动物发情期的季节,同时也是某些人类广泛“狩猎”的季节,在这样一个温暖的时节中吴蓓殇迎来了人生第N个生日,她许下的愿望是:想要做一个闲在家的宅女。她从小受日漫影响内心已经变得不正常,别人是千辛万苦出去另谋发展,她不要,她选择安稳待在家中孵小鸡。孵小鸡是夸张说法,她其实就是懒得出门。十七岁的少女一枝花,她把自己比作狗尾巴花,因为她真的不像那些娇滴滴的美丽鲜花,她宁愿做草。   同龄人一有时间逛街shopping买衣服,而她的时间都献给了网上下载的完结日漫,别人走累了休息片刻,她看累了喝杯咖啡继续,小日子美得呀,可惜同学中能和她聊天的人很少。他们在聊杂志和八卦,她捧着教科书装模作样当书呆子,他们中有人聊起日本,她立刻兴奋地把书拿倒却无人发现,她们谈起化妆和衣服,她只听懂LV是名牌……这样的人生没一个知己是最悲哀的,而她就是其中之一人。   吴蓓殇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发呆,这是她经常做的傻事,然后穿衣、刷牙、洗脸,吃早饭,出门前必须检查自己是否忘带东西,一切准备就绪才换上室外鞋去上学。   校园生活千篇一律,并没有什么值得特别迷恋的地方。如果可以,她不想上学,这是许多学生共同的想法,但她纯粹只是想要在家当宅女,然后荒废一生。中国的学校制度死板僵硬,一些体制太过拘束,导致学生苦不堪言,但还是要上学。   对于一个高中二年级的学生来说,吴蓓殇长得不显眼,性格也不突出,真正认识她的人很少,想要和她做朋友的人用的上两根手指,但最后都不即而终,所以她一直都是一个人。其实有没有朋友对于她而言无所谓,不是真正想要和她交心的请勿打扰,她乐得一人独自玩耍。   她的学校算不得上流,里面的规矩很散,老师也不管,但必须按时上课。学校顶楼有个露天天台,那是她最常去的地方,因为吹着微风会令她心情愉快。今天照例,看了看表,午休时间有四十五分钟,足够让她在这里躺一会儿或者发个呆,也比傻着看着别人睡觉好。可是今天似乎有些不一样,吴蓓殇开门的时候动作从来都很轻,所以对方完全不知道有人上天台,自以为这里只有他们。   天台的中央是通往楼下的唯一出口,它的两边都是空旷的场地,吴蓓殇听到的声音就是从左边传来。他们靠近最左侧的里面,如果不是有声音发出来,她或许会以为这里只有她。   男女急促的喘息声,衣物之间的摩擦声,她都听的很清楚,很显然有一对年轻男女把持不住正在激情燃烧。吴蓓殇站在门口听了一会儿妖精打架,表情却始终如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在发呆。   她心想这对男女感情真好,都好到肉搏的程度,相信没有一定真材实料是不会如此大胆。   吴蓓殇觉得她听够了,再待下去有点不道德。虽然好像打扰了他们,可是天台一直是她在用,也不曾见过别人,但这里又没明确标明是谁的地盘,既然被他们玷污,她也不要了,以后找其他地方就是。   这对小情侣也真是,天台随时会有风吹过,就不怕患上感冒,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本钱没了,革命还有毛线用。   吴蓓殇轻轻叹口气又摇摇头,她关门下楼不带一丝声响,这对忘我的男女仍然沉浸在美妙的愉悦中无法自拔,事后证明他们身体很好,没有得感冒。   隔几天吴蓓殇找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学校保健室。因为她认识保健室的阿姨,阿姨格外答应她让她可以睡在里面空余的床位上。吴蓓殇拿着阿姨给的钥匙打开了保健室的门,找到最里面的床铺准备午睡,而她并没有忘记锁门。门锁好后她才放心躺在稍嫌硬实的床上进入睡眠状态,可没过多久,在她亦是浑浑噩噩的时候听到了隔壁床铺有动静传来。格叽格叽,床铺撞壁的声音。她记得自己明确的锁好门,怎么还有人能进来,难道是阿姨又给了谁备份钥匙?阿姨,你心也太好了,怎么谁都给。她掀开隔离两边的围帘,透过缝隙看到了那边到底什么情况。其实不用看,光听她就知道,但还是忍不住好奇。然后她一脸平静的继续躺好,用左右手的小指堵住耳朵,希望减轻听到的噪音继续睡觉。   她只看到男生宽大的背部线条以及挂在他身上脱了一半的衣物,留了一个后脑勺给她看不到脸,女生不认识但侧颜就长得很漂亮,没有衣物遮挡的胸部很丰满,她估摸着应该有D罩杯。瞧,人漂亮其他方面也优秀,就连喊的声音都比寻常人好听。然而女生激动时喊出的名字,她觉得在哪听过,想想又记不得。   吴蓓殇被他们折磨的呀,她之前已经进入一半梦境,就差半条腿就可以浑然不知他们折腾出的动静。我真想用一棒子敲死你们,但是上天有好生之德,我暂时放过你们,求你们赶快结束吧,对了,我诅咒那个正在交尾的男生早泄。   她不是不解风情,现在年轻人性观念比较开放,私下乱来的笔笔皆是。她也不是老思想,不会随便告诉老师,老师也不定认为她说的是实话。她还躺在这里是因为她选的位置很好,一共三个床位,她占最里面的那张床,他们占了第二张,出去即使不带一丝声音他们还是会通过围帘看到她的投影。   睡吧,就当催眠曲,她不断的自我安慰。等她一觉醒来,他们果然已经走了,吴蓓殇咬牙切齿努力寻找下一个休憩地。   这次肯定不会有人打扰到她,正当放松警惕的时候,她听到了不断向她走进的脚步声。熟悉的交响乐在之后响起,不是故意,是对方也喜欢她挑选的好位置。老槐树下一对年轻男女热情似火,他们激烈的缠绵把树身撞的树叶直落,树上人的心也止不住发抖。   老槐树上被树叶掩盖的吴蓓殇皱起眉头,内心长叹一口气,她最近流年不利,老碰上这种容易脸红于她不心跳的事儿。看来她以后的午休时光还是待在教室比较好,虽然教室的桌子硬得很,但有地方能让她安静的睡觉。现在想想她千辛万苦爬上树是为了什么?如果被下面那一对发现,会不会误认为她是故意躲在这偷听壁角!希望他们别往上看,不然谁都尴尬。   她低头一看,男的好像有点眼熟,女的真的不熟,而后又是听到女方兴奋的暧昧声,中间还夹杂着男方的名字。原来这些天都是同一个男人,难怪就连她记性如此糟糕还能对他认出一二,当然是对名字熟。   厉风,不知道他姓什么,这么年轻就励志当种马,她深感佩服,他就不怕得那啥病,年轻人果然胆大。将来对于社会他一定付出的最多,因为指不定哪个孩子就是他落在哪个女人肚子里生下的私生子,咳咳,好像断言的有些过早。   这时吴蓓殇很庆幸自己穿的是裤子,随便她怎么动都不怕走光,她现在哪有心情睡觉,掏出裤兜的薄荷糖打开放入口中,剥下的包装纸她又放进裤兜,好吃,清清凉凉她最喜欢。也不知底下持续了多久,吴蓓殇只知道她把所有薄荷糖都吃完他们还在继续,真是没完没了。   她已经对这种事情见惯不惯,内心掀不起半片波澜,但堵在胸中的话还是一大堆。   爸妈,你们看,这就是女儿念的高中,当今社会风气如此之差,就连言情小说中时常出现的种马男,女儿也能在自己学校看到N次,所以女儿就说早点毕业多好。将来宅在家就看不到此般丑陋的画面,宅是很好的。   吴爸爸吴妈妈反驳:宝贝女儿,这间学校是你自己选的,怪谁!   镜头再度掉转到树上的吴蓓殇,她为了能让自己顺利毕业,决定从今天起好好学习、奋发向上,至少保证自己不留级。   树下的年轻男女马力全开,激情四射,忘乎所以,他们也在奋斗中,可惜此番非彼番,大家一起加油吧!   ☆、2、还是逃不过上学的命运   四季轮换,又是一春到。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很老套的开场,却真实的反映了季节的变化。阳春三月,空气还有些冷凝,吴蓓殇缩在被窝里不想起床,她很怕冷,即使房内开着暖气她还是觉得冷。去年8月高中毕业典礼上,她接过老师颁发的毕业证书,内心万马奔腾,回家更是难得的对爸妈撒娇以表兴奋之情,因为她终于可以如愿做一个家里蹲,好激动。现在更是远离那些不三不四的种族,认真做好自己工作,反复提炼“宅”字的真谛。她爸妈很开放,知道她不喜欢上学也不强压着,只是告诉她一定要把高中念完。   如愿念完高中的心情很是激动啊,她不在乎自己只有高中学历,人活着重要的是开心,现在她就很是开心的盯着电脑看日漫,时间一天天过,她却觉得自己还没做什么,感叹人生喜悦的悲哀之后,她认清了现实的更加悲哀。明明前景是她惬意的享受自己喜欢的生活,后景却被爸爸忽悠上了学校的大门,要不要那么过分。旁边的同学在她耳边叽叽喳喳,当然她们聊天的对象不是她,一切就如高中生活般进行,因为她正在上大学。   吴蓓殇心里出现了十万个为什么?她很想学马景涛抓狂的样子去挠墙壁,不是说高中毕业之后她就不用上学,那现在的情况是怎样,还是她在做梦?用力掐自己,疼,这绝对不是梦。   大学生活又和高中有些不同,她挑了最简单的学系上课,老师,不,应该称为教授,教授在离她好远的讲台上课,说完自己要说的一到下课就消失在教室门口,这果然就是不同之处。当然不是,大学生每天只要上几节课,剩下的时间就是自己的,这个吴蓓殇喜欢。而又说到不喜欢的,是今天第一天上学就被别人鄙视了一把,原因她知道,靠关系进大学,这样的人的确不敢恭维,可她们以为她愿意啊,她做梦都没想过自己上大学,结果就来了这遭。她的痛处又有谁知道!   吴蓓殇的父母说出来别人一定不会相信,父亲吴浩然国际钢琴家,母亲刘彩诗金牌编辑,身为他们的女儿她一直努力淡化自己的存在。不是自卑,是她从没想过那个词语。从小到大,父母亲从没参加过她的家长会,来的是她的奶奶。家庭调查上写明了她爸妈的名字,老师也从来不过问,像她这种平凡的女生怎么可能会是他们的女儿,以为只是和出名人物重名就被忽略掉。除了小时候对他们的不出现感到失望,长大了就明白,她能和普通人一样生活都要归功于父母的良苦用心。   她和普通人一样曾经向往过美好的爱情,但某个男人的出现彻底破坏了她对现实的遐想,相信她现在念大学应该不会再见到那么渣的人了。回程的大巴上她坐在靠窗位,望着窗外转瞬即逝的景色发呆,就连旁边什么时候坐了人都不知道。   上天有的时候就是那么残忍,你不想出现的他偏偏就是来到你身边。若问姻缘,这便是缘。若问因果,这果断还没开始。   张厉风特意找到离学校远的巴士站台搭车,他等了很久终于迎来一辆半载的大巴,挥手拦下,进站上车。车内的其他乘客看到他纷纷露出惊叹的神情,张厉风知道他们为何如此,因为他的皮相。都怪他父母把他生得太好,他们所有的优秀基因都留在了他身上,一米八二的个子配上俊美的长相,这样的条件怎能不吸引众多人的目光。他并不是经常搭乘巴士,主因,他的新车抛锚昨天进厂送修,所以今天搭巴士回家。他原本计划在靠窗位坐下,看看四周总感觉那些女生的目光如狼似虎,扫过这个去掉那个,他终于选择坐在穿着米黄色针织衫的女生旁边,只有她从头到尾都没正眼瞧过他,所以张厉风深信对方不会对他乱来。   其实他对别人乱来的机会比较多,但只限身材姣好的美女。他上的高中三教九流都有,也不差他一个,不能说学坏,却激起了他猎艳本质。在成绩优异的前提下,他追求身体感官的亲密接触,他只需勾勾手指就有女生自动送上门,正所谓不吃白不吃,有便宜他当然不放过,他的日常重心已经离不开女人。念大学也只是为了能和更多女人交往,上课能pass就闪,时间当然是留给了女人。   前几天他家老头子不知搞什么鬼,竟然命令他不许翘掉学校的课,必须和正常人一样上完每节课,不然就取消他的零用钱。他当然是马上拒绝!拒绝了就不是好儿子。开玩笑,他零用钱一扣除平时的花销用什么,和女朋友约会是很烧钱的。也罢,只是上课而已,他虽然不明白他家老头子为何如此,但为了以后的幸福他会努力上课的。   巴士不比自驾快,它的路线转来转去,车上的乘客一个个离开,车内的空间就变得宽阔很多。张厉风起初是无聊的用手机上网和美女聊天,可随着电量一点一点减少他不得不把手机收起打量起旁边的女生。   看不到她的正脸,只留给了张厉风她的后脑勺,因为那姑娘正全身心投入发呆中,窗外的景色早就如不了她的眼,她只是维持一种看向窗外的样子而已。   就在这时,站点提醒,车上播音喇叭响起:绿园广场到了,请各位乘客做好下车准备。   张厉风要在这站下,他按下座位旁女生右手边的下车铃,起身准备下车。   第二次站点提醒:绿园广场到了,请各位乘客做好下车准备。   发呆中的吴蓓殇听到广播女声后才回神,她家就在绿园广场站附近,于是快速拿起包包下车,因为要是错过这次下车机会,就要随大巴再转一圈,等她回家到时天都黑了。   虽说路程很近,但吴蓓殇还是走了将近二十分钟。她习惯了这段路,所以不觉得很累,进入自己住的伊莱新区大门口,她和门口守卫王叔打完招呼后转到自家别墅所在的区域。   三层楼的小型别墅,前院拥有一座泳池,后院种植花花草草设有秋千,别墅旁是地下车库,放着两辆寻常牌子的轿车。   打开设有密码的大门,吴蓓殇看到身穿花色围裙的爸爸正站在厨房门口,他左手接电话,右手拿着一把锅铲不断在空中飞舞,好似他拿的是一把锋利的宝剑。   “不行,最近我不想出国,我女儿现在要念大学需要我准备很多东西。你问我太太,她正在房间和电脑谈恋爱,而我女儿马上就要回家了。”吴浩然听到开门声转头就看到了在门口的女儿,“她回来了,你有事要找她,等一下。”   吴蓓殇接过电话用眼神询问爸爸电话中的人是谁,吴浩然轻声回答:“你张叔叔。”   她立马换成亲切语调:“张叔叔你好。”他是爸爸的好朋友,小时候她经常看到张叔叔来她家拜访,重点她记在张叔叔带来很多好吃的。   “蓓蓓,听说你上大学了,念的是哪一所学校啊?”   “C大。”ABC的C。   电话中传来中年男人爽朗的笑声,“好巧,我儿子和你念同一所大学。”   吴浩然一旁看了好久,他不耐烦的夺过女儿手中的电话,“张老头,你养了儿子没女儿找老婆再生一个,不许骚扰我家蓓蓓。音乐会?我知道,不是还有两个月,我会努力准备的。放心,我什么时候不让你放心了。”   吴蓓殇捂住肚子告诉爸爸她饿了,可以快点解决电话问题吗?   “好了,你这老头啰里八唆的,难怪你儿子不和你亲近,我挂了,有事我们晚上聊,我家蓓蓓肚子饿了。”   挂上电话,吴浩然让她先吃点别的,晚饭马上准备好。说罢,他放掉电话,挥着锅铲继续之前没完成的战斗。   准时开饭,吴家三口聚在饭厅享用今天的晚餐,红油抄手、糖醋松鼠鱼、山药炒木耳、番茄蛋汤、糯米饭。餐桌上不允许任何一人说话,因为吴家人一致认为在吃饭的时候说话对消化不好。用餐完毕,吴浩然把碗筷洗好,一家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带着防辐射眼镜的刘彩诗膝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工作,右脚的另一边是一双男人的手,他跪在地毯上把老婆的玉足放在自己掌心,拿着艳红的指甲油为她做指美甲。   吴蓓殇从小到大已经看惯了无数次这种画面,她家的父母和往年一样恩爱如初,就是靠这种小事情调剂生活。   别以为名人就必须有名人样,他们也是人,拥有属于正常人该有的行为。就像她的爸爸,国内著名的钢琴演奏家,在外成熟稳重回到家里换上围裙就变成家庭煮夫。妈妈在外是成功小说的挖掘编辑,没有人知道她为了结果付出了多少日日夜夜,有好几天甚至住在公司。忙碌的他们知道家中有一个乖女儿在等着他们,所以不管多累,回到家中第一件事就是给彼此一个拥抱。   看着新闻中具有成熟男人魅力的著名钢琴家,再对比现实生活中的居家男人,不得不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装,但哪一个都是她吴蓓殇的爸爸。   再看看她的妈妈,其实刘彩诗女士本性温柔,说话都带着一股软调,但她怕自己服不了众,硬是整出一副难听的声音作为工作伙伴。不笑的时候高冷范,一笑可魅惑众生,她爸为了老婆不被别人拐走,时时在家训练刘女士,想把她练成新一代女王。   事实上她妈妈的确练出了女王范,她爸跟着练成了传说中的m体质,真想捂脸眼不见未尽,她的家庭不正常,还好她很正常。   身为音乐界的佼佼者,吴浩然经常为了工作东奔西走,常常没有空余时间与妻女在一起,所以他对于她们给出的要求都会极力满足,现在更是到达溺爱程度。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是“溺妻狂”、“爱女族”,一有空就拿出全家福看着照片呵呵傻笑,哪点像是立足于音乐界的资深前辈。有人要看照片还不给,所以没有人知道照片中的人是谁,值得吴浩然如此特殊对待。   有些名人会隐藏自己已婚的事实,但吴浩然不会,他爱她的妻女,不会否认她们的存在,因为生活中有了迷恋,他工作的更加卖力。   ☆、3、深夜见到的不一定是鬼   “蓓蓓,大学生活还好吗?有没有交到朋友?只有男朋友不可以哦,爸爸要再守着你几年……”他不要可爱的女儿被陌生男人抢走。   吴浩然开始口水轰炸,他的宝贝女儿值得更好的对象,而那个人一定要经过他的层层把关,不然休想通过。   他年纪不大怎么就跟唐僧一样啰嗦,女儿大了,迟早要交男朋友、结婚生子,这男朋友还没一个他现在就把自己醋死,算是哪般。刘彩诗停下敲击键盘的动作,把电脑放在一旁的空位,散下禁锢在脑后的盘发,冷傲的看着老公,她用下巴点点他的手,“你,脚上还没涂完。”   女王!   吴浩然立马忘记自己之前和女儿说过什么,陶醉于妻子冷酷的样子,一脸认耸的继续他没做完的事――涂脚趾甲。   吴蓓殇给了妈妈一个感谢的眼神,她爸爸就是爱瞎操心,除了餐桌上不说话,其余时间逮到就给她心理辅导,一本正经告诉她现在年纪小不要找男朋友。   “爸,我才第一天上学,还没有熟悉。至于男朋友的问题,我现在还小,不急。”她爸最爱听这话,包准心里乐开花。   没有朋友这件事她从来不曾与父母说过,他们以为女儿和正常人一样会有一两个朋友,可是抱歉了,那个谁就是不出现。   吴浩然没有回答,但嘴角隐藏的笑意透露了他的好心情。刘彩诗无奈,伸出保养得宜的手摸摸老公的头,他这条大型犬也只有她们娘俩驯服的了。   黄金地域的伊莱新区里居住着许多不想让别人一探究竟的人家,这里出入要特定密码或者有熟人引领,保密性、安全性很高,也代表它本身的消费很高,不是一般人是住不起它里面的房子。正所谓寸土寸金,住得起,代表里面的人物绝对不一般。   夜深人静,吴蓓殇在房间翻来覆去睡不着,她輕手輕脚打开房门选择出门散步,也许睡神就会突然降临。   未入睡的还有二楼房间的一对夫妻,他们知道女儿有三更半夜出门散步的习惯。这片新区24小时警卫站岗,从没听过出现漏洞,所以他们很放心女儿出去骚扰别人。别想太多,闭眼睡觉吧!   吴蓓殇人长得不算漂亮,但有很多习惯,有些好,有些不好,至今她还是改不掉某些坏习惯。   坏习惯之一,她喜欢披头散发,刘海遮住脸颊(准确说那已经不算刘海),这来源于她看过的一部动漫《完美小姐进化论》中的女主须奈子,她那超长刘海深得吴蓓殇的厚爱,以致她的刘海渐渐长到了下巴也舍不得剪去。平时她会把头发全部扎进包包头,所以旁人不知道她另一边的恐怖。   坏习惯之二,她喜欢穿着白色超长睡裙。少女身着白色连衣裙,再配上披头散发看不到她的脸,几缕清风袭来,发丝张扬狂舞,白裙翩翩翻飞,配合夜晚的路灯,这画面渗的人心慌慌。胆小的人差点吓死,胆大的人绕远路默默离开。   轮换夜班的老孙头对此已经见怪不怪,心想这姑娘又三更半夜出来寻思人生道理,估摸着也得半小时才能消停。得了,还好是他这把老手,新手上任不说清楚真以为我们新区闹鬼。   吴蓓殇也看到了他打了声招呼,继续围着花坛走“八卦阵”。   老孙头还记得好几年前他刚刚上任新工作,轮到夜班忽然看到一个类似女鬼的身影在新区内飘荡,他胆子差点给吓破。靠近看才了解对方是一个活生生的小丫头,只是这怪异的癖好令他实在不敢苟同。问清楚原因,她说自己头脑一片空白需要灵感激发,大半夜闲晃正好促进她大脑细胞新陈代谢。年轻人的世界他一老头也弄不明白,反正这丫头不是女鬼,一切都好说。   吴蓓殇漫无目的走着,她只要看到前面有路就不转弯,随便自己入了哪个道。   初春的天,夜里有些泛冷,吴蓓殇穿的是长袖棉质睡裙,若是往常她早就喊冷搓着双手往家跑,而现在她的大脑思维都集中在一起,感官都跟着变得迟缓,她不怕别人看见自己另类的样子,因为就算被看见别人也不知道她是谁。几年前的时候她喜欢晚上只穿着睡衣晃,后来随着刘海留长她发现了其中的妙处,头发挡了脸谁还能猜到她是谁。   明亮的夜灯照亮伊莱新区内的各个蜿蜒小道,显得天空一片苍幽的墨绿色,刚抽新枝发新芽的树木巍立在高砌花坛中,被灯光照射出参差不齐的剪影,这是一个寻常的夜。   张厉风其实早就回到家中--伊莱新区二社三号别墅,他晚饭还没吃修车厂打来电话说他的车修好了问他什么时候拿,他拿起钥匙出了门直到现在才回来。   不必多说,夜晚的时间年轻人怎会轻易浪费,张厉风的狐朋狗友约他到plub喝酒狂欢,当他到达目的地后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来,里面的水准实在很差。女人是有一大把,但都是胸大无脑型,看到他就像哈巴狗看到了肉骨头,争先恐后要往他身上蹭。他不讨厌美女投怀送抱,可吃多了就会感到腻味,想要换别的吃。那些朋友看到他来了也不忌讳,当着他的面和身边的女人亲热。   张厉风站在包厢门口并没有寻个地方坐下,他推掉黏在他臂上的女人双手,不知怎么,看到眼前如往常般的景象心里硌得慌。他摇摇头,心想自己一定是见鬼了,又或许是自己玩腻了之前的游戏,想要找个女人真正的定下来。   有人劝他喝酒,他以开车为由拒绝。有人调侃他装模作样,他笑笑不予回应,良久他对包厢内的狐朋狗友说了一句话,仅仅那句话就把他们吓在原地动弹不得,而肇事者早就已经离开。   狐朋A张大嘴巴,很难消化他刚才听到的事情。   狗友B怔在沙发上维持倒酒动作,可是杯中的酒早已满杯溢出。   剩余几人面面相觑,眼神中带着一丝不解,他们不明白好端端的,张厉风抽什么风!竟然说要和他们绝交,从此不相往来。他们还是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了,又问了身边的女伴。   女伴表示无奈,只能一遍一遍重复张厉风的原话,接着继续打击他们脆弱的心脏。   原话:“我决定改过自新和你们这些不思进取的ABC绝交,以后看到就当不认识吧!”   离开plub后,张厉风在港湾附近夜半兜风,他也不明白自己先前怎么会和那些人说出那番话,果真是不知名了抽了什么疯的杰作。他突然想起了今天在巴士上看到的女生,虽然没看到她的样子,但他就是觉得对方与众不同,他有些后悔没有仔细看清她的样子,不然,又能如何。   他把车子驶进自己的住宅区,从车库出来巧的很,看到了一个诡异的背影,揉揉眼睛,确定他没喝酒,所以不是眼花。她很像电影中的贞子,披头散发,一身白裙,只是在路灯的照耀下地上留着浅浅的影子。张厉风再三确定他看到的是人,不是鬼。   夜半三更,时间诡异,这个女人是特地出来吓人的吗?张厉风朝着“女鬼”喊了几声喂,他不知道对方一转过脸是不是大妈,所以选择了不尴尬的称乎方式。启料“女鬼”好像完全没听到他说的话,一步一步继续往前走。   张厉风皱眉,今天是什么日子,愚人节应该早就过了,他思前想后觉得自己顾虑太多,那只是一个路人罢了。他现在真正要做的是回到床上好好睡一觉,补充体力为明天做准备。   养精蓄锐干嘛?泡妞。   吴蓓殇集中力很强,只要陷入另一个世界就会产生忘我的境界,她不知道张厉风喊她,自顾自的在脑内冥想。悠悠转转,经过多年磨练的身体仿佛拥有自己的意识,在不知不觉间吴蓓殇重新回到了家。   直到躺在床上她才彻底清醒过来,看向一旁的闹钟显示时间是凌晨一点十五分,该睡了。   在这个晚上有很多夜半回家的人纷纷表示看到了吴蓓殇演绎的“女鬼”,但他们并不知道吴蓓殇是谁。伊莱新区内的用户很多,他们拥有自己独立的空间,每一栋别墅与另一栋别墅隔有些远的距离。他们都有自己的隐私,所以不会对同区的邻居抱有多大热情。   常年住在伊莱新区的用户习惯了吴蓓殇不时在夜晚的走动,他们不会深究,对她的一切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个月的时间不算长,吴蓓殇大学的生活不算精彩,称的上乏味。每天都抱着上学等着放学,放学盼着回家。也许是习惯了这样的日常她并没有多加抱怨,就算有也没有抱怨的对象,那些大学生一看到她离得好远,好像她身上带着传染的病毒。   天气转暖,有很多女学生穿起了漂亮的华装,她们争相斗艳,互相攀比。与她们不同,吴蓓殇衣着简单,款式大方。有些人在背地里议论吴蓓殇的衣服品牌,她听到回过“没有牌子”,紧接着又是各种冷嘲热讽。   吴蓓殇的衣服确实不是牌子货,那是因为在市场上也买不到的绝版。虽然在外人眼中她的衣服很平常,但真正有眼力的人知道她的衣服件件价值不菲。   刘彩诗有个好姐妹是学设计的,她靠自己设计的衣服赢过不少时装奖,随着名气的日渐增大,她觉得自己偏离了当时的初心,所以隐秘自己的名气开了一家小店,只接认识的人的生意。她针对吴蓓殇给出的要求设计出她喜欢的风格衣服,看着小侄女露出的笑容,她觉得自己做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   女生爱美,人之常情,吴蓓殇也是如此,她穿腻了旧衣服当然想换新衣服,可那些旧衣服怎么处理?她很聪明的把衣服抛到二手市场,注明每件衣服都是独版,仅此一件,还在后面标上设计师是谁。识货的人马上买下,开心的淘回家。说起来吴蓓殇就在大学内看过有女生穿着她的旧衣服对别人炫耀,说她的衣服多少钱哪个大师设计的,把其他女生羡慕的牙痒痒。   她这个衣服的原主人很是无语,当初说她的衣服很没品,现在对着别人夸耀她的衣服很大牌,女人心真是难测。   ☆、4、赌约难成   C大内侧教学楼B栋2号教室,现以一本书为中心展开热烈讨论,貌似这本书广受欢迎,只要听过它的名字就有人不断向风暴圈靠拢。   于胖胖对着旁边的女生说话:“小林你看了吗?陌殇最新的小说《冰色恋人》,我好喜欢里面的男主角南宫晟夏,他的名字是夏天,性格却完全相反冷的刺骨,但就是这种反差萌,我超爱。”虽然是小说中的帅哥,但不妨碍她为之倾倒。   林可薇是陌殇的书迷之一,“比起男主我更喜欢女主,你发现了没,她和我一样有个薇字。”于胖胖用眼神回以她想多了,林可薇不管继续套近乎:“而且她和我一样都属于活泼可爱的类型,难怪冷冰冰的男主都能被她吸引。”   其他人心想:她真是够了,没见过那么显摆自己的女生,陌殇书中的女主怎么可能和她一样,才不和她一样自以为是。   于胖胖捂脸,她不认识这个叫做林可薇的女生,她们俩没关系,只要不把她带进去,他们可以尽情鄙视林可薇。   “我喜欢里面的配角欧阳君,她一身女王范,当女主有难时她必当英雌救美人,那样的画面真是协调。”   “你一定是同性恋,男女主角不喜欢,偏偏喜欢那个暗恋蓝薇的女生。”这世道没救了!   “你们这群人啊,能不能说点中用的,一直讨论喜欢书中的谁有个鬼用,他们又不是真实存在的人物,是陌殇捏造的虚拟角色。”   ---------   他们共处一个教室,吴蓓殇不想听也没办法,那些声音自动进入她的耳朵。她刚有兴致想要加入他们,因为她知道陌殇,但速度还是晚了一步。   周武耳尖听到女生们在讨论他刚买的小说,有点愤愤不乐,他最讨厌别人剧透,这样看就没什么意思。“你们是在说《冰色恋人》吗,这本小说我刚买,能不能不要剧透!”   周燕飞对他摆摆手,眼神中带着歧视,“你不喜欢的话,一边去,这里属于看完的人交谈会。”   周武哼哼,回到座位上安静看小说。   “说到帅哥,C大不是有一个叫张厉风的美男,他走到哪,哪就有一阵狂潮,听说他的粉丝会组成团可绕世界一周。”于胖胖除了爱看言情小说就是看美男。   好夸张的说法,她是香飘飘广告看多了吗?吴蓓殇觉得现场因为张厉风这个名字有越来越多的女生聚集过来,教室不能待了,她要出去静静。   张厉风,C大名人之一,他刚进大学那会儿就吸引了不少女生的目光。不仅长相俊美,而且成绩优秀,除了一个缺点,其他都很完美。他不走纯情路线,白马王子这个称乎不适合他,因为他经常换女朋友,所以私下有人叫他花花公子,甚至采花大盗。   不少男生羡慕他的长相及女人缘,你说咋好处都让他抢了,剩下他们这些光棍情何以堪。   若说现在的张厉风和以前有什么区别,那就是他改掉了隔三差五就换女朋友的速度,变成了努力维持一个月。如果一个月后,他们仍是不对盘,那么就分手。张厉风想要知道在她们之中,他是否能找到那个真正让他定下来的女生。可惜,到目前为止,她们给他的感觉都一样,没有特别的存在。   当今世界有点才气长得不帅的受不到高度重视,长得帅又有能力的涨粉跟海绵吸水一样迅速。因为人都是看外貌的,别说矫情话,内心美才是真的美,那种心灵鸡汤真有用才怪,又不是自我催眠。   就像张厉风,第一天开微博,用了“张姓某人”的网名,仅发了一张他睡觉时的照片,还是别人偷拍他转过来的。隔一天再看已经有几百个粉丝关注他,他就纳闷哪来的那么多人。   张同学,须知网络这东西红起来快,黑起来也快。他的照片被无数花痴女转发,接着花痴女的朋友跟着转发,再接着无数人知道了他的存在,这就是他为什么一夜之间爆红的原因,多亏了花痴病。   吴蓓殇也有微博号,而且不只一个,小号叫“没有悲伤”,取了她名字的谐音很符合寓意。她关注的人很少,也不常发动态,起初是新鲜感作祟,后来她直接懒得发,渐渐的有些遗忘,差点记不住密码。她有个微博大号靠她妈妈时不时打理,不然命运也是和小草一样长满遍地。大号果然有着天将降大人也的宿命,粉丝关注量简直排长龙,与小号的几只小虾米相比,这就是区别待遇。   她看新闻和报纸从来只关注她爸爸,其他明星帅哥、明星美女,一概不过问。她不追星,只追日漫。所以当有人提起张厉风三个字的时候,她没有任何激烈反应,心想又不熟干嘛做样子。   中午饭点时间,吴蓓殇走进福利社选了一个菠萝包、一个奶油包、一个豆沙包、一个牛肉汉堡包,饮料是罐装水蜜桃汁。她在离教学楼较远的地方,找了一张无人的长椅静静吃着自己的午餐。   她知道爸妈是为了不让她寂寞才选择让她上大学,可是她从来不寂寞,不如说生活的比常人还要忙碌。她讨厌出门,更讨厌自己被别人品头论足,他们私下给她起的外号叫“孤僻女”,因为她不管是小学、高中,还是大学都不与人亲近,她在这个正常的圈内是个十足的怪胎。   而她经常做的事情就是两眼放空、歪头发呆,人的意识也不知飘到哪个千里之外。   吴蓓殇不丑,她是属于那种耐看类型,初看时觉得她一般,但是时间一长就会逐渐被她吸引。她本身不爱打扮,头发永远都是高高扎起弄成一个球,常常携带一只大包包。因为不爱打扮,所以她永远都是素颜见人,给人一脸淳朴。这样的她很难想像有人对她进行爱的表白。   她正在发呆就有一个男人站在她面前,腼腆的摸着后脑勺对她傻笑,好似腼腆就能代表他的一切。吴蓓殇回神,抬头看了眼对方,她知道他的名字――宁宇轩,学校有名的温柔少爷,是众多女生的倾慕对象。她如果不是知道他真正的样子,也会和别人一样认为他是个值得喜欢的男孩子。   吴蓓殇曾经看到他和一个老女人在一台高级轿车上接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那女的全身都是高级货,蔼,吴蓓殇除了知道LV、香奈儿的名字,其他都不清楚。而她能看出那女人穿的等级全靠猜的,试想开高档车的有钱人当然穿着高档货,俗称名牌。   他都能与一个成熟女人吻的昏天暗地,这时候才想起装小白,是不是有点傻,还是以为她智商跟他一样留在娘胎没带出门。现在且看他怎么表演。   “我,我喜欢你。”憋了一脸的通红,他好不容易才告白出口。   吴蓓殇不语,只是抬头直视他的眼睛,他这是走结巴路线。   宁宇轩用力咬了咬粉红色的唇瓣,犹豫片刻:“其实我默默的关注你很久了,知道你经常一个人吃饭,时而发呆。”   你这是跟踪狂的行为,我可以告你到法院。我发呆碍着你了,我就喜欢一个人吃饭,不对,吃面包。   宁宇轩以为自己表白完,对方应该开心的回他“我也喜欢你”,怎么和预期不一样,这个女生到底有没有听懂他说的话。   吴蓓殇还是不说话,继续沉默,她大概能猜出对方的意图。   “同学,你就没什么话要和我说吗?”   她伸出三根手指,很给面子的说了三个字:“不认识。”收拾东西准备离去,她想了想又送给他三个字,“你很俗。”这套路一猜就是和别人打赌输了拿她当乐子,剧情简直俗不可耐。   留在原位的宁宇轩显得有些呆愣,这与他的期想完全不一样,普通女生会对她说不认识吗?他哪里俗?说出来,他改。   守在他附近的一群狐朋狗友走过来,王旭嬉笑:“怎样,她有没有因为你的表白感动到哭,立马投入你的怀抱,对你说‘我也是’。”   孙竺拍着他的肩膀:“兄弟,你说话呀,怎么突然之间变傻子了!”   林志方邪笑调侃他:“我看他是因为女方反应太过激烈所以现在还没有回神,宇轩你别忘了是你自己赌输,要和那个出名的孤僻女交往,和她玩玩就算了,千万不要当真,那种女人配不上你。”   重点是那个孤僻女完全不给他机会上手,就拍拍屁股走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尝试到失败的滋味,既然定下赌约,他一定要拿下她。   过后几天宁宇轩总是会和吴蓓殇来个不期而遇,旁人都劝吴蓓殇,宁宇轩那么好为什么不接受,想当然说这话的都是对她羡慕嫉妒的女生,因为她们不想把自己不好的那面表现在宁宇轩面前,时刻收敛自己的嫉妒之心。   吴蓓殇很烦恼,她晚饭都吃不下去,一脸忧愁的盯着筷子发呆。吴浩然打破饭桌不能说话的约定,他女儿什么时候不喜欢吃他做的菜了,一定有事情。   “蓓蓓,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不是,我最近比较烦,现在吃不下饭。”   是谁欺负他的宝贝女儿了,“有什么你说出来,看看爸爸能不能帮你解决。”   吴蓓殇把这几天宁宇轩骚扰她的事情扩大一倍告诉她爸爸:“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一直缠着我,还对我告白,可是爸爸你说过现在不希望我谈恋爱,所以我拒绝了他,他还是不肯放弃。”说完连叹好几口气。   吴浩然抓住重点两字-“告白”,岂有此理,那个混小子居然想追我家蓓蓓,拒绝了还死皮懒脸的每天跟踪在身后,“蓓蓓,对付这种跟踪狂型的变态,就要下狠手。对了,对方很有可能会是被虐狂,也不好。蓓蓓,你放心,这件事包在爸爸身上。”   宁宇轩是吗,他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看他以后还敢靠近我家蓓蓓。   一旁的刘彩诗吃着饭观看另一边的戏,她生的女儿自己会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怕是那个男生缠上了蓓蓓,她不好明目张胆解决才让她爸爸出面。   ☆、5、赌约难成续   曾说过吴蓓殇能上大学靠的是走后门,而她的后门是谁,我们现在来揭晓。那就是C大理事长,谢天霖。他和吴浩然是大学同学,感情称的上不错。只是有一点谢天霖觉得吴浩然很藏私,他们那么多年交情,吴浩然从来不曾介绍过他的女儿。   吴浩然养女多年却从不让外界知道她的样子,以及她平日的生活外貌。就算是最熟的好友,不给瞧就别想看到半点背影。如果不是再过段时间他就要飞往国外好几个月不能回家,怕女儿一人在家发霉长草,他也不会拜托谢天霖。   大学开学已经一个月,吴浩然领着吴蓓殇上了C大,直奔理事长室找到谢天霖。谢天霖知道他们要来,早就怀着期待的心情,他很想知道好友的宝贝女儿到底长得有多宝贝。仔细一瞧,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   吴浩然为女儿简单的介绍谢天霖,告诉她这是她即将要上大学的理事长,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麻烦可以找他。吴蓓殇总算明白她爸的意思,心中只能无奈的摇头。   谢天霖不解吴蓓殇为何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上大学不开心吗?有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大学梦,她只是一个简单的招呼就搞定,难道不应该表现的更加开心。   “蓓蓓,大学生活很轻松你不用太担心学业问题,这里年轻人又多,总比家里只有你一人热闹。”吴浩然见女儿心情不好,赶紧补救。   “爸爸,我喜欢一个人。我也不是很稀罕上大学,而且还是在开学一个月之后。你们去国外不用担心我,这么多年我都自己过来了,还怕寂寞!”   “蓓蓓,钱都付了,你就听话上学吧。”   什么?吴蓓殇张大眼睛,先斩后奏,意思不管怎样她还是要上这所学校。“爸,你可以退钱,反正我还没开始上学。”   “不行,退学拿不到全额,要扣除一部分损失费。”   谢天霖真想插嘴说句实话,他什么时候交学费了,他这里什么时候学生没上学就扣学费,吴浩然你也太侮辱人了!   吴蓓殇虽然家境可以,但她懂得浪费可耻,这下听她爸爸一说,内心权衡半刻,既然钱都交了,这大学她还是上吧。   好了,吴蓓殇上学事情解决,吴爸爸终于开心的笑了。只留下不明所以的谢天霖,心想这对父女唱的是哪出,怎么感觉像是爸爸求着女儿来上学,他活了那么久还真是第一次见这遭。平静了段时间,谢天霖没想到吴浩然又找上了门。   这次没领着谁来上学,只是一进门就凶神恶煞的样子,好像谢天霖欠了他一屁股债,他是来讨债的。经过了解,谢天霖终于明白不是自己做了什么惹他不快的事,而是他大学中的某个男生做了某件十恶不赦的大事,那就是不该惹上吴浩然的宝贝女儿。   “你们学校是不是有个叫宁宇轩的学生?”   学校那么大,他怎么可能全都记得名字,不过宁宇轩他还真知道,宁氏企业的公子哥,他爸当初来的时候可是热情的很。   “你认识他?他成绩不错,长得也不差,称得上校园王子。”谢天霖不是说场面话,他是事实说话,有许多人暗地都在称赞宁宇轩。   吴浩然双眉一挑,眼中带着万分不信:“你知道有句古话,知人知面不知心,他真正的样子你知晓多少?”   谢天霖沉默,他知道那句话。吴浩然继续说:“他这几天一直缠着蓓蓓,直呼要蓓蓓做他女朋友,就他这行为我就断定他不是好人。”胆敢不经他允许就追他的宝贝女儿,是要找死的节奏。“先不谈那些,我问过蓓蓓,她之前完全不认识宁宇轩,他怎么突然之间就向她表白,其中必定有诈。”   人家小青年喜欢上你家女儿,怎么说是有诈,他到底是图什么?谢天霖不敢插嘴,吴蓓殇宠女儿是出了名的,且看他现在这副样子就了解了。   “蓓蓓最近被他骚扰的都吃不下饭,你替我解决他。”   是把他干掉,尸体抛河里?还是----谢天霖知道自己想歪了,他点头答应吴浩然,不就是让宁宇轩再也不能去骚扰他女儿,这点小事他还是可以做的。   谢天霖为宁宇轩默哀,尽管不知道那小子是不是真的喜欢吴蓓殇,还是有着别的目的,他都不可能实现了,人家爸爸发话,他也只有断了那些念头。   可怜的宁宇轩一心想兑现自己的赌约,却总是被不明因素打扰,一次两次他当是意外,可次次如此他开始相信是那个孤僻女的磁场太强烈,难怪她一直独来独往没有朋友。于是经过大脑判断,宁宇轩最终放弃了他之前定下的事情。   恼人的问题解决,吴蓓殇耳边果然清净不少,恬躁的苍蝇蚊子也因香气飞向别处,她可以继续做自己的事,日子开始回归平常。   天气转暖马上到了夏季,许多校园小情侣手拉手走在小路晒幸福,有些单身贵族不屑于他们的闪耀窝在某个黑暗角落画圈诅咒,吐出的气息带着满满愤恨。   吴蓓殇没有男朋友,也没有朋友,但她的内心不黑暗,只是少了可以讲话的人。因为日子无聊,她又开始期盼起大学什么时候能毕业。大学四年,这一年都没过去她就感觉度过了人生好几载,白头发都长了好几根。   马雨妃是童颜巨乳,她看起来小但身体却非常成熟,也因为自身问题有过很多麻烦。今天也是,被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指着说妖精,勾引了她亲爱的男朋友,要马雨妃发誓不再接近她的男朋友。她当时的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懵,天晓得那女人的男朋友长什么样子,而且她也从来不曾勾引别人,简直一神经。   她知道有些女生和她做朋友并不是真心,多少抱着看好戏的态度。她也是后来才知道今天这出就是别人故意安排,把莫须有的罪名按在她身上,想看她出丑。她们是一群内心丑陋的女人,不配作为她的朋友。于是她当机立断和她们掰了,萨哟娜拉!   马雨妃生完闷气路过学校后花园,看到了安静坐在长椅上的吴蓓殇。她以前没仔细看过吴蓓殇,所以对她的印象还停留在大家给她起的外号。   吴蓓殇高高扎起的花苞头,浅色宽松外套,就是一个只看到后脑勺的背影,马雨妃鬼使神差的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也是这张照片日后在微博上转了好多次,当然她是在吴蓓殇不知道的情况下发的,谁知后来马雨妃一发不可收拾,时常抓拍吴蓓殇发呆的照片上传微博。   马雨妃知道的吴蓓殇寡言少语,很少看到她笑,就连那仅有的存在感还是上课老师点名的时候。她盯着吴蓓殇的背影看了好久,再三思虑后决定和对方打招呼。   有人在拍她的肩膀,吴蓓殇摘下耳机回头一看是她认识的人吗,她们不熟,要对她说什么。   马雨妃本来是想说“你好”,可一看到她电脑屏幕出现的画面激动的改成:“你喜欢看动漫吗?我也是哦。”   吴蓓殇静静看着她,等待她下一句是什么。   “你看的是吸血鬼骑士,我最喜欢里面的人物了,画的好美型,都是帅哥美女。”   她这句话不错,继续。   马雨妃见对方并没有讨厌她的意思,笑得开心极了,继续讲述自己宅的历史。“我自从小学时候看过《名侦探柯南》就被日本动漫深深吸引住,怎么说我现在也是一个资深宅女,同学你呢?”   吴蓓殇说了两个字,“同志。”   马雨妃立刻领悟她话中真意,同道中人啊,她们俩简直是相见恨晚。在她身边的人都认为动漫是小孩子看的东西,说她那么大了还幼稚的很,没有人愿意与她聊关于动漫的事情,她们连听都不想听,平常也只聊帅哥、男朋友。只是这位同志看起来不和她一样热情,反应好冷淡,她有些小伤心。   她小心斟酌词语:“是不是因为我太恬躁,所以你不喜欢我,要不怎么话都不多说。”   吴蓓殇轻轻摇摇头,她只是不习惯说太多话,她习惯对方说的时候静静的聆听,却总被认为她这个人太冷。她认真回答:“我只是想听你把话说完,才准备说出自己要说的话。而且很少有人找我聊天,我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该回你什么。”   马雨妃突然觉得以前是她误会吴蓓殇了,以为她真的就像传言是个孤僻女,没想到,怎么可以那么可爱。她一把抱过吴蓓殇的头塞在胸前,用力揉揉她扎着丸子的头发。   吴蓓殇不知道对方怎么了,干嘛要揉乱她的头发,挣扎起身,小嘴巴一翘,看在马雨妃眼里更觉可爱,揉的动作不禁狂猛了几分。好不容易呼吸到新鲜空气,吴蓓殇张张嘴不知道接下来要说什么,只能两眼巴巴看着马雨妃。   “我知道,我知道,你不要这样看着我。”马雨妃用手扶额,努力平静内心掀起的狂潮。   她知道什么?这二次元的对话是咋样?   吴蓓殇关掉电脑,把它收进电脑袋,拿出一旁的水蜜桃汁递给马雨妃。“这个给你喝。”是她最爱喝的饮料,她是看在对方和她说话的份上才给她的,一般人想看还不给呢!   马雨妃因为看过太多日漫,所以对于里面的萌系、傲娇系都难以抵挡,偏偏在她眼中的吴蓓殇看起来就是属于傲娇系,给个饮料还要别扭一会儿,时刻看她有没有把饮料喝光,好萌。   吴蓓殇想的是:你怎么还不喝掉,难道不喜欢,我都让出唯一那罐,给我喝光它。   马雨妃眼中闪着一丝激动,吴蓓殇算是看出来了,她又想把她往怀里塞,告诉你,别以为胸大了不起,她也有。   两手在身前打叉,吴蓓殇皱起眉头:“我不想死在你胸前,那是男人的温柔冢,不是我的销魂窝。”她的窝在自家房间乖乖等着她回去。   ☆、6、同志你好   马雨妃原本是站着,她身子一扭直接从后面翻到椅子上可把吴蓓殇吓一跳,还以为上演武打片。两姑娘这下视线齐平,互相看对方果然顺眼许多。马雨妃拉开饮料的易拉罐开始豪饮,250毫升的饮料硬是被她几口消灭,吴蓓殇心想早知如此她就不给她喝饮料,真浪费。   擦掉嘴角的水渍,马雨妃打了一个饱嗝,她不好意思的笑了:“嘿嘿,我正好口干了,喝的有点快。”   她这是算粗鲁还是豪爽!吴蓓殇虽然日常生活和平常人没什么区别,但她妈妈从小教育她餐桌礼仪,所以她吃东西的时候绝不会有太大动静,看着马雨妃小小个子做着率性的动作,她一时看呆了。   放下空罐,马雨妃认真介绍起自己:“我叫马雨妃是和你同一个系的,年纪一样都是十九岁,目前单身,爱好看日漫,不管是动漫还是漫画我都看。喜欢看帅哥,以及所有美型的人物,想想这一切都是日漫看多的缘故。其实我很久以前就知道你,只是当初没仔细关注,今天又是因为我切掉了之前大学交的所有朋友,没朋友了。你要是不介意我们做朋友可好?”   马雨妃不知道吴蓓殇会这么回答她,但希望答案都是肯定。   吴蓓殇以为她要说什么,原来是想要和她做朋友,很好啊,她不介意,正好她们有共同爱好,聊天应该没问题。   看到她点头,马雨妃大声欢呼:“欧耶,我感觉咱们俩要是成为朋友肯定很有趣。你是不知道啊,我之前交的朋友都不算朋友,太糟糕了。她们一开始说我很可爱,还会和我聊天讲讲关于帅哥的话题,可是越到后来,她们就不怎么和我说话。我知道她们背地里说我是狐狸精,长着一副狐媚的脸袋,专门勾引别人男朋友。真是莫大的冤枉,我明明安分守己,至今还没交过男朋友,怎么先去勾引别人男朋友了。”说道这她还不解气,继续:“那些女生真是鸟人,还曾经骗我错过联谊时间,我不就是想找个男朋友嘛,就连一个机会都不给我。我诅咒她们将来永远都嫁不出去,集体去尼姑庵。”   同志,你是有多想要男朋友,至于诅咒吗?不过,这些都不关她的事,她只是一个旁观者。吴蓓殇好心相劝:“你一定会找到属于你的白马王子,不用丧气。”   “借你吉言,不是白马也可以换成黑马,或者红马我都不介意。”   吴蓓殇无言,她真不知道怎么回她,说实话怕她伤心,还是闭嘴保持沉默最安全。以后的事很难预料,她说不准。   马雨妃内心在思衬她平时要唤吴蓓殇什么比较亲切,“蓓蓓?”   “嗯。”突然叫她干嘛?   “我以后就叫你蓓蓓,你想想要喊我什么?”   不用想,“雨妃。”   “好吧,其实我名字还是挺好听的,就这个正常版了。”她还以为会是小雨、小妃之类。   接下来马雨妃问了吴蓓殇关于她的外号问题,吴蓓殇当然知道别人说她什么,孤僻女。这种小事不要在意,她脾气很好,不在乎别人说她,做好自己就行了。本人并不生气,新晋朋友倒是满脸愤怒,好像被说的是她。   吴蓓殇微笑给她解释:“你不用为我生气,这只是一个称乎罢了,并没有伤害到我的日常生活,我还是过得好好的。”   哪知道马雨妃回她的竟然是,“蓓蓓,你应该多笑笑,你不知道,刚才那一笑就如霖春风,融化我的心房。”   吴蓓殇立马收起笑容,觉得对她笑是种错误决定。还有那夸张的说法,一定是看小说学的。她的笑要是能融化心房,那怎么小学的时候没人说过。   “好啦,我说的有点过。但是真的很难得见到你笑,害我都想拍下来保存。”   吴蓓殇摇头,她不喜欢拍照,千万别拍下来。“我是正常人,当然会笑,只是没有笑点我也笑不出啊!”   真相竟然如此简单,有很多人都以为是她不爱笑。   接下来马雨妃和吴蓓殇聊了很多,基本上都是马雨妃说吴蓓殇听,画面一派和谐。   现在的社交软件无非就是QQ、微信、微博,最近微博比较火,不管什么明星都能@对方。马雨妃也是开口就问吴蓓殇微博号,她找到她的号一看粉丝好少,关注的对象也很少,这里简直就是一片荒野。   吴蓓殇不在意,她时常忘了登录就人气下降了,虽说原本也没多少人。   有一次马雨妃@没有悲伤,结果等了n多天也没有回复她,自此她也不指望“没有悲伤”的微博会不会火,人都不在哪算是有出息的样子。于是她直接拿着自己手机当着吴蓓殇的面刷微博,让她看看现代人就得这么干。   马雨妃捧着手机现宝的给吴蓓殇看一张微博照片,来自原主人“张姓某人”。背景是一间教室,男生趴在讲习课桌上,左手枕在头下,身子微倾露出大半的右侧脸,因为近距离的拍摄,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的面貌。虽然看不到此人的眼睛,但他的五官突出,不同于时下白嫩的花美男,他更为健康型。小麦色的皮肤证明他经常感受阳光,一双剑眉流淌淡淡傲气,浓密的睫毛在画面中十分显眼,让人很想知道他醒后又会是什么样子。   “怎么样,是不是很帅?”   “看不出来。”他闭着眼怎么看的出来,也就只有花痴看什么都觉得帅。   “我觉得很好看啊,多有意境,沉睡中的王子殿下,需要一个路过的女英雄把他吻醒。”   吴蓓殇传给她经验之谈,“一张照片是看不出人的好与坏,表面与里面你要认清楚再下定论。”   当时马雨妃以为她不喜欢帅哥所以转过来破坏她的幻想,王子殿下有什么不对,那么有绅士风度,重点脸长得好,她是外貌协会的一员,喜欢帅哥。好景不长,马雨妃问到了“张姓某人”的真名,还知道他们在同一间大学,只是王子变成了花花公子,跨距好大。把她的纯情王子还回来!   其实不管是正人君子还是花花公子,只要长得好看她就可以原谅,毕竟她的决心不高,只是图个养眼。   下午第二节课,在音乐教室的最后排,马雨妃神情恍惚的看着手中的教科书发呆,她旁边的吴蓓殇也注意到了,轻声问她怎么了?   马雨妃摆摆手,她上课前去洗手间上厕所遇到了之前的朋友,也许是见不得别人好,她们口不择言的说了一大堆自己的坏话,如果只有她一个人承受嘲讽,她也无事。可她们越说越离谱,居然污蔑蓓蓓是开后门进来,还说蓓蓓恬不知耻的企图用美色勾引宁宇轩。   蓓蓓勾引宁宇轩?哎呀,我的鸡皮疙瘩。马雨妃一想到不是很爱笑的吴蓓殇僵着笑脸去魅惑宁宇轩,能成功才有鬼,怎么想都感觉画面很失调。她家蓓蓓才不会那么做。   马雨妃还是把事情告诉了她,“嫉妒的女人真可怕,能把没的说成有的,真离谱。你猜她们说什么?她们说你是靠后门进的大学,还用美色勾引宁宇轩,最后那段好好笑,美色!”   吴蓓殇回答马雨妃,她是靠后门进的这里,但是没有勾引宁宇轩,她不喜欢宁宇轩。说完斜睨马雨妃一眼,让她收敛些。现在还在上课,她希望马雨妃认真听讲,不要因为她们影响自己。   新来的音乐教授是个年轻女人,她身材曼妙长得十分漂亮,下课的时候教室门口出现了一个帅哥引发在座不少人的尖叫。他们走后都在暗叹,帅哥挽的手不是她们的,她们只有流口水的份,她们能做的就是目送一对男女离开。   吴蓓殇觉得那个男人很眼熟,好像在哪见过,随即又甩甩头,心想应该是她看错了。   一旁的马雨妃犯起花痴,忘了自己身在何方,叫什么名字。   “你知道那个男人?”   “蓓蓓你不认识他吗?他是全校闻名的张厉风,不仅长得帅,还很聪明,就是我上次给你看的睡美男照的正主。”   原来他就是张厉风,有名的花花公子,难怪名字有些耳熟。“雨妃你可以和我说说他的事情吗?我很感兴趣。”   蓓蓓除了动漫终于会对男人感兴趣,马雨妃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告诉她,也劝她千万别真喜欢上张厉风,他人很好就是容易花心,女朋友永远都在更新状态。   吴蓓殇点头,她不会喜欢上一个花花公子,还记得高中时候的那个男人和张厉风一样,换女人如换衣服,这样的男人对爱情的忠贞度真令人堪忧。她将来的老公绝对要对爱忠诚,若是出轨直接咔嚓,以绝后患。   她适时转移话题,“雨妃,你之前提过很喜欢陌殇的小说。”   “蓓蓓,你还记得。”她只说过一遍而已,蓓蓓就放在心上了,她好感动。   吴蓓殇从大包包里掏出一本《冰色恋人》放到马雨妃的面前,还让她打开看看。   这,这是陌殇大人的亲笔签名,她曾无数次在小说的第一页看过他的原版,一模一样。“蓓蓓,你怎么会有陌殇大人的签名?”她每天都在关注陌殇大人微博,没看到任何签名会消息啊。   陌殇大人,听了那么久还是不习惯。吴蓓殇轻描淡写:“我妈妈是编辑,她认识陌殇,所以我拜托她拿的签名。”   马雨妃热泪盈眶的看着她,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谁说她孤僻的,那些人眼睛都瞎了,这么好的女孩也能看走眼。至少她能拿到陌殇大人的签名,在她心中就是不可多得的朋友。   拥抱完后,马雨妃眨着楚楚可怜的水眸矫情的补句话,“蓓蓓,以后跟着你有‘肉’吃。”吴蓓殇知道她说的肉指的是陌殇的签名,看来又是一铁杆粉。   阳光明媚的礼拜天,马雨妃约吴蓓殇逛街,却被她一口婉拒,她不喜欢出门,上学已经是极限。无聊的马雨妃也觉得没意思,所幸她们俩在各自的家中视频聊天,即互相看的到,又不用出门,聊的也是最近看了什么类型的动漫,内容如何,大家探讨一番。   让其他人大跌眼镜的是,传说中的孤僻女居然会有朋友,她们因为是一个系的学生,所以不管到哪两个人都是形影不离。   ☆、7、女主角花落谁家   晃过一年,吴蓓殇今年大二,因为有了朋友她的生活变得更加充盈,盼着毕业的这段时间也不会觉得漫长而遥远。只是耳根子变得不再清净,马雨妃时不时就会向她暴露学校的八卦,其中最记忆犹新的是叫张厉风的男人。他是有名的花花公子,有钱又长的帅,许多女生愿意为了他倒贴自己送上门。马雨妃还曾认真对她说过,她也有过那种念头,只是一下就没了,不像其她女生那般疯狂。而她才不管其他男人如何,一句话,没兴趣。   一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张厉风换了不知多少女朋友,有人说他花心,他不否认,但他其实很专情,只是那些女人实在很难让他认真。在他没有找到真正有感觉的人之前,相信这样的日子还是会继续下去。   陌殇的新作《冰色恋人》在一年内就被许多人知晓并且喜欢上,有许多读者纷纷希望它能拍成电视剧,而最近这个梦马上就要实现了。   微博热讯:陌殇《冰色恋人》将要拍成电视剧,男主角已确定,由当红小生翟煜出演南宫晟夏,女主角未定。   另外有消息称女主角人选要在C大进行海选,不知是真还是假。   陌殇,神秘作家,性别不详,年龄不详,普通作家的签名会也从来不出面,很少有人知道他的真面目。但是他写的小说广受众人欢迎,催人泪下的《海上云》、搞笑有趣的《红线牵错人》、另类的吸血鬼世界《血之契》、校园爱情《冰色恋人》,因他写的小说很受众人喜欢,有读者甚至尊称他为陌殇大人。   《冰色恋人》是一部校园题材的爱情剧,故事新颖,情节有趣,很受女生的喜爱。   讲述的是煦阳高中二年三班的蓝薇因为一场迟到邂逅了学生会长南宫晟夏,面色冰冷的南宫晟夏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可爱活泼的蓝薇,通过种种不解、误会、磨合,他们终于了解彼此之间的心意,这份炽烈的爱燃烧的很甜,把所有不赞同他们在一起的人全都融化。其实是个很简单的故事,只是陌殇所描写的世界给予了读者非常逼真的想像,主角之间的感情也深深牵动着读者们的心。   关于陌殇的事,马雨妃已经不只一遍和吴蓓殇谈起,她的耳朵听得都要磨出茧,陌殇有那么厉害吗?他也就是写过几本小说,得过几次奖,又不是明星,为什么一个个那么崇拜他。   吴蓓殇掏掏快被她震聋的左耳,劝说她:“不如你去参加《冰色恋人》女主角的角逐,这样就有机会看到你最爱的陌殇大人。”马雨妃很符合小说中蓝薇的特征,胸部很大,性格开朗,长得又很可爱。   马雨妃挥挥手,满脸不信:“那也只是小道消息,说什么会在我们学校寻找女主人选,怎么可能会是真的。”   吴蓓殇表情很认真的回答她:“是真的,就在前面剧院。”   马雨妃一脸怀疑。   “我刚才进学校大门有人问我剧院在哪,还说要在那设台子发放号码牌,我仔细一问,他原来是《冰色恋人》剧组的工作人员。这下你还不信吗?”   马雨妃毫不怀疑,吴蓓殇说的她就相信,她抓住吴蓓殇的胳膊,“可是,我第一次做这种事,有些害怕。蓓蓓,你和我一起去好吗?”   于是她们就站在C大的剧院外排队等候角选,吴蓓殇看着手中写了128的牌子止不住的叹气,原来她说的陪是这样。她开始后悔自己做的决定,想要偷偷溜走,可眼尖的马雨妃知道后笑盈盈勾着她的手不放。   早知道有那么多人排长龙,吴蓓殇就是再看重朋友之情也要适当放弃,这得排多久啊!   一群女生叽叽喳喳,这一步登天的机会如此难得,她们都很想被导演选上。麻雀变凤凰,是众多女生心中的梦想。有些认识吴蓓殇的人很惊讶,她居然也来参加角选,天要下雨了吧,可是不管怎样导演一定不会看上她的。   漫长的等待说来不长,吴蓓殇闲着也是闲着,又开始发起呆,等轮到她们的时候吴蓓殇已经快要站着睡着了。评审是《冰色恋人》的导演黄洪易,女编剧许琴,男主角翟煜,很多女学生一见到翟煜都羞红了脸,说话都变得嗲嗲的。   导演问她们有没有看过这部小说,让她们说出自己的想法,对于女主又该怎么演。轮到马雨妃的时候她紧张的说不出话,吴蓓殇要来一瓶水给她喝下这才缓解了她的紧张感。   她俯身鞠躬,脸上扬起一抹大大的笑容,“评审们好,我叫马雨妃,最喜欢陌殇大人写的小说,《冰色恋人》我就看过好几遍,里面的蓝薇……”   马雨妃试着演出自己样版的蓝薇,演的时候心里一阵尴尬,心想做演员真不容易,脸皮得刷成一座墙,才不怕被人说发神经。等到表演结束,她还有幸与翟煜握手,好激动,但面上仍得矜持几分做做样子。   吴蓓殇跟着马雨妃后面准备走人,却被导演叫住。黄洪易从没见过有人排了好久的对伍却什么都不努力就准备离开,“128号你还没表演怎么就走了?”   因为身上贴着号码牌,所以黄洪易以号码称乎那些不知名字的大学生。吴蓓殇一开始没反应回来,不知道他说的是谁?脚步仍往前走,还是马雨妃感应最快知道导演说的是谁。她告诉吴蓓殇她的代号就是128,那人喊得就是她。   吴蓓殇停下脚步回身,对着黄洪易指着身边的马雨妃:“我是陪她来的,对表演没兴趣。”   马雨妃见机会难得,人生也许只有这一次机会,幸运点导演指不定看上了吴蓓殇,让她在剧中演个人物,于是劝她试试。   她要是喜欢表演才有鬼,死也不干。吴蓓殇面对大导演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紧张感,面上还是一如常态,仿佛眼前只是一个寻常的大叔。   “我的性格完全不符合蓝薇,她是天真中带点狡黠,可爱又活泼,让我演成那样我自己会吐的。”   老头,你干嘛看着我,可以走了吧!后面可是有一大堆女生在我身上扎刀,快血流成河了。   黄洪易从他的座位站起鼓掌,为128号的直言不讳点赞,现在很少有年轻人会说真话,他见惯了那种表里不一型,这孩子很讨他欢心。   “小姑娘你说说南宫晟夏是一个怎样的人?”   你问她就要说吗?吴蓓殇还是回答了他:“他虽然是学生会长,家里又有钱,但没有真正的朋友,之所以会喜欢上蓝薇,说实话,并不是真的一见钟情。他是被蓝薇的率性所吸引,那次迟到也不过是给了他一次真正接触对方的机会。”这是需要读者真正体会到的地方。   老头让她说那么多做什么?   黄洪易笑着说:“小姑娘,我觉得你的声音听起来有点耳熟,不知道在哪听过。”   他难道听出来了,不可能。吴蓓殇低头弯腰,“抱歉打扰你们了。”她抓着还想继续看下去的马雨妃离开剧院内。   等到看完所有人,许琴喝完一口水之后打趣导演黄洪易:“黄导,怎么,你对之前的小姑娘感兴趣,还逮着人家说半天不让人走,要是尊夫人知道一定很生气。”黄夫人是出了名的爱吃醋,即使她老公长得不帅,她还是不喜欢女人太过接近她老公。   黄洪易顿时恼红了老脸,气急败坏道:“你胡说什么,我是真的觉得小姑娘的声音很像前几天听过,觉得耳熟罢了。”末了又忍不住说:“许琴,你千万别和我家那口子说闲话,不然家庭革命我找你算账。”   干咳一声,许琴意思知道了,她只是随便说说,怎么可能真的去搅黄人家和睦的家庭。一旁的翟煜知道话不能多说,他安静地坐在位置上,紧守自己本份看剧本。   黄洪易年纪不大,才三十八岁,他就是觉得那小姑娘声音很像之前与他通话的陌殇,但仔细想想又怎么可能。陌殇是5年前出道,那个时候的小姑娘还在念初中吧,初中的孩子是不可能写出那么好的作品的。所以他赶紧否认了自己给出的答案。   经过再三的挑选,《冰色恋人》蓝薇的饰演者最终确定为C大学生何莉莉。认识她的人知道她是张厉风前女友之一,长得漂亮个性活泼,还有令人注目的一对丰满凶器。有人私下讨论,她是凭本事被选中,还是用了某些见不得人的藏招,这些都不得而知。   有人问张厉风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他摆摆手,说他们已经分手,对方的事情不在他的管辖范围。只是一个过去式,他有什么好说的,对方日后不管发展怎样都与他没关系。   知道角选结果后,马雨妃一点都不伤心,她本来就不是真的想要拿下女主的角色,只是以为陌殇会在现场,才抱着兴奋的心情过去参加,导演没选上她只是别人比她更适合罢了。其实她还是很开心的,毕竟这次不枉此行,她不仅和明星翟煜握手,还拿到了他的签名。   陌殇大人,你到底何时才会出现啊!我等的花都谢了。你不会是传说中的外星人吧,来无影行无踪,就住在银河系的某个小行星。   吴蓓殇听她说这段话的时候正在喝牛奶,被她一吓,牛奶全都呛了出来。用纸巾擦掉自己脸上的残渣,她也是佩服马雨妃天马行空的想象,这世上怎么可能有外星人,还是一句话:果然是小说看多的缘故。   “你绝对想多了,陌殇是普通人,她只是不喜欢让别人知道她是谁,所以行踪才那么保密。”   “那我更感兴趣了,蓓蓓,你说陌殇大人会不会是某个大人物,写小说只是一种爱好,他的正业是某个集团的总裁。”   吴蓓殇脑门直冒冷汗,她看着马雨妃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神经有问题的人类,不想说话,她怕自己越说对方幻想越严重。她想了想说句最中肯的:“她只是写小说的陌殇。”   这下换马雨妃无言以对,她只是替陌殇大人编造一个不平凡的身世,是朋友,要不要那么打击她。   ☆、8、土豪带我飞   大学有社团活动,马雨妃大一的时候没选,因为那时她交往的朋友没一个喜欢日本动漫,他们只喜欢日系美男。她当时不好意思吐露自己兴趣,所以只好假装对那些不感兴趣。如今到了大二,她满心欢喜以为吴蓓殇会和她选择一样的社团--动漫社,可是现实对她当头棒喝。人家选了一个新建立的社团--后援社。   后援社,顾名思义就是做后援,别名“后勤部”,里面的社员也叫社团小助手,实际意义就是帮助各个社团,当打杂的。   马雨妃很难相信吴蓓殇会选择这个社团,就连后援社的人一样,他们也很难相信有名的孤僻女居然跑来加入打杂部,他们当时还怀疑要变天了。   后援部社长张毅突发奇想创立了这个社团,他起初以为没几个人会加入,但未想到还是凑满了社员,吴蓓殇就是最后一个人选。整个社团的气氛很热闹,除了从来不笑的吴蓓殇。   她回答:因为笑不出来,为什么要笑。   张毅以为吴蓓殇只是随便加入某个社团,而她凑巧选到了他的,想她工作态度应该不会多激情,实在是太多没想到,她反倒是后援社里做事最勤快的。只要是其他社团需要帮忙,她立马当先,乐此不疲。其他社团对她的帮助给出回应,都说她很热情,除了表情不变,还有话很少。   对于一个优秀的社员,张毅从不吝啬对他们的夸赞,但吴蓓殇好像对此不感兴趣,找她谈话,她走神发呆,害他想对她说几句好话都开不了口。只是她这发呆的样子好像在哪见过,过了好久,张毅想起同学微博上转发的照片,那个发呆的女孩不就是她吗?同学还说她呆萌的样子很可爱,现实中她哪里可爱了!   吴蓓殇选择后援社有几点原因,但都是私人事情,不便告诉。   马雨妃本来是抱着怀疑的心情,认为吴蓓殇在社团待不长,谁知她还是混过了一年,一年之后升上大三她就退社了,理由:没理由,就是不做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从春换到了秋,微风吹过带着凉爽的沁意,树叶急剧沧桑,黯然飘落于大地。现在她们还是大二生,比较青涩的年龄,唯一不变的是她们日渐深厚的友谊。   这样的日子平平淡淡,若如善水毫无波澜,马雨妃时常说吴蓓殇生活太单调,不像正常年轻人。找她出去逛街,她不喜欢。约她看电影,她说在家就能看。周边旅游,她觉得没劲。   天哪,这样的女生谁能受得了?好吧,也就她了。   吴蓓殇不喜欢逛街,马雨妃找妈妈去。不喜欢看电影,没事,她也懒得出门。周边旅游,约她不去,她又要找谁去,干脆在家看旅游频道算了,还省钱。   寒假,马雨妃并没有任何计划,天那么冷,她都不想出门。有一天她接到吴蓓殇电话,让她准备保暖衣服,还有一些日常用品,过后到A市机场等她。她打包好一切,也已经站在了目的地,脑袋才清醒过来,她到这里要做什么,难道是出国。她好像没有护照吧,到底什么情况啊?   没过多久,吴蓓殇拖了一只行李箱也到了。   马雨妃向她招手:“蓓蓓,我在这。”两人会面,“我们去哪?”   “日本。”   马雨妃张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日本?真的要出国。“护照?”   吴蓓殇从包里掏出两个褐色小本本,“前段时间,我不是问你要了身份证还有你的照片,就是去弄的这个。”   不是吧,这个护照不用本人去也能搞定吗,那么简单?   吴蓓殇牵起马雨妃的手,“你不用想太多,走吧,赶紧准备登记,我爸在那等我呢!”   浑浑噩噩中,马雨妃坐上了人生第一次飞机,她还是搞不明白,自己 在做什么。因为,这真的是一点预兆都没有,她只是跟着吴蓓殇走就对了。到了日本,她看到了一大堆日本人,这才真实的感觉到自己来到了国外。   问清楚原因,马雨妃知道吴蓓殇的爸爸现在在日本工作,她们此次前来一是为了看她的爸爸,还有就是日本游。说到日本当然就想到樱花、富士山、秋叶原、东京、名古屋、北海道。因为过了樱花开放的季节,她们去看了富士山,站在山脚下拍了好多合影。   秋叶原是宅男宅女必去的地方,它是宅文化的发源地,这里每日来往的游客穿着cosplay衣服都不会感觉另类。两个小女生当然不能错过此处,她们对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兴奋。   到了日本最让马雨妃惊讶的不是当地的风景,而是吴蓓殇居然会说日语,如果她们俩不是认识,马雨妃会以为吴蓓殇是日本人,因为她的日语说得实在是太正宗了。哪像她,看多了日漫,只会简单的打招呼,还有再见。人比人,真的可以气死人,她不想比,怕自己内伤太重没血供应。   游玩了几天,马雨妃终于在见到了吴蓓殇的爸爸。她们那时正在旅馆打牌,是抽乌龟的那种,接到总台电话说吴爸爸来了。马雨妃第一次见吴爸爸觉得他特年轻,穿着一身西装就像是哪个高层人士。   吴浩然这几天都有音乐会在日本,他不放心女儿一人在家,就用了各种借口让女儿来到了日本,真相其实是他想女儿了。当她们到达的第一天,吴浩然就接到女儿报平安的电话,心中的大石瞬间落地。他倒是不担心女儿到陌生地方会有的各种问题,因为他完全不用担心。以前只要是女儿学校放假,他就会把女儿带在身边,甚至国外,日语之类的对于自己宝贝的女儿来说小菜一碟。   “叔叔好,我是马雨妃,蓓蓓的朋友。”   吴浩然知道女儿不希望别人知道她的家庭,所以他特地换掉燕尾服改成西装来见女儿和她的朋友。“乖孩子,蓓蓓在家经常提起你,你们两个在大学正好互相照顾。日本玩的开心吗?”   马雨妃不住地点头,开心开心,她做梦都没想到蓓蓓居然会带她到日本,已经很幸福了。   “蓓蓓,你和朋友继续玩,爸爸回去工作了,你妈妈还在那等我。”   “爸爸,你要照顾好身体,不要累倒,还有我准备和雨妃到别的国家继续玩,最好用完一个寒假。所以你回家不要太想我,记得找妈妈抱抱就好。”   蓓蓓!吴浩然离开的眼神中充满哀怨。   她刚才没看错吧,吴爸爸临走前的眼神是什么意思?希望不是她所想。“蓓蓓,你和你爸爸说的不是真的吧。我们之后还要去别的国家?哪有那么多钱啊?早知道我一有空就打工去了。”   “不用,我有钱。”   是真的吗,没有骗她。马雨妃还是不确定:“我们之前的在日本的花费不是你爸爸报销的吗?”   “爸爸是说要给我钱花,但是被我拒绝了。我平时都没有开销,私下还有一笔小款,出国玩几次应该没问题。难道你想买名牌?那个我可能负担不起。”吴蓓殇其实根本就没算过自己有多少钱,她说的小款只是被她谦虚化了。   过后吴蓓殇带马雨妃到了泰国,也在这个国家玩了几天,还是一样不需要翻译,因为吴蓓殇会泰语。如果你以为这样就算了,那就大错特错,她们还去了韩国到过济州岛,西班牙看过斗牛,英国看过大笨钟。一个寒假真是一天都没浪费,马雨妃吃得最多的就是飞机餐,恐怕这段时间会在她的人生中留下最深的印象,想忘都忘不了。   去了那么多国家,马雨妃只想对吴蓓殇说一句话:“土豪,能做你朋友真好。”   马雨妃认真问过吴蓓殇她会几国语言,对方认真掰了十根手指把她吓了一跳,紧接着她又去掉五根,日语、泰语、英语、俄语、韩语,会一点西班牙语、希腊语、法语、俄语、台湾语。   吴蓓殇的语言天赋很高,又因为她爸爸经常要出国办演奏会,她一到暑假寒假都会被带着满世界跑,无聊的时候就会和当地人学他们的语言,久了就会说上几句,沟通不成问题。   瞧,马雨妃早就被吓傻了!她呆若木鸡,根本不知道该形容自己厉害还是不厉害,想了想她觉得吴蓓殇很厉害,至少她会说多国语言,而自己能拿出手的只有中国话。可无论怎样她们都是好朋友,马雨妃不会因为其他因素而放弃与她交往,从某些角度来说,她挖到宝了,不是吗!   当日后马雨妃再向吴蓓殇提及出去游玩时,吴蓓殇一脸无趣,懒懒的回马雨妃:“我们不是去过日本、韩国、西班牙、英国,那个寒假把我一生的精力都玩没了,我已经不想再出门,你自己找别人玩吧。”   果然,她就觉得一个寒假怎么那么忙碌,原来如此。马雨妃感叹,她这朋友真是与众不同。   吴蓓殇的父母知道了马雨妃真实的存在,所以夫妻二人在她们新学期开始后,收拾行李坐上了飞往美国的飞机,很放心的留下宝贝女儿一人在家。   空荡的房子里只剩吴蓓殇一人,她蓦然想起忘了交代父母别再买纪念品回来,那些东西除了好看就是占地方。尤其是她妈妈刘女士,年纪不小了还喜欢买各种娃娃,被别人问起就会借口说是给女儿带的礼物。吴浩然宠妻,他知道妻子的喜好,如果他们一分两地,那么他也会为妻子带回可爱的娃娃作为礼物。   冷清、寂寥并没有停留在吴蓓殇心中多久,因为她很忙,忙到没有时间去想其他东西。   也在这一年陌殇的新书出炉――《鸟语花香》,光听书名会认为讲鸟的事情,其实与那些不带半毛钱关系,他在书中讲述的花并不是真花,而是花心的男人。鸟指的是女主,她很坚强拥有一双飞翔广阔天际的翅膀。   有一对恋人他们曾经相爱,对的,是曾经。再美好的爱情没有一定保障不会长久的持续下去,再坚定的信念失去一片真心就如同瓦解的城墙。男人花心很正常,享受过美妙滋味的他们女人换过一个又一个。长得帅的人花心更简单,不用挥手就会有蝴蝶闻香而来,直扑他们的怀抱。   华玥和厉廷相恋三年,三年前是厉廷主动追的华玥,三年后是华玥主动向厉廷提出分手。她已经对厉廷的花心滥情失去希望,既然他改变不了,那么她也不在乎,因为他的以后不再属于她。华玥是个坚强的女孩,她有自己生活,不会为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挥挥手,她潇洒的离开了厉廷的世界。人是一种犯贱的生物,只有失去才会知道那是对自己最好的,厉廷也不过如此。他仍然往返于各个美女之间,有钱又帅,谁会不愿意和他在一起,但有时他还是会想起华玥,仅仅只是一瞬又恢复原本样子。……故事最后厉廷为了重新追求华玥,把以往的一切全部抛弃,用最真挚的感情赢回了人生的最爱。   ☆、9、愚人节的走向   这本书一出不用猜又是榜上有名的作品,读者纷纷投信讨厌书中花心的男主,为女主的随性洒脱点赞,花心的男人不要也罢。同时火的还有另外一个人,C大的张厉风,他本身就是花花公子,与小说中的厉廷十分相似,名字里还带有一样的厉。于是他的名字不仅出现在C大,还有其他的学校。   马雨妃兴奋的拉着吴蓓殇的手不放,她实在是太开心了,陌殇大人居然这么快就出新书,而且名字还那么好听。   “蓓蓓,陌殇大人的《鸟语花香》你看了吗,里面的厉廷超像张厉风,天下花心的男人都差不多,可怜了我们的女主,喜欢上了这么一个花心的人。我每次看到男主出轨都好想冲到书里把他抓起来暴打一顿,次次都说不会再有下一次,可还是死性不改,真是讨厌。你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女人喜欢他呀?”   同志,你还不是曾经迷恋过张厉风,直夸他长得好看。   吴蓓殇就事论事,“因为他的长相,他的家庭,他浑身散发的男性荷尔蒙。”   大家都在同一所学校,难免就会遇上,说曹操,曹操就到,张厉风搂着一个美艳女子从她们身边走过。当时吴蓓殇背对他们,不知道情况,马雨妃可是把一切看的清清楚楚,他还真是光明正大的花心啊,记得之前的女生没那么高!   马雨妃原本是对他有好感的,毕竟看外表他的确是长得很帅,很养眼,但做男朋友就不行了,这次看了陌殇写的小说后,她开始讨厌张厉风。她深刻总悟自己为什么当初眼那么瞎,花心滥情的男人真讨厌,把女主伤那么深,回头还有脸投进其他女人的怀里。   等他们走后,一脸怒相的马雨妃向天祷告,她要为天下铲除一个祸害。拉着还迷惑中的吴蓓殇,共同举手发誓。“我诅咒张厉风喜欢上一个不为他所动的女孩子,最好是像华玥一样,不,是比她更看开爱情的女孩子。”   吴蓓殇一脸无奈看着她,华玥对爱情很向往,哪有看开的半点意思,她只是放弃把爱情继续投资在不可能有回报的厉廷身上,潇洒离开也是深思熟虑之后才做的决定。   且不说那些,她怎么突然就拉着我的手向天祈愿,抽风了?“雨妃,你是希望将来张厉风喜欢上尼姑吗,只有尼姑是脱离红尘的。但你有想过吗,尼姑可以还俗,要是那个被张厉风喜欢的尼姑也喜欢他,冲动之下为爱还俗,那不就是happy edding。”   马雨妃愣了,傻不拉几的动作瞬间怂了,原来还可以这样,枉她看开美色说的都是胡话啊!张厉风魅力也太爆了,就连尼姑都能被引的还俗,空即是色是去哪了?   可怜的张厉风从没想过勾引尼姑,却被两个小女生莫名按上了超脱现实的罪名。只因一本小说的开端!   今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早就过了两个月,现在是六月份。)吴蓓殇被整了,而且是两个陌生人,她的内心深处下起黑色小雨,面上却呈现出一股从容。   流年不利讲的应该就是她,上完三节课她其实就可以回家了,因为下午没课。路过大学附近的咖啡店,一阵香味勾起了她胃中的馋虫,于是她推门而入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在等待期间,她看到后座是一对男女,她好奇的伸头打算看一眼,就换来一杯凉白开的洗礼。她很庆幸对方向她泼的不是咖啡,多浪费。   男人捺着性子劝说前女友:“美昕,你不要无理取闹,我们之间的事情与她无关。”   美昕泼完水坐下,魅人的大眼即刻出现水雾,“我知道,你又有了别的女人对吧!与你交往过的女人从来不会超过一个月,今天是一个月最后一天,我以为自己是幸运的那个,没想到还是要被你甩了。我使点性子怎么了!”她说的有些歇斯底里,谁让那个女人出现在她面前,活该被泼。   吴蓓殇用纸巾抹掉了脸上的水滴,没有向那个女人发难,她悠闲的喝着服务员刚送来的卡布奇诺,竖起耳朵听身后正在发生的故事。一杯咖啡喝完,高潮到了结尾,小说中的烂戏码确实存在。   男人低沉的嗓音制止美昕的胡乱造次,他脾气好,所以可以容忍对方撒泼的性子,也是他交往前没看清楚,以为之后她会收敛些,没想到变本加厉。她看到有女人接近他,都会使段子对别人说他是她的。今天是他容忍的最后一天,以后都别想和他有任何关系。   美昕不要分手,她哭喊着自己可以改,精致的脸上因为哭泣变得楚楚可怜,她企图用这种可怜博取男人的同情心。但显然效果不佳,男人说完自己要说的话起身离开座位,留下美昕一人。   没有人了她还装什么,火大的美昕愤怒的想把杯子扔向男人的后脑勺,可她舍不得,即使他们分手了,他们也曾经是一对,为什么老天爷要拆散他们,她如此想,不久她也离开了咖啡店。   吴蓓殇等他们都走了,唤来winter想要买单,但是winter说她的账单被刚才的男人解决,是对她无故被泼水的小小补偿。她很想当着那男人的面甩下咖啡的钱,这种小钱她还负担的起,请他牵好自己的女人不要出来撒野,还危及了她这个路人。可说到底那个男人的长相她都没看清楚,死的确实有点冤。   吴蓓殇的霉运不只是这一天,隔天她想要约马雨妃一起吃午饭,岂知对方交了男朋友就忘了她,挥挥手让她别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于是她又恢复到之前一个人的状态,坐在长椅上吃着福利社买的面包、饭团,背影显得颇有几分落寞。但实际上她从来不寂寞,寂寞这个词也进入不了她的大脑,她边吃边放空一切好像灵魂出壳。   张厉风见到的就是这个画面,一个女人手拿着饭团往嘴里塞,机械的做着咀嚼的动作,两只眼睛却如失去灵魂般空洞。他很好奇,什么样的女人吃东西的时候会分神,这是他从来没遇过的例子。   他目前身边还没有女人,所幸就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把饭团、面包吃完,当她仍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伸手摸向饮料却怎么也摸不到,他递给她,她抽出吸管准确的找到位置插入软口喝着,这样的动作对她来说仿佛做了无数遍。   吴蓓殇喜欢放空自己,把自己塞进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在那里她可以是旁观者,可以是其中的主角之一。当她清醒过来才发现旁边坐了一个男生,以她的形容好像是个帅哥。不过她对他没印象,他到底是哪位,附近有那么多空位不坐,为什么要坐在她选的长椅上。   张厉风自以为对方会认出他是谁,他在等着对方做出激烈的反应,因为在C大他的名字可是众所皆知,哪个女生看到他不是欣喜若狂。   他的长相很像时下流行的花美男,俊俏的外形,挺拔的身材,一笑就能勾动众多花痴的心。可惜对吴蓓殇这个严重脸盲的人来说,下次见面就不知道你是谁。当然她有心记住的话,另算。   他到底是谁,对她笑得那样魅惑她也记不起来他是哪号人物,多少给点提示。   “厉风,你怎么在这,我找你半天了。”说话的是学校有名的才女商芷清,她是张厉风前女友之一。   也多亏她的提醒吴蓓殇联想到了那个人,“原来你就是张厉风,久仰大名。”话是真的,没有半点虚伪,张厉风这个名字在C大谁能不知,谁能不晓,光是马雨妃在她耳边时常的提及她就已经听腻了。但最终原因还不是那个,而是另外的大事件。   她感觉待会儿没好事发生,现在应该是自己打道回府的时间。   张厉风冷着脸松开商芷清挽住他的手臂,“我和你已经分手,不要再来纠缠我。你现在不是应该和宁宇轩打的火热,怎么,被他抛弃了。”他从不吃醋,因为那些女人还没有令他吃醋的必要。   长椅上的吴蓓殇加快打包速度,她再留下恐有生命之忧,因为她不喜欢听八卦,八卦自动送上门,是人都会误会她。   商芷清一把拉过准备逃走的吴蓓殇,用高人一等的态度敌视她,“喂,你偷听我们说话,是不是打算卖给新闻报社。”   日月可鉴,天明澄心,我发誓不是那种人,对你们狗血又俗套的私生活不感兴趣,可以高抬贵手放我走吗?   吴蓓殇表情不变,抖抖手上的垃圾袋,“同学,我之前就坐在这张椅子上吃午饭,是你们后来入侵了我的地盘。而且我也不认识你们,只是听说过他的名字。”指指张厉风,“我和新闻报社也不熟,所以你可以放开你的手吗?等下我要上课了。”   她才不信,“可以,留下你的名字和手机号码。”   “我叫吴蓓殇,没手机。是真的没有,不信你问问我的好朋友马雨妃,我和她平常就能见面,晚上聊天也是用电脑,手机我实在是用不到。不过要给你我家的电话号码吗?我爸爸是警察,我怕他职业病不敢随便乱接。”她一本正经对商芷清乱编,手机她当然有,还不只一台,可为什么要对她说实话。   现在的世界人手一只手机,小孩子都玩的比大人厉害,她会没有?商芷清脸上写满了不信。   吴蓓殇,这不是那个孤僻女的名字?商芷清眯起好看的大眼睛直视吴蓓殇,对方也不回避任她看。   张厉风不知道关于孤僻女的事情,他每天都和美女忙在一起,哪有空关心别人。只是对于她的反应,他很感兴趣。   吴蓓殇面上一派淡定,内心却把眼前两人暗骂一通,她招谁惹谁了,昨天被水泼,今天被冤枉成狗仔,脾气再好的人都会发飙。   “你不信可以搜身。”快点解决,她不想看到污秽的东西。   张厉风伸手拦住商芷清,“你发什么疯,以为自己是明星吗,还怕上报纸。我们走。”他拉过吴蓓殇往另一边走。   剧情反转的真快!   商芷清想跟上,可被他一个眼神瞪在原位,张厉风对女人是很温柔,但仅限在交往时候,分手了他管你是谁一律漠不关心。   他居然拉着那个孤僻女的手,什么时候他们走在一起,一定是那个女的主动勾引厉风。那女的有什么好,除了一张脸比较白其他一无是处,穿衣打扮样样不如她。商芷清气的口不择言,此时完全忽略了自己的才女形象。   ☆、10、暧昧头条   谁不知道商芷清是C大有名的才女,她一进入学校就因为清丽的外貌受到男性的欢迎,紧接着在辩论会上她又因口才辩论成功,论文更是受到诸多教授的肯定。张厉风怎么可能放过她这条大鱼,没过多久当然是引鱼上钩,成功得手,只是他们的感情因为宁宇轩而分裂。   他女朋友很多,但上了大学之后已经改掉不少陋习,每次他都只和一个女人交往。谁曾想到,商芷清倒是给他开了先例,公然戴绿帽。那段时间他爸爸公司处于忙季,人手永远不够,无奈之下他请假去帮忙。回到学校,他想给商芷清一个惊喜,并没有告诉她自己今天回来,瞧他看到了什么,她正和一个男人亲密的“玩”在一起。   有人告诉他,商芷清在他走后几天就耐不住寂寞找上了别人,那个学校公子--宁宇轩。   其实她只要和他说清楚,他不是不能理解,但现下的行为他该做什么样的事情。当然是找到她立马提出分手,她问他原因,真是一个恬不知耻的女人,他是给她面子才没有说明白,难道她嫌自己还不够黑!   “厉风,我们为什么要分手?”   “你还不明白,我可没那种癖好,接受一个劈腿的女人。千万别说你们只是朋友,朋友会躲在树后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我可是在回来第一天就看见了。你还想做解释?”   “我们,只是……”她还是不肯放弃张厉风。   “话已至此,其他的我不想听,我们各自走好。就是这样。”张厉风回头,嘴角噙着一抹坏笑,“对了,祝你们幸福。”   幸福,从何得来?她和宁宇轩只是玩玩,早知道今天会有这样的结局,她当初就不应该受宁宇轩引诱。她是真的很喜欢张厉风,只是她内心又时常坎坷不安,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分手,她经常问自己能够抓住张厉风那颗浪荡的心吗?于是在他离开的那段时间,宁宇轩钻了空荡潜入了她混乱的心,给了她不少安慰。   四周无人,但冷风吹来,冰冻了商芷清的身体,她蹲下身子捂脸哭泣,她很后悔,很后悔,为什么自己当初那么傻,为什么要和张厉风分手,她还是很爱他。   吴蓓殇今天没带包包,不然可以用来打旁边的男人,她说的离开指的是自己,为什么他要拉着她的手。虽然男人是很帅,但看在她眼里只是一个皮相好的人类。尤其他的花名实在令她忧心,好想甩掉他的手用杀菌湿巾纸擦掉手上感染的某种病毒。可惜女生的力气比不上男生,她无论如何挣扎,他始终不放手。   有没有搞错,他以为他们在演偶像剧吗?这又是什么烂情节,他就不能找别的女人下手。更何况她手里还拿着一包垃圾没有扔掉,画面会不会失调。   她就说最近流年不利,一定有小人作祟,今天只是和往常一样随便解决自己的午餐就搞来这一出,到底要怎样?喂,兄弟,你为什么要往人多的地方走,难道不知道他们的情况很容易招误会吗?惨了,不用想明天她肯定要出名。   张厉风习惯走自己平常的路线,完全没考虑其他,他以为被他牵着的女生也是如此,只是感觉手上有隐约挣扎的痕迹,难道她不喜欢。   对于女生他已经越来越搞不清楚,以前认为女生漂亮身材又好,合得来,玩玩也罢。现在随着阅历增多,他实在是不懂女人心。就像昨天的胡美昕,长得美丽妖艳,其实善妒,只是她一开始一直隐藏自己,直到后来他才了解到她的真相。不知昨天被泼水的女生现在怎么样,很想对她说句抱歉。   吴蓓殇想起一件事,昨天的女人是不是也喊她前男友叫厉风,不会就是她眼前这位吧!她越想越觉得百分百可能。   “同学,我想问一件事,你昨天是不是去过巴克咖啡店,和一个女生在那分手?”   张厉风停下脚步回头,“你怎么会知道?”   真的是他!难怪,她现在理解了。“同学,你能放开我的手吗?我们非亲非故,你一路拉着已经走了很久,而且我手上的垃圾到现在还没扔。”吴蓓殇甩甩手中的塑料袋晃在张厉风面前,证明她所言非虚。   她已经很给面子没说非礼,但相信,就算她说了也没人信,只会说她得了便宜还卖乖。她会去占一个男人的便宜?真是够了,她的玉手都没被爸爸以外的男人碰过,他才是三生有幸,祖上烧香的福佑。   他一松劲两人的手便分开,张厉风不是故意,他真是忘了,以为对方是他女朋友之一,所以有点忘形,其实他们只是普通同学关系。   C大的巨型操场是情侣约会经典必去处,它四周设有长椅可供休息,夏天可以在大树庇荫处乘凉。这个时段阳光明媚,鸟语花香,温暖的春情带动许多年轻男女,所以操场上有很多人。张厉风一路拉吴蓓殇走过,就到了操场边上,因为张厉风很出名,旁边已经有许多人认出他们。   “那个不是张厉风吗?他昨天还和胡美昕在一起,今天怎么换了一个人?那个人是谁?”   “啊呀,是我家的帅帅,瞧他走路的姿势都那么帅,身材真好。他身边那个穿着宽大衣服的女生是谁,帅帅什么时候改风格了?”   “我知道她,有名的孤僻女,不过最近好像不孤僻了,经常看到她和一个胸大的女生走在一起。”   “张厉风怎么回事,居然和孤僻女搞在一起,我要告诉新闻社拿头条。嘿嘿,也许自己还能出名,赶紧拿手机拍下照片。”   “不要啊,我心目中的张厉风虽然花心,但挑女朋友眼光极好,身材火辣,智商高,外表分十足,现在这个让我情何以堪。”   -------   吴蓓殇扔掉手中的垃圾并没有立刻离开,她又回到了张厉风身边。“你把手伸出来。”张厉风给了两支手,“不用,一支就好,你等一下。”   她翻找口袋,拿出昨天咖啡的钱放到张厉风手上,“我喝的咖啡自己付,还有,希望你以后交女友找个素质水准都很高的,千万别像昨天那个。我要说的就是这些,同学再见。”   张厉风望着手中的钱,终于弄明白,原来她就是昨天不幸遭殃的女生,他还没对她说对不起,抬眼一看人已经走远。对了,她叫什么名字,好像是叫吴蓓殇。她好像不像普通女生一样,看到他一脸兴奋,也没有过多表情,只是把他当成一个陌生人看待。   勾起唇角,这个女生真有趣,他是第一次遇到像她这种类型的。   不明白的是其他人,刚才又是神马情况,为什么那个女生要给张厉风钱。其他人不敢离他们太近,所以听不清楚他们说的话,全靠看动作理解画面意思。   有关张厉风的桃色新闻不胫而走,C大新闻社的最新报纸上更是刊登了他们两人在操场手拉手的亲密照片,其实图中吴蓓殇被牵着的那支手还拎着垃圾袋,但是看新闻的人自动忽略它,只看主要的两支手。   新闻社的人更是为了满足大家对这件事的好奇心使足了功夫,把吴蓓殇的家底调查的一清二楚。   吴蓓殇,21岁,女,家里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曾在阳光幼儿园、东尚小学、普通二中、向阳高中就读,在校成绩不突出、从来没得过任何奖状,也没有交过任何男朋友。现在有一个叫做马雨妃的好朋友,但是她因为交了男朋友就很少与吴蓓殇来往,所以朋友状态若有若无。   以上就是关于她的全部报导。   新闻社社长蒋振华用力把社员调查的报告甩在桌面上,他想要的不是这些一无用处的垃圾,而是其他更劲爆的东西,那些被掩藏在深处的秘密。吴蓓殇为什么会被张厉风看上,他们之间是否真如常人眼中一样是男女朋友。   他摘掉眼镜放置在一旁,深深吐口气,对着比他矮半个头的男生说话:“杨柳,你对她的调查只有这点收获,还是你遗漏了什么重要的信息。”   杨柳正色回答:“老大,我潜进老师办公室真的只有这些东西,要不把她爸妈的名字登上去,我觉得效果不错。”   “她爸是总统吗?还是她妈是女总统?”又不是名人,瞎捣和什么。   可那也是出名人物,“她爸是吴浩然,她妈是刘彩诗。”   “杨柳你皮痒是不是,人家钢琴家的女儿会到我们学校念书,而且我怎么没听说他和刘彩诗结婚了。说你蠢,你还不信。现在重名的人那么多,你就以为是真的,如果要是真的,我把头摘下来给你当凳子坐。”真是条没用的信息。   杨柳挣扎片刻,想不出要说什么。“那么,那么……”他很笨,嘴皮功夫没老大厉害。   蒋振华朝他翻了一个白眼,柔柔发疼的太阳穴,他怎么会收下这种人,简直就是一个二楞头子。   “把报告上的写上去就好,还有你千万别把她爸妈名字给登了,照原样写,不准多字。”他偶像的名岂能随便被别人误会。   蒋振华记得有一次对他多说一句话,他就把话写进新闻内容,害新闻社沦为其他社团的笑柄好长一段时间。他那段时间老得也特别快,都是被杨柳给气的。   吴蓓殇这次单独上了学校新闻,因为内容实在太过简单,所以有不少人抗议新闻社给这种不着调的新闻是要哪样。谁想看关于她的事情,女生关注的是张厉风,他的实时快报。   ☆、11、想和你做朋友   马雨妃一早就听到关于自己“亲爱”的上了报纸,还傍上了学校有名的公子哥,两人更是如无旁人手牵手,甜蜜爆表。   “蓓蓓,我们是朋友吗?”   “是。”   “那你能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和张厉风在一起的。我昨天才不在你身边一段时间,你就上了新闻头条。”马雨妃向吴蓓殇不住地眨眼,“真有你的啊!”   吴蓓殇早知道她会发问,从包里拿出那天的报纸,指着图中一角给她看,“马雨妃小姐,请问这个是什么?”   马雨妃疑惑,但还是仔细看清楚回答她:“一个类似塑料袋的物体。”   眼力不错,“那是我中午去福利社买面包阿姨给的袋子,图片中准确来说已经成为了垃圾袋。”她又指向一个地方。“我的脸怎么样?”   “长得不错,越看越有味道。”她都快爱上她了。   真受不了她,爱耍宝,吴蓓殇无奈皱眉。“我看起来笑得很甜蜜吗?”小姐,重点是表情。   “谁知道,你不笑都有可能代表在笑,唉,别打我。说真的,你平时就不爱笑,我讲很好笑的笑话你都没反应,所以我认为你的表情是太含蓄。”   她讲的笑话,自己早几百年前就听过,谁笑得出来。“我跟他只是偶然遇到,他偶然抓住我的手,真相就是这样。”   “是啊!世上那么多偶然,全让你碰上了,骗谁。”马雨妃还是不相信事情会那么简单,此事定有奸情。“要么你怎么解释在教室外的男人是谁?你表哥吗?”   吴蓓殇朝教室外看去,果然有一个英俊的男人以性感的姿势靠在她们教室外的墙壁上,引来无数人的围观。她认真看了很久,“我不认识他。”   马雨妃以为她是故意说的,当然不信。   长叹一口气,“雨妃,你知道我有的时候记性不好,不是故意忘记别人的长相,像你,当初我不是花了三天才记住嘛。我是真的不记得他是谁?”   马雨妃知道她有个缺点,容易忘记别人的长相,刚才和她打闹自己都忽视掉了,原来……张厉风你才是最可怜的人,上帝保佑你内伤不要太重。   知道为什么不告诉她,“站在教室外的到底是谁啊!”   马雨妃不说,她想看热闹。“蓓蓓,他一定是你认识的人之一,既然你容易忘记别人,多看几眼就好了。我带你过去,你们俩多多互动。”   吴蓓殇皱眉,她对那个男人不感兴趣,而且他也没指名道姓是来等她的,她为什么要过去。   “吴蓓殇。”一道男声起。   是、是,他的确是来找她的,她听到了。   张厉风第一次在教室外等不是美女,也不是女朋友的人下课,他为什么要在这里等吴蓓殇,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只是随心一走。他觉得吴蓓殇似乎不想出教室门,于是大声叫她名字。   吴蓓殇搞不清楚状况,她认识这位仁兄吗?确实长得很眼熟,但哪位。她选择客气的打招呼:“你好。”   张厉风以为经过上次的事,她会知道自己是谁,可她现在一副参见陌生人的样子算什么。“你不记的我是谁了?”   兄弟你真聪明,我不说也知道。   “张厉风。”记起来了吧。   啊~想起来了,学校有名的花花公子,花心大萝卜。“您好。”吴蓓殇这次用了尊称。   马雨妃在旁忍不住想大笑,这场面真是有趣,想必学校有名的张厉风从没经历过被别人忽视的感觉。   张厉风心想这又是闹哪出?“我有事找你。”   于是场面上演牵手大戏,吴蓓殇想反抗也挣脱不了,马雨妃则是当着她的面甩出小手绢欢送她离去。马雨妃相信张厉风不会做出太出格的事情,毕竟这里那么多双眼睛看到他们俩在一起,如果出事,证人多的是。   但凡他们走过之处,必有人拿出手机拍照留念,大家齐齐发微信朋友圈,@微博号。   商芷清正在刷微博就看到这条最新消息,瞬间就撕毁了她想与张厉风重归于好的决心。有人发文“张厉风放弃森林改吃小草”,底下评论蹭蹭涨。   放风筝的线:花心男及时醒悟,为爱痛改前非。   我爱水煮鱼:她抢了我的男人,我恨她。   伤心是A:楼上说的好,我给十万个赞。   幽灵佳佳:女主是谁,我不认识,路人甲?   生活有滋味:我看她就比那个什么风骚才女商芷清好,行的正,哪像她爱劈腿,我求老天下道雷劈死她。   美食美不美:我曾经看到她和宁宇轩走在一起,两人好的打波,原来不是我眼花。   我是头条君:我也看到过,那女人真贱,有了我们家帅帅还不知足,活该被甩。   伤心革命义勇军:同志们,我们一起发动水军的力量把那女的灭了,看她还敢嚣张,真把自己当才女了,我看就是一团臭气。   砰然心跳的回忆:说到才女我想到了陌殇大人,有谁能透露他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他写的小说才叫有才。她/他是我的偶像^-^   路过的云:神秘人物,大家一起找出她/他   原本是关于张厉风的话题,结果变成了探讨陌殇大人的性别问题。   绿茵地,没有其他人在,很好。张厉风停下脚步,用深情的目光看着吴蓓殇,她没给出任何应有的反应,显得十分呆滞。   抱歉,她刚才在想事情,现在神游回来了。   吴蓓殇不待张厉风说话直接深入主题,“同学,你找我有什么事?”她猜肯定没好事。   “你知道我身边的那些女人虽然长得美,但智商脾气都是那样,我觉得你不错,我们可以做朋友。”他是真的想和吴蓓殇做朋友,没有半点虚言。   她没听错吧?像他这样的“伟人”要和他做朋友,送他两个字,“不要。”   “为什么?我有哪里不好吗?”   容她想想,该怎么回他。他是不错,如果换做其他女生怕是早就迫不及待点头,甚至最好从朋友升级成男女朋友。可一百万个女生都不是她吴蓓殇,她的心思很简单,远离这种危险生物,安分守己过完大学生活。   “同学,在我说出原因前,你可否拿开你的爪子。”赶紧松开,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居然给他第二次机会玷污她的手。   待他手松开,“你是不是牵女生成习惯了?”他点头。“那希望你改掉这个坏习惯,天底下并不是所有女生都喜欢别人牵手,就像我。”吴蓓殇一脸认真,因为她不是在开玩笑。   光说听她说的这段话就可以感觉到她和那些不一样,他明白。“原因。”   “张同学,你知道自己在学校很出名吧!我不喜欢出名,只想在学校平安度过剩下的大学时间。试想,不管是成为你的朋友还是女朋友都会成为其他人口中的焦点,我当然要拒绝你。”吴蓓殇决定一次说清楚,省得他再找她。   “我是真的想和你做朋友。”他从来只有男性朋友,因为他一直认为女性朋友不需要。不是他自恋,就算他有女性朋友,那些女人一定也不是安好心。现在他难得想和一个女生做朋友,对方居然拒绝他。   吴蓓殇抬头回他:“我是认真不想和你做朋友,朋友,我有一个就够了,多了不要。”个子高了不起,害她仰的脖子疼。   许久不见他回答,吴蓓殇以为张厉风放弃,谁知对方突然傻笑,“我就是喜欢你,因为你不做作,真的很想你做我朋友。”   敢情这位仁兄把她之前说的话都当成了耳旁风,“你对于我来说是个大麻烦。”   麻烦,他不麻烦。张厉风与女人交往的时候是个优秀情人,分手就是陌生人,那是他们当初就说好的,互相撇清,没有任何留恋。张厉风自认他做的很好,也从来没有女人说他是个麻烦,所以对于这个词他很新鲜。他并没有生气,对方直话直说这点,他很喜欢。不像其他女生不敢说,有些甚至表里不一,最难看清。   他怎么不说话回她,也认为自己是麻烦吧,有自知之明就离她远点。瞧他,上次和他的照片被登上学校报纸,被人误以为他们正在交往。天晓得他们什么时候走在一起,她本人都不知道,其他人就喜欢在底下乱猜。   “我不管,别找我,再见。”吴蓓殇赶紧溜,她看到不少人往这走来,一定是刚才张厉风引起的骚乱,她要是再待下去,误会一定更大,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相比吴蓓殇的潇洒离去,张厉风还在纠结自己哪里不好,他改不就好了。人生难得知己,他好不容易看上一知己,决不能错过。他就是如此,看到喜欢的任何东西都会想方设法把它弄到手,吴蓓殇,他志在必得。   ☆、12、桃花朵朵开   张厉风不知放弃为何物,他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去找吴蓓殇,想说以他的诚意感动她,结果一见面都是同一种反应,问他哪位,他长得有那么容易让人遗忘吗?害他在厕所照很久的镜子,一直在检查自己哪里不对。“同学,你是谁?”“同学,我们认识吗?”越想越觉得她是故意的。   男厕所,其他人看着张厉风站在镜子面前晃了很长一段时间,心中忍不住腹诽他。他到底是在炫耀自己长得比他们好看,还是想说每天照镜子感觉自己越来越帅。   厕所外有不少女生学等着张厉风,她们都期待张厉风能瞧上她们一眼,凭吴蓓殇那样的长相张厉风能喜欢上,她们自认比吴蓓殇长得还要好,不可能错过机会。可是,帅哥,请你留下脚步回头看看她们啊!   张厉风哪有时间理她们,他准备继续挑战吴蓓殇,去找她们今天在哪用餐,准备随时刷脸以求认证。   她们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学校四处的长椅,今天选择的是学校树林里一处隐蔽的小角落,看在别人眼中会觉得此地很凄凉,但吴蓓殇就是喜欢。学校那么大,哪里都可以坐,她偏偏喜欢其他人不会去的偏僻处,因为安静。马雨妃问过她怎么每次午餐都是吃一些面包、饭团、汉堡,尽是些没营养的东西。她给出的理由很简单,只是为了吃着方便,又可以随身携带,吃剩下放包里,饿了拿出来继续吃。马雨妃汗颜,她如果不是知道好朋友有小小的家底,估计和旁人一样以为她家境贫寒,平时才会如此节省。   马雨妃习惯了吴蓓殇吃面包之类,但还是怕她营养不良,每次都会带自己做好的食物给她吃。   鳕鱼三明治、什锦蔬菜沙拉、健康饮品、黄油曲奇,吴蓓殇咽下口中的三明治说道:“雨妃,你将来一定可以成为好妻子。”像她只会泡面、煎鸡蛋、蛋炒饭。   她是很开心啦,蓓蓓那么称赞她,“我做的很好吃吗!这些东西都很简单,只是你不喜欢做而已。慢慢吃,还有。”她知道蓓蓓食量很大,每次都做很多。   事先声明,吴蓓殇不是饿死鬼投胎,她真的是饿了。今天一早上学还没来得及吃早饭,有个不知名的女教授点名找她,然后拖了她好久不肯放手,大至讲什么她忘了,记忆犹新的是女教授劝她做人要有自知之明。紧接着她就赶着回教室上课,只有趁下课时间嚼了几口面包,又被其他女生叫出去,一早上可为忙碌万分。   “蓓蓓,自从你和张厉风上报纸后就变得好忙,那些女生时不时找上门,你也真辛苦。明明和他没什么,非得被误认为有点什么。”如果这就是作为名人付出的代价,她才不要。   吴蓓殇吃着嘴里的东西不住点头,其实那些女生对她讲什么她全都忘了,因为她每次被喊出去都在无聊的发呆。当然这件事她不会告诉马雨妃,怕是被她知道要当笑话看。   “蓓蓓,有个男生往这里走来。”马雨妃看到了不远处的男性身影,只因有点距离她看不清楚对方的样貌,“不会又是张厉风吧?他最近追我们跑得很勤,有一副势在必得的架势。”   结果不是张厉风,而是很久未曾路面的宁宇轩。他穿着黑色正装,头发梳得锃亮,脸上带着一抹微笑向她们渐渐走来。马雨妃很少见到宁宇轩,但还是知道学校有这位名人存在,他的名气不下于张厉风,是众多花痴肖想的对象之一。   吴蓓殇对他有点印象,好像想到什么在马雨妃耳边交代了几句,马雨妃听完表情止不住的惊讶,原来宁宇轩是这样的人,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可惜了一个好长相。吴蓓殇为何会对他有印象呢?其实她早就忘了对方是谁,只是前几天她又在某个地方看到了宁少爷,那时他搂着美女哈哈大笑,哪会注意到她这样的小人物存在。言辞之间更是放肆形骸,吐露出作为他本性的真实。   马雨妃喜欢帅哥,但也是很挑,像宁宇轩太装的这种,果断弃之。仔细想想还是张厉风比他好,人家换女友交女友,大家都知道,里面背面都一样,至少一眼就可以看出好坏。   宁宇轩是看了校园报才想起有吴蓓殇这个人,也想起了之前没有完成的赌约,他不相信张厉风会比他的魅力还要多,就这么一个小女生别人都牵到手了,难道他还不行。于是他今天稍加打扮,相信那个小女生一定抵挡不住他的魅力,成功之后再把她甩了。他宁宇轩一出马,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他勾起迷人的笑容,“吴蓓殇同学,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宁宇轩,之前向你表白过的男生。”   “我知道,被我拒绝的男生,后来一直死皮赖脸追着我不放,还以为你是跟踪狂,差点打电话报警。”笑什么笑,本姑娘不上当。吴蓓殇本来就不爱笑,平时脸上就是面无表情,所以此时她就是面无表情的看着宁宇轩。脸上从来不曾出现一般小女生的反应,与男人所想不同。   宁宇轩笑容僵在脸上,他没听错吧,跟踪狂,怎么会是这种印象。他明明记得之前每天拿花送她,向认识她的人打探情况,总是在她喜欢去的地方蹲点等她,这么一想,还真是有点像跟踪狂。不对,他不是跟踪狂。   他想要解释自己过去的行为:“我想你误会了,我那么做都是因为喜欢你。”   “可我也记得自己说过,不喜欢你。你那些行为对我造成了困扰,如果你把一厢情愿当做了喜欢的定义,我奉劝你去找别人。”这些男生没事做吗?一个个如此,真是无聊至极。   马雨妃在一旁看的傻眼,她们同学那么久很少听到吴蓓殇说这些话,最主要是没人找她们“聊天”,所以平常两个小女生话说得最多的是她,谈的都是很感兴趣的话题,关于日漫。   宁宇轩之后是想过,他为什么一定要纠缠吴蓓殇,选择其他人不是更好,在他犹豫的片刻张厉风也到了,和宁宇轩相反他穿着白色休闲装,头戴一顶鸭舌帽,一身轻松派更显青春洋溢.   张厉风看到了他心想:宁宇轩怎么会在这里,希望他不是和自己同一个目标.   宁宇轩一时之间有些急躁,张厉风是来找谁的,相信不用他说。他这次一定要赢得赌约,看那些兄弟还敢笑他,他就不信自己不能捕获这个孤僻女.   在张厉风说话前他要抢得先机,“吴蓓殇,我要你做我女朋友。”不是询问,是命令她。   行啊,小子,还真是和他一个目标,只是他想和吴蓓殇做朋友,与女朋友相差一字。宁宇轩又是?他喜欢吴蓓殇?这是他听得最好笑的笑话。张厉风双手插在裤袋,悠闲的看事态如何发展,依他的猜想,吴蓓殇是不可能喜欢上宁宇轩。要问为何,他这样的男人别人都看不上,何况是档次比他低的宁宇轩。如果吴蓓殇接受宁宇轩,那他就放弃和她成为朋友。   吴蓓殇看了张厉风一眼,目光又回到宁宇轩身上,“同学,你以为自己是在演戏吗?我对这个没兴趣,请你另找他人。”   她今年大三,还有一年大四,就不能让她过段安稳日子吗,非得找她麻烦才开心。   “我不是在演戏,说的话都代表我的真心。”   “人说谎的时候心跳会加快,你要是不介意,我去借一个听诊器,然后听听你美妙的心跳。”她话虽那么说却不会真做,唬唬他而已。“当然这理论也不是绝对,如果人谎话说多了,身体就会产生某种免疫,可以自由控制自己心跳的快慢。”   宁宇轩是有自信把谎话当真话,让人听不出虚假,本以为不被发觉,可当吴蓓殇说完那番话,他还是心虚了,现在心跳很快。想说话补救,嘴巴却不听使唤。   吴蓓殇问他:“你还确定对我说的话是真心吗?”   “是真的。”他不改,准备嘴硬坚持到底。   那她也不想对他多说话,浪费口水,直接忽略比较省事。接下来换另一个,“请问这位同学,你是?”   张厉风仿佛知道她要说什么,脸上表情不变,微笑如常挂着。“我是张厉风。”哦,吴蓓殇没说话,面上却回了他这个意思。   他还没放弃啊!话说她哪点有做为他朋友的资质,值得他如此猛追不舍。   宁宇轩以为他们之间有什么,可现场看根本就不像,难道张厉风也是和他一样,打赌输了?身为旁观者的马雨妃觉得很好笑,平时没人找上门,现在一来就是学校两大帅哥,真是该说鸿运当头还是霉运到家,蓓蓓最近的桃花有点多啊!   现在以吴蓓殇为点另外分出了宁宇轩和张厉风,真是怎么看都觉得稀奇的组合。说是三角,其实三人之间根本就没关联性,但又以吴蓓殇聚在一起。   吴蓓殇想了好久,场面也僵持了多久,如果非要在两者之间选择一人,她会选,“张厉风,你说说我有什么好处,说得好我就答应你。”   “很多啊,比如我会请你吃饭,带你兜风,帮你挡灾。”说时张厉风看向宁宇轩。   除了挡灾其他都没用,算了,有胜于无,她将就接受。也许日后他们真的可以成为好朋友,再说。   “那拜托你先帮我把另外的男生解决,现在你不是麻烦,他才是。”吴蓓殇直言不讳指向宁宇轩,“同学,你想追女生请找其他人,想骗女生,请找其他人,但是就是别找我。我是不喜欢男生的,你懂吗?”   宁宇轩吓一跳,她,她原来是那边的人,难怪自己怎么耍帅都没反应。他一时有些无法接受,只觉得心都碎了,这一切都浪费了。不待张厉风说话,宁宇轩愤然甩袖离去。   马雨妃突然一副誓死捍卫贞操样,“蓓蓓,你原来是蕾丝,如果我没交男朋友,我一定会和你在一起,可是我现在有男朋友了。对不起。”   又在耍宝了,这孩子是想证明人生如戏,还是戏如人生。   张厉风真的以为吴蓓殇不喜欢男人,吴蓓殇也不对他解释,直觉被他误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到了几年后张厉风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13、多彩的校园生活   张厉风说到做到,他邀请吴蓓殇吃饭,其中有十次中八次被她拒绝,理由是她喜欢在学校长椅上吃东西,不喜欢像打游击一样四处上餐厅吃饭,一个字,麻烦。日子依然和往常一样不变。只是吴蓓殇多了一个身份,张厉风的挡箭牌。每当有他不喜欢的女生企图接近他,他就会找来吴蓓殇,把她往身前一放,据说这样有“退魔”效果。   情人节有人送他巧克力,他直接扔给吴蓓殇,拜托她解决。作为女生,她当然爱吃甜食,免费的食物不吃遭天谴。平时女生送的东西,张厉风都会分享给吴蓓殇,而吴蓓殇再度分享给马雨妃,两个小女生倒是吃得欢,马雨妃还因此学会了很多蛋糕裱花的样式。   长时间的相处,他们之间倒是一派和谐,只是旁人看不清了,张厉风和吴蓓殇是哪种情况。说是男女朋友又不像,因为张厉风还是和以前一样正常和漂亮女生传暧昧,看来他们真的只是普通朋友。其实不管哪种身份,那些喜欢张厉风的女生心意还是不变,吴蓓殇又能造成什么威胁。有人似乎掌握了某种捷近,专挑吴蓓殇下手,以前那些理都不理她的主动找她说话,当然话题永远离不开三个字--张厉风。   “吴蓓殇你知道张厉风喜欢什么吗?”   “你怎么会和张厉风走在一起,说说你们是怎样的经过,给我们这些也借鉴一二。”   “我这里有亲手做的巧克力,希望你能转交给张厉风。还有告诉他,我喜欢他。”女生羞涩一笑跑了。   “就你这样子还能有张厉风撑腰,简直是上辈子烧了几百年的好香,你该庆幸自己因为祖上得到了这份巨大的荣耀。”吴蓓殇不明白为什么张厉风和她祖上有什么关系,那女生话题扯得有点远。   就在众人以为吴蓓殇是软柿子很好捏时,她冷静的对那些花痴女一一作答,且用的表情还是一副超脱淡然的样子。   “张厉风最喜欢的不是女人嘛!只要是女生他都爱,所以你们不用担心自己的长相问题,灯一关谁看得到。”   “请你们不要用误会的词语说我和他在一起,我眼光很挑,至少看不上他,他应该配得上更好的人,譬如不断围绕在我身边的苍蝇类女性。你们想要借鉴,可以,我觉得那种类型值得你们参考一下。”   “这位同学拜托不要再送巧克力,情人节早过了,你的礼物是不是太晚了,还有,告白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你居然放弃与张厉风直面接触的机会,我很佩服你。”   “本人长的人模人样,怎么也不比鬼差,而且我本来就不爱打扮,脸上从来不上妆,所以一直都是清新自然。如果要找茬请找张厉风,他才是凶手。最后一点,我祖上和他没一点关系,你们千万别乱说,那样我晚上会做噩梦。”   就这样聚在吴蓓殇身边的女生越来越少,渐渐地只剩下马雨妃。马雨妃可是把那些情节至始至终都看完,内心的骚动不比其他慌乱的女生差。   好久没听到蓓蓓说那么多话,天哪,我想说的重点不是这个,而是,我也是第一次见到她如此。平常话少的可怜,还以为是不会说话,想当初她怎么就看走眼了呢!   “蓓蓓,这下你以前的形象荡然无存,恐怕当时在场的女生都被你吓懵了。”马雨妃想起自己与吴蓓殇第一次交谈的那天,“你不是很会说话嘛?为什么当初……”   “我为什么要说那么多话,本人喜欢安静。”安静容易让人思考,她要想的事情很多,哪有空说话。   马雨妃愣住,她竟无言以对,真是惭愧至极。“那你怎么又突然想开金口了?”   “如果是以前,她们说什么我都当没听到,但现在扯上了张厉风,情况有所改变。”   “难道你……”   “我和他不熟,她们要问东问西应该向本人去讨教,与我何干,一个个叽叽喳喳,很烦。”   马雨妃呆愣,蓓蓓要说的就是这个,原来不是她想的那样啊,不知为何,心里有点小失落,还以为会有暧昧情愫产生。   吴蓓殇不知道她想什么,她承认她现在的改变有一部分是张厉风,但也只是一点,她为人低调不想与他人交锋,可并不代表自己会傻傻的任人欺负,如今离毕业没多久,她也没什么要顾虑的。   “雨妃,你难道以为我会像电视剧中的女主一样胆小懦弱,对于别人的攻击只能默默承受,最后在危急关头等待男主来解救。我不是剧中的女生,想要不被受伤害只能靠自己。所以,你可以收起你的蠢样吗。”从刚才到现在就很八卦的样子,好像她的回答一定有猫腻,对不起,她猜错了。   她还是不能接受现在的吴蓓殇,之前那个恬静话少的蓓蓓去哪了,即使她们聊到最喜欢的日漫,蓓蓓还是保持一贯风范,只在喜欢的部分话变得多一点。当她好不容易接受自己朋友是一个安静型女生,现在又是哪样。   “好了,你不用想太多,你看到的哪个我都是吴蓓殇,你只要记住就好。”被她吓傻了吗,真不经吓。   张厉风不知道她们这边发生了什么,因为没有女生告诉他发生的事情,她们只当吴蓓殇厌烦了恬躁,所以说话和平时不同,也只能想到这个让人令人信服唯一理由。   往日如常,少了其他因素,吴蓓殇又恢复成众所周知的那个她,永远不变的花苞头,光洁没有留海的额头,与之匹配不易展露笑容的清秀脸袋,这些就是就是吴蓓殇的招牌之一。马雨妃曾经想要帮她化妆,但被吴蓓殇拒绝,她不喜欢在脸上涂涂抹抹,再说了打扮漂亮又是给谁看,pass。马雨妃建议她穿裙子增加女子力,吴蓓殇摇头嫌穿裙子不方便,pass。马雨妃说让吴蓓殇换种发型、换种形象,她脸上当时就黑了,头发是命根子,谁都不许动,pass。   马雨妃立誓,有一天她绝对要让吴蓓殇化妆、穿裙子、换发型,一米六的女生个子还算可以,成天穿着裤装,背着麻袋大的包包,试问有哪个男生会喜欢。   除了每天上学、放学、和马雨妃在一起,吴蓓殇现在又多了一项选择,时不时得陪张厉风聊天替他解闷,或者沦为他无聊时的“玩具”。吴蓓殇也是和他相处时间久了才知道众所周知的花花公子,其实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除了女性经历丰富还有引以为傲的聪明头脑,成绩是年级第一,想做他女朋友的人选可以排很长的队伍,喜欢挑选漂亮女生当做女朋友的标准,可他们相处的时间绝对不会太长,所以常常换人。他坦言自己以前的确是放荡不羁,和女生也是超随便,但是进入大学后已经改了很多,他想要认真和一个女生交往谈爱情,可是没有一个女生可以让他有真爱的感觉。   “你的意思是,交往了那么多女生只是想要从她们之中选择一个合自己心意的人,但由于到目前为止你还没找到,所以仍在不断寻找,这就是你被称为花花公子的原因。”吴蓓殇汗颜,果然颜值强大,思维方式都异于常人,天底下有那么多女生,难道他要全部都把她们变成女朋友,再看看到最后谁符合他的条件,可以成为他最终伴侣。   张厉风对于她说的话没有驳论,他其实真的是那样想。而对于吴蓓殇,他与她相处的很轻松,不需要面对犯花痴的女生,吴蓓殇只把他当做一个叫张厉风的男人。所以她从来就不在他狩猎范围内。   吴蓓殇一开始就对张厉风说清楚:“你找我当挡箭牌,只要不出危险我不介意。无聊了没人聊天,我可以忍受你把我当垃圾桶。此外,你别给我找麻烦就是给我最大的谢礼。我不喜欢有太多人盯着我看,不喜欢被卷进女生找茬的事件,不喜欢和男的走太近。”她看了眼张厉风,略微改动之前说过的话,“勉强可以和你走近点,但也请你不要过。喂,你听的懂我说的话吗?”   “你说什么?先来拍照,纪念我们成为朋友后已经两星期了。”   张厉风抓着吴蓓殇准备两人自拍,吴蓓殇当然不肯,她最讨厌拍照自是挣扎一番,结果照片还是传上了微博,用的是张厉风自己的微博号。照片中他笑容阳光,另一位女生双手掩面令人看不清相貌,微博内容是:今天我和这位女性朋友第一次合照,她不肯配合,只有我一人在那傻笑,猜到她是谁了吗,她不是我女朋友,而是去掉一个字,朋友。   知道这件事的大多是C大的学生,所以很快就有人联想到图片中的女生是谁,原来张厉风没有和吴蓓殇交往,他们只是普通朋友,真是害他们大大的误会了。因为误会解开,其他看吴蓓殇不顺眼的人纷纷觉得她长得比之前好看多了,也不会有人私下叫她孤僻女。   时间已经过去几个月,校园生活依然多姿多彩,这是对于大部分人,可怜的吴蓓殇最近到了忧郁期,时不时的会叹气,都快把学校树上的叶子都叹没了。她起初以为自己答应张厉风做朋友他就会不再骚扰她,可她脸上有写着女朋友判定人吗?经常带着美女到她身边,让她检验这个女生到底好不好,能不能和她在一起。本来还有一丝笑容的脸上,现在荡然无存,她好想反悔。   你说他一花花公子,花就花呗,和她有半毛钱关系,非得秉着朋友之意让她看相,她又不是算命先生。当然她还是会给出自己最中肯的意见,说出一些事实,不为别的,她是个有职业操守的人,上任的职业就是张厉风的朋友,所谓朋友不管是真的假的,她既然答应就会做到。   学校有很多美女,张厉风的择友对象就是这些美女,也许是花花公子改性了,他不像以前一样看上眼就和女生交往,他懂得一个人不是光看外表,还有最重要的内心。但还有一点,只要不是母老虎他还是可以将就的。   午后休息时间,吴蓓殇如往常,吃饱了就要做点正经事,发呆。她这发呆好啊,便宜了另外两个人。   张厉风只要一有空就会和她们混在一起,他问着马雨妃:“她经常这样,陷入发呆的世界吗?"   马雨妃现在已经对他产生抗体,不会再发花痴,她拿出自己宝贝的手机打开微博,翻出几张照片献宝的给张厉风看。照片中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吴蓓殇,而且全是她发呆的样子,往下看居然有不少评论。她告诉张厉风这些照片都是经过本人同意她才放在网上,所以不算偷拍,很光明正大。   其实中间误会大了,吴蓓殇从不看微博所以不知道马雨妃到底拍了些什么,一直以为她发的是自己正常的照片,而她不是名人,发些照片又无伤大雅,也就随她。如果她知道是这种照片,那结果也随她,不就是发呆吗,她就是喜欢发呆,也许在别人眼里她像盲女亦不一定。   张厉风看完感叹,“她是有多爱发呆啊,你这收集的照片都能放满一本相簿。”   “你不觉得很萌吗,她发呆的样子就像是在想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想到浑然忘我。”马雨妃观点不一样,她认为发呆的吴蓓殇最可爱,清醒后的她一般般。“不说蓓蓓,你不是应该和新的女朋友约会吗,怎么会有空陪我聊天。”   张厉风轻描淡写,“分了。”   不是吧,昨天才交往今天就分了,神速啊。他为了花花公子这称呼真的不用那么拼命,没有人会感谢他的。马雨妃也是醉了,好像是他和蓓蓓做朋友之后换女朋友速度更加升级,就快赶上那句话,女人如衣服,有洁癖的人换的更勤快。   吴蓓殇加入他们的话题,很想知道他们聊什么气氛那么凝重,“什么分了?”   马雨妃刚想开口和她说话就被张厉风抢了先机,他捂住胸口对吴蓓殇说:“因为我发现我真的喜欢上了你,其他女人都引不起我的兴趣,所以我为了你挥手和那些女人说拜拜,你看我的真心有令你感动的想要投进我的怀抱吗?”   他讲的明显是假话,吴蓓殇没有理他,直接忽视和马雨妃离开。“雨妃,就快上课了,我们走吧。"   留在原位的张厉风高声呼喊:“蓓蓓,你怎么不理我,我说的都是真话,绝不掺半点假。”   马雨妃这才知道,原来学校有名的花花公子不只换女人厉害,性格还这么宝,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他们是同一个人。张厉风你的帅气稳重都见鬼了吗?   ☆、14、可怜的我   相比张厉风轻松的心情,吴蓓殇内心成反比,她此时脑海中浮现一个男人的样子,就是她爸爸,明明答应他不交男朋友,可还是违背了,虽然是个男性朋友,但性别是无法更改的,算着日子她爸爸快回国了,要是知道这件事一定很抓狂,尤其是这个男性朋友还是一个换女人如衣服的花花公子,她只要一想到那时候就觉得头痛。   男性朋友属于朋友,所以在理她还是可以拿到几分,只是不知她爸爸会有何反应,希望不是和小时候一样,看到她牵一个小男生的手就以为自己女儿要被别的男人拐跑,天晓得一个六岁的小男生会知道如何诱拐比他大两岁的大姐姐。   吴浩然工作上是享誉在外,但还是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太过宠爱女儿,为此给吴蓓殇造成的麻烦事情可不是一件两件。吴蓓殇小时候被测出智商异于常人,别的小孩子需要一再解释的问题,她一次就记住,成绩可说得上优秀,但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还是得说起十几年前。   那时吴蓓殇被测出高智商后念的是精英学校,里面的同学都是和她一样聪明的人。每天的功课就是各种各样的学科,日复一日,她坚持了三年,但是她爸爸等不了了。精英学校有一个缺点,它功课密集度大,每天上学对于小吴蓓殇来说简直就是折磨,她也是这期间变得不想开口说话,回到家中仅仅只是打声招呼就闭口不在说话。吴浩然开始后悔自己之前做的决定,他可爱的蓓蓓现在变成这样,都是他的错。他到学校为女儿退学,校长很不理解,他的女儿那么优秀,为什么突然就退学,但吴浩然没有给他任何理由,只说了女儿不适合这里。   以为故事完了,其实后续当吴浩然问起女儿为什么不爱说话,她给出的答案令他震惊。   “爸爸,那里不好玩,老师每天都在给我们布置作业,写完了还有下一本,累死我了。还有其他小朋友都不和我玩,说我像个小老头,又长得不像女生,所以我对于学校的回忆只有作业,和沉闷的日常。没人和我说话,我一个人也懒得说,就变得话越来越少,但是,爸爸,我还是原来那个蓓蓓,并没有改变。”   七岁的吴蓓殇和其他小孩子一样喜欢玩,又爱笑,可是自从上了精英学校她变得越来越不爱笑,脸上就如戴了一层面具,以至于她在别人眼中就像小老头,放在一堆孩子中间十分突兀。倒不是她长得丑,而是当时那群小孩子的审美标准不同,以为只有长的像洋娃娃的才叫女生,就不把清秀的小吴蓓殇看在眼里。   吴浩然以为女儿心理压力大,才导致话变得越来越少,正想安慰她。   “而且,爸爸,因为你的关系,有许多叔叔阿姨不断问我问题,说你什么时候举办演奏会,什么时候来学校接我回家,什么时候可以见到我妈妈,好多好多问题。那些事情太麻烦了,我就拒绝和他们说话,果然噪音就少了好多。”   女儿啊!你果然是我宝贝,这智商,这反映,绝对是正常孩子办不到的。吴浩然摸着吴蓓殇的头,一脸慈爱的说道:“那蓓蓓以后想念什么学校,告诉爸爸。”   “爸爸,我想念普通的学校,以普通的学生上学。”   “可是我的宝贝那么聪明!”   “聪明人死得快,我还是当一个普通人好了,爸爸不用担心我之后学校的事情,我会努力让自己过完自己想要的校园生活。”   这孩子还那么小就这么早熟,心智未免开太多了,不过上普通学校也好。对于小孩子,能有个正常的童年是最令人回味的幸福。也许是想要弥补之前的遗憾,吴浩然对于女儿的溺爱程度更上一层楼,没工作的是时候会穿着便衣到吴蓓殇的新学校参观。   “对不起这位先生,你可以和我们走一趟吗?”学校的警卫发现眼前的男人十分可疑,青天白日,戴着鸭舌帽、墨镜、口罩,手里还拿着相机对着某个小学生不停地拍照,他,绝对有问题。   小吴蓓殇看到后挡在神秘男面前,向警卫一鞠躬,“伯伯,他是我爸爸,不是可疑人。因为头发掉的厉害戴上了帽子,经常熬夜有黑眼圈才戴的墨镜,呼吸道不好出门必须戴口罩。我爸爸其实是摄影师,他习惯了拿相机,喜欢看到东西就拍,所以有了误会。爸爸,你快点头呀,伯伯把你误会成坏人了。”   吴浩然听话点头,还假装自己呼吸道不好硬咳了几声,有一种欲盖弥彰之势。   警卫见此不好多说,既然不是坏人,他也不能误会,“不好意思,可能是我电视剧看多了,以为穿着黑色风衣,又把全身包得密不透风,还不断跟在别人后面拍照的是不良分子。”   吴蓓殇为爸爸解释:“我爸爸他长得和正常人不一样,怕别人歧视,所以每次都会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她再次扭曲事实,   骚乱是解决了,但当时在场的学生都知道吴蓓殇爸爸长得丑,丑的不敢见人。老师还曾怀疑她爸爸是钢琴家吴浩然的小心愿,也随之破灭。事后,也是因此吴蓓殇在学校受到一定排挤,有些同学甚至不愿于她说话,坚强的吴蓓殇当然不会在意那些,她只做好自己,随别人胡乱猜测。   回到家中,吴蓓殇放下书包鼓着双颊,装作很生气的样子,“爸爸,你干嘛来我学校?”   宝贝女儿生气了,吴浩然赶紧道歉:“抱歉了蓓蓓,都是爸爸不好,爸爸已经有一个星期没看到我的蓓蓓,所以今天一下飞机就想要见蓓蓓,想知道蓓蓓在学校过的怎么样?”   “那爸爸为什么拿着相机呢?”   额,吴浩然晃头晃脑,总不能说他其实想要拍几张蓓蓓的学校生活照,这样以后蓓蓓不在身边也能拿出来想念。结果考虑到蓓蓓不喜欢拍照,他只能往偷拍下手。   “爸爸当时正好在美国买了新的相机,回国后就想给我的宝贝蓓蓓看看。”   好牵强的理由,小小的吴蓓殇也知道,她爸爸说的肯定不只那样,好了,她不再假装,一直鼓起的双颊瞬间憋下,她爸爸是怎样的人,她难道还不了解吗,一定是想偷拍她的生活照。其实就是小时候被相机对着多了,她才讨厌拍照,罪魁祸首还不是这个世界著名的钢琴家搞的鬼。真不晓得为什么他的恋女癖那么严重,看来得想办法解决才行。   自此以后,吴浩然出国身边一定有位女性相陪,但是旁人又不知道她是谁,只知他们俩经常在一起,可见关系不一般。   -------------   陌殇又出新作品,这次写的不是小说,而更类似于日记的形式,讲的不是爱情,是父女之间的亲情。父亲溺爱孩子,造成了孩子性格上的不正常,然而父亲却不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都是错的,仍然想用那种错误的方式继续教导她。女孩个性本就纤细,她从小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会把一天内发生的好事和坏事记录在日记本上。错误的事情就一定会被纠正,女孩上学了,她从老师和同学那里学到了正确的对事态度,原来自己一直认为对的事是错的,错的事其实是对的。她知道父亲不会对自己说出的话反悔,于是她想到了自己每天写的日记,她并没有直接与父亲对话,而是把她写的日记默默翻到第一页,让父亲通过这些文字知道她每一天的改变。就是通过这样阅读日记的方式,父亲明白真是自己错了,他及时醒悟自己差点就把孩子脱离正常轨道。   这是陌殇第一次尝试以日记的形式作为故事的情节,也是第一次尝试不走小说桥段,这本书更像教育文学,受到了不少爸爸妈妈的青睐,他们把书买回家,阅读后坚决不走书中父亲那样错误的道路,因为真正的父母是不会溺爱孩子的。   而这个溺爱孩子的爸爸今天带着妻子提前回国了,他没有告诉女儿就是希望倒时给她一个惊喜,只是这个惊喜在后来变成了惊吓,一切都是后话。   张厉风在学校除了和女朋友约会就是跟在吴蓓殇身边,变成了她的跟班,总是对她嘘寒问暖,搞得吴蓓殇以为对方是她另外的爸爸。她不明白,朋友是做这样的吗?   吴蓓殇记忆中的张厉风时常换女友,人也看起来也属于高不可攀类型,当初还以为对方性格也是如此,没想到,十万个没想到,原来本性是个粘人精。还是他以为跟在她身边很好玩,真是抱歉了,她每天的生活都是三点一式毫无乐趣。   “你为什么不笑?”这是张厉风认识吴蓓殇不久后对她说的。   吴蓓殇回了他:“我为什么要笑,还是说你要我看到你就笑,你是笑点吗?”   本来是问她,结果被反问,张厉风换种方法,“其他女生都很爱笑,我只是想说你好像不一样。”   “我本来就不像正常人,你不要拿那些正常标准来衡量我。”吴蓓殇很酷的扔下这句话,继续做着自己的事情,看笔记本电脑储存的日漫。   相处时间久了,张厉风不再问吴蓓殇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他会通过自己的眼睛去察觉某些事情。之后他真的觉得吴蓓殇和其他女生不一样,她是真的不爱打扮,穿的衣服永远都是简约类,没有特别喜欢的颜色,也没有特别喜欢的男生,平常只是和马雨妃在一起,马雨妃不在身边就一个人独处,无聊时或者就在发呆。而且她很安静,有时候甚至让人遗忘了她的存在,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女生,但张厉风就是说不出的喜欢,无关爱情,是,是一种想要宠她的喜欢。就是因为她太安静,让他很想知道她活泼的样子会是什么样?   他从来没有过这种让人说不出的心情,感觉自己很像被虐狂。他只要说一句谁想做他朋友,就会有很多人报名,但只有她不同,一开始被她拒绝了好几次,还总是不记得他的样子,可是只要说出他的的名字她又马上想起。虽然事后知道她有轻微脸盲症,但内心还是感觉有些郁闷。被拒绝了多少次他从来没数过,只是想和他做朋友,因为他相信他们成为朋友之后一定很有趣,至于有趣之处在哪他一时也说不清,就只是有这种感觉。   他现在知道吴蓓殇喜欢日漫,只要她一有空就会用微型笔记看视频,或者从包包里拿出一本漫画书看,甚至在人多的时候也旁若无人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她不喜欢外出,喜欢待在家里,不挑食,不喜欢别人盯着她看,喜欢面无表情看笑话书,不喜欢别人打扰她发呆,不喜欢别人对着她傻笑 ,那个他指的是他。还有好多好多,最重要的是,她不喜欢麻烦,讨厌自己受到关注。   好吧,他已经从被虐狂升级成了跟踪狂,他只是想要知道自己朋友的喜好,这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才对。   他这叫不是大问题,才有鬼,吴蓓殇就是抓破脑袋都不明白帅气迷人的张厉风为什么突然之间画风突变,还让她想起了被掩藏在记忆深处的爸爸阴影。她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有让男人变成跟踪狂的体质,那个宁宇轩好像也做过类似的事。   这都是什么情况啊!张厉风你正常点,你不是喜欢交女朋友吗,那就出去采蜜啊,那些娇艳的花朵正等待你的临幸,给我回归以前的那个花花公子。   ☆、15、大学音乐节的惊喜   一年一度的大学音乐节即将开始,每年到这个时候吴蓓殇都是兴致缺缺,音乐会开场她也从来不去看表演,谁让她家里有位音乐家,要听演奏回去就能搞定。音乐节并没有强制学生一定要参与,她乐得轻松,但这一次似乎逃不掉了,马雨妃早就买好进场的门票。   “我说,你原本应该是和你男朋友一起才对,为什么现在挽着我的手?”   “蓓蓓,放轻松,还不是我家亲爱的今天临时有比赛来不了,而我票买了又不能浪费,当然是找你来凑数。”   吴蓓殇轻叹一口气,她今天的计划算是彻底泡汤了,她最喜欢每年的今天,其他人都去看表演,只有少数的人留下,那时候才叫安静。她可以尽情享受那份属于自己的时光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譬如睡觉,没错,她除了发呆还爱睡觉。在偏僻的角落找到一棵树,靠着树吹着微风入睡,那是多么得惬意,但现在,不去想了,入场时间快到了。   大剧场内挤满了人,有人准备了加油道具准备为乐队呐喊助威,有人脸上画上了五彩的图案,吴蓓殇不明白,灯光一暗谁能看到脸上到底画了什么,他们这样做很好玩吗?她转头看向身边的马雨妃,不知何时她手上已经拿了一大把荧光棒,还分了一半给她,说是灯一灭就把荧光棒折了,以免人多走失她看不到她的脸,吴蓓殇勉强接受这个理由收下。   音乐声响起,灯光渐渐变暗,黑暗中紧跟着出现荧光棒所散发的亮光,主持人上台说了一段话就拉开了台上的幕布,出现在众人眼前的是由音乐社组成的乐团,他们表演的是一首很嗨的歌曲,学生的情绪都被他们带动,尖叫声不绝。吴蓓殇没反应,她对现代歌曲不熟,在家听惯了肖邦、莫扎特,这个她真心接受不了,反观马雨妃挺嗨的,果然是年轻人,活力真好。   一首歌曲表演结束主持人又上台,话讲长段,然后又是一首歌,别人是越听越嗨,吴蓓殇越听越像睡觉。为什么?她早有准备,在耳朵里塞了耳塞,减轻了很多噪音,耳朵舒服不少,也有一个缺点,她现在听不到别人说什么。就在她以为一首歌结束一首歌开始,反复转换没有尽头的时候,惊喜来了。   灯光暗下,主持人老样子炒热气氛,还让众人猜测即将出场的是哪位大人物,在一片吵闹声中灯光又亮起,舞台上出现了一台钢琴,众人齐猜测是要表演弹钢琴,还是边弹边唱?缓缓进入众人视线的是一名身穿黑色燕尾服的男人,他朝台下一鞠躬,坐到了钢琴前的椅子上打开琴盖,悠扬的乐曲就从他手中传出。   有眼力的人早就认出他是谁,吴蓓殇视力很好,即使她与舞台隔了很远的距离,还是清楚地看到了那人的长相,她内心不禁说了一句话:OH MY GOD!他不就是自己的亲生爸爸吗?怎么没有通知她就跑到她的学校,而且还在音乐节表演弹钢琴,他和妈妈现在不是应该还在法国吗?吴蓓殇镇定,有事他们回家聊,现在在学校,他们不能产生交集。   看来吴浩然的知名度很高,没过多久,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的人在确认他是真人后,都在内心深处大喊好激动,但是钢琴演奏并不是唱歌,中途不需要呐喊助威,只需要观众静静地聆听。他们轻声传递给那些不知道吴浩然的朋友,关于他的信息。场面变得很安静,大家都在用心去倾听这位大师所演奏的灵魂之曲。   一曲结束,台下响起无数掌声,吴浩然站起身子给他们讲述关于这首曲子的故事,吴蓓殇由于带着耳塞没有听得很清楚,其他人倒是一字不落的听进去了。   他演奏的曲目是由自己创作的《最可爱的少女》,这首曲子是他为女儿写下的,说他经常工作在外,想女儿的时候就编成了这首曲子,告诉他们不要只是会弹钢琴,还要知道曲目中所包含的感情,更要学会自己编曲。   他讲完准备下台,但主持人突然插话:“吴老师弹得真好,大家说对不对?吴老师既然讲到您的女儿,能否和我们聊聊您的女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吴浩然顺应民心,当然不会如实说出,“我女儿是最棒的,她在我心中就是一个小天使,她和你们一样是普通人,并没有怎么特殊的地方,所以你们不用猜测她会不会和我走上一样的道路。她有自己的生活,我支持她。”他说完,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吴蓓殇刚才拿掉了耳塞,才听到了她爸爸说什么。爸,咱能矜持些不,你把我说成小天使,别人却说我是孤僻女,这反差也是很厉害的。   主持人还嫌不够,居然报上了吴蓓殇的名字。“吴老师,说来也巧,我们学校有个女生,她的爸爸居然和您的名字一模一样,也叫吴浩然。”接着主持人朝台下喊:“吴蓓殇在不在,你们有没有看到吴蓓殇同学,看到的话有请她上台。”   马雨妃就像个报马仔,伸手大叫告诉他们吴蓓殇就在这里,大家一齐看向她们的所在地,顶上的灯光也转到她们身上。   吴蓓殇心想惨了,她要上台受万千瞩目,被各路人马万刀扎身,血流成河,一命呜呼,她悲惨的人生从此落下帷幕。死就死吧,镇定保持从容,话说灯光能不能别那么亮,闪的她眼疼。   她上台了,非常做作的对着自己爸爸喊声:“吴老师好。”   马雨妃离舞台远,没有仔细看清吴浩然的样子,不然一定会惊讶到大声尖叫,这不是吴蓓殇的爸爸吗!但她也仅是与吴浩然见过一次面,现在就算见着,估计也不会往别的地方猜。   吴浩然看到自己女儿称呼他为吴老师,感觉还真是怪异,他表情不变笑着和她握手,“这位同学好,我们真是有缘,原来你爸爸和我一个名字,真的好巧。”   对啊,不只名字一样,就连人都长得一模一样,真的是好巧。吴蓓殇皮笑肉不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果然假笑不适合她。好了,打完招呼,剩下的他们回家说。这下主持人没什么要说的了吧?启料,主持人是八卦系的,紧追着吴蓓殇不放,在大庭广众下向她老爸讲述她的校园情史,以及她经典的外号——孤僻女。惨了,惨了,吴蓓殇开始冒冷汗,主持人你选的时机真好,什么时候不挑非得在她爸爸面前说她闲话,她不在意自己被说,可是她爸爸不一样,瞧他脸都变色了,主持人你多少注意点台上人的心情啊,别说了。   “吴蓓殇同学说起来还是我们学校的名人,大一的时候有个外号叫做‘孤僻女’,相信有很多同学都知道她。紧接着校园王子宁宇轩对她展开追求,最后不及而终,现在就连张厉风也成为了她的朋友,吴蓓殇好厉害哦。请问你是用什么方法吸引到他们,能不能把秘诀告诉我们呢?”   她想起这个主持人是谁了,张厉风曾经的女友,演播系的那谁?她当时评论这个女生人长得漂亮,但眼神中充满了野心,不是一个值得相处的对象,她要是遇到一个比张厉风更好的一定会抛弃他。她记得自己是那么说没错,结果他们隔天就分了,现在看这情形原来是想要整她,让她在那么多同学面前丢人现眼。   曾珊珊是演播系的美女,她好不容易成为张厉风的女朋友却因为吴蓓殇宣告结束,她不甘心,她做错了什么,到现在张厉风也不愿告诉她原因。她恨吴蓓殇,要不是她,张厉风怎么会和她分手,所以老天给了她这个机会,让她在舞台上好好羞辱她,看她怎么回应事实。   吴蓓殇抢过曾珊珊手中的话筒,“今天是音乐节,并不是八卦节,我的八卦会比吴老师的钢琴曲还要好听吗?如果你们回答是,我可以告诉你们后续。如果不是,那可以请吴老师再来一首吗?"小样儿,真以为她不会说话嘛,想要整她,早了八百年。   吴浩然的演奏通常只有大型剧院才可以听到,而今有免费的为什么不听,台下人纷纷回答“不是”。   吴蓓殇用眼神告诉爸爸,自己把问题解决了,他可以再弹一首为她的同学们解闷。吴浩然有好多事情想要问女儿,但现在不是自己家,他不能让别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所以回到了钢琴前,再来一首安可曲。   小插曲过去,音乐节表演继续,台上灯光四射,演员火力全开,大家都因为吴浩然的出现充满用不完的激情,简直是嗨到极点。张厉风其实也在大剧院内,他距离舞台很近,可以清楚地看到吴蓓殇脸上的表情,刚才他以为吴蓓殇会被曾珊珊的问话困扰,没想到她完全可以自己控制住,给出的答案十分巧妙地回避问题,把其他人的注意力转到了在场的吴浩然身上。真不愧是他追了那么久才结交成功的朋友,果然有一套。   现场还有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十分混乱,他就是一直坐在后台的理事长谢天霖,原本好友主动要求来他学校表演他是很开心的,毕竟吴浩然的钢琴造诣是举目共睹的,可那个女主持人是搞哪出,她知不知道吴蓓殇可是吴浩然的亲生女儿,他能容忍自己女儿在学校被别人说成孤僻女。况且他还是个女儿控,在知道自己女儿被那么多男生追,反应一定不是一般激烈。他可以猜测吴浩然下台对他说的的第一句话是什么,“退学。”   吴浩然台上努力保持绅士风度,一下台逮着好友怒冲一句话:“谢天霖,给我女儿办退学手续,她明天不上学了。”早知道他就不应该强迫女儿上大学,就应该拴在身边,陪他一起出国。   谢天霖递给他一瓶水,希望能安抚他暴躁的情绪,“我说老吴,你别那么情绪化,蓓蓓如果明天休学,其他人该怎么想。他们又不知道她是你女儿,只以为她的爸爸和你重名。而且你问过蓓蓓了吗,她愿意休学吗?”   吴浩然静下心想,他刚才是急躁了点,谁让他女儿受委屈了却不让他知道,他心疼女儿。   “老吴,你不如回家之后仔细问问蓓蓓,她如果想要休学,我二话不说为她办理,但相反,你要尊重她的意向,让她念完大学。毕竟大学证书是种保障,将来出社会找工作比一般人方便。”   吴浩然没说出口的是,我家蓓蓓哪需要这个,她就算没有大学证书照样也能找到好工作,实在不行还有我养。   谢天霖见吴浩然恢复了心情,又给他讲起了别的。“蓓蓓的外号是同学起的,但并不是说她不好,她刚来学校那段时间没有朋友,都是自己一个人。可现在不一样了,她交到了一个朋友,叫做马雨妃,她们俩关系很好,经常走在一起。自此她那不好听的外号不攻自破,很少有人讲起,今天这件事是意外。老吴你放心吧,我一定好好调查那个主持人,还蓓蓓一个公道。”   ☆、16 、惊喜伴随风险   音乐节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吴蓓殇不清楚,她只知道回家惨了,都怪平常自己没有和爸爸说清楚,让他以为自家女儿在学校混的风生水起,其实也就一般。马雨妃在她下台后一直在她耳边叽叽喳喳,好似上台见到音乐家的人就是她本人。   “蓓蓓,你好厉害可以见到报纸上出现的大人物,有没有与他握手要签名,对,我怎么忘了,你不喜欢那种音乐,咱最喜欢的还是动漫音乐,那才叫劲爆,可是这个不一样,人家高端上档次,走的是大文艺路线。”啪啦啦,她跟本就停不下来。   握手,他们想握多久都没问题,签名,那也很简单,毕竟他们住在同一栋房子里,不想看到都难。让她想想回去应该和爸爸怎么解释,他才不会生气。最糟糕的结果恐怕就是让她退学,换做以前她会掀然同意,可这里有马雨妃,再算上一个张厉风,有这些朋友在,她不想那么快退学。   她看着眼前还在不停说话的马雨妃,觉得没有烦恼的她好幸福。   回家时间到了,她不想回去都不行,爸爸一定待在家里等她回去解释,这让她不禁埋怨起自己爸爸,为什么要提前回来呢,是嫌她最近麻烦不够多吗?饶是她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打开大门的一霎那她还是有被吓到。屋内一片漆黑,只有她爸爸在的那个地方亮起一盏小灯,灯光从上面照下形成一片阴影,尤其她爸为了效果还背对着她。   吴蓓殇拍拍受到惊吓的胸口,爸爸,你平时绅士的形象去哪了,现在已经变成阎罗王,还不赶紧换回来,当心植入太深回不了头。   吴浩然回家后有仔细想过他的问题,因为他们夫妻忙,所以会经常忽略女儿,也不曾问过她交了什么样的朋友,有部分原因其实该怪他。但那些人竟敢说蓓蓓是孤僻女,她哪里孤僻,一定是眼睛个个差到不行,看不到蓓蓓的好。如果蓓蓓愿意退学,他明天就和老谢商量。如果不愿意,他选择尊重女儿。   “爸,你这是干嘛呢?难道是你开始失业了,咱们必须从今天开始省电。”她当然知道不可能,因为有许多国外的协会都在排队邀请她爸爸去演奏,只是开个玩笑缓解气氛。   “蓓蓓,你回来了,爸爸正在想让你上大学的这个决定是否正确。”又补了一句,“昏暗的灯光有助思考。”   不愧是一家人,思维方式都是那般另类。   吴蓓殇打开大灯,屋子变的明亮起来,她走到吴浩然身边。   “爸,你不要想太多,他们说我孤僻女这件事我一点都不在乎,反而觉得名字很好听。这是我的真心话,不骗你。而且我知道你接下来要对我说什么,是不是打算让我退学,以为这样就可以不受到外界的骚扰。但是,爸爸,那种逃避的做法是错误的,他们以为我喜欢孤独,性格孤僻,可事实上我完全不是那种类型,他们说什么我都不会在乎,我只是想要做好自己。最后那个外号不是因为雨妃不攻自破了吗,他们也不再叫我那个外号,今天是场意外。说到有男生追我,其实也不算,其中一个叫宁宇轩的并不是真心喜欢我,他是别有目的,被我很早就拒绝了。另一个叫做张厉风的不是想让我做他女朋友,他长得那么帅怎么可能喜欢我,重要的是人家的女朋友都可以排长龙了,他只是图个新鲜选择我做为他的朋友而已,我们俩的关系就是如此简单。”   吴浩然头顶的黑气被女儿一解释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哪还是那个地狱的阎罗王,这表情明显就是在家的慈父。   “蓓蓓,爸爸知道你从小就很聪明,不喜欢与人接触,节假日也是休息在家从不与朋友出去玩耍,这点是我和你妈妈同样担心的。以为你大些就会改掉那些坏毛病,可你现在还是如此。”虽然他很想宝贝女儿放在家里,不让别人看见,但是他知道那样做是不行的。   “爸,你这话我不认同了,谁说我一直宅在家了,我好歹也是出门去过国外。只是在能不出去的时候尽量待在家,我是在为咱们的金窝守着,怕别人来偷。”   这房子还需要你守着,那些保安是干什么的,吴浩然好笑的看着自己女儿油嘴滑舌,她这一面恐怕很少有人看到吧。   “爸,我再过不久就能毕业,等我毕业了就待在家里好吗?毕业后一定要按照我的想法走哦!不可以再像之前一样出尔反尔,我可是立志做宅女的。”   他宝贝女儿志向远大,从好几年前迷上日本的宅文化,就开始深居简出,除非必要否则绝不出门。   “你这孩子,怎么就那么喜欢待家里,毕业之后和爸爸去国外不好吗?”他往后几年行程都排的很满,怕是见女儿的次数会少的可怜。   吴蓓殇一脸嫌弃的对着她爸爸说:“你工作那么忙,把我扔那,我要做什么呢?人生地不熟,要是有人把我卖了怎么办?”   “怎么会把你卖了,瞧你这孩子说的。你会那么多国语言,去了也能给爸爸当翻译啊,还省了一笔费用。”吴浩然打趣的说道。   “妈妈也会很多国家的语言,我这是遗传了她。爸,你难道是嫌妈妈做的不好,我要告诉妈妈。”   吴浩然着急的阻止欲往房间内走去的吴蓓殇,“别别,我没说你妈妈不好。”   嘿嘿,吴蓓殇背对着吴浩然偷笑,她爸爸疼老婆还有点怕老婆,解决不了的事情把她妈妈搬出来就可以了。   “你们在说什么呢?”这时刘彩诗从书房走出,准备到厨房拿点温水喝,一出房门就听到女儿和老公在说什么。   吴浩然不住地对吴蓓殇使眼色,吴蓓殇收到,“妈妈,我和爸爸在说我毕业之后的事情。”   刘彩诗喝口水润润干涩的喉咙,“你不是还有一段时间才毕业吗?这么早就决定了,说说做什么。”   “和以前一样,在家里啊,有工作也是在家里完成。”   说到工作,刘彩诗想起一事,“蓓蓓,你最近出了很多新作品,快把其他作家的生路给断了,他们私底下可是对你很埋怨的。但却不知道你是谁,这有点搞笑。”她在公司的时候有很多人都在问她陌殇到底是谁,为什么从来不来公司。   “那是因为我上学的时候灵感很多,想到什么就写下来,不知不觉就出产了几本。妈妈,只要你不说,谁会知道他是我。”学校里每天都有事情发生,她都在仔细关注,然后收进脑袋,在基础上进行修改就变成了不一样的情节故事。   刘彩诗拿她没办法,“你呀,任性的时候真难办,除非你愿意主动公布自己,我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她就这一个女儿,既然是女儿的要求,她也会尽量满足。   吴浩然很认同女儿的观点,太出名其实是种麻烦,私生活都是各大新闻关注的焦点,能够正常的生活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幸福。   吴蓓殇知道今天这关过了,她又可以在大学继续玩,改正,继续念书,好lucky。   第二天,吴蓓殇再次成为受众人瞩目的焦点,只因她昨天与吴浩然站在了同一个舞台上,只要是在大剧院看表演的都知道她爸爸与吴浩然同名,大家都很好奇她,就连从不认识她的人都会在她经过身边的时候看上几眼,好像她是什么珍惜动物。   吴蓓殇面上镇定,内心却对那些好奇八卦的人狂骂,大惊小怪,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人,不就是登台一次,至于把她当做焦点,居然还有人拿手机对她拍照。吴蓓殇当然是不可能给他们机会,拿起自己的包包挡住脸,以至于没注意到前面有人,两人相撞。   本以为她会被撞倒在地,怎么还是好端端站着,腰上还有一支男人的手,是谁,拿掉包包吴蓓殇看到了他的脸,原来是他。   张厉风没想到才隔了一天吴蓓殇就变得那么出名,他也是始料未及的,从吴蓓殇被叫到台上他以为只是巧合,后来仔细看清楚那个主持人才想起她是前女友之一,所以,难怪了,恐怕是故意找吴蓓殇麻烦,以公徇私,不得不说吴蓓殇看人眼光很准,这样的女人和她早点分手是他做的正确的决定。当他想去找吴蓓殇看她的情况的时候,就让他在路上遇到了她,他们果然是缘分。   “你没事吧?”   吴蓓殇站稳后对他说:“没事,但是再待下去绝对有事,会被他们用眼神杀死,还有你可以放掉你的手了。”   张厉风放在她腰间的手立刻松掉,“抱歉。”平时穿着衣服看不出来,她的腰好细。   他们此刻站在走道内,又因为吴蓓殇的原因挤满了人,空间变得很拥挤。   无可奈何之下,张厉风咆哮出声:“你们全挤在这里做什么,不用上课吗?”   他们都是跑过来看吴蓓殇的,但是张厉风又惹不得,其余人被他一怒吼全吓了一跳,他们可是第一次看到张厉风发怒,内心都有点害怕,结果当然是一哄而散。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讨厌出名了,才登上一次舞台就那么受欢迎,更何况还要和你这种容易造绯闻的人待在一起,我的心理承受能力该是得多么强,才不至于被她们那么多人打击。还有昨天那个女生是你前女友,知道吗?”   张厉风点头,表示知道。   “这样算起来,如果日后有人向我泼硫酸,我也不会多大惊讶,主原因一定在你,拜托你赶紧找到真爱,然后我就可以卸去被人误会的角色。”本来以为做他朋友很简单,没想到,女人才是最根本的源头。   当吴蓓殇说完,张厉风的表情略显落寞,之后吴蓓殇看了很内疚,都怪她把话说太重,人家一帅哥肯和你做朋友怎么能这么说话呢,都是她不好。才怪,不管张厉风表情是有多落寞,吴蓓殇一点都不在意,她没说错话,为什么要有愧疚感,管他如何,她一视同仁。   张厉风则是心想,他这表情在吴蓓殇这不管用,换做别人早就跑过来安慰他,吴蓓殇果然是不喜欢男人。   这个误会很大啊,吴蓓殇就算知道张厉风误会她也不会解释,随便他想,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只是普通朋友,所以并不需要多大深交,因为他们毕业之后就不可能再见面了,吴蓓殇是这么认为的。   既然表情不管用,张厉风换别的招式,他除了长得帅头脑好,还有一颗坚持不懈的心,他一定要攻下吴蓓殇的心房,让她承认他们是很好朋友的关系,不会再说什么觉得他是麻烦,而且她在他面前还没笑过一次,至少也得满足他这个心愿。   一段时间过后,热潮散去,吴蓓殇周围又变回了以前的样子。今天,张厉风约了新交的女友,准备带她去见吴蓓殇,走到B建筑转角的时候听到有几个女生密谋想要教训吴蓓殇。他皱眉,这群女生真恶毒,但他并不想提醒吴蓓殇,他很想看她那时会有怎样的反应,一定很有趣。   吴蓓殇不知道她们的各种小心思,她正在教室认真听老师讲课,下了课准备到图书馆看书。马雨妃也不是经常缠着她,她男朋友周云杰今天生日,她急着一下课就回去准备生日惊喜。   ☆、17、三人组出场   午后,C大图书馆一楼,吴蓓殇在情感区寻找自己要找的书籍,经过不断筛选,她找了两本书,《恋爱的预兆》、《情感的形成史》,在阅读区找到空位坐下,她开始翻看自己找的书。当她看到快结尾的时候,旁边的透明玻璃发出敲响声,有一个圆脸女生紧按着一张字条贴在玻璃上,上面写着让她出去。   吴蓓殇收拾好东西按照她的要求出了图书馆,圆脸女生把她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吴蓓殇觉得这个情节很像坏女生找茬,而她就是那个可怜的女主,她猜测到时出现在她面前的人应该不止两个。   她们选的位置很好,吴蓓殇看着很喜欢,因为这个地方真的好偏,在学校后舍楼的树林,她现在还能听到乌鸦叫。她越往里走周围越安静,然后就有两个女生从大树后现身。其实她早就知道她们躲在哪,但还是配合她们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   “你们要对我做什么?”   岑晶斜眼看着吴蓓殇,想知道她哪里好,长得不漂亮,成绩一般,怎么学校里的宁宇轩和张厉风都会看上她,不可能的事情啊,又不是在演电视剧。岑晶向吴蓓殇步步紧逼,“你猜?我们会做什么呢?”   吴蓓殇心想,不是来揍我的吗?她摇摇头,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二丫也就是圆脸的女生,她忍不下去了,“晶姐,和她那么斯文做什么,直接告诉她,她做错了什么,看她以后还敢嚣张。”   高袁不断附和二丫;“就是,看她那样还以为自己真是名人,脸皮真是厚的可以。”   你们这样当着我的面说我,真的好吗?   岑晶伸手制止她们继续说话,她走到吴蓓殇面前笑着为她解释;“你千不该万不该就是惹上曾珊珊,她是我们的好姐妹,就是因为你,她和张厉风分手了,一定是你用了什么下三滥的手段。还有,你和宁宇轩那段,我们也绝不容许。你说我们会怎么对你?”她突然笑得猖狂,想到之后胆小的这个女生跪地求饶的样子就很有趣。   吴蓓殇内心长叹一口气,一看这几个女生就知道不常做威胁人的事,把对象放一旁自己聊得开心,现在才想到她。眼前的女生又突然发狂开始狰狞的笑,她鸡皮疙瘩都出来了。“我以为你们把我找出来想要揍我一顿,接着朝我泼硫酸毁我容,可你们说半天我也没看到硫酸在哪,应该是我猜错了。不然你们就是合计着扒光我衣服,让我在学校裸奔丢脸,或者是另一种想威言恐吓我,把我小心脏吓没。有没有被我猜中一二?”   为什么她的语气变那么多,之前不是很害怕的样子,还看到她全身发抖,现在却一脸镇定,简直判若两人。   岑晶和二丫、高袁面面相觑,她们没那么恶毒,只是想把她找出来嘴上出言说几句吓她的话,让她以后没胆出来见人,哪会想到毁她容,要是被人知道,一定会被退学。   吴蓓殇的观察力很强,“看你们的样子应该是没想太多,以为说几句就能把我吓倒。抱歉了,我还没那么弱。”她至少不是时下的玛丽苏类型,对事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我想问你们一件事。曾珊珊是谁,我认识她吗?”   结果她在她们眼中看到鄙视的意思,好像她不知道曾珊珊是谁,是一件档次非常低的事情。   岑晶大声说道:“她是张厉风的女朋友。”   “同学,你这个解释我完全不明白啊,张厉风女朋友何其多,我哪能一一记住,更何况我对人的长相记性很差,不想记住的绝对记不得他是谁。”   隐藏在一旁的张厉风皱起双眉,他是不是吴蓓殇口中不想记住的人之一,难怪她每次见他总不知道他是谁,报了名字才想起他这号人物,最近若不是经常在她眼前晃来晃去,恐怕她又把他忘的一干二净,做她朋友还真是极具挑战性。   二丫睁大眼睛不敢相信吴蓓殇说的话,“曾珊珊那么漂亮你都不记得?”   “同学,你要知道,张厉风的历任女朋友都很漂亮,所以你这句话,驳回。”   她们这是干嘛,是不是偏离原本的中心,高袁小心思比较多,不像二丫傻白,她直接告诉吴蓓殇:“就是音乐节邀你上台的主持人。”   吴蓓殇心想原来就是她,难怪昨天故意整她,不就是和张厉风分手了,到现在还记仇,真是小肚鸡肠。   见她点头,岑晶终于松口气,明明还没干什么,她发觉和这女生说话自己好累,“我们是曾珊珊的好姐妹,姐妹的事就是我们的事,要不是你插手,她怎么可能才和张厉风交往一天就分手。”   “你说姐妹的事就是你们的事,难道这里面没有包藏你的私心,你不喜欢张厉风?”吴蓓殇直觉很准,她可以看出岑晶是喜欢张厉风,只是不知道对方认不认。   岑晶被她说中心事脸瞬间变得通红,讲话都结结巴巴,“你,你胡说,什么,我,我怎么,可能,喜欢,喜欢,张厉风。”   二丫惊奇的看着岑晶,第一次看到她脸红,好稀奇的景象。   “算我胡说,可你不表白,他也不会知道你喜欢他呀。放心对他说那四个字,他一定不会拒绝的,因为你长得很漂亮,不比那什么曾珊珊差,既然张厉风能和他交往,你也可以。如果她是一天,那么你就是两天。虽然时间短暂,但你曾经拥有。对于张厉风那样的花花公子,爱情是不会长久的,所以他总喜欢换个女人聊爱情。我希望你可以认真考虑我说的话,向他表白。”   岑晶嘴上说自己不喜欢张厉风,可心里已经在想着如何向他表白,哎呀,想想都好害羞。二丫和高袁见她这样,不会吧,真的要对张厉风表白,不过她们绝对支持。   趁着岑晶大脑发烧的时候,吴蓓殇转头看向另外两个人,把她们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二丫是个有点胖的女生,长得不丑,但脸上有少许雀斑。高袁和名字一样高高瘦瘦,细小的眼中带着一丝锐利的光芒,头脑应该是属于聪明类。   两个人被她盯着浑身发毛,有种不知名的诡异感,她在看什么?   吴蓓殇一脸正经的问她们:“你们交过男朋友吗?”书面知识不如问人比较快,既然这里有现成的人选,她为什么要放弃。   哈?她们没听错吧,是在问她们交男朋友的事情。搞不明白她到底要做什么?   她们一致回答:“没有。”谁会喜欢她们,要是有,她们也不用经常羡慕别人了。   “我也没有,所以不管是宁宇轩还是张厉风都不是我男朋友。因为我将来的老公必须只喜欢我一个,而不是见一个爱一个,就像张厉风,他只能做我朋友。你们最好不要欺负我,要不回去就向他哭诉你们对我的恶行,让他看到你们就绕道而行,不给你们养眼的机会。”   她们两个张大嘴巴,久久合不拢嘴,她们都没做什么,哪来的恶行,简直是在她们身上抹黑,还打算断掉她们为数不多看到帅哥的机会,这个女生好毒。   张厉风也呆住了,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吴蓓殇吗,如此能说会道,别人完全占不了便宜。   吴蓓殇是一脸严肃对她们说的那番话,所以她们都认为她说得出做得到,浑身都开始打颤。她忍不住了,这两个女生真单纯,还真以为她会向张厉风哭诉,好好笑。   正在听墙角的张厉风一脸惊吓过度,他是第一次见吴蓓殇笑,原来她知道怎么笑啊,那为什么在他面前从来不笑,难道是看到他笑不出来?   深吸一口气,吴蓓殇止住笑意,“不逗你们,刚才在和你们开玩笑。我以为你们有男朋友才问的,原来和我一样都是单身贵族。”   二丫和高袁互望对方一眼,她们完全听不出吴蓓殇开玩笑的样子,快吓死了有没有。   “想问你们对心目中男朋友有什么要求?”   二丫:“长得帅,性格好,有钱有房,疼我爱我。”吴蓓殇断言绝对没有这种人存在。   高袁:“长相一般,家境一般,我爱他,他爱我,其他都不重要。”她是以爱情为重,其他无所谓。   “你们对于男朋友就是那种要求,一个是梦幻系,另一个爱情系,都不是靠谱的料。我劝你们把眼光放大,不要局限于那些表象。首先这世界并没有完美的人存在,如果真的有,我可以告诉你们,那绝对是靠演技装的。其二,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你们还有比它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自己本身。都说女人靠爱情才会变得像玫瑰花一样娇艳滋润,可你们知道爱情的保质期是多久吗,他又是不是能对你维持一心一意永远不变。时间是个很复杂的长廊,它见证一切物质的变量,真正不变的很少。所以,我们要先学会爱护自己,看人也要注重本质,爱情不过是人生的附属品罢了。”   她们两个听完吴蓓殇的话,不由自主伸手鼓掌,而且觉得她说的话很耳熟,好像在哪听过。高袁记忆力好,她最先反应:“你这段话是不是陌殇《鸟语花香》中华玥说过的,难过我觉得耳熟,前几天才把它看完。结局我很喜欢,厉廷迷途知返一改花心,做了居家好男人。”   她看过那本!怎么有那么多人看她写的小说。只有很少的人知道陌殇的真面目,没错,陌殇就是她吴蓓殇。她初中那年就开始写小说,原本是无聊写着好玩,她妈妈看到后觉得不错就帮她投稿到了自己的公司。领导检查过后,也说这小伙子不错,故事大胆奇特,文笔新颖,于是二话不说签下她。除了她爸爸妈妈,目前就没有人知道陌殇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因为她不喜欢出名,更不喜欢作家出名后的签售会。平时的签名她都是在家里完成,然后由妈妈送回公司,这样就不用她出面,读者也能拿到她的签名书。   吴蓓殇不能承认自己就是陌殇本人,她顺着高袁的话,“被你们发现了,我就是看这本小说学的,你也喜欢陌殇吗?”   “不只她,我和晶姐都喜欢,只要陌殇出新书我们就会排队买。可是……”二丫说到伤心处,“我想要陌殇的签名,他的签名很难拿到,但是他本人不喜欢签售会,所以能得到的机会少的可怜。”   吴蓓殇心中呐喊,罪过,我就是不喜欢出来见人,对不起了,我的书迷。对于自己的书迷,她还是给一点福利吧,“其实签名不难拿到,你们想要吗?”   “要。”不要是小狗。   “我妈妈是他公司的一个编辑,给她就没问题,你们……”想要,我拜托妈妈。   吴蓓殇话还没说完,人怎么都跑了,赶着回家吃饭吗?不多久她们又回来了,只不过手里拿了几本书。   ☆、18、大学毕业前   吴蓓殇在原地等了一会,就见她们风风火火的跑过来,手里还拿着好几本书。   二丫好不容易恢复正常呼吸,她把手里的书递给吴蓓殇,“这是陌殇写的《冰色恋人》、《鸟语花香》,吴蓓殇同学,这些给你带回家,希望陌殇帮我在上面签名,顺便写上:祝王可心早日找到幸福。”二丫是她外号,王可心才是她的大名。   高袁冲回去拿了一本书,就是手中的《血之契》,她很懊悔自己为什么没多带几本到学校,也把那本《血之契》交给了吴蓓殇,要求没二丫多,她只想要陌殇的签名就好。   张厉风做梦也不曾设想到这样的画面,明明三个女生之前还对她一阵愤慨,现在居然和平共处,真是想不明白。   岑晶已经回神,她觉得自己好像错过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你们把陌殇的书给她干嘛?”   二丫兴奋地告诉她:“晶姐,你不知道吴蓓殇的妈妈认识陌殇,她说可以帮我们拿到他的签名,所以我把自己带来的书给她。晶姐你不是也很喜欢陌殇吗,快把你包里那本《鸟语花香》拿出来,一起给她让陌殇签名。”   岑晶的包就在身上,她快速拉开拉链找出那本书,模样有些纠结的交付给吴蓓殇,好像有些不相信她,又好像她手中的书是至宝不忍给她。   吴蓓殇是随口一说,手里就多了四本书,颠颠分量还不轻,她忍不住又问了一句:“你们为什么喜欢陌殇?”   “因为他写的小说很好看,我们都很喜欢。”原来答案如此简单。   吴蓓殇临走前交代她们别把这件事告诉别人,不然她下次就不帮她们。三人一听有下次心情激动不已,表示她们可以继续拿到陌殇的签名,欧耶!也是等她走后不久,三人才想起找吴蓓殇谈的正事似乎并没有完结,话好像只讲了一半,但这并不妨碍她们的好心情。   全程看到底的张厉风算是重新认识了吴蓓殇,她根本就不是传说中的孤僻女,谁说她发呆代表智商弱,那个人才是真正弱爆了。她要是去参加辩论会,一定准赢。看来他们之间的朋友关系还有待加强,不然她平时一看到他就变得话少,根本不像今天这样子,令他有种说不出的惊讶。   隔天吴蓓殇又到老地方找她们三个,因为约好今天在这里碰面,她等了一会儿就看到她们三个步子飞快向她走来,脸上带着同一种期盼,又隐约透露一丝不安。她拿出她们的书交还于她们手中,并好心的翻开其中一页给她们看。   岑晶的书上不只有陌殇的签名,还写了一段鼓励她的话:喜欢一个人就要放胆去追,你不曾做过哪里会知道结局,也许幸福离你只有一步之遥。   二丫的书上不仅写了她要求的原话,还附赠:做梦的女孩最具少女气息,但你要知道梦是虚幻的,现实才是你的世界,回到你自己的世界才能主宰真正的幸福。   高袁书上也是写了一段话:回首往事,你会发现自己一路失去什么,而又得到什么,那是你真正想要的嘛,请扪心自问,爱情需要理智,它还需要其他的陪衬,不要盲目迷失自己。   她们看完之后都好感动,陌殇居然给她们这种小人物留言,已经感觉此生无憾。   吴蓓殇不禁怀疑自己看到的景象,眼前这三个女生还是昨天同一个人吗,她不就是给她们的书签上陌殇的名字,还附赠福利送上一段话,结果她们就两眼泪哗哗,好似在和亲人生离死别上演感人大戏。她应该见解为她们很喜欢陌殇吧,也就是被她们忽视在现场的她。   “你们喜欢上面的句子吗?”   “喜欢,只要是陌殇写的都喜欢。”那她就放心了。   岑晶昨天以为吴蓓殇是在忽悠她们,没想到真是陌殇的亲笔签名,她已经激动地说不出话,实在是太荣幸了。她看向吴蓓殇的视线都变得和以前不一样,简直就是她心目中第二个神。第一是谁?那还用说,当然是陌殇。   “好了,这件事也没什么,你们别忘了我说过的话,千万别和其他人说从我这能得到陌殇的签名,不然陌殇生气就再也不会给你们签名。那么事情解决了,再见。”她难得好心给她们送上陌殇的签名,希望别辜负她的一番心意就好。   剩下三人组,她们捧着手里宝贝似的书傻笑,因为她们做梦都没想过能得到传说中陌殇大人的签名,多亏了吴蓓殇,她的妈妈。以后要是有谁欺负她被她们知道,绝对没好下场。吴蓓殇万万没想到她此举,给她多了几名拥护者,虽然是借了陌殇的光。   大学有四年,吴蓓殇浑浑噩噩度过了几年,距离毕业的时间越来越近,所以她更加珍惜校园时光。于她,念大学其实就是在观察大学生的一举一动,他们和高中生有何不同。大学比高中轻松不少,上完必修课剩下的时间随你发挥。如果不想被教授当掉,就要注意自己的出勤率。   说到大学,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活动,那就是联谊。可惜吴蓓殇从没参加过,她也没被邀约过,这么想想她就觉得自己有点可怜。她很想感受联谊的气氛,也好证明自己在大学至少参加过这项活动。   张厉风除了和女朋友谈恋爱,剩下的时间就是和吴蓓殇在一起,即使他们互不说话,他也盯着她不放。吴蓓殇最近处于忧郁期,心情本来就是一片蓝色,被他一搅和火山瞬间爆发。   “你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回去看你女朋友去。还有没事不要在我旁边转悠,影响我心情。”这里就他们两个,马雨妃现在是以男友为重,已经甚少出现在吴蓓殇身边。   “你是不是好朋友来了,所以心情不好。”他听说女人那几天脾气都很暴躁。   吴蓓殇瞬间就理解他说的好朋友是什么,但完全不是那回事。   “我问你,你参加过联谊吗?”   张厉风拨弄头发,“我还要去参加联谊?那是另类的相亲大会,以我这么好的条件,从来都是女人主动送上门,根本不需要。”   “你说那么多不就是没参加过嘛,有人邀请你参加吗?”   张厉风仔细想想好像真的没有人邀请过他,吴蓓殇一脸了解的样子,伸手拍拍他的肩膀给与安慰:“原来你和我一样可怜。”   他不可怜,因为即使不去联谊他还有女朋友,他听着吴蓓殇话中的意思,其实是她想要去联谊,但是没人邀请她。   “你是不是马雨妃不在身边,寂寞要找男朋友了。”回他的是吴蓓殇“爱”的铁拳。   “不是说过我不喜欢男的吗?”干脆让他误会到底,省得日后麻烦。   一间KTV包厢内,沙发上各坐了一组男的一组女的,其中在男组最显眼的莫过于坐在张厉风旁边的吴蓓殇,她的出现使现场的男女比例严重不协调。   组织这项活动的赵坤原本是没想到张厉风会参加,而且还是他主动,张厉风更是对他说到时会带一人加入,他还吓一跳以为他会带男的,结果不仅是个女的还是最近在学校出名的吴蓓殇。就这现场尴尬的局面看,他很怀疑自己让他们参加的这个决定是否正确。他感觉到整个空间都凝滞了,KTV不是应该很火热吗?   吴蓓殇一开始是很期待的,但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说话,都在看来看去,眉目传情!“你们这是在联谊吗?我看一点都不像,联谊就应该是很热闹的才对。还是你们考虑到我,没关系,就当我不存在,你们玩你们的,我只是想要知道联谊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   赵坤心想,小姐就是因为你场面才尴尬啊,你怎么让他们玩得起来,想嗨都没兴致了。但他还是努力想把气氛炒热起来,换着花样逗女生开心,不断地讲笑话。   她受不了那边女生应付性的的假笑,很想忍住不说话,但是不说话实在太无聊:“同学,你不想笑就不要笑,他讲得笑话我都笑不出来,你怎么会觉得好笑。”长发女生的笑僵在脸上,不知道自己哪里惹她不快。另一边沙发上的笑出声的女生被她一说,也不敢再笑,直觉不敢惹她。现场气氛再度变尴尬。   另一边有个男生成功搭话女生组之一,他们坐的比较近谈话就很方便,吴蓓殇虽然离得远但耳朵还是能听到他们聊的话题,因为他们牵扯到了她另一个名字。女生好像最近在看她写的小说,男生想插上话,只是碍于女生突发的热情有点难以接下去,灯光照耀下五彩的脸,吴蓓殇仿佛能看到变成了黑色。罪过,她感觉自己好像插足于那两人之间,男生一定以为陌生是男人吧,其实她是女的。   张厉风就坐在吴蓓殇旁边,有女生想和他说话他一一拒绝,他虽然是有名的花花公子,但并不滥情,他只要有女朋友就不会出轨。更何况他是陪吴蓓殇来的,如果女朋友问起,她也能替他作证。他看着吴蓓殇好奇的眼珠子转啊转,手里拿着饮料有一口没一口的吸着,时刻闲不下来。   过了一段时间吴蓓殇开始无聊,联谊并没有想象中的有趣,还是因为他们选的地方不好,电视剧中的联谊不是通常选在餐厅吗,为什么轮到她就变成了KTV,而且还没人唱歌,男生只是在找妹子聊天。与其在这无聊,还不如回家继续码字,她等下就找机会出去,利用上厕所的时间走人。   KTV她是第一次来,本来就没抱多大幻想,只知道这里很热闹,走出自己所在的包厢,在走廊就听到别的包厢内人们的嘶吼叫声,她以后再也不想到KTV来了,像她这种喜欢安静的人不喜欢太闹的地方。只是这里会不会太大,每个走廊看起来都一样,她觉得自己迷路了,最后她还是在服务员的帮助下顺利出了大门。   张厉风已经在门外等了一会儿,他明明比吴蓓殇晚出来几分钟,也问过门口的人确定她还没走,人到底是去哪了?看到她了,张厉风坐在车内按下喇叭。   吴蓓殇吓一跳,仔细看车内的人,原来是张厉风,他是在等她吗。不理他,继续往前走。   张厉风把车窗摇下,“我天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他是在睁眼说瞎话嘛,吴蓓殇看看手表,现在是下午两点多,哪里晚。而且他这台车不知坐过多少女人,染了多少脏东西,她还是打车比较安心,但还是谢谢他的好意。   “我自己回家就可以,你是不是也觉得无聊所以逃出来了。认为还是女朋友的怀抱比较好,你赶紧到你女朋友那去吧。”吴蓓殇很有自知之明,她既然和张厉风是朋友关系就不要太亲密,不然其他人容易想歪,也会给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都以为她喜欢张厉风,说什么她配不上他,她只是无辜的路人,累积在身上的委屈也太多了。   张厉风还想说些什么,就看到吴蓓殇径自往马路边走去,打开一辆的士的车门扬尘而去。居然有女人宁愿打车回家也不愿坐他车,这女人到底是嫌他车哪里不好。他要是知道吴蓓殇拒绝的原因恐怕要气死,就是嫌他车不干净。张厉风摸摸鼻子感觉他在自讨没趣,把车掉个方向也离开了这里。   在包厢内的赵坤等了他们很久,却一个不见回来,这才幡然悔悟他们是借上厕所之故离开了,他恨啊,张厉风为什么长那么帅,联谊的女生都在向他打探张厉风的事情,这也就是他从不邀请张厉风的原因,帅哥的定律,一出场必定吸引妹子目光。吴蓓殇更是今天的冷场王,他讲个笑话逗女生开心,她非插上嘴说笑话难听。他唱情歌,她说耳朵受到核武器污染。有男生聊趣事,她用眼神斥责对方故事情节太烂。他今天是到了八辈子霉请到这两尊瘟神,以后一定要把他们加入拒绝来往对象。对了,是谁说吴蓓殇是孤僻女,他看是毒舌女还差不多。   吴蓓殇到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家里爸妈都不在,她看到桌上有张字条,写着他们今天参加朋友举办的宴会晚上不回来了,厨房有准备好的食物,让她自己一个人用晚餐。房子里只有她一个人,显得十分空旷,但她已经习惯。说过她不曾感到寂寞,因为她把时间都投入了写作,哪里还会想到其他。她准备开坑写一本关于《艾晴不爱情》的小说,目前的一切都在构思,还没有全部确定。她能写出那么多爱的故事都靠想象和身边现实的例子,所谓没吃过猪肉总看过猪走路大概就是指她。没谈过恋爱是她内心深处一个伤,或许等她到了一定年龄就会用相亲解决婚姻问题。   好了,不想其他,吴蓓殇准备陷入想象世界,挂上牌子:切勿打扰。其实她正在抓耳挠腮中,脑中一片空白,如何写成文字还是一个致命问题。   跳过令吴蓓殇烦恼的章节,她的大学生活如鱼得水,因为没有人再敢招惹她,所以日子平平淡淡,说得上正常。唯一精彩的历程就是跟着张厉风到处混脸熟,虽说她隔天就忘了谁是谁,但部分内容还是记得很清楚。比如说对于张厉风而言,做他的朋友远比女朋友要好,看着他女朋友一个换一个,真为那些女生感到同情。   吴蓓殇也纳闷,自己长得不丑,为什么那些丑的都有男朋友,她至今待字闺中,难道是她的桃花运太烂。其实是张厉风这尊大神挡住了她的桃花,有些人喜欢吴蓓殇却不敢开口就是因为他,他们经常走在一起,即使大家都知道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关系,但仍不敢说出口。   就在吴蓓殇以为自己真的没人追的时候,有位勇者出现。时间过得很快,她已经是大四生,马上就要毕业。学校关于她的八卦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所以她和普通人一样,没什么人会注意到她。有一天,吴蓓殇正和马雨妃讨论就业问题。   ☆、19、“东窗”事发   老师布置了作业,要求她们写论文,马雨妃正绞尽脑汁在想词汇,但很长一段时间过去,脑袋一片空白。于是她决定放弃,还是回家再慢慢思考。   相比脑袋快炸的马雨妃,吴蓓殇倒是轻松不少,因为她从来就没有这种烦恼,老师布置的作业通常是一发下来她就效率很高的做完。对于她来说,老师给的都是一些很简单的课题,她不用想太复杂,只要写的一般就可以了,这些年她都是那么干的。   马雨妃在一旁看着她惬意的啃黄瓜,悠闲地看漫画,那漫画还是她的,这让她有些愤愤不平,“蓓蓓,你难道不烦恼我们要写的毕业论文,我都烦死了,你还在啃黄瓜,黄瓜好吃吗?”   她吃的是水果黄瓜,昨天妈妈买了一箱,她今天就带了一点过来。“还行。”说完递给她一根小黄瓜。   马雨妃结果不客气的吃起来,“我说你怎么一点紧张的意识都没有,我们就快毕业了耶!毕业论文至关重要,你不会是不知道怎么写吧?”   “我做完了。”   “我就知道,……?”马雨妃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她刚刚说了什么。“你说你做完了,那么快,老师不是下课前才说好课题内容,现在也没过多长时间啊?”   吴蓓殇云淡风轻,“随便写写就写完了。”她随身携带微型电脑,打字速度又是多年养成,论文还不是很容易就搞定。   马雨妃向她发射白眼,要是论文那么容易搞定,其他人还用活吗?话说,她好像以前就看到吴蓓殇每天都很闲的样子,当别人在努力的时候,她都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发呆、看漫画、或者其他。   “你确定你的论文,老师那能过吗?”随便写的,老师也能给分,我也随便写写,重点是我随便也想不出头绪啊!   “应该没问题吧!我把老师说的要点全都写进去了,还例了几个不同的案例,其中总有一款是老师喜欢的菜。”这本漫画挺好看的,很热血,主角们都有超能力。   马雨妃啃完黄瓜开始认真看起吴蓓殇,她这个朋友说奇怪不奇怪,她到现在还是不了解她,总觉得她身上藏了很多东西。说她平常吧,别人需要好几天甚至是好几个月才能完成的作业,她可以在短时间内就完成,而且还说随便应付。   “刚才看你在电脑上飞快打字,就是在写论文?之前就觉得你的速度很快,没想到那么快,是不是有练过啊?”   “当你不得不在短时间内写完大量的东西,相信你的速度会和我一样。”她也是从乌龟的速度进化到了兔子,不然那些小说靠她放学后的时间是完全不够的。   她是不可能练成吴蓓殇那样的神速,还是按照自己正常的标准来,原本想回家完成的论文,现在用尽脑细胞怎么着也得憋出一两个单词,不能让吴蓓殇比下去,随便写写,很容易吗,她也来随便写写。   马雨妃拿着本子不断思考,闲暇之余还在问吴蓓殇问题,“蓓蓓,你准备出社会做什么?”   “家里蹲。”她很久以前就想做,可是没几个月就毁了,这次大学毕业相信她终于可以实现这个愿望。   她抬头,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吴蓓殇会那么说,但接受还是有点难。“你不工作吗?那样怎么赚钱?”   翻开下一页,“我爸说了他养我,或者找份在家赚钱的工作,目标就是不出门。所以以后我们就在网上见面了,雨妃。”   马雨妃很不想相信她说的话,可按照她们平时的相处模式看,她一定说得出做得到。天哪,她也真是有幸,一生之中能够结交到到那么喜欢待家里的朋友。   “你----真不知道怎么说你,你日漫看多了,都影响到生活了。年轻人就应该在外面闯荡一番,经受历练,而不是成天待在家里,当只米虫。”   “我已经不是年轻人,是个二十四岁的老太婆,所以准备在家安享晚年。”她不介意抹黑自己,让别人能够接受自己的答案。   马雨妃想继续劝说吴蓓殇,她放下手中的笔,“我们都是二十四,你已经是老太婆,那我算什么?”   吴蓓殇认真想了一下:“你是一个享受爱情的年轻女人,而我人老珠黄,永远待字闺中。苦命!”   马雨妃轻捶了她一下,娇嗔道:“一定会有人追你的,也让你感受到爱情的幸福。”   “借你吉言,希望如此。”吴蓓殇刚说完,就有别人找她。   找吴蓓殇的是个男同学,她表示不认识对方,猜不出他的目的。只是看起来挺嫩的,不敢看她,还容易脸红,从种种迹象看,不会是向她告白吧!   郑邢今天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准备向学姐告白,他第一次告白,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只是走到学姐的教室就想打退堂鼓,徘徊在告白不告白之间。旁边有人经过问他找谁,他不经思索就报出了学姐的名字。当学姐那么近的站在他面前,他心跳得好快。要,要怎么开口?   “学姐,我,我,我……”怎么他突然变结巴了,平时不这样啊。   吴蓓殇示意他别紧张,“深吸一口气,吐出来,连续两次。”   郑邢照做,果然不再紧张,“学姐,我喜欢你。”   “我知道了。”小男生心思真好猜,什么都写在了脸上。“我听到你对我的告白,我问你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其实在我没上大学前就知道学姐了。”   吴蓓殇不明所以,他是从哪认识她的?她有那么出名,连校外生都知道她的存在。   “学姐不知道微博吗?有个叫戴安娜王妃二世的网友经常上传学姐的照片,学姐在网上已经有一定知名度。”他就是因为微博才知道学姐,后来上了大学还知道他们在同一所学校,每天最开心的就是看到学姐的身影。   “你等一下,我马上回来。”吴蓓殇回到教室向马雨妃询问了一个问题,还拿走了她的手机,“你说的是不是这些照片。”吴蓓殇打开马雨妃手机上的微博翻看到自己照片的那些微博信息。   郑邢看过点头,就见学姐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只是那个笑让他后背一阵发麻,凉意肆起。   “学弟,你喜欢的是上面的女人,不是我,你认错人了。”她就说,怎么平白无故就多了一个追求者,原来是网络搞的鬼。   “可是上面的人就是学姐啊,我没认错。”说到这个,郑邢变得不再懦弱。   之前是答应雨妃让她拍照,想说她不是名人,应该不会有人关注,所以随便她,哪晓得现在的人都是什么眼神,居然给她评论照片中的女生懵的可爱,有的还夸她摆的姿势好完全看不出做作的样子,那些都是在她脑袋放空的时候拍的,能不自然吗!   “学弟,上面的照片严重PS痕迹,过度美化了我的存在,现实生活中的我完全不是你想像的样子。而且,我不认为你是真的喜欢我,你的眼神中并没有一丝爱意,反倒是像一个粉丝看到了明星的表现,你认为微博上的我很受欢迎,就把我错当成了红人,又发现我们是同一所学校,以致这份感情越来越浓烈,但不是爱情。”   仿佛是被吴蓓殇看穿了心思,郑邢并没有再度反驳,因为他找不到别的理由,他对学姐是没有爱意,所说的喜欢也只是表面的喜欢,没有任何意义。   吴蓓殇觉得自己好像说太过了,她又安慰了郑邢几句:“别泄气了,你还年轻,之后会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女生。”   结果,这段插曲以闹剧告终,吴蓓殇大学四年屈指可数的“恋情”到此结束,后来她把手机还给马雨妃,马雨妃当时正为论文忙碌,没时间看手机。等她回到家后,打开手机查看微博,悲催的事情发生了,她以前发的关于蓓蓓的相关微博全没了,但这并没有吓到她,她聪明的知道微博发出去会留下照片痕迹,她打开微博相册,这才彻底佩服自己的好友,下手真毒,就连那些照片也被她删掉了。她不明白,这都什么情况啊!之前明明没有问题,为嘛现在,叛变了?女人心,海底针,古人说的话真对。   有人向张厉风高密,说有低年级的男生向吴蓓殇表白,理由不清楚,但是后来被她拒绝了。张厉风当然知道吴蓓殇给的理由,一定是说她不喜欢男人,喜欢女人。她这招一出去,有几个男的接受得了。后来张厉风约吴蓓殇吃饭,他们就在学校附近的小餐馆,路很近,走一会儿就到了。   吃饭请客礼尚往来,张厉风请吴蓓殇,吴蓓殇也会回请张厉风,她不喜欢欠别人。张厉风一直表示不用她请客,男人和女人吃饭,怎么能让女人掏钱,对于付钱问题他是有些大男子主义。吴蓓殇不认同,她又不是付不起,张厉风的那些经验恐怕都是他的女伴吧,问题在于她不是他的女伴,他们是朋友。张厉风在吴蓓殇一番精神洗脑下,不得不接受这个你来我往的现象。   为什么他们会选择离学校近的地方呢?首先地方近,然后是吴蓓殇不想坐张厉风的车子,再是光明正大的吃饭,别人看到也容易解释。不会说他们偷偷摸摸,就为了吃一顿饭跑很远,其中肯定有问题。   吴蓓殇吃东西不挑食,给什么就吃什么,很好养活。所以张厉风不用推测她喜欢的食物,随便点就搞定。点好菜,没一会儿桌上就摆满了佳肴,张厉风点的分量不算多,因为吴蓓殇看起来瘦瘦的,其实吃的很多,不像一般的女孩子嚷着要减肥,什么都不吃,或者假装吃不下。   “你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难道是因为有人告白,我猜猜,是不是女生?”张厉风故意说错。   “不,是个学弟。你能看出我心情好,好吧,有一部分是在那个点上,但是最主要还是快毕业了。”她可不会因为一个小男生就乐开花,若是那样就不是吴蓓殇了。   张厉风不明白,毕业有那么开心吗,一般大学生不是最讨厌毕业,因为毕业之后就正式成为社会人士,还要为工作烦恼。他到现在还是摸不清吴蓓殇,只能说不能用常人的行为来判断她。   “我还听说你拒绝了那个男生,很好奇你用了什么理由?不会是说你不喜欢男人吧。”   谁说女人喜欢八卦,在她看来,眼前这位也很喜欢聊这些琐事,每次吃饭总是聊感情问题,前面几次都在说他自己身边交往的女性,这次终于换了花样,开始转向她这边。停下夹菜的动作,吴蓓殇喝了一口番茄蛋汤,这家餐馆的菜做的不错。   “我和他说目前不想谈恋爱。”她不可能和张厉风说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   张厉风皱眉,“然后他就放弃了?”   “不然你以为他要像你一样继续纠缠我,直到我答应做他女朋友。那样的感情叫施舍,就如我对你。大帅哥,懂我的话吗?”   他知道,是在说他厚脸皮,是被施舍感情的那方,是纠缠她不放的男人。他不由得想问一句:“你那么高冷,你爸爸知道吗?”   吴蓓殇刚准备下筷的手一顿,“我爸爸,他不知道。”有个溺爱女儿的双虫春爸爸,她已经不想多做解释。   张厉风理解为她的这一面,只有在外面才会显露,所以家人不知道。   他还想开口说话,吴蓓殇抢先开口,“你可以继续说,但我不会回答,吃饭最重要。”   哎哎,吃的比他还重要,他完全可以相信有一天他们的友情会因食物而告终,虽然他们的友情之壁非常的薄。剩下的时间就是张厉风一人在唱独角戏,吴蓓殇认真在吃,场面一派和谐。他们这种相处模式已经持续了好几个月,张厉风也已经习惯,吴蓓殇之前有说过,自己的家规就是吃饭的时候不说话,那样做对消化不好,所以,他很明事理。等到吴蓓殇吃饱,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五分钟。   他们是在餐馆二楼的靠窗包厢,这间餐馆虽小,但内设很有味道,本来包厢位置是很难预定的,但老板娘说张厉风是常客,才给他面子。刚开始张厉风带吴蓓殇来的时候,老板娘误以为他又换女朋友,但作为经营者绝不多嘴,所以她即使知道某些事情也不会说出来。然而随着时间变长,张厉风和吴蓓殇来的次数变多,她开始以为他们是真正的一对,不是张厉风以往那样,隔段时间就变人。   张厉风在不远处买单的时候,老板娘拉着吴蓓殇扯嘴皮子,“小姑娘,你男朋友真帅啊,这些年来我店那么多男客人,就只有你男朋友魅力惊人。以前也是,每次他过来,店里的女生都看他,虽然他每次都带不同的女生啦。不过你放心,他现在已经为你改变了,这不每次都带你到我这来嘛!”   老板娘不说话的啥时候守口如瓶,一开口就收不住嘴,开始讲述张厉风是什么时候来的她店里用餐,当时带的又是哪种女生,其中经过非常详细,因为老板娘说很少看到帅哥美女的组合,所以留下的记忆很清楚。   吴蓓殇一点都不想听张厉风的情史,以为他会很快回来,所以僵着脸等待老板娘说完,谁知老板娘兴致越发高涨,张厉风久久不回来,老板娘的话头开始转向张厉风对待历任女朋友是如何的贴心,还说自己要是再年轻十几岁也要和他交往……直到张厉风向她们走近,老板娘才停嘴。临走时,吴蓓殇才说了第一句话。   “我和他不是男女朋友,请不要误会了。”   上了年级的老板娘耳朵还行,与吴蓓殇隔了一段距离也能听到她说什么,那话确实把她震撼住了。她有些惭愧,多么好的姑娘啊,她在这说了半天也没有中途阻止她,而是选择听她全部说完,最后再做解释。如果换做是小伙子之前带过来的姑娘,恐怕早就嫌烦走掉了。小姑娘,不错,下次再来送点吃的给她。   可惜,那次是老板娘见到吴蓓殇的最后机会,往后他们再也不可能见到。   ☆、20、毕业舞会   吴蓓殇被误会成张厉风女朋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早已成习惯,不要试图去解释,那样做只会让别人以为她欲盖弥彰。事实胜于雄辩,他们会通过自己的眼睛知道谁和谁的关   系,而不是在一旁胡乱瞎扯。   她看了眼身边的张厉风,有着俊帅的外表这点她承认,擅长交际,总是能搭到不同类型的女人,这一定也是他的优点,重点是,她怎么看都不觉得他适合做男朋友,只适合谈   恋爱,然后就分手的那种速食爱情。   张厉风嘻笑:“怎么,突然迷上我了,现在知道我的好,已经晚了,我可是有女朋友的男人。”   吴蓓殇扭头,叹口气,能看上这种白痴的估计眼神都不好,她有生居然能和这种人做朋友也是脑袋不正常,不过,之后就不用担心了。   “毕业之后你打算做什么?”   他没听错吧,吴蓓殇居然主动和他说话,今天心情有那么好吗?“可能是到爸爸公司上班,或者自己独立创业。”他还没有确定要做哪一样。   “我决定到亲戚家帮忙,他家在B市开了一间小店,人手不够,问我有没有兴趣,我觉得还不错就答应了。”不愧是搞创作的,小故事信手拈来。   张厉风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总觉得后面的话才是重点。   “也就是说,之后你就看不到我了,我们之间的友谊维持到毕业结束。”终于能摆脱一个麻烦,吴蓓殇暗自庆幸。   原来是说这个,“B市离A市,坐火车、高铁很快就到了,也没多远,我们还可以见面啊。或者假期的时候,我去见你。”   他是没听懂她说的话,干嘛硬要凑过来,话说假期不和女朋友玩,找她做什么,难道是拉着新交的女朋友来认识她。不行,绝对不可以让他得逞,她完美的家里蹲生活绝对不   能让他破坏,再说那些B市的亲戚都是她胡诌的,现实中根本没有,她也不打算去B市。   “我亲戚家比较远,来回不方便,我爸妈已经搬过去了,他们想说好几年没见面,干脆就住在老家,互相有照应。你,最好别出现。”小伙子,你不认识我家,又不认识我爸   妈,看你怎么办。“不能麻烦你,对吧,你过你的城里生活,我过我的乡下生活,多好,谁都不打扰。”   张厉风从一开始就觉得自己没被吴蓓殇看好,以为他就是养尊处优的少爷,不知民间疾苦。他还想反驳,但吴蓓殇坚决不让他说话,只发表自己的意见。   吴蓓殇踮起脚尖拍拍张厉风的肩膀,用最深情的语调说道:“这些时间辛苦你了,我会永远记住你的。张厉风同学,我会为你祈祷,祝你以后找到更好的知心朋友。”   恶心吧,这段说词,再恶心,吴蓓殇还是坚持说完了,虽然张厉风感觉话听起来好像他们不是毕业,而是生离死别。   毕业当天十分热闹,到处都充满了欢声笑语,因为大学毕业代表他们不用再为学业烦恼,日后每天都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不再受学校的束缚。   大学毕业要穿毕业服,一身黑色装,头上还要带一顶毕业帽,吴蓓殇从以前就认为那些戴它的人很蠢,还笑得那么开心,心中多少有些鄙视的存在。结果换成自己,还是笑不   出来,虽然今天是毕业日,但她的兴奋劲早已过去,现在只是在实行最后阶段。   她准备毕业典礼结束后就回家上网一片厮杀,最近迷上一款网游,她每天做完基本任务,都会进入战斗区域做个潜水员去捡装备,然后拿出去卖,于她,这种游戏,她只要捡   捡东西就满足了,待她新鲜感一过,就会卸载掉,所以不用玩太厉害。   毕业典礼一过,就是学生拍合照的时间,吴蓓殇想方设法遮住自己的脸,就是不让摄影师拍,老师忍不下去了,说她为什么不配合,吴蓓殇说自己有拍照恐惧症,会不舒服,   老师很无语,她身份证上的照片难道不是她本人拍的?没办法,吴蓓殇主动退让,于是毕业照上就少了她一人。吴蓓殇一点都不在意自己有没有毕业照,她讨厌拍照已经登上了一个   高峰,从初中开始就以同一种理由拒绝了很多次的集体拍照,就连独照也是少得可怜,大多都是出现在了别人照片中,成为了其中的过客。   马雨妃知道她不喜欢拍照就不勉强她,只是心中多少有些遗憾,好不容易顺利毕业,她们居然不能来张闺蜜照,太可惜了。之后也是,有学生几个几个拍照,吴蓓殇也不管衣   服脏不脏,随性的坐在花坛边的水泥地上,看着眼前一来一往的黑色人影发呆。   他们真爱拍照,扯到谁都要来一张,毕业之后他们就要分道扬镳,各自走上不同的道路,相必也是为了纪念住这个独特的日子吧!   “你在发什么呆?不去拍照吗?”   吴蓓殇吓一跳,一回头,发现是张厉风,他怎么有空往这里跑,那些女生没有纠缠他拍照吗,怎么想都觉得不可能。“不喜欢。”   “你准备什么时候走?”   啊,去哪,想起来了,是去B市,“日子还没定好。”   “我特地抛弃那些可爱的MM邀请,就是想对你说,我们办个饯别会吧。”   吴蓓殇言不由衷,她还真是要感谢他,愿意为了她放弃和美女相处的机会,“我看,就不用了,你那么忙,一定没有时间。”   “对你,怎么能说没时间呢,我有很多时间。”   什么都别说,她就想一个人安静一会儿。这个男人好烦啊,她都快抓狂了,求警察叔叔把他带走,世界就少了一个危害。   她不说话,把脑袋埋进膝盖,张厉风以为她生病了,“不舒服吗,要不要看医生。”   你走开,我就舒服了,她以后找老公一定不要找死皮赖脸类型男人。   这时马雨妃已经拍完照,走过来看吴蓓殇,发现了另一个人的存在,他们在聊什么。   “你们的话题我可以参与吗?”   听到声音吴蓓殇抬起头,张厉风说道:“蓓蓓,以后要去B市,我打算开一个饯别会,但是她好像不喜欢。”   奇怪,蓓蓓有说过去B市发展吗,她不是准备在家当宅女,马雨妃向吴蓓殇发射信号,吴蓓殇皱眉眨眼希望她领悟其中信息,她以后的平凡生活就靠她了,千万别把她出卖了。   马雨妃立马消化其中原委,大半猜到了具体情况,一定是蓓蓓对张厉风说即将到别的城市工作,他们之间的朋友就会因为距离而断开,这对于蓓蓓来讲是件非常开心的好事,   虽然她虚拟了一些事情。不要问她为何如此坚定的相信蓓蓓会这么做,毕竟她们这些年的朋友可不是白做的,蓓蓓真的是嫌张厉风是个麻烦,好不容易挨到毕业,她不那么做,她才   会怀疑她到底是不是吴蓓殇本人。   且看她这个朋友如何替她收场,“张厉风,蓓蓓不喜欢就不要强求,她本来就讨厌这讨厌那,很挑的。”   吴蓓殇不住点头,一脸就是就是的样子。   “但是今天的毕业舞会,你是逃不掉的了。”马雨妃说完朝吴蓓殇发出一声奸笑,嘿嘿嘿嘿,小兔子,你逃不掉了。   毕业舞会,那是什么鬼东西?   “不要,我要回家,不要参加舞会,而且我不会跳舞。”吴蓓殇在努力找理由摆脱这次舞会,她讨厌人多的地方,回家好,回家安全。   张厉风牵起吴蓓殇的左手,“没关系,我可以带你,装装样子也行。”   “我家人在等着我回家吃饭。”   “你昨天不是说他们都这几天都不在家吗,怎么突然回来了。”马雨妃见招拆招。   吴蓓殇怒瞪马雨妃,你这个叛徒!   马雨妃拉起吴蓓殇,拍拍她毕业服上粘上的尘土,“好了,我们走吧。”   “去哪?”吴蓓殇从未露出那么愚蠢的表情问道。   “当然是打扮你,把你变成公主。”   NO,她一定是听错了,谁变成公主,不会是讲她吧,她最讨厌公主了,她喜欢毒皇后。重点不是这个,“不会还要化妆吧?”   “当然。”   “还要穿公主裙?”   “你原来喜欢公主款的,没问题,我找找看,有没有适合你的。”   “我要回家,回家。”   张厉风站在原地看着她们两个小女生渐走渐远,对舞会上的吴蓓殇充满期待,不知道她会打扮成什么样子,不禁脑补了一下未来画面,发现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穿着黑色经   典服的魔女。甩甩头,很难想像啊,就让他再期待一会儿吧。   晚上六点,C大剧院旁的露天大厅,会场用很多颜色的气球鲜花装饰,场内以自助形式提供食物,游走其中的是穿着各种奇装异服的年轻男女,造型有蝙蝠侠、王子、猎人、公   主、灰姑娘等等,算是一场化妆舞会。这是毕业生最后一次在校,他们都很珍惜这次机会,有些不敢表露情怀的甚至大胆的表白。   张厉风没有扮谁,他只是穿了一套黑色西装,头发用发蜡随意弄了一个造型,但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打扮吸引了无数女性的目光,那些有男朋友的故意用身子挡在他们女友面   前就是不让她们看帅哥。可恶的张厉风,毕业了也不安分。   之前他与马雨妃约好在大圆钟下见面,怎么还不见人,还有蓓蓓人在哪?   有不少女生看到他独自一人,向他搭讪,都被他婉拒了。张厉风左看右看,终于在人群中找到了穿着精灵装的马雨妃。另一边,马雨妃正忙着和自己亲爱的聊天,完全忘记了   和张厉风的约定。   张厉风穿过人群向马雨妃走去,“马雨妃,蓓蓓呢,她怎么不在你身边,还是她趁你不注意,利用上厕所的时间逃回家了。”   怎么听着,蓓蓓好像经常做那些事,虽然中途的时候,她是有说要去上厕所,但都被她看破了。   马雨妃俏皮的朝他眨眨眼睛,就是不说话。   张厉风急了:“不会真是如我说的,逃走了,她也……”   “放心,她逃走未遂,就在现场,你来找找,找到有惊喜。”保证吓死他的惊喜,当初她也吓一跳,没想到蓓蓓打扮起来,从背影看还是不错的。今天,她一定要趁她不注意   多拍几张照片,百年难得一遇的机会,错过了,就没有下一次了。   张厉风往会场看去到处都是另类装束的毕业生,怎么瞧都不像是吴蓓殇的样子,他该从什么地方入手呢。   ☆、21、舞会中的神秘女   此刻会场某一个角落,吴蓓殇静静坐在椅子上发呆,因为她除了发呆不知道要做什么,说是发呆其实她是在脑中构思,想象小说中虚拟的情节以便灵感源源不断涌上来,而且   她一入神就会忘记周边情况,只希望等她醒来舞会已经结束,然后她可以换下身上的累赘赶快回家。她不知道的是自己早就被很多单身男人看上,只是他们不敢轻易出动,怕唐突了   佳人。   有人上前邀请她做舞伴,但吴蓓殇又哪会听到他说什么,仍然保持一定姿势不动。还有人不信邪想要邀请她,但是全都失败了。吴蓓殇给他们的感觉仿佛是一尊没有人灵魂的   雕像,时间一长,男生们都兴致缺缺,只是目光迷恋的看着她,剩下无可奈何。   张厉风找了一会儿,听到身边有人在说左边角落有一个漂亮的发呆女生,发呆,他承认这是吴蓓殇经常做的。漂亮,有点怀疑,但他还是为了一探究竟像那个女生靠近。   身穿粉红色洋装的女生拥有一头长及腰部的卷发,她的前发中分露出饱满的额头,而在额心点缀着一颗深蓝色的花形水晶,看不到她的全部五官,因为她戴上了猫眼面具,那   个面具遮住了她一半脸只露出了艳红的双唇。她双手交叠于膝,双腿并拢微斜,静静地坐在石椅上不动分毫。如果只是这样,那么她吸引不了其他人的目光,他们想知道的是这个女   生恢复清醒后的样子,当然发呆的时候也是美美的,但他们更喜欢有生气的女生,而不是一尊雕像。   张厉风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他猜测,这个人会是吴蓓殇吗?可她什么时候变那么美了,他抱着怀疑的态度走近长发女生,在她耳边轻轻呼喊:“吴蓓殇,吴蓓殇。”   看到张厉风向佳人凑近,那些尝试失败的男生个个都希望他落空,因为这就是所谓的幸灾乐祸,尤其是校园名人张厉风,他已经有那么多女朋友,何必再来招惹他们今天看上   的那位,话说,戴眼罩的女生是谁啊,为什么他们都没发现身边有气质那么好的女生,这些年都在做什么。而且他们眼睛看的最多的地方是那个女生凹凸有致的身材,那件露肩洋装   领口略低,腰部收紧,裙摆长至脚踝,再配上一双银色绑带高跟鞋,公主范十足。   有谁叫她?吴蓓殇回神看到了近在眼前的张厉风,哎呀妈,你要吓死我,这么大的特写脸你以为谁都喜欢看吗。吴蓓殇瞪着张厉风没有说话,其他部位都没动,只有眼珠不断   转啊转。她答应了雨妃要保持这个姿势不动,所以,发呆的时候不觉得,现在她好想动。   张厉风近距离才发现她的眼睛是琥珀色的,他曾经观察过吴蓓殇的眼睛,她是棕褐色,到底这个女生是不是吴蓓殇呢?张厉风拉开与她的距离再度询问她:“你是吴蓓殇?”   怎么不说话,难道不会说话,“是就眨两下眼睛,不是就眨一下。”   吴蓓殇连眨两下向他确定就是她,张厉风笑了,他找人还是很准的,只是她为什么不动不说话,搞行为艺术吗?这时马雨妃已经走到他们身边:“蓓蓓,你真的打算不动吗,   好啦,我知道你坚持不了,允许你动。”   之前马雨妃告诉吴蓓殇让她保持那个姿势不变,但没让她一动不动,马雨妃只是认为吴蓓殇不动的时候配上这身衣服就像某一国的公主,带上眼罩其他人也不会知道她是谁,   多好,既给人留有遐想又不会暴露她是谁,一举两得。   张厉风等了很久吴蓓殇还是没动,她只是轻轻飘出几句话:“我的脚麻了,肚子好饿,我要吃东西。”接着他找来吃的给她。   吴蓓殇有良好的用餐礼仪,即使她已经很饿很饿,但还是细嚼慢咽口中的食物,所以外人看着她吃东西再配上今天的衣服,别说还挺美观的。她吃饱了就有力气说话,刚想开   口,就被马雨妃制止。   “蓓蓓,我拜托你今天到结束尽量少说话好吗!你打扮那么漂亮,至少也得装一次公主,就当是我离别前的小小要求。”虽说之前就已经被她惊艳到,还趁她不注意拍了照片   上传微博,但就怕她一开口破坏了整体美感。   吴蓓殇藏在面具下的眉毛皱了皱,她今天要求还不多吗,一会儿要她别动,一会儿要她别说话,想到以后她们很难再见到面,她忍了。   看到她点头默许,马雨妃更加开心,又多加了一点要求,“你能不能再笑一笑?”趁此机会难得,她一定要捞够本。   她忍,吴蓓殇硬是挤出一个笑容,马雨妃嫌太难看,画面感都被她破坏了,吴蓓殇再接再厉,头微倾,缓缓勾动嘴角,马雨妃大呼叫好急忙拿出照相机拍照。在一旁的张厉风   看的迷糊,不过吴蓓殇今天很漂亮,他也就没什么好说的,等下问马雨妃要几张刚才拍的照片留作纪念。   居然还拿相机拍照,她可以认为是早有预谋吗,算了,反正她带着面具,别人也不知道她是谁,目前就配合她拍几张,只希望没有下一次机会,身上的衣服她超不喜欢,露太   多肉了,而且为了穿上这件洋装,她必须先穿上收腰的古典道具,才有了现在的小蛮腰。   嘿嘿,今天赚够本了,没想到蓓蓓打扮起来那么漂亮,本来是准备让她露脸的,因为她有十足把握其他人认不出化过妆的蓓蓓,但蓓蓓不喜欢,所以改为戴上面具自以为遮了   就没问题,她那么做只是更加增添了神秘感,她好期待张厉风看到蓓蓓面具下面的脸的反应会是怎么样。   时光倒流,回到吴蓓殇还是穿着自己衣服一脸素净的时候,她被马雨妃压在椅子上仔细打量,吴蓓殇倒觉得她像在看一只待价而沽的商品,正准备怎么把她卖的身价更高。因   为今天是毕业舞会,还是化妆舞会,大家都各自准备好了自己要穿的衣服,吴蓓殇不曾考虑过参加舞会的事情,她没有自己的礼服。   马雨妃早就向别的部门借了美美的衣服,就是不知穿在吴蓓殇身上感觉如何,她们虽是好友,但吴蓓殇甚是保守,穿的衣服也很中规中矩,令人看不出身材。经过一番波折,   马雨妃总算是清楚了,她借的衣服没一件是蓓蓓能穿的,原因很简单,吴蓓殇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般纤细,有些地方藏得很深。   正当马雨妃陷入低潮的时候她想起了吴蓓殇有个会做衣服的阿姨,于是一个电话过去,人赶到,还现场做起了衣服,马雨妃真的很感谢吴蓓殇的阿姨,不仅帮忙弄衣服还带来   了神级化妆师,把吴蓓殇打扮得超仙。   卞菱瑶也很感谢马雨妃,让她改造蓓蓓,蓓蓓之前只穿简约风的衣服,又不爱打扮,简直造遣天物,如今难得有机会她当然不会错过,所以当蓓蓓打电话来需要她帮忙的时候   ,她二话不说抓起会彩妆的老朋友飙车赶到了C大。最后,她扬扬手中的照片,回去就把这张照片发给彩诗,想必她一定很震惊。   这时音乐声响起,跳舞时间到,马雨妃早就欢欢喜喜去找她的男朋友,留在吴蓓殇身边的就只剩下一直盯着她看的张厉风。他伸手想邀请吴蓓殇跳舞,吴蓓殇摇头,她不会跳   不想出丑,张厉风不容她拒绝一把拉起她。   不是说不跳了吗,他看不到她摇头,而且穿着高跟鞋跳舞简直是要她老命,周围女生干嘛一脸羡慕的看她,她很乐意与她们其中一人交换。而其他女生则是误会了吴蓓殇眼中   的意思,以为她在炫耀。   吴蓓殇好不容易站正身子就被张厉风拉进舞会中心,她的手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放在哪里,就怕在别人眼中她是在吃张厉风豆腐,揩他油。放腰上,那好像是男生对女生做的。   放肩上,还好她穿了高跟鞋够得到。重点是她不会跳舞,就怕踩到张厉风的脚,被高跟鞋踩中可是很疼的。   戴着面具的脸上看不出表情,“我可以拒绝跳舞吗?”   “不行。”   “我不会跳舞,会用高跟鞋踩你。”   张厉风不以为意的笑了:“很简单。”他低头弯腰单膝着地把吴蓓殇脚上的高跟鞋脱了下来,并把它们放在了边台旁不妨碍人行走。   其他女性看到这一幕无不羡慕被张厉风温柔相待的女生,却又不知道她是谁,想恨更是无从下手。男性则是后悔没有邀约到佳人被张厉风占了先机,他们想当初要是再努力点   就好了。   吴蓓殇明白他的意思,脱掉鞋子她就不会踩到他,可是鞋子一脱她高度瞬间缩水,这肩膀她还能搭到吗?于是她在张厉风耳边轻声说:“我手搭不到你肩膀,要么你弯下,要   么我点脚尖。”   张厉风回她的还是那句话,很简单。他让吴蓓殇脚踩在他鞋子上,这样他走她也跟着走,完全不用担心其他问题。可吴蓓殇别扭啊,这桥段,怎么看都像电视剧情节,她想着   身上就起了一阵鸡皮疙瘩,但还是照他说的做,她现在蒙着面谁还能认出她,虽然丢脸别人也不知道她就是吴蓓殇。   第一首曲子是特殊的,男生会找自己喜欢的女生跳第一支舞,第二支舞则是互相换女伴。吴蓓殇不知道其中的含义,她只是受邀跳舞,跳完她以为就结束了,谁知好不容易挨   过那漫长的几分钟张厉风还是不肯松手。   吴蓓殇扯着他身上的衣服,“喂,曲子结束了,我可以走了。”   张厉风不知怎么就是不想放开她腰上的手,他仍沉浸在刚才跳舞的氛围中无法自拔,他觉得自己要是松手了吴蓓殇就会从他的世界消失。他覆在吴蓓殇耳边说道:“你不知道   舞会的传统,一首曲子跳完就要换舞伴,我只要松开你的手,就会有其他人把你拉走。”   吴蓓殇讨厌和陌生人亲密接触,张厉风说的交换舞伴她当然是不乐意的。无奈,她还是待在张厉风身边比较好。   她嘟嘟嘴:“知道了。”   张厉风觉得今天的吴蓓殇格外可爱,或许真的是人要衣装马要鞍装,换了衣服就变得不一样。他怕吴蓓殇跳舞太无聊,不断地和她聊天。   “你的眼睛怎么变了一个颜色?”   亏他女朋友那么多,居然不知道女性的必要装备,虽然他也没有这套,“是最近流行的美瞳,它可以改变眼睛的颜色。”当初化完妆,雨妃硬要塞给她美瞳让她戴上,说是好   看。   “难怪。”他之前还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舞会中以张厉风这对尤为显眼,俊男加上神秘女的组合更是羡煞旁人,他们纷纷猜测戴着猫眼面具的女生是张厉风新一任女朋友,要不他们怎么一首曲子完了还不换人,一定   是张厉风不想女朋友和其他人跳舞所以一直霸占着。而且他们不时的在对方耳边低语,何等暧昧,不是男女朋友说出来绝对不信。   激昂的音乐换到幽幽慢调,吴蓓殇内心直打哈欠,眼皮都快黏在一起,她好想回家睡觉,这该死的舞会什么时候结束,有没有通知信号。   张厉风看出她很困,也明白她心中所想,于是在跳舞的时候告诉她:“舞会要到凌晨结束,你想逃还早着呢!”   会场墙壁上挂着一面大型圆钟,她快速瞄了眼上面显示的时间--八点半不到,也就是说离结束还有好几个小时,天哪,难道她要跳到凌晨?这世上有没有后悔药给她来一颗,   她现在极度后悔,她当初为什么没有趁着上厕所的时候逃走,好呕啊。   休息时间到,张厉风把吴蓓殇打横以公主抱的形式离开舞会中央,吴蓓殇哪晓得他会那么做,立马惊呼一声,为了防止自己掉下去赶紧搂住她的脖子。不用说,他俩产生的粉   红泡泡又是吹得满场都是,女生个个心想张厉风怀中的女子为何不是她。   吴蓓殇庆幸自己终于不用再跳舞,正坐在位置上穿自己脱下的高跟鞋,鞋跟不算高五厘米,这双鞋子又是厚底粗跟,吴蓓殇穿上能勉强自己像正常人一样走路。张厉风在她身   边看着,心中有股冲动想要替她穿上,既然之前是他把她的鞋子脱下,再给她穿上也不算什么。但他还是忍住了,他知道自己要是真那么做吴蓓殇绝对不会给他好果子吃,指不定眼   神中就在唾弃他:干嘛帮我穿鞋,我难道没手吗,一边去。   舞会本就热闹,C大同一届的毕业生也不是只有一个系,所以在这里能遇上许多认识的人,以及张厉风的历任女朋友还有现任女朋友。此刻他正忙着与那些女生打招呼,完全没   空理吴蓓殇。   由于张厉风换女友速度太快,吴蓓殇已经记不得他现在的女朋友是谁,这种需要伤脑的事情她认为没必要记住,她安分的坐在原位,不是发呆就是看向过往同学走来走去,心   想完全没她事儿,她也乐得轻松,却不想人算不如天算,还是棋差一招。   商芷清今天打扮格外用心,她穿了一身白色公主装,高高盘起的发上用星星样的饰物点缀,两边的鬓发做成小卷添了一丝妩媚,耳上别着水滴珠子,裸露的脖颈系上同色的蔷   薇花饰,整个人就像高贵冷艳的贵族公主。她带着傲慢的神情走到吴蓓殇身边,左手拿着刚才在边台上的一杯琥珀色香槟轻抿,眼神似有若无的观察吴蓓殇。   她是张厉风的新欢?怎么还戴着面具,怕别人认出来,还是想要保持神秘感,成为今天的话题焦点。她瞧着也不怎样,只是不知道面具下的脸能惊艳几分。   商芷清放掉酒杯坐在吴蓓殇旁边的位置:“你们在一起多久了,确定对方不是玩玩,我告诉你张厉风是有名的花花公子,他换女友的速度很快很快,因为新鲜感一过他就想要   寻找下一个目标,你是留不住他的。”   吴蓓殇当然知道张厉风是谁,我对他也是玩玩,更没想过要留住他,最后一拍两散的主人肯定是她不是他。吴蓓殇没有对商芷清说什么,任由她在那以过来人的样子自言自语   。   商芷清话匣子似乎打开了,止不住的想要对张厉风现一任女友诉苦:“你知道他很帅,浑身散发着男性荷尔蒙,女生只要看到他就会被他吸引。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经常有其   他女生背着我对他抛媚眼,她们以为我不知道,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她们以为我眼瞎吗。可是自从我和厉风在一起后,幸福感一过我常常怀疑自己是否真的拥有了他,每天疑神疑鬼   ,后来我们分手了,我就后悔当初做出的决定。”她说完眼中含泪面向吴蓓殇:“你能把他还给我吗?”   吴蓓殇听完才明白原来是搞这手,她很想告诉商芷清,那个男人不是她男朋友,他的女朋友是别人,至于是谁她也弄不明白,拜托能别在她耳边念经好吗?句中充满了陈词老   调,她就不能想点新花样。   ☆、22、挥别过去   商芷清不知道面具女就是吴蓓殇,她说完自己要说的话见对方没反应以为是面具女不肯放弃张厉风,她还想继续游说。这时张厉风已经和其他女生聊完,他想起了被他遗忘的   吴蓓殇,找到她坐的地方发现她还在顿时安心不少,可看到了吴蓓殇旁边打扮靓丽的商芷清他又瞬间冷下脸来。   “我不在,你寂寞吗?”他这句话是对吴蓓殇说的,吴蓓殇轻轻摇头,心中暗嗔寂寞才有鬼。   商芷清原本以为自己打扮得如此漂亮张厉风会多看她两眼,没想到他只是看了她一眼注意力就放在了别人身上。绘着精致妆容的脸上好似出现一条裂纹,把她一下打回原形,   勾人的大眼闪着泪光,“厉风,你难道多看我一眼都不行吗?”   张厉风没理她,把她当做空气忽略,继续和吴蓓殇说话:“甜心,我刚才和其他女生说话,你有没有嫉妒?我知道是我不好,忽视了你,我们等下就偷偷溜走,我带你到海边   兜风。”   甜心?他脑子没问题吧!不过,吴蓓殇想到她旁边坐的是谁,马上就明白张厉风话中的意思,她很配合的没有说话,任凭他一人演戏,末了意思意思点点头。   “那我们走吧。”张厉风微笑着握住吴蓓殇的手把她从位置上轻轻拉起,“这边空气太闷了,还是海边空气比较好。”吴蓓殇再配合点点头。   商芷清突然撰住吴蓓殇的头发不让她走,却不小心扯到了吴蓓殇脸上面具的系带,吴蓓殇赶紧拿手捂住面具防止它掉下来。商芷清以为自己抓住对方把柄,脸上露出得意地笑   容。   “这位小姐不会是长得太丑不敢见人吧,为什么要捂住脸呢,也让我们知道你是谁?你松手啊!”她想要摘掉吴蓓殇脸上的面具,吴蓓殇不松手,两人就在张厉风身旁争执不   断。   她们之间的事情已经传到了会场所有人的耳朵,说有女生想要摘掉张厉风女伴的面具,马雨妃听闻也赶了过来,她看到商芷清挥着利爪还在与吴蓓殇僵持。蓓蓓,她想呼唤好   朋友,但是如果她真的那么做了,一定会造成骚乱,   马雨妃忍住,她仔细想了一下,蓓蓓化妆前和化妆后判若两人,相信就算摘下面具他们也不知道她是谁,所以不再制止。   身为事件人物的吴蓓殇可没有马雨妃想得开,她自认为不能露脸,一露脸大家就会知道她是吴蓓殇,然后找她麻烦,接着以后的日子她就会受到很多女性的攻击。等等,不对   啊,她已经毕业了,不用再待在学校,哪需要看她们脸色行事。于是手上的劲卸了不少,商芷清就趁这功夫摘掉了吴蓓殇的面具。   看吧,看吧,就是她吴蓓殇,想要嘲笑尽管笑,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今天可是难得的机会,她可以忍住不反驳。吴蓓殇左等右等,就是没听到嘲笑声,反倒是听到了一   片抽气声。再看旁边的商芷清,她的脸刷白,就像穿着华丽裙装的女鬼,她干嘛那副样子,吓谁啊!她在考虑要不要说话,马雨妃已经拿出随身小镜子递给她看。   吴蓓殇一看不得了,镜子里的妖怪是谁,脸上五颜六色的像只花孔雀,她怀疑的指着自己,马雨妃点头,哦,原来镜子里的是她自己。难怪其他人那副样子,就连她也没见过   自己化妆的样子,换好衣服后她就坐在椅子上因为无聊睡着了,醒来之后一看时间到点了,不管马雨妃如何说,她就是不想露脸,就选择了一个猫眼面具戴上。   镜子里的人完全不像平常的吴蓓殇,经过神级彩妆师打造的细致妆容很好的突出了吴蓓殇本身的特点,大眼睛在眼影的烘托下变得更加迷人,天然的睫毛只是刷了一层就又翘   又长,还有因为她戴上了美瞳,整体和之前的吴蓓殇完全不一样,所以其他人都无法把她和传闻中不受欢迎的孤僻女连在一起。   其他人中包括了张厉风,他也不曾设想到这样的展开,马雨妃好笑的看着他发呆的样子,今天真是赚到了,她敲敲仍未清醒的某人,“看傻了,照片要吗?”张厉风点头。   被晾在一旁的商芷清满心欢喜那张面具底下是一副丑陋的脸,好让她出丑,结果真是超出她的想象,她刚才那么做是不是有些自掘坟墓。吴蓓殇拿掉了面具感觉脸上被头发弄   得痒痒的,很想把它们扎起来,她再度看看时间,确定自己一定要留到凌晨,她还没那么傻。   好想换下这身衣服,换下鞋子,回到家里洗个头上床睡觉,吴蓓殇已经对这个舞会彻底失去耐性,一天时间她就把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做了大半,她决定等一下去拿回自己的衣   服,然后到厕所换掉身上的装备。可是衣服被锁在房间,没有钥匙她不能进去。   而拥有钥匙的是马雨妃,她人现在在做什么?   马雨妃正在和张厉风聊关于吴蓓殇的事情,当然内容不大,只限今天发生的种种,吴蓓殇觉得自己被背叛了,他们为什么把她扔一边,讲的那么开心,她不开心。   商芷清怒视吴蓓殇,眼中带着一丝恨意,她凭什么能得到张厉风的喜欢,就凭她的长相,哼,相信她,不需要多久,眼前的女人就会在某个地方哭成泪人。她现在不与他人一   般见识,今天就放过你。商芷清为自己找台阶下,瞪了一眼吴蓓殇后径自离去。   掉落在地的面具吴蓓殇不要了,她走到马雨妃旁边向她询问钥匙,“雨妃,钥匙给我,我要换衣服。”   “啊,这么早就要走了。”   吴蓓殇冷眼斜视她,马雨妃立马收声,乖乖交出更衣室的钥匙,“这么晚了,需要其实送你吗?”   她所谓的骑士,不会是指张厉风吧,敬谢不敏,还是留给别人送比较好。   “不需要,我可以自己回去,张厉风需要陪女朋友,对吧,张同学。”   她就不信,张厉风有一天是空的,他的时间都花在了女人身上,她敢断言,张厉风迟早有一天死在女人身上,不过希望那时候别和她扯上关系,他们不熟。   张厉风想反驳,但是真被吴蓓殇说中,他时间很挤,尤其是今天,最新交的女朋友等着他回去一起为他庆祝毕业。   看吧,事实就是如此,吴蓓殇拿过钥匙,对着马雨妃和张厉风说:“你们替我挡一会儿,别让谁跟着我,我可不想在最后一天搞纰漏。”   吴蓓殇从舞会上离开回到了更衣室,重新换回自己衣服才找到踏实的感觉,把衣服鞋子放好,她进入洗手间用很快的速度洗掉了自己的“大花脸”。抬头看向镜子里的人,很   好,恢复成了原来的她,只是这个头发被塑成了卷发,虽然只是暂时的。看着自己长长的头发吴蓓殇想起了张厉风曾经说过的话,他说他住在伊莱新区,时常在晚上看到类似女鬼的   人物在家附近晃荡,不用猜,张厉风看到的肯定是她。   之前是想要留长发变成贞子一样,现在她再也不需要靠那样的方式获得灵感,再也不用大半夜出门,要是路上遇到张厉风那才叫惨,还是把头发剪短的好,方便打理,她明天   就去理发店剪了,速战速决。   一切恢复成原样,吴蓓殇又是从前那个她,扎着丸子头,穿着朴素的衣服,脚上踩着一双舒适的鞋,她把换下的衣物放入袋中与马雨妃的放在一起,她们的尺寸差不多,衣服   鞋子吴蓓殇就扔给她了。   再度回到舞会现场,吴蓓殇感觉轻松不少,她找到马雨妃交付给她钥匙,还告诉她那些换下的衣服她不要了,她把它当做临别礼物送给马雨妃,打完招呼,吴蓓殇就走出了会   场。张厉风?不用看了,她没什么要和他说的,他们的关系尽是比普通朋友还要淡的同学之谊。   商芷清独自一人喝闷酒,她就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要继续纠缠张厉风,他明明那样告诉她,他们已经不可能,也是,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她听到别人说张厉风和吴蓓殇   走得很近,于是她产生了别的想法,吴蓓殇怎么可能配得上张厉风,在他身边的人应该是她。是那样才对啊!可是,今天那个女人又是怎么回事,她怎么不知道张厉风的身边有这样   漂亮的女孩子在。   瞧她看到了谁,吴蓓殇,哼,算你倒霉,最后一天碰上她心情不好。   吴蓓殇从没在这么晚的时候出校门,不知道外面还有车吗,她从包里翻出手机想要查看家人是否有给她留言。   “你不是说你没手机吗,那你手里拿的又是什么?”商芷清还是舞会装束,一脸高傲相。   她们俩今晚真有缘,“我难道不能买手机吗?”   商芷清面容一顿,她能说什么回嘴。“你不是跟在张厉风身边的女生吗?怎么,现在被谁气了,赶着回家。”   吴蓓殇无视她继续翻看手机,商芷清一把抢过她的手机,“让我看看你手机。”她其实是想通过吴蓓殇的手机知道张厉风现在的手机号码,可是她在电话簿找了很久也没看到   关于张厉风的名字。   “你要找的东西,我手机里面没有。”   她不相信,张厉风和她关系那么好怎么可能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一定是她在骗她。   “你不是C大有名的才女吗,最近是不是感觉头疼,因为你的智商都已经下线了。”   商芷清听不懂她的话,拿着她的手机僵立在原地。   “你有事找张厉风,不要随便惹我,人多少有点脾气,想当然我不是属猫的。”吴蓓殇皮笑肉不笑的从商芷清手中拿回自己的手机,“我和那个他关系其实一点都不好,他只   是把我当做挡箭牌,那样的男人你以为我会喜欢。我最后奉劝你一句,放弃张厉风吧,别为了一棵树放弃其他小草,他不值得。”吴蓓殇说完不理会商芷清的反应,慢慢的走出校门   。   张厉风,张厉风,尽给她找麻烦,不过已经没有下次机会了,她的自由生活从明天开始。让她想想要在家做什么呢,除了写稿子,她就是在家看日漫,要不睡上一天,哈哈,   不用上学,真好。   商芷清被吴蓓殇弄迷糊了,学校不是有传言说张厉风和吴蓓殇关系很好吗,为什么吴蓓殇说他们感情不好,语气中还充满不屑,她都搞晕了。说到底,她还是没有知道张厉风   的手机号码。   ☆、23、再次相遇   听说了吗,陌殇又出新书,叫做《请叫我宅女殿下》,光听名字就知道故事内容与宅女有关。   书中的女主是一个超喜欢家里蹲的女青年,她最大的志向就是永远待在家里不出门,做一名不被社会人士看好的宅女文化传承者。有天她出门采购遇到了熟人,那是她曾经暗恋的学长,当时学长有女朋友,所以注定是一场不可能的爱情。他们再次相遇,女主已经失去了之前的情感,现在她除了爱宅,其他都入不了她的眼,哪怕是曾经喜欢过的人。女主心想,她就是如此随性洒脱。   女主认为他们不会有再次交集的时刻,就转身忘掉了这个小插曲,回到自己的小窝,抱着自己的电脑上网打游戏。她多个职业中包括了游戏测试员,只要帮忙玩新出的网游,就有钱进账,对于这个她还是很喜欢的。她在游戏中的网名统一叫“宅女殿下”,也因此许多游戏老玩家都知道她的存在,却不闻其人。   男主是游戏制作人,避免不了要测试自己设计的游戏,他在很多地方看到“宅女殿下”的踪影,知道她是资深玩家,在这一界是小有名气。他们在网上也许遇到过很多次,但正式的接触是从超市开始。   故事中的女主不知从何时起迷上了宅女的生活,变得讨厌出门,就像一只缩起的蜗牛,不让自己走出家的世界外,拒绝外面的世界踏进自己的家。对于女主来说,男主在她还不是宅女之前是她曾经暗恋的人,之后,就是一个像牛皮糖一样的麻烦存在。任谁都没想到,爱情却在两个不可能发生的男女身上悄然滋生。   马雨妃看完这本《请叫我宅女殿下》立马就想到了吴蓓殇,她拿起电话直接拨通了吴蓓殇的电话号码,向她讲述书中的人物和她是如此相似,简直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电话那头的吴蓓殇嘴里咬着笔,向上翻白眼。她们当然相同,因为书中的女主就是以她为原型塑造出来。接着马雨妃又聊到她们许久不见面,什么时候出来见一次。   蓓蓓什么时候来啊,她有好消息要通知她。马雨妃坐在她们约定的咖啡店外,百无聊赖的看着一个个从她眼前经过的路人。   “我到了。”   马雨妃听到声音回头,看见一个戴着墨镜穿着很土气的女人坐在她对面。   “一段时间没见,你傻了吗?”   她张大嘴巴满是讶异,“蓓蓓,是你啊!我还没反应过来,你怎么穿成这样。”上大学的时候还很正常,不会给人感觉很土气,为什么毕业之后越发倒退了。   吴蓓殇摘下墨镜放在桌上,“大惊小怪,我就喜欢穿这种衣服,方便。而且,我平常不出门,穿好看给谁看。说吧,这次你把我找出来有什么事。”   马雨妃从包内拿出一张红色请柬递给吴蓓殇,脸上带着羞涩,“我要结婚了,想请你当我伴娘。”   “不要。”   “什么,你居然不想做我伴娘,你知道有多少人抢着要做吗?”其实也没人,她只是夸张化了。   吴蓓殇接过请柬打开,新郎是周云杰,雨妃大学时交的男朋友。“我对于做伴娘不感兴趣,不过,你的婚礼倒时我一定会去的。”   “你答应的,千万别放我鸽子。”马雨妃幼稚的与吴蓓殇拉钩为定,“我们毕业有一年了,除了网上视频聊天,平时叫你都不出来,要不是我还记得你,你是不是准备一直在家里孵小鸡。”   “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家是我最大的港湾。”   吴蓓殇毕业后就搬出了伊莱新区,找了一个普通的楼房套间独自居住,当时吴浩然说是死都不愿意宝贝女儿离开他,后来还是吴蓓殇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才搞定她的恋女控爸爸。   一年里,吴蓓殇就是待在自己的小居,在自己的房间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对了,蓓蓓,你还记得张厉风吗?他现在是我的上司。”马雨妃毕业后,在嘉信控股做接线员。   吴蓓殇皱眉,那个人就是花花公子,毕业后她在不同地方看到张厉风搂着不同女人。当然她隐藏的很好,没有让张厉风认出来,不过相信就算她站在张厉风面前,张厉风也不会认出她,因为她和上学时的吴蓓殇有很大的区别。   她剪发后一直维持短发造型,烦的时候随手一抓,头发就像鸡窝。衣服也抛弃了之前的简洁干净,换成了宽大、灰暗的宅女服。她买了懒人床铺在地下,累的时候可以倒地就睡。多么惬意的生活啊,也多亏了吴蓓殇的妈妈时不时把她拉到健身房运动,她到现在才不会变成胖子。   “你说起他是有什么事吗?”   马雨妃扭捏起来,眼神漂啊漂,“嗯,是这样的,我结婚不是要请假吗,我们又是大学同学,他就问了我几个问题,我也回了他几个问题,然后就不小心说到你。”瞧见吴蓓殇面色不对,她赶紧补救,“我发誓,我绝对没说别的,只是对他说我的婚礼你一定会来参加,就,他就说婚礼宾客把他也算进去。”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会在你的结婚典礼上遇到他。”   马雨妃胆怯的点头,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她要认怂。   “我以为你要说张厉风准备抢婚呢,吓我一跳。”   咦?不是意料之中的反应,她还以为蓓蓓会不喜欢张厉风参加她的婚礼,他们两人遇上会让她不开心。   “我不讨厌他,只是不喜欢他。”   她不明白,这两个不是同一种意思吗?   “除了我骗他去B市工作,其他的又没什么,我干嘛害怕和他见面,倒时他若问起别的我自然有办法回复,反正只是到你的婚礼吃一顿饭,吃完就走,我们两人应该不会有什么交集。”吴蓓殇很自信之后会按照她想的走。   夏季的七月二十六号,马雨妃结婚了,吴蓓殇盛装出席。   酒席定在A市的维多利亚女王酒店,由于吴蓓殇不是伴娘,她不需要紧跟在新娘的身后,只身一人先到了酒店。   旁边是陌生人,无话可聊,而且以吴蓓殇的性格她也不会很容易的去亲近别人,于是她无聊的看着酒杯中倒影发呆。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发呆。”   这个声音很熟悉,张厉风?吴蓓殇往左看去,果然是他。要对他说什么:你好、好久不见、你最近桃花运不错、长的还是和以前一样帅……   吴蓓殇选择了最后一句,“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帅。”只是她说出这话的时候很没有可信度,面无表情,略带走心。   张厉风轻笑,一年没见她还是那个样子。“我可以坐这里吗?”   吴蓓殇点头,他们现在的桌位上放着女方朋友的卡片,又不能赶他走。   “你怎么还是上大学时候的造型,已经出了社会,不会想要改变吗?”丸子头,素脸,加上大码红色连衣裙,怎么都无法想像她与毕业舞会上的是同一人。   我碍着他了吗,他怎么不去挑剔别人的穿着,非得盯着她。   吴蓓殇头上戴的是假发,身上是网上随手淘的,虽然穿着有些不舒服,但她忍了。不是她不看重马雨妃的婚礼,而是前段时间她太忙,忘记做准备,再说又不是她结婚,衣服不需要太显眼,平常就好。   假发是为了张厉风选的,她不希望张厉风知道她剪了短发,若是以后他们在一个非常尴尬的时候相遇,张厉风认出了她的背影,那才叫倒霉,所以为了预防未来会发生的各种事情,她必须早做准备。   “我喜欢就好,而且我的上司从来不会管到我这方面。”拜托可以不要再和她说话吗,旁边的其他人都一直盯着这边看。   张厉风偏偏就是不如她愿,继续发问:“你在B市的工作还好吗?我一直都在A市,没什么时间去B市玩,下次我们什么时候聚聚。”   一点都不好,她不在B市,一直待在家,他为什么要找她聚聚,他们没话聊,婚礼什么时候开始啊,她是不是来太早了,现在好后悔,早知道晚点出门。   与吴蓓殇的心理活动相反,她面上镇静,看向张厉风的双眼波澜不惊,“我也很忙,叔叔店虽小,但是回头客很多,今天也是好不容易请到假。”   她哪来的叔叔?若不是调查过,张厉风会和当年一样以为吴蓓殇说的是真话,看来他们之间的朋友之情并不是很深啊。   几个月前张厉风到B市出差,他想到了吴蓓殇也在这个城市,但由于没有她的联络方式就通过特殊手段调查一番,没想到吴蓓殇根本就没有到B市的记录,也就是说她之前是在骗他。他不知道吴蓓殇为什么对他说谎,只知道他很生气,他把对方当做朋友看待,结果别人却对他说假话。不过他之后有仔细考虑过,以吴蓓殇的性格看,她很不喜欢麻烦,当初就是被他缠了很久才勉强答应作为他的朋友,她又因为他的缘故总是被卷入女人的事件,当然是对他有多远闪多远。   “是吗?”张厉风脸上浮现诡异的笑容。   好恐怖,这家伙鬼上身?好奇怪,她为什么要怕他,对了,把他当做普通人。   吴蓓殇努力扬起笑容,“是啊。”   之后一段时间他们就没有话聊,吴蓓殇看手机,张厉风也在看手机,不同之处他们看得内容不同。现在有种软件可以在手机上看漫画,无聊的时候,吴蓓殇就会看电子漫画。张厉风则是用手机和公司里的人聊公事,剩下的就是在和新的女伴短信聊天。   熬过漫长的等待,终于到了新人入场时间,灯光转暗,门扉开启,一段良缘结缔而成。   吴蓓殇除了身边的张厉风不认识他们这桌的其他人,安静的享用酒店提供的美食,直到饱腹。她看向张厉风,不愧是泡妞高手,桌位上的女生都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其他桌的女性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非常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是和帅哥同桌。   婚礼结束,吴蓓殇觉得差不多了,她想要告辞,哪晓得马雨妃抓着她的手不让她走。   “蓓蓓,既然来了,就不会放你那么快离开。”   吴蓓殇发现马雨妃眼中闪烁异样的光芒,有种不祥的预感,她会被整很惨。   看吧,果然如此,才一会儿时间她就换了三套衣服,不仅被迫站在今天的新娘旁边摆造型,还要配合性的露出笑容。   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马雨妃早就准备好了吴蓓殇的衣服,从伴娘装到旗袍,应有尽有。她猜测到吴蓓殇会嫌麻烦而不当她的伴娘,但她就是想要好朋友做她的伴娘,所以这就是所谓为的马后炮。一切都是强制性进行,谁让她怀孕了,谁都要听她的。   当吴蓓殇说要告辞的时候,马雨妃就开始假装恶心想吐的样子,然后再不经意的说出自己怀孕了,接着说出自己的要求,她相信吴蓓殇不会拒绝,因为吴蓓殇嘴上总说不要、不喜欢,但还是会做,尤其是经过毕业舞会那件事,让她发现吴蓓殇打扮起来是那么漂亮,感觉   不利用太浪费了。所以当吴蓓殇同意后,她立马通知在一旁待命的造型师做准备。   “蓓蓓,你为什么要戴假发呢?”真奇怪。   说到这个,“还不是因为你的上司,我们的大学同学,喜欢跟着我不放的张厉风。你知道我这一年在各种地方见过他多少次,其中的尴尬你难道不知晓吗?幸好我剪了头发他认不出我,戴假发是一种保障,你懂吗?”   马雨妃看着造型师给吴蓓殇换另一种妆容,心想她不懂哎。她真是不明白蓓蓓到底是怎么想的,总之他们的事情,他们自己解决。   ☆、24、宅女的生活   吴蓓殇拍照的时候张厉风已经离开,他们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吴蓓殇也坚信他们之后除了路人的关系,应该不会再有交集。   拖着疲惫的身子,吴蓓殇慢悠悠走出酒店大门,她此刻已经戴上假发、换回自己的衣服,任谁都看不出她与马雨妃照片中的俏丽佳人是同一个。   好累啊,我难得出远门容易吗,还要被迫换那么多套衣服,拍那么多照片,该死的马雨妃一定是早有预谋,不然那些衣服怎么会那么凑巧正好符合她的身材。见鬼,她要是下次还让她做那种事,立马绝交。   当她想要拦下一辆的士的时候,一部黑色轿车停在她面前,吴蓓殇不懂名牌,对于车子也不甚了解,但看车子造型独特,想必一定很贵。她有种不祥的预感,车内的人有百分之八十认识她,千万保佑别是张厉风,他那一套几百年前好像也做过。   没错,就是张厉风,他在酒店外等了很久,却始终等不到吴蓓殇出来,正纳闷奇怪,想着自己为什么要等她,他应该离开,可是手上却没有一丝一毫想要离开的动作。   “蓓蓓,你怎么才出来,我等了你很久。”   天哪,你等我干嘛,走一边去,咱们没关系,还有别开着那么骚包的车子到处炫,土豪君,我俩有代沟。   “雨妃找我聊天,讲的有些久。”她还想留我吃晚饭呢,说是要把我介绍给她的爸爸妈妈,像她脸皮那么薄的人当然立马逃了。   “你去哪,我送你。”   不是吧,要坐他的车,吴蓓殇看着张厉风一脸真挚的表情,想着以前一直拒绝,现在,给点面子吧。   “麻烦你送我到附近超市,我想要买点东西。”昨天爸爸打电话来了,说是今天一定要回家看看,不然他就不管不顾说是冲到她的租赁房来看她。哎!   自从吴蓓殇坐上他的车后就叹气不断,她就那么不喜欢坐他的车吗?这辆可是新车,她还是第一个进入这辆车的女人。“怎么了,唉声叹气。”   吴蓓殇扭头看向张厉风又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她身边就没有好男人,总是有那么一个两个,个性异常的人存在。   她的爸爸虽好,就是管她管太多,小的时候起就对她说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听着正常,其实理由完全不正常,他怕女儿太可爱,和陌生人说话,会被别人拐跑。初中的时候常常对她说不要交男朋友,那些臭小子都不是好人,有一次甚至为了讲这一句话从国外打电话,说完就挂。太多的太多!这么一想,她不爱说话其实有大半原因归于她父爱过多的爸爸,哎,算了,性格都已经养成再怎么改都改不掉。   关于身旁的张厉风,她是不知道他怎样,如果她没猜错,他们应该是一个高中的,那时期烦恼她很久的那个男生肯定就是他了,难怪名字那么熟悉,她就是因此内心产生讨厌他的感觉,虽然他人真的很好,但就是有几分厌恶。不明白张厉风为什么喜欢缠上她,还想要和她做朋友,天晓得里面芝麻点大的理由,总之他们还是不要关系太好,因为根据小说中的情节,她会被卷进麻烦之中。   “我想到我那爱操心的爸爸。”还有你这个女性炸弹。   “其实我去过B市出差,也找过你。”   刚说你是炸弹,你就来个炸弹宣言,想吓死她吗?既然如此,她只能实话实说了。   “没错,我是没去过B市,一直在这里。抱歉,对你有所隐瞒。因为我们两个是不可能成为朋友的……”   “怎么不可能,我喜欢你啊!”   吴蓓殇明白他说的喜欢是属于哪种,还好是她,若是换成别人,怕是早就误会。“你听我说完,好吗?还有,认真开车,你刚才已经错过了最近的超市。”   张厉风听话闭嘴,他是故意的,若是把她放下车他们就变得和以前一样。   “我是根据小说中来看的,小说中通常跟在帅哥身边的女生不是女主就是女二,或者炮灰。哪样我都不喜欢,因为我觉得麻烦,我喜欢安静的生活,在你身边太热闹了。你看,从本质上我们就不合。你长相俊美,温柔多情,是一个大众情人,而我很平凡,这样看来,就会有很多看过言情小说的女生推断,我想要靠你麻雀变凤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所以你应该结交长得漂亮的女性,符合天理,大家就算不满也不会有所抱怨。”总的意思,就是说她不配当他朋友。   张厉风则是听出几点重要的,原来吴蓓殇喜欢看小说,把小说中的情节带进了现实生活,关于这一点感觉她好可爱。“我是想要一个普通的人当朋友,为什么一定要去选择长相靓丽的,她们的心又是有几分真。我比较喜欢你。”   他还是不肯放弃,吴蓓殇气的差点抓狂,平静下来,平静下来,她在外面一向是以没有表情著称,千万别撕破脸了。“你喜欢我哪点?”我改还不成。   “很真,也不像其他人一样对我有所迷恋。”   她不真,平时所见到的她都不是真正的她,真正的她只有回到自己家了才会有所释放。   张厉风已经停下车子,吴蓓殇也回神,她皱眉,欲言又止,“很感谢你把我当做朋友喜欢,但是我还是想要正常的生活,我的世界里并没有和帅哥做朋友的一项,所以,你的朋友其实不差我一个对吧。那么,就此告辞。”   朋友不差她一个?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直执着于吴蓓殇,电话响起,张厉风一看电话号码,“宝贝,你是等不及了吗?我马上就到。”   既然吴蓓殇不喜欢,他就不会强求,关于朋友他还是有其他的,并不是一定要吴蓓殇,只是心中……只有吴蓓殇是不一样的吧,她很有趣。   伊莱新区内,吴浩然的住宅房。   “我说,你要走来走去到什么时候,昨天不是已经通知过蓓蓓,她也答应今天会回来。”刘彩诗手中是女儿最新写的小说。   “可是她到现在还没有到,会不会路上遇到麻烦了,有陌生人向她搭讪,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吴浩然无法想象那种画面,“不行,我去接她。”   刘彩诗放下书,看着老公,“蓓蓓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孩子,她是一个有自我思维的成年人,你一个人在那胡思乱想什么。就是因为你瞎操心,蓓蓓才想要搬出去住,被你这么折磨她怎么会有自由。”   “她不管多大都是我的亲亲宝贝,还记得当初她那么小,抱在手里软绵绵的,每次我回来都会甜甜的喊我爸爸。”吴浩然突然陷入以前的回忆。   她老公自从女儿出生后就变得不正常,十足一个恋女控,不管女儿做什么都要拿相机拍下她的一点一滴,记录她的成长,这也是造成蓓蓓不爱拍照的最主要原因。“老公,日后蓓蓓嫁人了你怎么办?”   嫁人,想到女儿要和一个男人长相厮守,他,就心痛。吴浩然按住心脏的位置,感觉世界末日到了。   这时,门铃响起,叮咚~叮咚~   吴浩然着急的开门看到是自己女儿,一把抱住她,“蓓蓓,爸爸不要你嫁人。”   吴蓓殇睁大眼睛询问她妈妈,什么情况,她爸爸终于发疯了吗?她嫁人?对象都没有,怎么嫁人。刘彩诗手笔画吴浩然的脑袋,说他脑袋有问题,别理他。   “老公,你吓着蓓蓓了,还不松手,蓓蓓手里拎着一大袋东西呢。”   吴浩然接过女儿手中的两大袋东西,“蓓蓓,你怎么买那么多吃的。”   “里面有一些零食和你们爱吃的东西,因为我要在这里住几天,就买的有点多。”车子只能停到大门口,里面的路她一个人拎着走过来,都怪自己买太多,好重,肩膀酸死了。   刘彩诗把需要保鲜的食物放进冰箱,“这些东西附近的超市有卖,你不用从外面买回来啊,走了那么多路一定很辛苦吧。”   “因为我不想出门啊,想说把喜欢的一次买齐,方便。”她爸爸过几天又要出国,所以她住在家里想和他们多相处一段时间。“对了,妈妈,我想学开车,你有认识的人吗?”   “有是有,你怎么突然有心去学开车,平时不是觉得开车麻烦吗?”   “现在不觉得了,还是有车好。”吴蓓殇环住妈妈的手撒娇。   吴浩然在小角落看着她们母女亲情的一幕默默流泪,蓓蓓也过来向他撒撒娇啊!   之后,因为怀念另一个家的自由,吴蓓殇在原本的家住了两天,也开始了考取驾照之旅。   吴蓓殇伸伸懒腰,放松一下僵硬了很久的身体,她今天为了庆祝自己拿到驾照特地到网上推荐的一家不错的法式餐厅用午餐。   刚开始踏进餐厅的时候服务员用一种奇特的目光看着她,她知道在法式餐厅的人都穿着正装,可是门口也没写一定要穿正装才能进入啊。   她还是我行我素的穿着灰色宽大针织外套,洗的刷白的牛仔裤,脚上帆布鞋。她前几天又去理发店剪了头发,把原本齐肩的剪到了耳下,她好像不适合剪太短,头发总是不听话的乱翘。出门的时候她还特地找了一副平光镜戴,想说能遮掉一部分目光,等她吃完饭就去买顶帽子遮丑。   吴蓓殇想要在一个没什么人的地方用餐,服务员就把她带到偏远一点的角落区。   “我想烤奶酪、酥皮洋葱汤、苹果黑血肠、土豆泥烩牛肉、法式油封鸭腿、香煎比目鱼,饮料有没有水蜜桃汁?”   服务员回答没有。   “那就苹果醋吧,就这些。”吴蓓殇把菜单还给服务员。   “冒昧问一下,客人您是几位用餐?”   这个服务员真奇怪,之前不是说过了吗。“一个人。”   服务员突然想起自己问过这个问题,不由尴尬的羞红了脸,“抱歉,我这就为你下单。”   吴蓓殇能猜到那个服务员此刻在想什么,他一定在想,一个女人居然点那么多菜,吃得了吗,还是说那个女人是个大胃王。她胃口不大,只是比平常女生吃的都一点而已。   在等菜期间,吴蓓殇用手机看电子漫画,她最近迷上这个,不用带着厚厚的书到处跑,比较轻松。没灵感,或者无聊的时候她就会看看漫画打发时间。   没过多久她点的菜陆续上桌,吴蓓殇吃着感觉味道不错,果然不愧是榜上有名的餐厅之一,回去给它点好评。   当她享用完最后一道甜品的时候,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吴蓓殇以为自己听错了。   “厉风,你怎么知道我想要到这家餐厅用餐。”   “你昨天网上不是一直在看它的资料,我当然就记住了。”   “你真讨厌~”   这是在撒娇吗,会不会突然就在这里上演限制级画面,不过那个说话嗲嗲的女人口中的厉风不会是她认识的那一位吧,一开始是不确定,但听着声音,她有百分百的认定对方一定是她认识的熟人。   吴蓓殇仔细看了一下,她用餐位置是在角落,他们就在她前方第二个桌位,看着背影,不熟,但是缘分这东西也太那个了。她前不久才拒绝做张厉风朋友,这个时候要是碰上得多尴尬,不行,绝对不能出任何意外。而且他身旁有个女伴,再怎么解释他们的关系总是剪不断理还乱。   不过他应该认不出我现在的样子,就像一个假小子,吴蓓殇抓乱自己的短发,伸手招来服务员。   “l'addition.”买单。   服务员不明白这位客人之前还是说中文,现在又改成法语是什么意思,但仍是为她办好手续。   “Je paye par la carte.”我刷卡。   买单结束,“Merci .”谢谢。   之后是安全离开这间餐厅,她待会儿一定要去买顶帽子,挡挡霉运。   一步、两步、三步,好的已经走过了他们那一桌,没问题了,结果不是她出问题,是对面一个菜鸟服务员手里盘子没拿好,上面的汤汁洒到了她身上。   苍天啊,她没做坏事吧,为什么百年难得一遇的事情到她这就发生了。   餐厅经理急忙过来替下属收拾残局,不停地对她说抱歉。吴蓓殇挥挥手表示没关系,还好她穿的是深色衣服,汤汁也是深色的,所以还好,除了衣服上会有点味道。   “C'est pas grave.La prochaine fois, attention.”她说没关系,下次当心就好。   餐厅经理后来硬是送了几张招待卷给她,希望她下次光临的时候不会再遇到这种事情。出了餐厅大门,吴蓓殇有种死里逃生的感觉,为什么她要那么躲着张厉风呢,见鬼,她又不怕他。   ☆、25、新邻居   法式餐厅内,张厉风正在和新女友吃饭,她是自己第几个女友张厉风已经记不清,对于他来说,女人只是生活中的调剂品,多一个少一个都没有区别。除了那个吴蓓殇,她与他交往过的女人很不同,某种定义上她完全不像女人,虽然经过打扮后的她女人味十足,但本质还是不变。   他难得想要一个女性朋友,她居然那么反感,不惜对他说谎也不要待在他身边,算了,一个女人罢了,他身边还差那样的存在。   “厉风,你怎么知道我想要到这家餐厅用餐?”欧玫玲是在酒会上认识了张厉风,然后他们眼神对上,知道彼此目前都没有异性伴侣就开始交往。能与多金又帅气的男人交往,不知羡煞了她身边多少的朋友。   张厉风微微一笑勾动嘴角,“你昨天网上不是一直在看它的资料,我当然就记住了。”把网页打开放在他面前二十分钟,还以为他不知道她的那点小心思。   欧玫玲娇羞的红了脸,看向张厉风的眼中充满柔情:“你真讨厌~”   她听朋友说这家餐厅不错,许多年轻情侣都很喜欢到这家店用餐,她就想什么时候和厉风也来一次,今天总算圆了她的愿望。   等服务员上完所有的菜肴,张厉风只是喝了一杯红酒,其实他根本就不饿,但还是为了眼前的女人进入这间餐厅。说他喜欢她,他喜欢她美丽的身体,她除了身体有用,其他还有什么。   女人最喜欢两样,金钱和地位,这两样他都有,试想谁不愿意扑进他的胸膛,除了吴蓓殇,怎么又想起她。   “厉风你怎么了,从刚才开始脸色就不对,是不是不舒服,要不我们别吃了回去休息。”   看,这就是吴蓓殇的区别,若是他对面坐的是吴蓓殇,她只会说:“脸色发白,身体不舒服?那你就安稳坐着,别打扰我吃东西,点了那么多吃的不吃,现在回去遭天谴。”   “没事。可能是最近工作量大,有些累。你继续吃,千万不能浪费。”   她没听错吧,张厉风是说出了浪费两个字吗,那么有钱的公子哥居然说出那么小气的话,他们以前约会的时候从来没有这样。   欧玫玲拿起自己的随身包包,起身对张厉风说:“厉风,你是不是累了,我们走吧,去看看医生,你现在一定很难受。”   张厉风轻声细语,坐下,然而欧玫玲却有些毛骨悚然,身体本能反应就听他的话坐下。   “宝贝,把你点的这些都吃完,我们再走,好吗?浪费是种可耻行为,我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是这样一个人。”   “可是这些我吃不完啊!”欧玫玲望着餐桌上的各色美食有些反胃,她来这里又不是为了吃东西,只是想和张厉风一起感受这家店的气氛而已。   张厉风姿势优雅的摇晃手中的酒杯,“菜可是你点的,你不解决掉它们,可不行啊。”   张厉风是不是疯了,和她认识的那个人完全不一样,他们刚开始的时候很温柔,脸上经常带着迷人的笑容,绝收投足都带着一股贵族的气息,而现在,明眼人都能看出他的笑意不达眼底,如果她反抗他的话,不知道会有什么下场。   因为不想失去张厉风这样优秀的男人,欧玫玲努力吃下她自己点的。法国菜以精致为主,一盘菜其实很少,但她点了两人份,张厉风完全不动,他语意之中说明让她吃掉她点的菜,那不就是全部,当她好不容易吃完后一股恶心感窜了上来,欧玫玲急急忙忙冲向洗手间,哪管自己保持了很久的淑女形象。   张厉风承认自己故意整她,是时候考虑和她分手了,和她在一起他并没有感到多少乐趣,平时就是音乐会、吃饭、逛商场,有时陪她参加朋友聚会,她会在不经意间炫耀自己,也就是说他成了一件名牌。她和以往的那些女人有什么不同,都是一样,他已经腻了,但是每次又不断地重复下去。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今天第一天上班。”   这个服务员好像不会法语,吴蓓殇改成了中文,“没关系,你不用介意,失败过后下一次会更好,你可以这样勉励自己。”紧接着她又用法语同样告诉听到消息赶来的餐厅经理。   吴蓓殇远离了张厉风他们所在的区域,有些放松警惕,但就是她改口的中文让张厉风注意到了她。   张厉风注意到那个人说话的声音很像吴蓓殇,可是背影完全不像,吴蓓殇永远都是长发丸子头,穿的衣服也不会像那个不男不女的人一样,她们应该不是同一人,他是那么告诉自己,吴蓓殇应该不会进法式餐厅用餐。但还是问过收银,找到了那个人在收据上签下的名字,吴蓓殇。   欧玫玲吐完回来发现张厉风已经不在座位上,服务员地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了分手,还有单已经买了。她气得把纸条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这都是什么情况,张厉风,她哪里不好,为什么突然告诉她要分手,他现在人又去哪了?   张厉风正忙着跟踪,哪有空理她。还好吴蓓殇走路慢,张厉风在确认是她后就紧跟其后,看见她进了一家服装店,等了一段时间就看见她换了一身休闲装出来,头上还戴着一顶鸭舌帽,由于她身材高挑,只看背影真会误以为她是个小男生。   吴蓓殇拎着换下来的衣服犹豫她接下来去哪,她记得附近有个公园,她去那坐一会儿,顺便激发激发她的灵感,想想下本书该写什么。   她买了一个双色冰淇淋,找了一张长椅坐下不到五分钟,又出现状况。有人在肖想她的美味冰淇淋,还是一个看起来差不多五、六岁的孩子。她把冰淇淋拿高、往右、向左转,小女孩的目光就追随着冰淇淋跑,小孩子真可爱。   “小妹妹,你想吃冰淇淋吗?”   吴蓓殇蹲下身子把剩下半支的冰淇淋往小女孩的面前凑,小女孩不住地点头。   “那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你一个人在这里呢?你的爸爸妈妈去哪了?回答我的问题,我就给你买一支新的冰淇淋。”   扎着两个羊角辫的小女孩用着软呢的童音告诉吴蓓殇,她和妈妈走散了。   吴蓓殇很快就把冰淇淋吃完,用纸巾擦掉手上的粘渍,“你不用担心,我说会给你买,就一定会给你买。这支冰激凌快化了,我必须把它立刻吃掉才好,不然蚂蚁军团看到就会过来和我抢它。”   小女孩还小,她不懂吴蓓殇的意思,但是听懂了蚂蚁,她讨厌蚂蚁。   吴蓓殇把小女生抱起放在长椅上和她并排坐着,“你叫什么名字?”   “贝贝。”和我一样。   “小贝贝,你爸爸妈妈有没有教过你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也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的东西。”贝贝点头,“我也是陌生人,所以你也要防备我知道吗?”贝贝再次点头。   这孩子真可爱,吴蓓殇拿出自己的身份证给贝贝看,“小贝贝,这是我的身份证,上面记录了我的信息,是非常真实的信息,所以我不是坏人,现在我可以给你买冰淇淋了。”   贝贝哪晓得什么叫身份证,迷迷糊糊的点头,听到有她最爱的冰淇淋立马跳下长椅,拉着吴蓓殇的手要去买吃的。给她完冰淇淋吴蓓殇就带着贝贝到公园广播站发起寻人启事,在半小时后贝贝的爸爸妈妈就找到了她。临走前贝贝对她说的话,让她尤为记忆深刻。   “谢谢你,大哥哥。”   她惊呆了,那孩子怎么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其实是男人,看来小孩子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开玩笑,她是女人啦。她一点都不意外贝贝叫她哥哥,因为她现在的外形真的很像男生。戴着鸭舌帽和黑框眼镜令人看不清楚她的脸,她又特意穿了中性化的衣服,忽然觉得做个男人也不错。   不过,我真的有那么像男生吗?看来我男女适宜,在头发长长之前就以男生的打扮为主,哈哈哈。现在想想不用那么麻烦,她一个月才出门几次,有必要搞那么多花样,在家随便穿就好。   张厉风一路跟随吴蓓殇,看到她对迷路的小女生时不时的微笑有些在意,她在他面前笑的次数都没有一个陌生丫头多。当他靠近点的时候听到那孩子叫吴蓓殇哥哥,然后吴蓓殇就呆愣在原地,拿掉头上戴的帽子不断地抓头发。   吴蓓殇在公园吹了一会儿冷风,在张厉风看来发了很长时间呆,其实是在脑内构思。   啊,下一本书要写什么,男主女主又是谁,故事的情节又是哪样,灵感君你死哪去了,妈妈喊你回来吃饭。说起吃饭,肚子饿了,去买点吃的吧。   吴蓓殇一个人住,而她的料理水品又很烂,所以通常她都是靠泡面解决一日三餐,有的时候是买一大袋面包,但是面包的保质期没有泡面长,种种问题解决下来,她泡面买的最多。讲到吃的她进入最多的地方就是家附近的大型超市,里面什么都有,不用她再跑别的地方。   她今天出门采购之后大概有半个月不用出来,要买什么呢?泡面是必备的,各种口味来一组。牙膏不够了,多买几只回去备用。新鲜水果每样都来一点,还有罐头类食品,那个保质期长,不易坏。这个来一点,那个来一点,吴蓓殇面前的手推车瞬间装满,她不用担心自己拿不回去,这里的超市服务很好,有送货上门服务,她经常来,超市经理都习惯了。   买完必需品,她轻松不少,现在驾照考到了就差一辆车,她忘了问妈妈车在哪里买,超市好像没有卖车专柜,额,她需要一辆二手车,还是回去网上度娘一下,说不定可以找到答案。   回家的路上她感觉身后有一股强烈的视线,然而当她回头时没有谁盯着她看,是她太敏感了吗,也对,有谁会盯上她,她就一普通百姓能有啥。   终于进入房门,吴蓓殇才彻底失去了那种被人监视的感觉,有时候她挺讨厌自己的敏锐度,对一件小事也会想太多,看来是当作家留下的后遗症,想太多。   张厉风看着吴蓓殇进入的房间,他记住了。   几天后,吴蓓殇正在房间码字,灵感君似乎听到了她强烈的召唤,在往她脑袋里面搬东西,她手上的动作根本停不下来。砰~砰~从隔壁传来敲击声,谁阿,不知道打断她思路的下场只有一个吗,死。对方仍然坚持不懈,砰~砰~   糟了,刚想好的情节去哪了,居然灰飞烟灭,不留半片渣渣,脑袋里聚不出思路,吴蓓殇只好停下手中的工作休息。隔壁有声音?她搬到这里一年多也不曾看到隔壁有人,所以她也不需要和睦亲邻,因为没有邻居。   她要不要出去看看,拜访一二,寒暄半句?下一刻,算了,她感情线没那么丰富,有没有邻居无所谓,反正他们一年也看不到几次面,现在搞好关系,日后若是有事非得找她麻烦不可。   于是又过了几天,吴蓓殇已经差不多写完了半本,还剩下一半需要她解决,她的工作效率很快,其他人需要半年完成一部小说,她有时只要一个星期就能搞定,当然是必须在灵感充足的情况下。她写完后会一点一点发给编辑,延长自己的工作时间,其实她早就好了,但为了正常化,她选择和其他人一样的进度表。   完成一部作品后她就会犒赏自己好好吃一顿,下次吃什么呢?上次吃了法国菜,这次换日式料理吧,吴蓓殇无限明媚的想着,她家的门铃却突然响了。   房东?不对啊,她房租早给了,从来没有拖欠。也不会是爸爸、妈妈,他们要来一定会打电话,而不是陌生的按门铃。剩下的只有一种,最近搬来的邻居。他们的房门上都装有猫眼可以看到外面,可是吴蓓殇只看到了一片灰色。   打开房门,原来是,你把脸挡着我怎么知道你是谁。来人把脸挡在一个纸盒后面,左手拿着另一个纸盒给吴蓓殇。吴蓓殇接过,半刻过去,不知道他什么意思,拜托说点人话好吧,难道他是电波系的。然后对方拿出手机开始打字:   你好,我是新搬来的邻居,抱歉没有在第一时间就拜访你,盒子里装的是一些点心,希望你喜欢。   我最近脸上长痘了,怕太恐怖吓到你,所以,不好意思。   “你不但不能见人,还不说话,是哑巴吗?或者是嫌自己声音难听。”   对方被她说得话刺的有些小挫折,但继续听下去,才知道完全是自己想歪了。   “不管哪一点我都不介意,你只是我的邻居,我没必要查问你身家。你礼物送了,我也不能没有表示,你等一下。”吴蓓殇到厨房拿了一组她最喜欢吃的红烧牛肉面,“这个给你,它可是我重要的食量,你要好好珍惜它,平常我一顿饭吃两包,你要省着。”   对方郑重的接过那组泡面:我会好好对待它的。   看着她的新邻居回到他的房间,吴蓓殇的心在流泪,我的红烧牛肉面。她特别喜欢这个味道,想说等其他泡面吃完她才解封,结果,人算不如天算。   ☆、26、原/缘来如此   吴蓓殇除了写写小说,还有一个兼职,就是翻译网上的外文稿子,因为是网络工作,大家不需要看到彼此,所以她很放心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成为翻译官也是为了另谋出路,将来有人问起,她也有好听的借口。   她的邻居搬来几天,就时不时送些吃的东西上门,害她都不好意思。她不喜欢别人单方面的付出,也会把家里有的转送给他,谁也不欠谁。   某天吴蓓殇觉得自己头重脚轻,浑身冷热交替,看东西还带重影,心中推测,她患上了传说中的感冒。吴蓓殇身体素质很好,以前从没感受过这种现状,倒有些不知所措,家里的备用药没有治感冒的,这时她想起了她的好邻居。   窗外是黑夜,时间显示是晚上的十一点五十,吴蓓殇还在犹豫,她要不要打扰对方,可是她现在很难过,身体也重的不行,陌生的症状向她袭来,一个人真的很孤单,她好想哭。   她终于做出决定,按下了隔壁邻居的门铃,没过多久门打开了。吴蓓殇身体虚软的倚在门边,没发现她的邻居此刻脸上并没有任何遮挡物。   “深更半夜,打扰你的休眠很抱歉,我那个,好像感冒了,请问,你有没有,感冒药。”断断续续说完,她就突然倒地不起。   迷迷糊糊中,吴蓓殇听到这样一段对话。   “医生,她感冒为什么那么严重?”   “她应该是从来没有得过感冒,身体内没有免疫体,所以才会出现类似水土不服的症状,放心,我已经给她打了针,过后就会有好转。”   -------   吴蓓殇醒来,感觉比之前好了很多,但是入眼的环境很是陌生,她睡的床也不是自己习惯入眠的懒人床,底下软绵绵,很有弹性。她记得自己是向邻居讨药,为什么她现在在这里,哦,想起来了,她好像晕过去了。所以说,这里是邻居的地盘,她占地为王了。   她还记得自己没有带钥匙出门,不过门下地毯里有备用钥匙不用担心。   她起身,抓抓自己柔软的短发,不用担心被身体被咋样,忽略那一道程序。什么程序?不管是小说还是电视剧,女主发现自己在床上醒来,总要检查自己衣服或者身体,有没有被别人怎么样。她觉得她的邻居还不错,应该不会做那种不道德的事,而且论长相身材,她也好不到哪去。   打开房门,吴蓓殇见到的就是纯男性化的室内,没有多余的装饰,简单明了,好像随时都可以搬家走人,看来她的邻居不会长住。她屋内各处都找了,就是没看到人,后来在餐桌上发现了一张字条,说是上班不在家,拜托她出去把房门关好。   好邻居,能放心把家交给她,不怕她是小偷。感觉身体舒服多了,吴蓓殇用备用钥匙回到了自己房间,生病期间不能吃垃圾食品,她煮了白粥。很巧,她爸爸定点问候电话打来,吴蓓殇轻描淡写说自己过得很好,就是没说自己感冒,按照她爸的思路,就算是国外就得冲回来看她,把她架上医院。   不知不觉又到了夜晚,她从睡梦中惊醒,听到隔壁有声音,知道她的邻居回来了。   “你好,谢谢你帮我……”她一定是感冒症状更严重了,眼前出现了幻觉,她居然能把她的好邻居看成张厉风。   张厉风好整以暇的看着发呆的吴蓓殇,她突然把门关上,再次按下门铃,他把门打来,她看到他又呈发呆状。   不是幻觉,真的是张厉风,他怎么跑到这来做她邻居了,这世界有那么巧的事?思前想后,结合她以往的经历,他们之间真的很巧,她总是能在不同地方看到张厉风和各色美女约会,所以这次,应该也是天意。   “我是你邻居有那么惊讶吗?”张厉风开口。   不惊讶,只是把她电的外焦里嫩,噼里啪啦,敢情她当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邻居是她认识的人。   “你感冒好点了吗?”昨天她突然倒下,真是差点把他吓死,还好他认识外诊的医生,把他请到家里给她看病。   吴蓓殇回神,说起感冒,她是来还医药费的,她最讨厌欠别人东西。   “医药费,不用了,我不差这点钱。”   他的意思是不差钱,有钱了不起吗,那么大款,也对,开的都是豪车。   “你那么有钱为什么住在这种地方?”他和自己一样住在伊莱新区,那么他的家境就不一般才对,千万别告诉她是为了透气。   “我想尝试住在这种普通的公寓是什么感觉。”他其实是跟踪吴蓓殇,后来不知为什么就搬进来了,或许是因为他想知道吴蓓殇的情况吧。“但是当我知道隔壁是你的时候,我也吓一跳,你之前那么说了,我想你不会想见到我,所以我就不敢让你知道是我。”   原来其中还有不少是她的因素,吴蓓殇对张厉风表示抱歉,他们现在是邻居,忘掉之前的不愉快吧,让他们好好相处。   “蓓蓓,我住在这里那么多天很少看到你出门,你是在家工作吗?”   “我是自由职业者。”   “你搬到这里有多长时间?”   “一年半。”   “你很喜欢吃泡面吗?上次你好像很舍不得那款泡面。”   “不是,我只是懒得出门买食材,泡面的保质期较长,可以放很长时间。”   “你现在还觉得我是麻烦吗?”   沉思片刻,吴蓓殇认真考虑了很久,张厉风满脸黑线,他有那么差劲吗,需要想那么久。   “你如果能做顿好吃的给我,我就把你当成好朋友,以后你出事我也罩着。”吴蓓殇深深以为像张厉风这种有钱公子哥不会自己下厨,猜测他一定不会做饭。   对不起,误会你了,没想到小伙子手艺不错,将来的老婆有福了,像她只会做简单的料理,自己能吃饱就好,卖相也凄惨不堪。   吴蓓殇完全忘记自己以往的习惯,吃饭的时候不说话,“你会做菜不早说,早知道我就过来蹭饭了。”这时候她已经把张厉风当成自己人,说话也不再有所顾忌。   每天吃泡面和罐头食品她都吃腻了,但是手艺不行啊,她又懒得下厨,吃腻了还是得继续吃。   看着吴蓓殇毫无形象的吃着他做的食物,张厉风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他们之间更亲近了,从以前开始就觉得吴蓓殇很有趣,现在也是如此。   他昨天照顾好吴蓓殇后才想起她的大门没关,就去给她关门,顺便参观了她的房间。有人说过一个人的房间可以看出那个人的个性,他只能看出吴蓓殇果然不像其他女人一样。   她的客厅就和他的一样简单,只具备必须的家具。打开冰箱,里面塞满了罐头、真空制的食品,还有一些鸡蛋、提神饮料。厨房储藏柜上放满了各种口味的泡面,柜下只有一套单人餐具。整个房间只有她的卧室是最女性化的地方,因为地上放置了一张龙猫的懒人床,真正的床铺上放满了各种书籍,都是关于国外的书,他有很多看不懂。   难得能进入吴蓓殇的卧室,张厉风翻看了很多地方,其中包括了最私密的衣柜,里面没有一条裙子,倒是有很多宽大的袍子。   他其实是很想知道吴蓓殇在这房间里是怎么活下去的,她不像其他女孩一样出门和人交际,就像蜗牛般缩在壳里,也没有其他人来打扰她。生活不会枯燥乏味吗?   “一个人住必须学会几项技能,做饭当然是必须的,你这一年多就是吃泡面为生?”张厉风想起泡面就心有余悸,泡面吃多了迟早变木乃伊。   “当然,不可能,我还懂要换食谱。有时候出去吃饭,平常就在家随便弄点。泡面有很多种吃法,我一般是煮,懒的时候直接干吃,还不用洗碗。对了,我还叫过外卖。”这就是宅女的生活,一字突出,懒。   张厉风埋头,原来吴蓓殇是这种个性,之前的高冷去哪了,她上学的时候有这么懒吗?   “你的头发?”   “上学时忘记剪,一毕业我就去理发店把它咔擦掉了。现在是有点短,那个理发师耳背,让她帮我修掉一点,她直接修了一个男生头,害的人家小妹妹都叫我大哥哥。不过无所谓啦,反正头发会长长。”   大家把话讲开,有问题趁早提出,吴蓓殇没有其他要求,既然知道隔壁邻居是自己熟人,又会做饭,那她厚脸皮的提议时不时可以过来蹭饭,甚至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张厉风。   张厉风至今不敢相信,上大学的时候问她要电话号码说是自己没手机,现在一改往日主动告诉她手机号码多少,就是为了能吃上一顿饭。   他还曾问过吴蓓殇,要是大学那会儿她知道自己会做饭,会有什么反应,吴蓓殇告诉她,如果他愿意和马雨妃一样带便当到学校,她一定会乐于送出自己的手机号码。说来说去,其实可以很简单。   没过多久,陌殇新书上市,以往的男主女主性格都很正常,这次的男主是个跟踪狂,他喜欢上女主,每天都跟在女主身后形影不离,总体来说是一本爱情喜剧。   吴蓓殇写这本书的灵感来自于某一天回家,发现身后有一种强烈的视线一直看着她,很像跟踪狂,似乎是她看错了,之后就没有那种感觉,但是灵感已经被激发,渐渐地这本书就被完成了,她写完全本邀请了张厉风一起吃日式料理。   “喂喂,你今天有空吗?有没有和其他美女约会,或者公司聚餐,没有的话,我们去吃福冈新开的那家日式料理,我请客。”   张厉风接到这个电话的时候对面正坐着一个啰嗦的老头,从一小时前就在讲一大堆道德经,想要哄他进入婚姻的殿堂。   “厉风,你年纪也不小了。”   他今年才25岁,正直年轻。   “你平时风流我们不管,但结婚之后一定要收敛,只对你老婆一个人好。”   是不是跳掉了一些程序,他要和谁结婚啊?   “我和你妈都很喜欢她,你这小子福气真不错。”   她又是谁,你讲清楚可以吗?   “我回去挑个她爸爸不在家的日子,让你们见见面,联络联络感情,只不过她爸爸那有点麻烦,但是,厉风你相信,爸会把一切搞定的。”   不明白他爸爸说的是谁,自顾自说的还很激动们好像对方马上就要嫁进来。   “我和你说,我们两家其实住在同一个新区,但是她爸爸居然骗我,说没有搬家。好险有一次我遇到了小蓓蓓,一问之下才明白那只老家伙的谎话。”   ……   “你是不是不知道我说的是谁,你们两小时候还见过面,忘记了?还记得你强吻小蓓蓓被她爸爸看到,就是自那之后老家伙不和我们来往,哎!”   “我怎么不记得了?”   “你那么小就有色狼潜质,真不知道是遗传了谁。你那时5岁,非要扯着小蓓蓓跳娃娃舞,小蓓蓓不想跳,你就一口亲上去了。”还记得小蓓蓓被亲完,一脸淡定的擦擦嘴巴,说是有细菌,哎呀,好可爱。   张厉风对小时候的事情没印象,哪记得什么小贝贝,他5岁就把初吻送出去了,亏他一直以为是初二那年。   思念你的每一夜,忘不掉的旧信件……过去的过去迟早会过去~把握现在送给未来的未来~   张厉风一看来电人,吴蓓殇,她打给自己的电话多半都是与吃有关,这次又是什么。   “我有空,什么时候?”张厉风看看手表,还有两小时,“那条路我认识,到时联系。 ”   “厉风,对方是男是女,男人我不介意,女人你就给我放弃,你将来可是要娶小蓓蓓的,千万别抛弃糟糠之妻啊!”   张厉风听他爸爸讲的什么东西,他什么时候决定和对方结婚,她又什么时候成为了他的妻子。都怪他爸爸闲着没事就陪他妈妈看八点档电视剧,时间一长说话中都带着电视剧台词。   ☆、27、突然的吻   四点半,福冈的日式料理店,吴蓓殇很早就到了,她现在出门改成了嘻哈风格,穿的衣服松松垮垮看不出性别,为了更像一个男生她买了很多棒球帽换戴。   当她站在镜子前看自己的时候,深深被自己帅醒,现在不管是谁都猜不出她是女生,不是她变性,短发配上一副超大墨镜,看不清五官的脸,确实有些雌雄莫辨。   今天去提了车,以后就不用四处打的,可以自己开着噗噗走,虽然是辆二手车,但是之前的车主保养维修的不错,看起来仍然像新车。   吴蓓殇拿出iPad看动漫,悠闲地坐在靠窗边,届时张厉风进大门就会看到自己。手机响了,看到来电显示--张厉风。   男性低沉的声音传进她的耳朵,“蓓蓓,我到了,你在哪?”   她看到他了,向他挥手,可是他的眼光没有停留在她身上。“我就坐在大门边的沙发椅上,还在和你打招呼,看到了吗,或者你可以确认我今天穿的衣服,戴了一顶白色棒球帽,穿着一套花色运动服。”   张厉风根据特征寻找吴蓓殇,这才看到了她,“你这是?”   把iPad放进书包,吴蓓殇摘掉墨镜,“你不觉得我这样很帅吗?”   一个女人说自己帅,是不是有点问题,张厉风配合性的说道:“很帅,我差点认不出你。”   “不说了,我们用餐吧,听说这家店要提前预定,我已经定好位置。”   这家日式料理店很大,有独立的包间,吴蓓殇和张厉风就在包间内用餐,跪坐在榻榻米上,吴蓓殇没有任何不适,反倒是张厉风,他不经常跪坐,有些不习惯。   “你若是难受,就不要拘束于一个动作,在这里你可以随性,没有其他人会看到。”她在家有时就会跪坐,和妈妈去练塑形的时候也会保持一定姿势不变,所以她还在接受范围。   张厉风面色不改,她都能接受,他更是不可能放弃,还是维持日本跪坐。   “你是开车来的!”张厉风点头。“那就不能喝酒,即使是一滴也不行,酒后驾驶不安全,你和我一样喝果汁吧。”   两人点好菜后,服务员询问是否需要清酒,吴蓓殇拒绝,换成两杯果汁,想当然她那杯一定是水蜜桃汁。张厉风无奈,选择了芒果汁,其实他不喜欢果汁类,那种东西甜甜腻腻,只有小女生会喜欢。   “今天你怎么想到约我出来,平时不是不爱出门,懒得离开家门口半步。”当时接到她电话的时候,是有吓一跳,这段时间的相处,让他了解吴蓓殇喜欢宅在家里,不喜欢出门,不喜欢逛街,不喜欢打扮自己,在家的时候穿着很随意,出门也很随意。   吴蓓殇看了对面的张厉风一眼,“我当然是有事才出门,昨天把手上的工作解决了,算是告一段落,请你吃饭是放松,其意还有答谢你做饭给我吃。”   “感谢不用,如果你能给我一个笑容就可以。”张厉风左手撑着下巴,直视吴蓓殇。   “我不是卖笑的,笑不出来,谁吃饱了撑着随便笑,那人是有毛病吧!”当她决定和张厉风成为真朋友时,就彻底放开自己,有话说话,不藏在心里。   有人就可以随时保持笑容,把自己演的极其真实,笑得很明媚,他历任中的女友就有这一款。“我们认识那么久都没看到你笑过,不是为你担心吗。”   “放心,我的情绪很正常,会笑、会哭,只是那些你看不到罢了,如果你要看笑,交一个爱笑的女朋友不就解决了。”在外她不自觉的收起了五感,只有回到房间卸下所有包袱,那才是真正的自己。   张厉风上扬的嘴角,苦涩蔓延,他之前是有交往那种类型的女人,看起来小鸟依人,脸上时常挂着甜蜜的笑容,不管生气还是吃醋的时候,脸上仍然是她的招牌笑容,时间久了他就会觉得那个女人很恐怖,她看到交通事故居然笑着说死去的人很可怜。   “我交往过,那是一段并不美好的回忆。”   看出来了,能让他的表情瞬间消失,想必对方有什么特别能力。   谈话间他们点的食物依依上桌,长桌上随即堆满了鱼豆腐、生鱼片、各种寿司、烤鳗鱼、乌冬面、天妇罗等吃的,吴蓓殇看着口水都要掉下来,难得能吃到这些,她一定要好好享受一番,毕竟下次出来聚餐是下一本书完结之后了。   张厉风从以前开始就知道吴蓓殇胃口很大,可她吃了那么多,都长哪去了,人还是一样很瘦。她吃东西的时候慢慢的,动作并不粗鲁,但是桌上的食物却在渐渐消失。   “你还要吗,不够我们再点。”看着她吃东西,他感觉自己就饱了。   喝点果汁润润口,吴蓓殇吞下最后一块食物说话:“我吃饱了,剩下的交给你。”摸摸小肚子,她又不是大胃王,哪吃得了一大堆东西。   趁张厉风吃东西的时候,吴蓓殇下位置又拿出了包中的iPad,干起自己最爱的事情,看动漫。她不在乎别人对于她爱好有何看法,轻松做自己。   为什么感觉有人在看她,是自己多虑了吗。房间内就只有他们两人,除了她就是他。吴蓓殇抬头,就说,这里只有他了,拔掉耳机。“你吃东西盯着我瞧干嘛?无聊没事干嘛,要不要一起看?”   他们俩从来没有长时间待在一起的经历,而吴蓓殇又不爱说话,吃东西的时候眼中只有食物,两人的沟通很少。对于吴蓓殇而言,她习惯了安静和自娱自乐,就忽视了张厉风的存在。现在想来,她不能只顾自己,还要照顾别人的想法。   张厉风挥挥手拒绝,以前认为吴蓓殇走冷感应该看书比较多,谁知她经常拿着微型电脑看日本动漫,完全超出他想象。   “你一个人不会寂寞吗?”这是他一直疑惑的。   吴蓓殇摇头,“不会。我一个人也可以玩很好,而且我讨厌热闹的地方。”   “你不会觉得自己的生活枯燥乏味,需要更多的活力?”如果换做是他,一个人经常不出门,又没有朋友,一定的忧郁症。   把东西收起来,吴蓓殇认真对张厉风说:“首先我很喜欢自己的生活,并没有觉得不妥之处,而且我不觉得枯燥乏味,这就是我和你之间的区别,我可以半个月不出门,你却不可以,因为你的生活中少不了女人。”   还是和他讲清楚,会比较好,“我其实在毕业后遇见过你很多次,身边都带着各种美女,因为觉得和你打招呼会很麻烦,所以就把自己当路人,那个,抱歉啊。如果我下次在别的地方偶遇你,一定会和你打招呼的,毕竟现在我们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   居然被她看到过很多次自己约会的场面,这个世界真是神奇,想必她那时对他的印象更差了。   “我不是讨厌你,是不喜欢受万人瞩目的感觉,我承认你长得帅,又有钱,身边的女人也是那样,如果我们只是陌生关系,我最多就知道有一个叫张厉风的男人在学校很出名,还能时不时听到关于他的新闻。但是你似乎很喜欢我,说实话我不知道你喜欢我什么,想要和我做朋友,那么麻烦的事来了。你长得帅,又有钱,身边不缺女人,而你突然与一个平凡的女学生交往密切,你猜他们会怎么想,他们理所当然的误会我们之间的关系。”话说多了,喝口水继续。   “然后就会有人找我麻烦,这点你知道吗?”   我知道,还亲眼看到你是如何应对那些向你挑衅的人。   吴蓓殇突然话锋一转,带起墨镜,“不过,现在已经不成问题,我这样子和你走在一起,谁也不会认出我是女生。”   张厉风恍然大悟,难怪她穿中性的衣服,就是想让别人误会她的性别。他一阵苦笑,“你就非得穿成这样才觉得走在我身边没问题。”   吴蓓殇仗着他看不到墨镜底下的眼睛,对他翻白眼,“你以为做一个帅哥的朋友容易吗?那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工作。由于我是你的异性朋友,那些喜欢你的女人百分之五十都会误会,然后吃莫名的醋,看我的眼神会冒出激光,有些恨不得让我消失。我说正经,不要笑。”   难怪她不喜欢做他朋友,被害妄想症那么严重,她的小脑袋瓜里都在想什么,是不是动漫看多了,神经有些陷入二次元的世界。   “我还是多谢你,很久没有笑得如此开怀,感觉整个人轻松不少。”张厉风努力憋笑,但是仍然忍不住笑出了声。   不明所以,她认真讲话,他却当笑话,是不相信自己魅力吗?据她所知,女人中有很多是外貌控,见到长得可以的就下手,尤其是女人之间的斗争最为凶猛,只有人想不到了,没有她们做不到了。只希望她不要碰到偏激份子就好,一句话,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你笑完了吗?我们起身走人了。我先去买单,你在大门等我。”   张厉风没有与吴蓓殇抢买单,相处久了,这点眼色他还是会看的。说来也巧,他在大门口等吴蓓殇,还能见到之前交往过的女人。   “厉风,原来真是你,我是袁薇,你还记得吗?”袁薇看到张厉风兴奋极了,她以前和朋友打赌,迟早有一天要做他女朋友,结果她做到了,虽然时间不长,但他们曾经交往过。   她是谁?认识他的女人多半是自己交往过的对象,她应该也是其中之一,张厉风不动声色,礼貌性的点头微笑,“好久不见。”   好帅,他还是没变,不,变得更加成熟了。以前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花心的男人,但是现在,好man,即使花心她也愿意接受。   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女朋友,“你是一个人吗?不介意的话,我们一起,当然不是我们两个,还有我的朋友,他们马上就到了。”   说这时那时快,吴蓓殇正好买单结束,就看到张厉风在大门口和一个穿着紫色连衣裙的美女聊天,本想等他们说一会儿她再过去,但被眼尖的张厉风发现,并用眼神告诉她让她过去,看来不是在钓美女。   “抱歉了,我不是一个人,我和亲爱的刚吃完准备回家,亲爱的,是吧!”张厉风朝吴蓓殇眨眨眼,让她配合一下,吴蓓殇无奈的点点头。   张厉风突然拐住吴蓓殇的一只胳膊做亲密状,还对她笑得很甜蜜,即使两人不说话,空气中也能闻到一股不一样的味道。袁薇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张厉风什么时候那么娘,还那么亲密的挽住一个男人的手,他们难道是gay。不可能,他们当初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是正常的,也许他们是亲戚。   “你还要等朋友是吗,我们就不打扰了。亲爱的,我们走吧。”   袁薇伸手拦下,“张厉风,你和他什么关系,为什么喊他亲爱的?”   “我们就是那种关系,你看不出来吗?”朋友关系。   “你之前和我交往的时候,我们还在一起,怎么现在突然转性,喜欢上了男人,你是在骗我对不对?”太匪夷所思,只是她很难相信。   张厉风一脸认真地对她说:“那之前是因为没有遇到她,现在我们因为缘分在一起,并且互相表明心意,发誓永远要在一起,我对她的感情是认真的,一辈子不会变。”   忍住,千万别吐,吴蓓殇面上表情不变,但她的心里已经吐了好几遍,他干嘛讲这么恶心的话,他和她永远在一起,好恶。   看袁薇一脸不认同的样子,张厉风猝不及防的吻住吴蓓殇,两人就在日式料理店大门旁大胆热吻起来,吴蓓殇从来没有接吻经验已经被张厉风的举动吓傻在地,剩下的就是他主导,她配合的送出自己的嘴巴。   喂喂,有必要那么拼吗?还有他什么时候可以停下来,她嘴都麻掉了,透过墨镜吴蓓殇看到那个紫衣美女早就跑的不见踪影,那他们现在表演给谁看。   “唔~唔~”吴蓓殇努力挣扎想要从张厉风的掌控中解放,无奈女人的力气天生比男人弱,张厉风似乎上瘾了抱着她一直亲。有不少人从他们身边经过都会红着脸,寻思世界已经开放到这种地步了,男人之间都可以那么光明正大拿出来炫耀,可耻啊,要亲不会回去亲嘛!   为了避免那个女人的纠缠,他迫不得已吻了吴蓓殇,没想到一发不可收拾,原本浅浅的吻,变成了久久的缠绵,她的唇很软,嘴巴里很甜,是因为喝了果汁的原因吗?   吴蓓殇受不了了,再吻下去她要断气了,她用力推开张厉风,才得到来之不易的新鲜空气。她又不会接吻,突然档次上那么高怎么可能一下子接受的了。回复好呼吸后,她对张厉风说道:“你是不是吻太久了。”   拂过唇角,张厉风想起他们还在外面,他刚才吻了吴蓓殇,以为对方会抱怨为什么亲她,结果出人意料,吴蓓殇还真是有趣,“你不应该怪我为什么亲你吗?”   “你亲都亲了,我还能说什么,而且我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应该算是她的初吻吧,记得小时候被一个小男生夺走了,但是她爸爸一直说那不算,就当是被狗咬了。   “难以置信,你被一个男人亲了还说没什么大不了,你难道把我看作女人,和女人亲多了,这不算什么大事,是那样吗?”他记得她曾经说过不喜欢男人。   为什么关于这个话题他们要在别人店里讨论,张厉风不觉得尴尬吗,好吧,看他样子应该很习惯和女伴如此。   ☆、28、朋友这点事   吴蓓殇不懂,被亲的那人是她,她都不惊讶,男方激动算什么,“我没和女人亲过,怎么知道女人是什么反应?”   本来这番话是解释给张厉风听的,谁知附近的人听去,把误会加深了,原来那个矮一点的男生真是一个同性恋,居然暴露自己从没亲过女生,这个消息太重口了,他们这些人接受不了啊!   她不是喜欢女人吗?张厉风以为吴蓓殇不喜欢男人,意思是喜欢女人,所以……   吴蓓殇不知道张厉风心中所想,抓起他的手离开了,走出大门,吴蓓殇才松开了握住张厉风的手。“大哥,我们表演前半段就可以结束,你非得扯出后半段,那里人多嘴杂,以为我们演电视剧呢!”   想起正事,张厉风向吴蓓殇解释:“刚才那女人是我前女友,她大概是有意想和我继续前缘,邀请我用餐。”   “那不是很好,美女长那么漂亮,和你站在一起很配,至于把我拉下水?”居然想出自己是同性恋的拒绝借口,某种意义上她也是佩服。   张厉风神情严肃告诉她:“本少爷从来不吃回头草,交往过的女人多如过江之鲫,她们全都回心转意,我一个人怎么应付得了。既然有你在身边,就给我利用一下也无妨,我答应下次做好料伺候你。”   听到有吃的,吴蓓殇心里打起了小九九,她被张厉风的厨艺养刁了,再回去啃泡面显得索然无味,做他的挡箭牌似乎也不差。至少现在张厉风是她邻居,可以过去蹭饭,之后的事情等他搬走了再说。   得到肯定回答,张厉风问起了另一件事:“你,那个,真的不介意吗?”   一个大男人扭扭捏捏,想说什么直说,不说明白她怎么知道,她没有读心术。吴蓓殇伸出两支手用力拉住张厉风的脸颊,“介意什么,说清楚。”   吴蓓殇松手后,张厉风不断摸着自己被蹂躏的脸颊,好疼,“就是说我亲你的这件事。”   他们在马路边,四周都是路人,吴蓓殇不想在这种地方谈私密的事情,告诉他回去再和他说清楚。吴蓓殇与张厉风一起去了停车的地方,张厉风傻了眼,难道她是想做他的车,但当他看到吴蓓殇打开一辆的车门是知道自己误会了。   回到公寓,吴蓓殇换好家居服进入张厉风的家,张厉风早就泡好了咖啡在等她。   吴蓓殇直奔主题:“老实说你亲我的时候,我的确有吓一跳。但是之后我就觉得没什么,不就是一个吻,你和那么多人做过以上的事情,难道你要一一问过来。所以请你忘记那件事情,就当它不存在。”   不存在,她还是女人吗,一般女人遇到那种情况哪个会像她一样说的云淡风轻,仿佛之前发生的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根本没有记住的意义。“你不会觉得我和你,那个,感到任何不适。”他还是第一次把说的那么含蓄,就是不想破坏彼此之间的气氛。   反倒是吴蓓殇大大咧咧,“你是指你的舌头越界这件事,当时感觉软软的,很麻,其他还好。”她还得感谢张厉风给了她一次不一样的经历,可以用在小说里。   她还是不是女人,说话那么直白,害他都不好意思,“没有觉得恶心之类的?”   “没有。”她又没有洁癖,不会那么夸张。   “一点点害羞?”希望她说有,给点他正常女人的反应。   “啥?”害羞,她为什么要害羞。   看样子,她还真不是女人啊!“你被你打败了,看来我们做朋友是对的。”经过这件事,张厉风清楚了吴蓓殇不会对他有别的感觉,只是把他看做了一个叫做张厉风的人,无关性别,作为男人,他应该感到庆幸还是悲哀。   吴蓓殇一脸不明所以,他们不是已经成为朋友。   于是关于那个突发性吻的问题就此结束,当事人都说不介意,另一个能说什么。   吴蓓殇已经有好几天没看到张厉风,非常想他,想他做的食物。啃着干面,她悲催的咒骂起张厉风,死小子一定是出去打猎了,把她忘在这里,还说是朋友,连个电话都没有一声,早说嘛,她房里的库存不够,需要出去补货了。刚踏出大门她就看到了许久不见的张厉风,他此时正在忘我的和一个美女热情拥吻。   有必要如此迫不及待,大门还没开就在墙上准备上演限制级,真是刷新了她三观,给她涨了知识。   等等,为什么她会感觉恶心,前几天的时候明明没有任何感觉。原来被花花公子吻住也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他的身体千帆过,而她还是蜗居小白花一朵,当纯洁受到污染,额,待会儿记得多买几盒口香糖和漱口水。   趁他们还没有完全脱光,在她眼前上演限制级前,吴蓓殇从他们身后让出的空间穿过,又想了想,掉头回到他们身边,换做以前她事不关己,但是现在张厉风毕竟算是她朋友,朋友的事情她不能当做没看见。   “你们如果不想上新闻头条可以进房继续,房里安全又有床,怎么都比露天墙壁好,还有在外不要露太多,这个季节患感冒的人很多,我要说的就这些,你们继续。”吴蓓殇说完就转身离开现场,坐电梯下楼上超市去也。   和张厉风交缠的女人看到吴蓓殇以为他是男人,“这是哪来的疯子,我们的事情哪需要他来操心,帅哥,我们继续。”她还不容易在酒吧勾上了这个帅哥,就在他们打得火热的时候突然有人捣乱,她能不生气吗。   “松手。”张厉风冷冷说道。   干嘛突然对她这样,他们之前不是很好吗?女人嘴上说着不放,却不自觉缩回自己环住他脖子的手。   整理好衣服,张厉风告诉女人:“你可以滚了。”   “帅哥,我们继续嘛~”女人企图用娇柔的嗓音挽回一丝颜面,但张厉风仍然无动于衷,“算了,看在你脸的份上,我大人不计小人过。”   女人离开时又看了眼张厉风,这么帅的男人,居然神经有问题,哎,流年不利。   吴蓓殇采买回来心想她的好邻居不会还在奋斗中吧!可是隔壁好像没有那种不文雅的声音传来,是的,他们的墙壁不属于隔音墙,大动静的声音彼此之间可以听到。她还在想张厉风若是以后都要带女人回来,他是不是要提前通知她,好让她做好充分准备免受打扰。或者建议他在宾馆开房,不要带回来,就不会给她想象的空间。   有人敲门,这时候会是谁?吴蓓殇打开大门,看到张厉风衣着整齐手里拿着一碗褐色液体。   神马情况,他不是应该和那个大波女打得火热,还有时间抽空来看她……   “说话。”   哈?吴蓓殇脸上浮现三条竖线,头顶乌鸦一阵飞过。“说什么?”   “我就知道。”他把手中的碗递给吴蓓殇,“喝。”   虽然不清楚情况,吴蓓殇还是听话的喝完了,是冰糖梨汁,好甜,受不了,她万年才喝一顿这玩样儿。这不是治嗓子的吗,她嗓子很好啊!   “这算饮料吗?可是我更喜欢水蜜桃汁,那个比这个好喝。”   搞了半天,她不知道自己变声了,声线低沉,也就是为什么那个女人会以为她是男人的主要因素。“你嗓子变沙哑了,你不知道吗?”   难怪今天起床觉得喉咙痒痒的,因为不是很严重就忽略了,很意外张厉风在和女人调情的时候注意到了这一点。她好感动,快哭了有没有,当然,开玩笑的。   “谢谢。不过,你这时候不是应该和美女在一起,尽享缠绵时光。”难道是她不在的时候警察来查房了,那个美女做的是非正常职业被警察逮捕,不对啊,真是那样,张厉风也应该被抓而不是站在她面前。   “她有事回去了。”总不能说听到她说吴蓓殇坏话,一气之下就把她赶走了。   吴蓓殇后知后觉发现他们此时站在大门口聊天,她邀请张厉风进门,张厉风坐在沙发上看着整个房间的格局,还是和他之前看到的一样没有一丝变化。   还好她今天去了超市,买了很多吃的回来,要不然连招呼的饮料都没有,吴蓓殇给了张厉风一罐水蜜桃汁,他无奈接受。   ,   吴蓓殇估摸着差不多了,开始和张厉风谈起关于女人的事情,“张厉风你把妹我不拦着,就是想说,你把美女带回来之前可以先给我一条短信,让我早做准备,到时大家出门也不会尴尬,是吧。你觉得我的建议好吗?”   “放心,我以后不带女人回来。”下次再遇见那种情况,他怕自己以后做不成男人。   小伙子聪明,知道朋友尴尬比女人严重,首选了朋友,他以后要是有麻烦她也会帮忙的,说是这么说但别来真的呀!事后三天,吴蓓殇第一次出现在了张厉风的公司,还是一身雌雄莫辨的装扮。   她在外一向给人感觉冷冷的,又很难接近的形象标签,这次也是没有变,只不过加了一项哑巴,全天不说话。她自我安慰,她很冷、很酷、很帅,简直就是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屌角色。   为什么她要在张厉风的公司,事情回归到一天前,张厉风求她帮忙躲桃花,而那朵桃花就是之前在日本料理店遇到的袁薇。他们正好公司之间有协议,袁薇仍是不敢相信他出柜,一有空就会跑到他公司美其名增加同事爱,其实就是为了确定真相,然后他就找上了她。   记得她一大早陪张厉风来上班的时候,他们公司有很多人吓一跳,全都目不转睛看着她,好像她是一种珍奇动物。她在总台区看到了结束婚假的马雨妃,但是没有和她打招呼,按照马雨妃的个性,只怕她一出口,全公司的人都会知道她是谁,还是别节外生枝的好。   她昨天就问好了,张厉风有自己独立的办公桌,她届时只要坐在附属的沙发区待机就行。最近灵感君出差,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习惯了每天不停的打字,她现在能做的就是翻译原文刷刷手感。   张厉风没想到吴蓓殇那么能憋,已经有半天没有说话,头也不看他,只是抱着电脑做她自己的事情。反倒是他做完了工作,闲在位置上无聊了,说起来他还是第一次和吴蓓殇相处那么长时间。她,戴着墨镜打字不难受,脸部表情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嘴巴紧闭在一起,还记得他们……摇头,晃掉脑中浮现的画面,他和吴蓓殇只是朋友,朋友之间怎么可以那样。   一看手表到了吃饭的时间,张厉风关掉电脑和吴蓓殇说:“我们去吃饭吧。”   午饭是在公司食堂用餐,当其他人看到张厉风和一个陌生男人坐在一起,顿时八卦之心四起,都在猜测张厉风和他是什么关系。   张厉风是经理,他的手下都是一些年轻人,其中不乏想要通过他上位的,但是他早就说过不支持办公室恋情,所以很多女人只能看着天鹅吃不到肉。   “我打赌那个男人一定和经理关系匪浅,你们瞧,经理居然亲自帮他剥虾,刚才点菜的时候都是经理一个人搞定,那个人根本就没有说一句话。经理简直就是把他当老佛爷在伺候,没天理啊,我也要帅哥帮我剥虾。”郝晶莹自暴自弃戳着盘中被嫌弃的大虾。   “你们不觉得奇怪吗?那人从早上到现在都没有拿下墨镜,会不会是看不到,所以经理才对他那么好。”杨雪最近看的偶像剧里就有一段讲男主突然失明。   郭艾皱眉看她,“他没瞎,你才应该去看看眼科,今早他来的时候我们不是都看到了他自己避开了快撞上他的石头。”石头是另一个部门的人,因为长得呆呆的又不解风情,她们私下给他取的外号。   杨雪一拍脑袋,傻傻回忆起,“对哦。”   这个时间段也是马雨妃的用餐时间,公司的饭菜福利不错,她每次都会准时到食堂用餐,刚入座就听到她们在议论张厉风和他身边的男人是什么关系。起初她不以为意,张厉风以前是她同学,但现在他是她上司,上班时间论上司是非是最忌讳的。本来是不准备理睬,可是女人有一种通病,就是喜欢八卦,她实在忍不住了,偷偷看向张厉风他们所在的方位。   为什么那个背影那么眼熟,好像在哪见过,是在哪呢?想不到,她果断放弃,也许是自己眼花。但她眼尖的发现那人餐盘上放置的饮料是水蜜桃汁,好巧,蓓蓓也喜欢那种味道,每次都喝不腻,不知道她现在在做什么,会不会在家养蘑菇。哎,宅女的生活她不明白啊!   吴蓓殇突然觉得鼻子痒痒的,感觉好像有人在说她坏话,喝一口饮料解闷。还好张厉风知道她最爱,就冲他这一举动,今天到晚上她一定不会喊累。   ☆、29、回国   张厉风是不是骗了她,一天就快过去了,那个美女的人影都看不到。吴蓓殇没事做,看着电脑屏幕发呆。   叮铃铃~叮铃铃~办公室内线响起,张厉风接起电话,用手势告诉吴蓓殇,袁薇到了。   那女人选的时间太好了,快下班才赶过来,是准备约一起吃饭。如果可以,她也想跟着蹭一顿。   袁薇进入办公室就看到了坐在沙发区域的男人,还是和之前相差无几的打扮,带着棒球帽和墨镜。“厉风,你今天有客人啊,本想约你一起吃晚饭。”   吃饭可以啊,吴蓓殇拿出手机快速打字,然后拿给袁薇看。   他把手机给她看什么,上面有字,“我们可以一起去。”三个人?   张厉风不知道吴蓓殇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既然她同意,他也答应,“我们一起吧,我知道有家餐厅不错。”   于是他们三人坐在了一起,吴蓓殇和张厉风在一边,袁薇坐在他们对面。   张厉风向袁薇介绍吴蓓殇:“她是我家亲爱的,你应该记得。”要给她取什么名字好呢!   吴蓓殇拿出手机放在张厉风面前,她已经帮自己想好名字,罗天祺。   “全名叫罗天祺,但是我喜欢叫她亲爱的。”张厉风朝吴蓓殇调皮的眨眨眼睛,“她是袁薇,我以前女朋友,现在她的公司和我们公司签订协议,所以今后会有长时间合作关系,亲爱的你可别吃醋哦。”   袁薇不明白,为什么到现在罗天祺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难道他是哑巴?“厉风,天祺他……”   “亲爱的最近和我闹别捏,不想和我说话。”张厉风望着吴蓓殇的眼中顿时充满深情,“我都说了那是误会,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其他人。”   他不去演戏真是浪费了一副好皮相,娱乐圈美女如云,像他应该知道的呀,还是觉得进了娱乐圈不自由了。吴蓓殇无聊的玩手机,不理会唱独奏的张厉风。   “亲爱的,你今天有一天没和我说话了,回家之后我炖冰糖雪梨给你润嗓子。”她居然真的没有说一句话,全天都靠打字来沟通。   袁薇获取了一个信息,她诧异地问道:“你们住在一起?”   “我们住在一起已经好几个月了。”他腼腆的回应她。   透过墨镜,吴蓓殇观察两人的反应,那个袁薇很明显是不相信张厉风是同性恋,脸上表情一眼就能看出,至于张厉风,他确定不是表演系的吗。他们是住在一起,住在同一层楼。   又是到服务员询问需要酒水的环节,在张厉风还没出口前,吴蓓殇就一把捂住他嘴巴,不让他开口。她只用小脑思考就能猜到张厉风会点酒,她当然是非常拒绝的。她不是讨厌别人喝酒,而是不想因为酒精引出一系列问题,那很麻烦,所以提前预防。她打字告诉服务员需要两杯茶,另一个袁薇点了一瓶红酒也被吴蓓殇取消了,最后是三杯茶。   “睡前喝红酒可以美容,但是现在喝多了容易伤身,你和我们一样喝茶养胃。而且我们俩喝茶,你一个人喝酒会不会觉得闷,三人选一样的就不会有违和感。”这是吴蓓殇写在手机上的话。   如果之前她还在对张厉风的取向抱有怀疑,那么现在她有一半理由相信他们是真的。她和张厉风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来没有对自己爱护成这样,还会为了一个男人下厨。   “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袁薇想要知道更多关于他们的事情。   “大学,当时是我追的她。”他没说谎,和吴蓓殇认识的确是在大学。   她和张厉风是同一所大学,那时张厉风明明一直都在和女生交往,现在却说他喜欢男人,也太奇怪了,中间到底是出现了什么转折。   “据我所知,你大学期间不是都在跟女生交往吗?”他们虽然分手,但是张厉风一直都是学校名人,不想知道关于他的事情都很难。   吴蓓殇默默听着他们两人之间的对话,把自己置身事外,本来事件又不是她引起的,她不需要多作解释,就看张厉风如何圆谎,说不定她还能从今天启发一些灵感用于创作。   张厉风突然握住吴蓓殇的双手,面对她说道:“我们曾经是朋友,但是经过长时间的磨合,我发现那些女人再也引不起我的欲望,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你。”头一扭,目光转向袁薇,“要知道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喜欢一个人也是如此,对于我的爱你要质疑多少?”   是,是,他喜欢她,无关男女之爱,大家做朋友,她对他也是如此。但听他讲话,还是好恶心,为什么感觉那么夸张。   袁薇一怔,低头不语,吴蓓殇觉得张厉风有点过了,怎么说对方都是女孩子,不用太咄咄逼人。她希望吃饭的时候是和谐的场面,而不是尴尬。拿起手机,噼里啪啦开始打字。   “我知道他长得帅,但也只有外表可以打高分,其实内在一点都不好,糟糕的性格也一大堆,你喜欢他我可以理解,请不要伤心,这世界并不是只有一个帅哥,你会遇到比他更好的男人。所以,等菜上来后,我们把它们全部吃光吧,食物是上天赐给我们的礼物,要好好珍惜。”袁薇看完这一段话,总算明白张厉风为什么会喜欢他,他看起来冷冷的,其实内心很温暖,还懂得安慰人,就这一点他就能打高分。   看到她终于笑了,吴蓓殇又给她看一段文字。   “女孩子要多笑,以后才不会长皱纹,还能延年益寿。”袁薇噗嗤一笑,绷紧的神经得到了释放,笑得越多将来就会长鱼尾纹,不可能不长皱纹的。要不是他们已经成为一对,她下一个目标一定是他。哎,为什么好男人都被别人挑走了,她只是想找一个喜欢她的男人啊。   张厉风没想到自己完全派不上用长,事情居然是由一句话都不曾开口的吴蓓殇解决,就是在手机上打打字,然后袁薇就被逗笑了,菜上齐之后,两个人就开始猛吃不理他。其中发生了什么,谁能告诉他!   分别的时候袁薇已经彻底释怀了,不属于她的男人她不要,她以后会找到比张厉风更好的。   袁薇站在张厉风面前,目光如炬,眼中不带一丝迷恋,“我不会再纠缠你了,你们以后要好好相处。”   “一定。”朋友之间那是当然的事。   张厉风很好奇吴蓓殇对她说了什么,他抱住吴蓓殇的身体,把头凑到她的耳边窃窃私语:“亲爱的,你有和她之间的事可以详细告诉我吗?”   伸手推开,这家伙是演戏演上瘾了,再说下去,她就当着他面把晚饭吐出来恶心死他。   袁薇回头就看到了他们两人互相打闹,尽显恩爱,原来张厉风是真的喜欢男人,她从今晚他对罗天祺的表现就看出了真假,他没有演戏,和罗天祺之间的互动仿佛是做了无数遍,这样还让她如何反驳。   第二天,张厉风办公室,吴蓓殇看着电脑屏幕发呆,事件不是解决了吗,为什么她还要往这里跑。   记得昨天回去后,张厉风说她经常在家里会得忧郁症,需要出来多看看人群,晒晒阳光。她当然一开始就拒绝了,她有自信,不管在家待多久都不会得忧郁症。结果还是被吃的引诱过来,说是不配合他就不再做饭给她吃,她最近习惯了每顿吃饭突然改回泡面一定不会适应,无奈点头答应。她决定了,找时间她要报厨艺班,自己学会做菜,将来就不会再受威胁。不过昨天的游戏还挺好玩的,那女人从头到尾都以为她是男人,没有一丝怀疑。   “张厉风。”   突然被喊到名字,张厉风抬头。   “以后要是还有女人纠缠你不放,可以让我帮忙。”现实的例子总比她在大脑想象的完美,给了她无限拓展的空间。   张厉风回给她的是一脸惊讶,他没听错,吴蓓殇居然主动提出要帮他,今天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   “你不用想太多,帮你是为了更好的完善我的工作,如果你说不需要,下次就别找我,直接和对方结婚吧。”他现在还年轻,应该不想那么快踏入婚姻的殿堂。   张厉风如她猜测的一样,结婚这个词对他来说还太早,但是他爸妈却迫不及待要抱孙子,天天打电话要他见贝贝,他眼前就有一个蓓蓓,把她带回家不知道爸妈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之后的日子吴蓓殇就是跟在张厉风身边装男人,一到他公司就闭嘴不说话,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有人说她高冷、眼瞎、哑巴、脸上有疤,就是不曾看到她把墨镜拿下来。   她期间替张厉风赶走了不少苍蝇,她们都误以为张厉风喜欢男人,当时吴蓓殇处于游戏热潮没想过后果,等她头发长长,再也没有剪短,扮男人似乎再也行不通。她其实可以选择戴假发,但是不喜欢。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忘了,张厉风喜欢男人,那他之后和女人约会大家会怎么看,谎话一定会破掉。   张厉风那么喜欢女人,请注意她重点在“那么”两个字,自她认识他起就与女人纠缠在一起,好像是要结束掉这段荒唐的游戏时候了。   “我之后要回自己家一段时间,所以,下次见。”吴蓓殇留下这一句话后真的从张厉风身边消失,他公司的人也在疑惑,平常那个爱戴墨镜的男人怎么不出现了,难道他们闹掰了,但是仅只私下议论。   张厉风在吴蓓殇离开后又回到了以往的日常,白天上班,晚上泡妹,时不时会受到来自父母的催婚。   吴蓓殇原本说的回家以为只是一个礼拜或者一个月,结果走了半年。在半年里她不在国内,陪着爸爸飞来飞去,原本是妈妈的职责,但是妈妈有事不能长时间停留在国外,只是有时间会坐飞机来看他们。   今天她必须回国了,马雨妃孩子办满月酒,她答应过她会去参加。也是今天她结束了国外的旅行,以后不会再乱跑,她要躲在家里十天半个月不出门。在国外的日子她完全当不成家里蹲,经常陪着爸爸到演奏会现场,因为她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兼当翻译。很神奇,其他人都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钢琴家吴浩然的亲生女儿,只是把她当做一个普通的翻译。   他们此时身在机场,三个人都很低调的没有吸引媒体的目光。   “蓓蓓记得要想爸爸,爸爸也会每天想蓓蓓的。”吴浩然不舍女儿离开,身边的妻子看不下去狠掐了一把他腰间的肉。   “这次工作结束,你就隐退了,蓓蓓搬回来你天天都能看到,你再啰嗦下去蓓蓓要错过航班了。”刘彩诗与老公结婚那么多年,习惯了他有了女儿不要老婆。   吴浩然听话闭嘴,换刘彩诗和女儿说话:“蓓蓓,你卞姨要开时装秀,想问你愿意去帮忙吗?”   吴蓓殇点头,她不知道今后她会为了这次决定后悔万分。   景陵饭店,马雨妃宝宝周岁宴,到场人数众多,吴蓓殇也在其中,没有人注意到她,衣着没有亮点,脸上不挂笑容,站在一旁只会感觉她气场有点冷。当她看到好友马雨妃抱着孩子出现的时候,脸上才露出淡淡的微笑。   司仪开场:“欢迎大家在这个美丽的日子相聚一堂,今天是……”   看着同桌人可爱的孩子,她有些羡慕,以前不会想到生孩子,现在年纪大了想法变得不一样,重点是她连男朋友都没有,和谁生小孩。领养?她爸妈应该不会喜欢,毕竟不是亲生的,感情不浓厚。她想要一个喊自己妈咪的小宝宝,看来只能采取相亲这种方法。   马雨妃抱着孩子向他们这桌走来,因为她看到了吴蓓殇,很久没看到她,很想她。其实并没有多久,马雨妃隔三差五就会找吴蓓殇视频聊天,每次都能在网上看到彼此,但没有真实感。   “蓓蓓你回来了。”她知道这半年吴蓓殇都在国外。   轻点头,她眼中的焦点移不开马雨妃抱着的孩子,“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女孩儿,大名叫周芸,小名叫嘟嘟,是不是感觉很可爱!”马雨妃献宝的把女儿凑到吴蓓殇面前。   好可爱,现在睡着了,像一个小天使,看着嘟嘟她决定了今年一定找男人嫁了,明年生孩子。   “我从国外带了给小宝宝的礼物,一本童话书。你可要好好保管,世界上仅有一本。”她前段时间就在想送什么,于是为小宝宝编写了一本童话书,她还找认识的人为童话书制作了插画。其实弄坏了也没事,她电脑里还有备份,只是她不想让马雨妃知道自己做了这些。   “什么童话书,居然只有一本,你从哪淘来的?”   “秘密。”她不会告诉别人自己是陌殇,也不会以自己的作品为傲,那些是她的兴趣,能受到很多人的欢迎是很开心,但她不想出名。   神神秘秘的,马雨妃还是收下了,等宝宝长大后她会讲给她听。当她把书带回家后没有打开过一页,以为童话书中的内容都差不多,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都看腻了。直到有一天她不经意的想起,无聊的翻开第一页就被画上描绘的内容所吸引。接着翻开第二页、第三页,那些故事她都没看过,不得不说作者的想象力十足,可以把一件小事引发成轰动全国的大事。全部读完,马雨妃已经不会再把它当做平常的童话书,书中的内容十分精彩,言简意赅,即使是小朋友读起来也非常容易理解,有些陌生的字甚至做了注音,词做了理解。   陌殇新作发售--《困在笼子里的猫》,里面是由多个故事拼接而成,有一丝连接却又是独立的个体。讲的是都市年轻男女对于各种问题的看法及态度,描写的十分真实,许多读者表示自己也像书中的某个人物一样。   有人在网上强烈提议陌殇露脸,他们想要见到现实生活中的陌殇大人,想要更理解陌殇大人的一切。   网友A:我最喜欢陌殇大大写的小说,已经追他追了好多年,想知道陌殇大大到底长什么样,即使不帅我也爱。   网友B:总结,陌殇是整个小说界中最神秘的作者,从来没有人见过他,但他写的小说每次都登上热搜榜榜首,网上度娘搜索他的资料只有他的作品,其他一概无。   网友C:让小生推算陌殇大人的年龄,他出书到现在已经十三年,按照正常发展,他最年轻也应该三十几岁,大家可以往这个方向去寻找一下。   很抱歉,她只有二十六岁,还没到三十。原来她不知不觉写了十三年的小说,好强大的数字,记得是在十三岁的时候开始创作,出版后民众的反响不错,她妈妈就让她继续。   吴蓓殇想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人要知道陌殇长什么样子,只要记得她写的书就好了。   ☆、30、时装模特   一周后,吴蓓殇出现在了电视中,只是他们都不知道她就是大家挂念已久的陌殇大人。   吴蓓殇没有回到自己的公寓房,而是住在了原本的家,她结束完马雨妃女儿的满月酒之后给卞菱瑶打电话。   “卞姨,我现在有空了,你有什么地方需要我帮忙。”卞姨是看着她长大的,如果她需要自己,她一定会竭尽所能完成。   电话那头声音嘈杂,但仍能清除听到卞菱瑶的说话声:“蓓蓓,阿姨想让你做我服装展的模特。”怎么对面没声了,“蓓蓓,你在不在?”   当模特,从没想过做这个,可是话都说出去了,再收回来有些尴尬。转念一想,其实做模特也不是不好,她可以学到一些关于模特的事情,有利于写作资料。   “在,我答应了。”   卞菱瑶奇怪,按说往常蓓蓓应该一早拒绝,为什么答应的那么快,不过她只要蓓蓓答应就好。“详细情况我们见面谈。”她们相约在卞菱瑶的家。   “蓓蓓,阿姨在下周有场时装秀,想让你做这场表演的压轴模特。”她小心翼翼的问道。   吴蓓殇没有拒绝一口答应:“只要把我化装成不像我的样子,我就同意。”   卞菱瑶欣喜,“放心,阿姨请最好的化妆师帮你造型,保证谁都不会认出你。”   “阿姨,我想在你工作室学一个月,可以吗?”   “答应,答应,只要你说的阿姨都答应。”她没有女儿,在吴蓓殇很小的时候就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   “那我在你工作室的时候,你不能告诉别人我们认识,把我当做陌生人,因为我想体验关于时尚界的生活。”提前讲清楚,避免日后麻烦。   卞菱瑶慈爱的摸摸吴蓓殇半长不短的头发,她这侄女就是鬼主意多,做事又喜欢低调,让人不知道她就是她。没错,她知道吴蓓殇是年轻人最喜欢的陌殇,但出于保密,她不会告诉任何人。   紧锣密布的表演即将开始,吴蓓殇没有懈怠这份对于她来说性质属于打工类的兼职,认真的在T台上学习模特独有的步伐。她身高168,在其他模特中显得有些娇小,但是并不会缺乏自信,因为她只做自己。   到了正式表演的那天,吴蓓殇是最后一个出场,卞菱瑶问她紧张吗,她摇摇头,她的紧张感不适用于这里,只要走完一圈就能结束,哪还有紧张的情绪存在。   表演开始,吴蓓殇闲着无事从后台侧边看向表演会场,现场来了很多人,都拿着相机不断拍摄,她以为只是简单地走秀,其中还有人拿摄像机对着正台录像。吴蓓殇皱眉,她讨厌拍照。   化妆师皮特找到她,“我说姑奶奶,再过不久就轮到你上场,你倒是给我安分点啊,这妆都没上,发型还没弄,可怎么办?”   “冷静,深呼吸,我只是过来看一下前面表演,马上回去做准备。”她习惯了任何场面,完全不像其他女生一样到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   皮特如她所说深呼吸,平静了紧张的心态,他做这行多年已经是老手,但碰到这姑奶奶就显得小巫见大巫,他认识吴蓓殇,之前帮过她做造型。几年前老板拉着他匆匆忙忙赶到一所大学,让他帮一个人弄造型,起初是按着老板说的做,后来发现她的脸适合任何妆容,当他们全部搞定后,她与之前相比简直判若两人,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轮到吴蓓殇出场,卞菱瑶已经从前场回来,“皮特,蓓蓓呢?”   “刚才从你身边走过的就是她。”皮特偷笑,老板也有看走眼的一天。   卞菱瑶惊呆,她们之前排练是没有做过造型的,都是素装上阵,现在……   “老板,我说过她适合任何造型,看吧,果然没错,就连你都认不出她,这下她回来一定会称赞我的。”吴蓓殇对他的强烈要求就是把她塑造成一个别人都看不出她真实面孔的样子,他做到了,还不值得骄傲,不过有一部分多亏于她给的意见。   T台上只剩下最后一个压轴表演,只见一个穿着宽大军装风衣的女人徐徐向前走来,她头上戴了相配的军帽,让人看不见的她的样子,当她走到T台最前方的时候忽然褪下外套帅气的把它甩于肩后,把帽子反戴露出她的脸,深色的皮肤、粗眉大眼,冷峻的看向台下的众人。她里面配的是另一套服装,白衣黑裤尽显干练,扭头转身渐渐离开T台。   台下看秀的还没反应过来,压轴秀已经结束,但就在他们这么以为的时候台上又出现了一个娉婷女人,脸上用头发挡住右边的五官,左耳戴了一个水滴耳环,脑后挽起古典发髻,与她相配的是一身白色蓬蓬连衣裙,一步两步,她向前走去,与之前出场的模特一样她停在T台前方,开始变装。   原来长袖长裙是可以卸掉一部分的,她轻轻扯掉布料相连接的系带,两个长长的袖子被卸下,露出细细的手臂,她并没有扔掉它们而是把它们系在一起绑在腰上变成了装饰。同时改变的还有长及拖地的裙摆,如果说之前是走温婉路线,现在就是属于俏皮,长裙分解变成了只到大腿的短裙,大家终于看到了她的鞋子,不同于其他秀经常出现的高跟鞋,她穿了一双白色休闲帆布鞋。拆解下来的裙摆她也没有浪费,把它抖开高高扬起与她的头顶,华丽的变身完毕,她回到了出现前的地方。   他们慢一拍的开始鼓掌,接下来就是闭幕谢礼,卞菱瑶带着表演的所有模特出场。吴蓓殇站在卞菱瑶的旁边,她还是离场时的打扮。   这次时装秀反响不错,最吸引眼球的是后来出场的两个模特,有人问及卞菱瑶那两人是谁,她告诉他们是同一个叫做项心怡的女生。此后一段时间,这个名字成为了时尚界经常出现的话题。   卞菱瑶十分满意吴蓓殇最后的演出,那些服装理念是蓓蓓自己的idea,说是想要做不同以往的表演,往常模特只是穿着衣服在T台走来走去,展现了衣服和一些身段,这次她想尝试中途换装,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事实证明她的想法很好,有很多人对今天最后一幕很喜欢。   “你好,我是Vener时尚周刊的记者,想采访你几个问题,请问你是如何想到最后一幕的,听你说最后两个出场的是同一人,但是给我们的感觉完全不像,里面有什么缘由吗?”   迎面向卞菱瑶提问的很多,都是在问关于最后一幕的话题,以及出场的人到底是谁。如果换做是其他方面她能给出很好的答案,但那并不是她的点子,由她的嘴说出来很失礼。   “Cathy。”吴蓓殇已经换好衣服救场,Cathy是卞菱瑶的英文名,她用眼神示意卞菱瑶一切交给她。   吴蓓殇穿了一身休闲装,脸上经过修饰变成了皮肤稍显黝黑的中性女,她扎了马尾,戴了平光镜,显然变成另外一个人。她全程用英语告诉其他人,今天主题在于创新,还有多变性,女人不是只有一面,要用于尝试另一个自己,并且说明最后的模特属于打工性质,不是模特界的人,希望他们不要太过深究,如果还想要看到她的话,请期待Cathy下一次的时装秀表演。   回到工作室,卞菱瑶不住地夸赞吴蓓殇,说是她的想法很受欢迎,以及处理事情完全有自己一套,本以为要替她担心,没想到反倒是她替自己解围。   吴蓓殇不认为自己很优秀,她只提供自己的想法,而把衣服呈现出来的是卞姨,其实厉害的是卞姨不是她,她是受到卞姨的名气占了光而已,还要在称赞一个人,就是给她化妆的皮特,如果不是他,她也不敢轻易露面,是他把她改造成了另一个人,让她完全没有心里负担演出另一面。   于是一个月期限在不知不觉中还剩下最后几天,卞菱瑶为了能看到宝贝侄女的另一面,在A市最大的会场准备另一场表演。来看表演的人有很多是名人,他们都是慕名而来,有些是看过了上一场表演的观众,他们很想知道今天的表演会给他们创造怎样的奇迹。   今天是吴蓓殇最后一次上台,一个月打工也快进入尾声,在这一个月里她学到很多,相信日后能成为她小说中的养分。   音乐声响起,一个个模特走上台前,每人手里都拿着一只洋娃娃,洋娃娃造型各异,懂的人能轻易看出这些洋娃娃来自哪些国家,没错,这些娃娃是吴蓓殇从家里带出来的,实在是房间里堆太多了,她妈妈又不经常不在家,于是她就灵感突发想说把这些洋娃娃拍卖出去,当然是有经过父母的同意她才敢下手。她爸妈给她的回应才叫绝,说什么她这样做很好,留了空间给以后未出现的娃娃用,敢情还是止不住每次国外回来要带洋娃娃。   吴蓓殇戴着面具领着小丑娃娃登场,其他人看不到她的脸,但是可以看到她的眼睛,让她惊讶的是她在前排看到了自己的爸妈,镇定,她现在是模特,不是他们两人的女儿,走玩一圈她回到后台。   “卞姨,你邀请了我爸妈?”   她正在修改下一件服装,嘴里咬着线回答吴蓓殇:“对啊,我想给你一个惊喜,让你爸妈也看看你在T台上漂亮的样子,你下一场可是娃娃打扮,我很怀疑你爸爸到时能否安静下来。”   想到之后她要穿上和洋娃娃同一款衣服,她就头疼,不是说买来就在身上的娃娃衣服,那叫cosplay,而是设计给洋娃娃的衣服,她穿上了放大版。今天的时装秀命题是--娃娃,所以她就要穿成那样吗!还好是最后一次,以后就不再穿一些奇怪的衣服。她是喜欢日漫,并不喜欢cosplay。   在她上台前先叹口气,她是娃娃不是人,她是娃娃不是人,好了,轮到她出场。   在吴蓓殇出场前,台下的一干人等在讨论什么时候能看到前段时间的话题人物--项心怡,而吴浩然和刘彩诗早就准备在一旁期待女儿的登场。   “老婆,蓓蓓什么时候出来?”他们今天很低调,没有让别人知道他们的身份,现在只是一对想要看女儿的父母。   刘彩诗瞥了眼拿着相机不断望向台上的老公,“小瑶不是说了,蓓蓓马上出来,穿着和手里娃娃一样的衣服,那么好认,你消停点。”   “来了,来了。”吴浩然看到了女儿,立马拿着相机对着她不停地狂拍。   吴蓓殇早就看到她爸爸了,即使他变装,但自己爸爸还是可以一眼看出,算了,她现在是娃娃不是吴蓓殇,拍照随他吧。   华丽的衣服,精致的容颜,吴蓓殇戴上了金色假发,蓝色美瞳,雪白的肌肤是天生的,不用修饰,加上皮特为她塑造的形象,她就像一个真的大型娃娃,一个会动的娃娃。她抱着手中的洋娃娃一步步走着,突然现场灯光一暗,其他人以为出现了问题,接着台上亮起一道灯光,照射在吴蓓殇身上。她站在原位心中不断自我催眠,她是娃娃,一个没有生命的物体。   众人看到了如同洋娃娃般坐立在台上的模特,不明白是什么情况,就在他们以为那个模特只是坐在台上不动的时候,灯光又暗了,没过多久全场灯光又亮起,但是入眼的模特已经连同她手上的娃娃一起换了一套衣服,之前是朴素的明亮色,现在是豪华的暗色系。然后模特动了,她从地上优雅的起身,留下底下一脸不明白的观众回到了后台。   吴蓓殇不是最后一个,所以接下来还有人上场,她回到后台松松僵立的身体,脱掉厚重的衣服,终于换得一身轻松。之后没她出场机会,她可以休息一会儿。   卞菱瑶笑着走到她身边,“蓓蓓,真有你的,居然想出这样吸引眼球的办法,真是大胆出奇,就不怕别人看穿?”两个星期前说让她帮娃娃设计可以两面穿的衣服。   “所以我让阿姨告诉他们今天表演只能带相机,摄像机拒绝带入,因为现在有些摄像机可以夜视,那我不就穿帮了。”   “是啊,就你那小脑袋瓜聪明,能想到今天这出,当着底下那么多人的面进行换装。”就凭她是想不出来的,果然是写小说的,想象力极其丰富。   吴蓓殇在灯光暗下的时候帮娃娃换了衣服,而她只需要一瓶无色无味的深色晕染剂就可以快速变装,完全不被人发现。她身上这件洋装的布料不是一般的布做的,它吸收染料性极强,整块布可以瞬间变成另一种颜色。为什么不给她手中的娃娃衣服也染色,那当然是布料不一样了,因为洋娃娃小巧所以选择的是坚韧的布料,与她穿的不能相提并论。晕染剂往衣服上各倒一点就会有效果,她为了配合这个还在身上藏了一支深色口红,灯光暗下,她用手指沾了一点抹在嘴上,就有了之后的样子。   “卞姨,我最多也只能想到这几出,再来我就技穷了,以后的事情还是要靠你了。”她已经过够模特生活,知道他们工作中的点点滴滴,T台上要付出的辛苦,背后制作者的血汗,一切都不是别人眼中看到的那么简单。所以,她还是回去做她的家里蹲最合适。   卞菱瑶拿出一张卡给吴蓓殇,“蓓蓓这是你这一个月的工资。”   吴蓓殇推拒,“卞姨,不用,我已经收到最好的代价,就是和你们一起生活的一个月经历。更何况,我不差钱啊!”她爸妈的收入,再加上她十几年写小说的收入,怎么算都是不差钱。而且她爸爸除了喜欢每次买娃娃回家,在其他方面根本没有消费,他们家说起来还是很富有的。   说的也是,她的小说每本都很畅销,估计赚的比她还多。卞菱瑶不好意思的收回自己递出的银行卡,“蓓蓓,今天晚上我们有聚餐,你来吗?”她可以猜测到回答,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吴蓓殇摇头,对于人多的聚餐她并不喜欢,尤其他们还是陌生人。为什么那么说?只因,这一个月她是空降到了他们工作的地方,没有家庭背景只有一个假名字,而且她平时也不喜欢讲话,在他们眼中显得高冷十足。她也不必怕她们说什么,平时上班都是带着超大墨镜,任谁都不知道她摘下墨镜之后的样子。她只有上台走秀的时候会拿掉墨镜,但是脸上化了浓妆,经常多变。   有人羡慕她,不知道她为什么可以受到老板的喜爱,还让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在时装表演中加入自己的想法,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偏爱,但又不得不佩服她有如此新颖的想法,到头来他们已经弄不明白自己对于那个新人到底怀着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31、聚会   吴蓓殇还记得她最后一场表演结束后,居然听到别人夸她漂亮,虽然他们说的是项心怡,虽然他们在那个本人面前却不知道。对于他们夸赞自己的事,她表示化妆真的可以改变一切。   她回到自己在外的公寓,想说可以见到张厉风,结果发现,他搬走了。收拾家当,她也是准备搬家的,回到原来的房子,和爸妈一起住。爸爸结束了海外的受邀,固定在国内发展,所以一家人可以团聚。   某天,她接到马雨妃电话,说是大学聚会希望她参加,并且嘱咐她要穿的漂亮,气势不能输人,当天吴蓓殇还是穿着她一如既往的自我品味衣服。   凯斯勒酒店,有人很大气的包下一层楼,改成了自助餐形式的宴会。里面聚集了很多人,他们有些时隔多年才看到,有些同在一起工作,一见面都在问对方的工作、婚否。   马雨妃抱着女儿与吴蓓殇坐在一起,两人的关注点都在可爱的嘟嘟身上。   “你怎么把孩子带过来了?”现场可能有人吸烟,对婴儿身体不好。   马雨妃轻轻摇晃女儿,她不久前才睡着,“我不放心啊,你不知道,做了妈妈后孩子就是命根子,一刻看不到她,我心里就觉得空荡荡的。”   看她那副妈妈的样子,吴蓓殇只得作罢,如果有人吸烟,她阻止就好。   “蓓蓓,交代你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马雨妃一脸凝重。   怎么了?她除了女儿是重要的,还有什么大事。   “我想去洗手间,麻烦你抱一下嘟嘟,我马上回来。”   吴蓓殇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人有三急,此乃人生大事也。小宝贝,你妈妈把你给我,跟着干妈回家吧,回去我好吃好喝供着你,把你伺候的跟老佛爷似得,以后我不结婚,就靠你养,好不好。   她怀中的嘟嘟醒来发现妈妈不见了,开始嚎啕大哭。吴蓓殇急忙抱着她摇啊摇,想要止住她的哭泣。我的神啊,睡着像天使,醒来像恶魔,还有她不是她亲妈,所以十分不给面子。   低沉的男性嗓音传来,“蓓蓓,才一段时间不见你就有孩子了!”   吴蓓殇闻声抬头,看到了曾经的邻居,张厉风,还是一样的帅,一进场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她一本正经告诉张厉风:“她是我在路边捡的,想把她带回家当宠物养。”   “吴蓓殇,你说什么,要把我女儿带回家当宠物养!”马雨妃气急败坏说道。   把手中的宝物交接,吴蓓殇讪笑:“开玩笑。”   “我告诉你,就是不准拿我宝贝女儿开玩笑,那可是我亲闺女。”马雨妃抱着孩子,不然一定做插腰状,她看到了另一个人,觉得很稀奇,他们俩怎么凑一起,眼角挤挤,蓓蓓你们?   吴蓓殇抢在张厉风之前开口:“我们前段时间是邻居,不过现在各回各家了。”   “你搬回去了!”张厉风问道。   “我爸妈希望我搬回去住。”   “我爸妈也是。”   马雨妃看不下去了,他们是在唱双簧吗,他们什么时候关系那么好,凭着她八卦的本质,其中必有猫腻。   这时有人叫他们入座,张厉风选择和吴蓓殇坐在一起,马雨妃抱着孩子,眼神不断地往他们俩身上瞄。举办人让他们一个个作自我介绍,以及自己现在的职业,轮到吴蓓殇的时候,她很干脆的说自己是自由业,明白有不少人误会她的说法,也不解释。同一间公司,张厉风和马雨妃是上司和下属的关系。   只要能联系到的大学同学,大家都可以参加这次聚会,马雨妃老公出差,所以没有陪同妻女一起,保护她们的重担就交到了吴蓓殇身上,看到谁吸烟立马出声制止。   有些单身的男人知道吴蓓殇没有男朋友,纷纷露出势在必得的眼神,想要攻下这座城池。以前在大学的时候,即使有人对吴蓓殇感兴趣,都会打退堂鼓,因为她身边有一个比他们还要优秀的存在,贸然出手简直是自取其辱。   简晗利摆出一个自认为很帅的样子走到吴蓓殇面前,“吴小姐,我是简氏企业的下一代老板,我可以约你吃饭吗?”   吴蓓殇没有理他,在她一旁的张厉风说话,他主动伸手握住对方的手:“我是嘉信控股的张厉风,很荣幸认识你。”   今天是大学聚会,不是商业谈判,“可以不要叫我吴小姐吗?直接叫我吴蓓殇就好。吃饭的事情,需要经过我爸的同意,如果你不介意我打电话问一下。”   张厉风不敢相信,他替她解围,她却想答应人家的约会。简晗利脸上露出胜利的微笑,他很笃定吴蓓殇的爸爸会同意。   电话接通,吴浩然很欣喜女儿居然在这个点给他打电话,“蓓蓓,今天你不是去参加大学聚会吗,怎样,玩的开心吗?”   “爸,有个男同学约我一起吃饭,你说我要答应吗?”吴蓓殇没有感情的陈述这个事实。   之前和蔼的声音瞬间变得粗暴,“叫他去死!”说完声音又变得温柔,“蓓蓓,别理其他男人,记得早点回来。”   收掉手机,吴蓓殇看着商晗利,“你也听到了我爸说的话,抱歉了。”   张厉风扭头闷笑,他就说吴蓓殇怎么突然开窍了,居然会答应男人的约会,原来是搞这一出,这招够狠。   事已至此,商晗利只能放弃。之后陆续有人约吴蓓殇,都被她用各种借口拒绝。张厉风惊讶,吴蓓殇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抢手。   马雨妃抱着嘟嘟四处溜达回来,“我猜他们是看到了蓓蓓的笑容,觉得她很可爱吧!”   张厉风怀疑,吴蓓殇同样觉得,她什么时候笑了,难道是之前的讪笑,那样也算好看证明他们眼睛都瞎了。   “No,是张厉风没来之前,你抱着嘟嘟,然后你看着我女儿的脸很自然的笑了,他们大概是觉得从来不笑的蓓蓓突然笑了很新鲜,认为你不像传说中那样是面瘫。而且就连身为女性的我也很喜欢你的笑容,更不用说那些单身狗。”   为什么他们都看到了,只有他错过,他也想见到。之前不管他怎么逗吴蓓殇,她都没反应,后来还是勉强给了他一个冷笑。   干嘛看我,我又不是经常笑,也不要企图用一些烂笑话来引我笑,笑不出,吴蓓殇从张厉风的眼神中看出了他的意图。   吴蓓殇很好奇,“谁是这次的主办人?”   “你对他有兴趣!”马雨妃看好戏。   张厉风知道:“是在我们前方穿着浅蓝色晚礼服的商芷清,她好像这几年出国了,最近才回来,也是回国后举办了大学同学聚会。”   吴蓓殇不记得商芷清,以为对方只是寻常的是为了想看同学才把他们叫于此处。但为什么用法语骂她,是想说她听不懂吗,她法语考级早就过了,至今还翻译了很多故事,这件事要不要告诉她。   “多年不见你还是老样子,那么俗,穿这种破衣服,你不嫌碍着别人的眼,真是不知道张厉风看上你哪点,长得比我家的沙皮还丑,还说自己是自由业,摆明就是无业游民,能和我比。”这段是用法语说得。   “对不起,我之前一直在法国,习惯说法语,你是不是听不懂,我说的是很高兴能再次与你们相遇,希望你在之后的时间里玩的愉快。”   商芷清踩着高跟鞋比吴蓓殇高一点,她低头看着吴蓓殇,如果吴蓓殇听不懂她前半段说的话,一定会被她这幅女主人的样子欺骗。她把她当白痴吗,喊她过来就是把她用法语骂一顿,然后故作姿态装高雅。想想,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不和她一般见识。   吴蓓殇面无表情,听完她的废话调头准备回到马雨妃身旁,启料商芷清突然拉住她的手不让她走,她要怎样,难道出国几年脑袋变得不正常了。她爸妈出国那么多次也没见不一样,看来是个人问题。   “请问你还有事吗?没有的话,我要回到朋友身边。”   法语:“你还有朋友,真是奇迹,也让我看看,到底是哪个歪瓜裂枣会做你朋友。”   商芷清微微一笑,“我想问一下你和张厉风之间怎么样了?”   精神病院的电话号码是多少,她要打电话,这里有一个人逃出来了,赶紧抓回去。她眼睛是被纸糊住了,看不到现状吗?她和张厉风怎样,当然是朋友。吴蓓殇不想理她低头看向地面,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商芷清之所以比她高是因为她穿了十五公分的高跟鞋,而她只是随意的穿着平底鞋,谁赢谁输一看就能知道。真是可怜,这鞋子随便一摔就能把脚扭了。   张厉风等了一会儿还是不见吴蓓殇回来就来找她,他看到吴蓓殇低头站在商芷清面前,商芷清嘴里不断念叨,就在他以为吴蓓殇不会有所动作的时候,她低着头轻笑,虽然是很浅的如同昙花一现的笑容,但是他看到了,然后就见她左右摇晃身体撞倒了身前的商芷清。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没吃饱会有低血压,容易头晕。”吴蓓殇压在商芷清身上连忙和她道歉,想当然她是不会让自己受伤,商芷清成了她人肉靠垫。   张厉风扶起吴蓓殇,“后面边台上都是食物,你怎么不去吃。”   轻飘飘的声调,显得有气无力,“我想去找东西吃,可是她一直拉着我不让我走,还对我说类似法语的话,我听不懂,她还是不打算放我离开,我不知道哪里惹到她。”   有人站出来替吴蓓殇作证,他在旁边看的一清二楚,商芷清的确是讲了一串法语,吴蓓殇说要回到朋友身边,她还不放行,硬是抓住吴蓓殇的手。   作为中心人物的商芷清一直倒在地上没有人扶起,脚上传来刺痛,她知道自己脚崴了,可是为什么没有人扶她。其实不是他们不愿意,而是迫于张厉风给与的压力,一个眼神就能威慑全场,让他们不敢踏出一步,对商芷清伸出援手。   最后是吴蓓殇把她拉起身,还发现她脚肿了,贴心的帮她把高跟鞋脱了。商芷清脱掉鞋子,瞬间比吴蓓殇矮了半个头。   “你穿的高跟鞋太高了,容易产生危险,以后还是换双适合自己的鞋子比较好。”看吧,就说太高危险越大,扭伤更严重,她的脚踝已经肿的跟馒头似得。   吴蓓殇皱眉的样子看在其他人眼里,以为她是在为商芷清着想。   谁让你喜欢穿高跟鞋给人有机可趁,活该被她绊倒,长得漂亮、脑子有问题就应该受点痛冷静一下,真想知道她这几年是受了什么刺激,从正常人转变成了精神病患者,在法国一定是长期处于精神压抑,所以回国后,找人作为自己精神解放的道具。以上纯属编造,不掺杂任何真实信息。   “我们还是先回去了。”吴蓓殇向在场的其他人鞠躬道歉,和马雨妃、张厉风离开。   他们走后,场内正对他们展开一番对话。   “有没有发现,那个孤僻女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表情多了很多。”   “你没看到她笑的样子,很可爱啊。”   “还记得大学的时候,她从来不笑,以为不会笑,没想到她居然有两个酒窝。”   “她旁边是张厉风吧,还是和以前一样帅,不知道现在有女朋友吗?”   “不要做梦了,他的历任女朋友都是美女级别,你,母老虎一只,哪里像美女?”   “话说今天的主办人是谁?”   “你不知道,就是刚才摔倒在地的美女,她大学的时候可是有才女之称,后来去了法国,前段时间才回来。”   “我刚才就站在她们旁边,懂一点法语,听到商芷清对吴蓓殇……”   “说什么,有话快讲。”   “我听不懂法语,你知道,快说,让我们知道才女说了些什么高水准的话,一定是非常有气质的话语。”   “她说吴蓓殇穿着很俗的衣服,说她出来就是丢人现眼,还说吴蓓殇比她养的沙皮还要丑,之后就是类似贬低吴蓓殇的话。我看吴蓓殇好像听不懂法语,一直任由商芷清炮轰,好可怜,想走的时候还被她抓住不让走。”   “原来她是那种人,亏我以前还暗恋她。”   “我们来说说吴蓓殇,这姑娘不错,即使受制于人,最后还是她把商芷清拉起来,还贴心的告诉人家不要穿太高的鞋容易受伤。”   “难怪张厉风喜欢她,人家心地善良比一个蛇蝎美女好上百倍。”   “他们不是朋友吗?”   “你不知道吗,朋友发展到后来就变成了男女朋友,指不定他们已经越过那道线,故意在我们面前表现的不像而已。”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他们把还在现场的商芷清忘在一旁,围在一起窃窃私语。   商芷清恼怒,这个聚会她才是主人,可是他们在聊的话题居然是那个她看不起的吴蓓殇。她凭什么和张厉风在一起,论外貌没长相,论聪慧没智商,论家境没背景。这几年在法国,她学到了很多,可是很寂寞,她看不上除了张厉风以外的男人,所以回国后打听关于他的消息,这次聚会就是她为了重新接近他而举办,只不过最终的结果在她意料之外。虽然是失败了,却让她明了吴蓓殇不过如此,她有十足的自信能赢回张厉风的心。   出了酒店大门,张厉风问起吴蓓殇关于商芷清找她的事情,“她没找你麻烦吧?”   “她用法语口头侮辱我算不算。”吴蓓殇轻描淡写说道。   马雨妃气急,火冒三丈,“她居然骂你,让老娘回去跟她大战五百回合。”   吴蓓殇安抚她:“你的慈母形象还要不要,不要爆粗口,做一个气质淑女,嗯~”马雨妃高扬的情绪恢复平静。   “你会法语!”说听得懂就代表会说,可吴蓓殇一直保持沉默。   马雨妃兴高采烈的回应他:“蓓蓓不只会法语,还会日语,西班牙语,德语……”掰着手指,细数吴蓓殇学会的语言。   “你为什么不反驳呢?”一般人被骂都会直接爆发,然后骂回去,如果是听不懂那也没办法,可是她不一样,能听懂还会说。   吴蓓殇眼神看向远方,接而把目光转向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用语言攻击我,我就一定要用语言还回去吗!冤冤相报何时了。”   如果是以前的张厉风会把她说的话当真,现在不同,他基本上掌握了吴蓓殇的个性,对于她说的话有不少了解。“得了,你以为我没看到你绊倒商芷清那一幕。”   哎呀呀,被看到了。   ☆、32、寻找相亲对象   说实话,“那不能怪我,要怪她。又不是侏儒非得穿那么高的鞋子,这不是给了我机会吗。我很习惯别人说我坏话,所以她讲的根本不算什么,只是我非常不明白她是不是误会了一些事情。”吴蓓殇指向是张厉风,“她总是把我和你放在一起,语意之中充满妒忌。就好像她是正牌太太,我是路边小三。”   张厉风俊脸上扬起苦笑,那个商芷清还没打算放弃他吗?“她脑袋有问题,你不用跟她一般见识。”   “我和你想的一样,心想着她去法国不容易,天天待在精神病院,难得逃出病房,所以要大肆搞活动,向世人宣告她没有得病。”吴蓓殇一脸正经的告诉他们。   马雨妃习惯了好友时不时的毒言,就怕她女儿听多了学坏,还指望她将来变成小公主,而不是小魔女。于是三言两句告辞,最后只剩下他们两人。张厉风和吴蓓殇接着去了附近的咖啡厅聊天,互相说起自己的近况。   吴蓓殇思衬着要不要找张厉风帮忙,他公司那么大一定认识不少人,只是要他介绍一两个年轻男人给她应该不算难事。好犹豫,她到底要开口吗,总觉得不好意思。“张厉风你有认识一些未婚人士吗?”憋了良久,还是说了。   “我要求不高,人长得正常,年纪比我大一点还在接受范围,不要残疾,婚后可以离婚,但必须是在有了孩子后,就这几项吧。”   不是幻听,是要他给她介绍相亲对象,奇怪,蓓蓓想要结婚了,可是看起来完全不像啊。尤其是最后一点,生了孩子以后可以离婚,这又是什么新时代的婚姻。   “你确定是要结婚,怎么我觉得你只是想要孩子。”   她没有迟疑,直接告诉他:“我就是想要孩子,男方那边只是走形式。而且我不认为自己能喜欢上对方,就算结了婚还是没感情,那不如离婚。重要的是有孩子就好。”   真是搞不懂她在想什么,其他女人是因为爱情结婚,她到好,只是为了想要孩子。“能告诉我,你的起因是什么?”   “年纪大了,是时间生小孩了。”   张厉风喝下口的咖啡猛地吐出,吴蓓殇赶紧拿餐巾纸递给他。她说了什么了不得的话吗,至于朝她吐咖啡,还好她闪得快。   以前认为她高冷,喜欢不说话,其实她一开口气质完全不同,有时腹黑,有时无厘头,真是不知该如何说好。   “我们同龄,你年纪大了,我该说什么?而且26岁的年龄不是很大,你还很年轻。”至少外观看起来不像26岁的成年女性。   “那是因为保养得好,我妈扔给我一套保养品,说是每天要用,用完拿空瓶跟她换下一套,所以我即使忘了吃饭也决不能忘了用那套保养品。”   欸,她关注的重点错了吧。保养品不用没关系,一定要记得吃饭。   他头有点疼,“我会帮你介绍的,你等候我的消息吧。”从没想到吴蓓殇的结局会这样展开,相亲--结婚--生孩子--离婚。   一直没有表情的吴蓓殇听到张厉风愿意帮她后,投以他感谢的微笑,两只酒窝出场不过几秒,随即消失。张厉风还没来得及细看,昙花转瞬即逝,不过,她笑起来的确是很可爱,显得整个人都年轻不少。   “你现在是回家住,还是自己一个人?”依她猜想,他应该是一个人住在地域很好的别墅,房子很大,每天都有佣人打扫做饭,他平时的爱好就是每天狩猎不同的美女,然后把她带回家,接着两人从门口激战到床上,又从床滚到别的地方。花花公子都是那样的行为模式,所以她可以想象。   张厉风无奈,她问完自己之后就开始发呆,真不知道她的脑袋里都在想什么。“我现在和父母一起住。”   他要是知道吴蓓殇其实在想他与各种美女激战画面,不知会不会内出血。   “说起结婚,我爸前段时间一直说让我和一个叫贝贝的人结婚,你说巧不巧,她叫贝贝,你也叫蓓蓓。不过,后来就没有提起,我想是对方也不愿意吧。”陌生人结婚,又不是电视剧。   “世界上巧合的事情很多,名字一样的人也多,叫贝贝的不只有人,还有狗。我小时候就经常听到别人喊贝贝,然后回头,结果人家在对一只白狗说话。”这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只怪自己条件反射太好,没有慢一拍。   张厉风忍不住笑出了声,还好他把咖啡喝光了,不然又是一道亮丽风景线。“抱歉,我没想过还有这个问题存在。”他没感受过,但是相信那场面一定很尴尬。   吴蓓殇瞪了他一眼,“如果你将来和那个贝贝结婚了,记得送我请帖,好让我过去见一下你的贝贝是不是和我以前见过的贝贝一样。”长得像狗。   他智商很好,马上就理解她的意思,这下笑不出了。   吴蓓殇没有告诉她爸爸,要相亲的事情,如果告知,结果一定是不同意。所以她直接跳过他,透露了一些信息告诉了她妈妈。刘彩诗很开明,只要女儿喜欢的就放任她去做,不会多番阻拦。   她收到张厉风电话,说是有一个人选,问她什么时候见见面。   港式茶餐厅内,吴蓓殇与一名男子面对面坐着,而她的旁边是张厉风。   “你好吴小姐,我叫蓝珂,27岁,是张厉风的朋友,出大学后自己办了一间小公司,目前生意不错,正准备扩大内营。”   男人梳着三七分的头发,戴着黑框眼镜,穿着一身黑色西服,长得还算可以,只是,他是来整蛊的吧。看不出一丝想要相亲的意图,话语中大半讲了他的公司怎样,谁想了解他公司。据她猜测,面前的男人应该有了女朋友,他说话的时候眼神游移,不断地看向四周,好像是确保不会在这里遇到熟人。小说中这样的情节不是没有,还有一种是故意隐藏自己的本性,把自己弄得很一般让另一方看不上自己。   吴蓓殇低垂着眼,趁他放松警惕的时候,“蓝先生,你女朋友最近好吗?”   蓝珂脱口而出,“很好。”糟了,他立马闭嘴,看向张厉风,眼神充满后悔。   “你之前不是说没有女朋友吗,还来相亲?”张厉风恼怒。   既然谎话被拆穿,他也没办法,摘下眼镜,轻揉鼻梁,“我只是想见一下你的女性朋友,看看到底是谁有能力让我们的张少爷变成了媒公。当你说有女人愿意做你朋友的时候,我可是和其他人打赌的,说不可能,女人只要靠近你身边就会被你的魅力俘虏变成爱慕者。”   吴蓓殇听完没有生气,冷淡的说:“我和他大学就认识了。而且,请你不要把我和其他女人放在一起。”   “你们真的是朋友啊!”他们在一起待了十几分钟,这女的就维持了十几分钟的同一号表情,难道是冷面女,如果她的心也是冷的,那他就有理由相信她不受张厉风吸引。   “如果我们俩不是朋友,那就是陌生人,我话都不会和他讲一句。”吴蓓殇是说真的,只是不知眼前这位会不会这么认为。   她在开玩笑吧!他还没见过哪个女的忽视张厉风,把他当做陌生人,毕竟他的长相就能吸引不少女人对他的关注。   蓝珂用眼神和张厉风沟通,吴蓓殇看在眼里,已经对这场相亲没有任何留恋,无聊,她想回家了。   “还有事吗,没事的话我要回家了。”她已经收拾东西准备走人了。   “先别走,我们再聊聊。”蓝珂急着想要拉住她的手,却被吴蓓殇闪过。   语气中带着歧视,“说话归说话,我们没熟到牵手的地步,或者你可以告诉我你女朋友是谁,我找她联络一下感情,让她知道男朋友瞒着她和别的女人相亲。”   她这么说,他还有什么胆子,尤其是他的确没有告知女朋友。扭头看向张厉风,示意他帮忙说说话。   张厉风轻叹口气,“蓓蓓,你之前不是说饿了吗,这里就是餐厅点些吃的填饱肚子。”她每次饿了脾气就会变得很暴躁。   好吧,看在吃的份上,吴蓓殇又坐了下来。她以为相亲是双方见面,互相交换个人信息,紧接着就是约会模式开启,所以即使肚子咕咕叫也忍住没有叫餐,就怕自己会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印象。哪晓得今天是个乌龙球,人家根本就是过来玩的。   蓝珂看着吴蓓殇点了好多吃的,连忙招手,“我不用了。”   吴蓓殇白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张厉风替她回答:“她没有帮你点菜,那些是她一个人吃的。如果你要吃,自己点。”   她点了那么多,足够两三个男人吃的份量,是给自己的,蓝珂已经彻底傻掉,敢情刚才是他自作多情了。他问了一些问题,但是吴蓓殇只是在吃东西,完全没有理他的意思,他以为自己遭到忽视了,张厉风再度为吴蓓殇解释。   “她吃东西的时候不说话,那样对消化不好。”反正他习惯了蓓蓓的食性,也不觉得有什么不一样。“还有,你不要以为她很冷淡,只是不爱笑而已。了解过后,就会知道她真实的性格,真的很超乎意料。”   她真实性格,喜欢宅家里,看日漫,没事的时候睡懒觉,不喜欢喝酒,讲话狠毒。   吃饱了,擦掉嘴上残留的污渍,吴蓓殇认真回答蓝珂的问题:“你问我,为什么知道你有女朋友。因为你给我的感觉不像是来相亲的,而且你期间总是眼神游移,有种若有似无的担心,我就猜测你是不是有女朋友,没想到随便一试你就招了,也就是所谓的心虚作怪。”   原来是他自己留了那么多破绽,他还以为自己伪装的多完美呢,没想到还是敌不过人的心理,他就是怕女友突然出现,所以时刻胆战心惊,怕自己和她解释不清楚。   “你不会是警察吧!只有警察的洞察力才会那么强,而且你还没有表情,一定是平时审犯人经常要用到冷脸。”   他怎么比自己想象力还要强,不当作家真是国家一大损失。“很抱歉我平时没有表情变化,我的职业不是警察,只是观察力稍强一点。”观察力不强,如何能将故事写的栩栩如生。   “她对于自己的职业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家里蹲,从事的是在家就能完成的工作,具体我也不清楚。”张厉风仅仅知道这些。   不是警察吗,他还以为猜对了。   “你以前应该是属于叛逆份子,经常逃课出去找女人,现在的女朋友是真爱,不久准备结婚。”   蓝珂被她说中事实,“你确定不是警察吗?竟然知道我那么多事。”   “很简单,我看到你两只耳朵上有很多耳洞留下的痕迹,猜测到你可能是年少叛逆跟随流行打下的耳洞,再根据你是张厉风朋友,他的朋友我相信多半都很喜欢女人。你虽然拿掉了订婚戒指,但是长时间的佩戴已经在指间留下了很深的印子,你只要谈到女朋友脸上就会出现幸福的表情,那不是真爱是什么,至于结婚的事情是我随便说的。”   这下不只是蓝珂,就连张厉风也对她佩服的五体投地,只看一个人就能知道那么多事,她怎么不去做警察。   “我喜欢安静的待在房间,警察经常跑来跑去,危险性极高,我不想那么早死。”更何况她从来没考虑过要当警察,她爸爸也不会允许,她如果做了警察恐怕这世界就没有陌殇了。   话题就不能远离警察吗,他们又不是职业会谈。   “话都讲完了,我也要回去了。”吴蓓殇临走前,“张厉风,以后给我介绍对象眼光要好点,不要别人说没有就相信,我可不想当小三。”接着头也不回离开了。   “你不送她吗?一般是相亲对象送回家,但是我有女朋友。”所以,为了避免尴尬他就不适合了,但是张厉风可以,他们俩认识。   张厉风气定神闲的坐着喝茶,没有起身的打算,“她有车。”   就这个答案,好你个张厉风,算我看走眼了,你绅士风度都去哪了?   “她至今为止仅有一次坐过我车,我后来仔细问过她原因,结果,你猜她给我的答案是什么?”   问他,他怎么知道。   张厉风放下茶杯,“她嫌我车子脏,有细菌。”   “难道她有洁癖,不对啊,我还看到她把掉到桌上的肉吃掉了。”   “她说的赃是指我经常带着不同的女人坐我的车子,然后一时兴起就在车上搞车震影响市容。让一个洁白的姑娘坐一辆受过摧残的车子,她会想吐。”他是做过几次,但是被她嫌弃后,他也觉得那样很脏就再也没有和女人在车上玩。   “老实说她是不是喜欢你,讨厌你和其他女人在一起,所以产生妒忌,看到你车子心里不由联想你和其他女人在车上的激情戏码。”   他真的应该写小说去。   张厉风一口否定,“不可能,她对我的吻都没感觉,怎么会喜欢我。”   “喂喂,你们不是朋友吗,怎么还亲上了。”哪有朋友是可以嘴对嘴的。   “意外。”这让他想起吴蓓殇柔软的嘴唇,触感不错。   拜托,看他表情哪点像是意外,明显还有留恋。“你干脆追她得了,不是要找一个单身男人嘛,我看你也行啊。”   “你胡说什么,我们是朋友。”   “那我问你,是谁半年没有女人了。应该是她离开你之后吧,不对,应该说是她离开你这个邻居之后。”关于他们的事情,他还是有所了解的,只是详细的不清楚。“找你出来喝酒,你就只是喝酒,有漂亮美女向你打招呼,你也变得爱理不理,害我们差点以为你不喜欢女人,开始向男同志之路蔓延。”   “所以那段时间你们总是躲着我,就怕我把你们扑了。”   蓝珂一脸认真告诉他:“不是,我们怕自己受不住你美色的诱惑,自动变弯。我可告诉你,我是很爱我女朋友的。”   “放心,我不喜欢男人,目前还是对美女感兴趣。你不在我的狩猎范围,可以和你心爱的女友说清楚了。”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就是开玩笑,打趣对方。   蓝珂临走前,“你真的不考虑我说的?”   追蓓蓓,和她成为男女朋友,那样的画面很难想像,张厉风还是觉得和她做朋友最好,而且对方也没有别的意思,他一个人瞎想什么,半年没女人只是暂时不想而已,并不是吴蓓殇的关系,没错,他这么告诉自己。   ☆、33、很巧的巧合   这是吴蓓殇第几次相亲,她已经记不得,为什么还在相亲,当然是对方不合她心意。张厉风曾给她介绍过几个人,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周围只要有钱人,他们一看她这个普通人,就开始炫耀自己家很有钱,有些说以为张厉风给他们介绍的是美女,结果失望了,她才是彻底失望,此后就不再找张厉风当媒人,他看人眼光实在太差。   她报名参加了相亲团,本着一定能找到未来老公的想法,她带着激动的心情去了现场,虽然从她脸上看不出来。   会场要求男女双方按照自己喜欢配对,结果除了她其他人都有另一半,甚至有两个男的站在同一个女人身后。虽然最后她还是分到了一个男人,是别人挑剩下的,长得高高瘦瘦,看起来人模人样,但是吴蓓殇心里已经对他没有兴趣。他为了避免尴尬主动向她打招呼,吴蓓殇只是看了他一眼,没有理他。主持人要求配对成功的两人进行对话来深度了解双方,吴蓓殇拿起贴身包包准备走。   主持人从来没遇到过这种状况,急忙想要挽留她留下,现场也因为她视线全都集中过来。“这位女士,你没听到我刚才说的吗,你们可以聊天了。”   “我听到的是,配对成功的人吧,我没有另一半所以这里没我的事,回家不行吗?”吴蓓殇看着那个主持人。   她旁边不是人吗,“可是你身边有一位男士啊,不算一个人。”   吴蓓殇没有顺着她们的目光看向那个男人,“他是对方挑下的男人,并不是和我配对的男人,我不喜欢用别人剩下的。”而且感觉不尊重对方,这句话她没有说出口。   其他人都看向那个意有所指的男人,他以苦笑回应他们。   主持人开始擦头上的冷汗,“可是你一个人离场,那样……”搞得气氛很差。   吴蓓殇转向那个坐在她位置旁的男人,“你也一起走吧,这里都是成双成对,想必你看着也不舒服,这样就不是一个人了。”   那个男人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他在这里只能算是多余的人,于是起身也和吴蓓殇离开了会场。   真是一场尴尬的相亲会,在场的众人都是这么认为。离场后那个男人想要向吴蓓殇做自我介绍,但是吴蓓殇看都不看他一眼,代表对他没兴趣。   为什么每次相亲都那么糟糕,为什么老天爷没有派一位天使来解救我于水火之中,对了,这可以成为下本书的中心。   吴蓓殇家,她并没有因为相亲的失败而垂头丧气,反而斗志满满,脑袋里塞了满满的灵感君。她要写一本关于相亲女的事情,然后在遭遇第N次失败后,上天派遣了一个帅哥当做她的婚姻引导人,相亲女不是外貌协会的人,她对于帅哥天使并没有抱有不一样的感情,因为男主角不是那个天使,而是一直陪伴她的弟弟(不是亲的),是不是有种狗血的赶脚,她从前没写过类似的情节,现在挑战一下。   “蓓蓓,蓓蓓。”呼唤声从楼下传来。   停下不断敲击键盘的手,吴蓓殇离开座位,是妈妈的声音。除非有情况,否则他们是不会打扰她的创作时间,难道是有事要发生。   刘彩诗告诉她,那个张叔叔打电话过来,问她有时间吗,想请她到他们家做客。   张叔叔家离他们家很近,她是长大以后才知道的。之前他们家住在郊外,后来搬到了和张叔叔他们同一块地方,但是她爸爸没有告诉对方他们已经算是邻居了,其中缘由她到现在还是不明白。她一个人去过张叔叔家,虽然是瞒着爸爸,张叔叔和张阿姨对她很好,他们又是看着她长大,她窜门子的事情可是经常干的。她只知道他们有一个和她同龄的儿子,但是从来没见过面。   趁着爸爸不在家,吴蓓殇告别了她妈妈向着张叔叔家出发,其实就在后区,走一段路就到了。   “张叔、张姨,你们儿子又没有回家吗?”   张仲肖和妻子萧美毓互相对看一眼,两人相视一笑,张仲肖开口,“蓓蓓,你来的真巧,我们儿子马上就要回来了,你不是没见过吗,正好见见。”   萧美毓背后对他竖起大拇指,干得好。   她无所谓啦,吴蓓殇点头。她正好也可以知道张张叔、张姨的儿子长什么样,他们认识那么多年了,居然一次都没碰到,上天也太会凑时间了。   “蓓蓓,你在这看电视,我和你张叔进厨房准备晚饭。”   吴蓓殇无聊的看着电视画面,突然看到有一则新闻居然与她有关,有人把她时装秀上的照片发上去,还搞什么寻人启事,问谁看到了这位神秘人物--项心怡,说是有人很喜欢她的表演,想邀请她参加其他的秀场。按掉,换其他台。表演结束已经过很久了,怎么还有人记得,更何况她没失踪啊,还活的好好的。   很久不看电视,发现出现了好多她不知道的节目,还有最新的新闻。咦?那是她写的小说翻拍成的电视剧,不过她从来不关心这个,只是同意他们动用自己的小说,电视剧拍的如何,她没兴趣。她此刻专注在其他节目上,没有听到有人开门的声音。   前不久他爸爸发短信让他早点回家,才隔了几分钟又打电话给他,紧接着连他老妈也打来了必须提前回家的电话,今天到底什么情况。   一开门就听到电视声音,他老爸一定是在陪心爱的老婆看偶像剧,张厉风进入客厅看到了熟人。   “蓓蓓,你怎么在这?”   有人喊她,吴蓓殇回神望向张厉风,扬手向他打招呼,“好巧,你不会就是张叔、张姨的儿子吧!”同样姓张,不怀疑才怪。   张叔、张姨?她说的是他爸妈吧,他们认识,怎么他不知道。   张仲肖听到声音,擦掉手上的水珠,从厨房出来,“你们认识,厉风,她是我经常向你提起的蓓蓓。蓓蓓,他是我儿子,怎么样长得帅吧,虽然比不上我当年一半英俊。”   张厉风、吴蓓殇眼神交接,原来你就蓓蓓(贝贝)、原来你就是他们儿子。   “厉风你别站着,陪蓓蓓看会儿电视,晚饭马上就准备好。”说完又进厨房帮老婆忙。   本来是不尴尬的两人,在知晓他们被作为相亲对象后,氛围不像以往自然,但是一段时间后他们又恢复了平时的相处模式。一旁躲在厨房的一对夫妻偷偷看着他们之间的互动,本来是担心他们会没有话聊,场面会显得尴尬,知道他们认识后,就没有那种忧虑,因为他们之后相处的很好。   吃过晚饭后,到了餐后甜点时间,吴蓓殇什么都能接受,所以吃得很开心,虽然脸上没有开心的表情显露出来,她用自己话说,那叫内敛,自己清楚就好。张仲肖夫妇早已习惯她平常的样子,不会认为她的性格真如外表给人的感觉,冷冷的,他们可是看着她长大,不会了解。   张厉风吃饭的时候一直看着他们不住地往蓓蓓碗里夹菜,仿佛她才是他们女儿,心中蔓延开一片苦涩,好伤心,开玩笑的。他看到他们面对蓓蓓无表情还能笑的那么开心,可见是真的喜欢她。   有一点不是很明白,他老爸把他叫到一旁,问他有没有看过蓓蓓另外一面。他头顶问号,哪一面是他没见过的。他爸偷偷塞给他一块巧克力,说是把它给蓓蓓吃就能看到。有那么神奇,他试试。   “蓓蓓,这里有巧克力,你吃吗?”   一看包装是手工巧克力,而且外观不错,她点头接过。这块巧克力不大,很快就被她吃光,然后,她头有点晕,倒在了沙发上。   她怎么倒下来,没事吧!“爸,你巧克力里面加了什么?”   “酒。蓓蓓之前吃过酒心巧克力,现在会有防备,所以我这次换了花样。”张仲肖一脸骄傲,其实这块巧克力是他老婆做的。   听他讲,好像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做了,到底是为什么要给她吃有酒精的巧克力呢?   “儿子,我们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想让你看到蓓蓓另一面,很可爱的哦,会笑、会粘着你撒娇,虽然只有酒后才会出现,而且等她再次醒来就不记得了。”他们有一次给蓓蓓吃了酒心巧克力发现了这件很好玩的事情。   萧美毓收拾完餐具和他们坐到一起,看见倒在沙发上的吴蓓殇,神情兴奋,“已经吃了!”   张仲肖回她:“嗯。”   张厉风觉得他爸妈很像诱拐犯,拿着馋有酒精的巧克力哄骗蓓蓓吃下,而他是帮凶。不过他也很期待他爸爸说的蓓蓓另一面的事情,难道真的会撒娇?   当吴蓓殇再次醒来后,发现身边只有张厉风一个人,他正用一种她从未见过的眼神看她,难道是睡着的时候流口水了,摸摸,没有。“张厉风,我脸上有脏东西吗?你一直盯着看,看什么。”   “你喝过酒吗?”   为什么突然问她喝酒的问题,“18岁的时候喝过,只是后来就被我爸禁止,说不允许我在外面喝酒,连碰一下酒精相关的东西都不可以。但是又很激动的说我可以在家喝酒,那时候搞不明白,我那时才喝了一口就睡着了,后面发生什么就不知道了,想着也许是我发酒疯太厉害吧。”   找到原因了,难怪他们出去吃饭,她从来不喝酒,也不允许他喝酒。为了他的心脏着想,“你以后还是少碰酒为妙。”   吴蓓殇皱眉,她又不是酒鬼这句话说的不对吧!   时间回到张仲肖给张厉风讲述吴蓓殇一些事情后,她悠悠转醒,睁眼看到眼前有人猛地扑向对方,张厉风有些措手不及。   启料她开口第一句话是,“爸爸。”而且用的是很甜的嗓音说的。   一旁看着的张仲肖有些羡慕儿子,以往这个位置是他的,蓓蓓喊爸爸的人是他才对,他要求安慰,转身投进自家老婆的怀抱。萧美毓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不要吃醋,等儿子娶了蓓蓓,以后还用羡慕人家女儿!   他们很喜欢蓓蓓,从小看着她长大,即使是在她看不到的地方,他们也会偷偷跟着(这已经算是犯罪了)。小蓓蓓多可爱,又比他们的儿子还要聪明,每天笑盈盈的露出两个小酒窝,可是自从她上过精英学校后就变得不爱笑,但是他们知道小蓓蓓还是原来那个,没有变,只是把感情都藏在了心里面。   吴蓓殇本能的抓住眼前的人,并把头埋进对方胸前寻求抱抱,现在的她智商等同于两岁的孩子,那时候的她特别喜欢黏着她爸爸,到哪都要爸爸抱,是个小粘人精,再大一点她就黏上了她妈妈,两边跑,谁也不放过。   张厉风睁大眼睛有些难以接受,他双手在空中乱舞就是不知道要放在哪里,好吧,放她腰上就可以。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变了一个人,但感觉很新鲜。以往的吴蓓殇不爱笑,现在抱着他笑不停,重点还叫他爸爸,他还没结婚呢,哪来那么大孩子。   “爸爸,我要吃冰淇淋。”她仰起头用可怜的表情看着张厉风,嘟着嘴巴,好像在说他不给就要哭了。   张厉风想起他家有冰淇淋吗,答案是有,因为张仲肖已经从冰箱拿来了一盒冰淇淋,他没有直接给她。   “蓓蓓,这是冰淇淋哦,想吃吗?想吃就喊我爸爸。”他拿着吃的哄吴蓓殇叫他爸爸。   吴蓓殇紧紧抱住张厉风摇头,“我有爸爸了,你不是。”   没想到被她一口否定,张仲肖有种挫败感,换萧美毓上场,“蓓蓓,你喊我妈妈,我就给你吃。”   很响亮的一声,“妈妈。”她的眼中闪烁着名为冰淇淋的东西,快点给我。   萧美毓沉静在那声妈妈之中无法自拔,就连手中的东西何时不见都不知道。张厉风很怀疑这还是吴蓓殇吗,居然可以为了一盒冰淇淋随便叫人妈妈,等等,叫他爸爸,他的妈妈被她唤作妈妈,不是很乱套吗。   安静吃着手中的冰淇淋,吴蓓殇还懂得分享的挖了一勺给张厉风,“爸爸,吃。”   吃下她递来的冰淇淋,张厉风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在心中蔓延,他爸爸说的可爱、会撒娇,就是指现在的状况吧。话说,她是睁眼见到谁就管谁叫爸爸吗?突然感觉口渴了,他想起身,怀里的吴蓓殇却抓着不放。   “蓓蓓,放手,我想喝水,马上就回来。”   “不要,抱蓓蓓,一起去。”思维只有两岁的孩子,不想离开亲近的大人。   一直看着他们的张仲肖夫妻不由笑出声,蓓蓓真可爱,不肯离开他们儿子身边一步,这对小夫妻真粘人(他们还没结婚)。张厉风扭头看到他们,他们赶紧假装眼前的电视剧很好看。   “老公,你看,小鲜肉好帅。”   “是啊,老婆,那个粽子很帅。”   电视上放着关于鲜肉棕的广告,他们还能扯出别的,真是够了。抱着吴蓓殇,张厉风到厨房找水喝,解决完生理问题,轮到吴蓓殇了,冰淇淋早就吃完,她揉着眼睛想要睡觉。   “爸爸,蓓蓓想要睡觉。”仍然是紧抓着张厉风不肯放手。   张厉风抽出一只手轻轻拍拍她的头,“好,你睡。”   她指指自己嘟气的嘴巴,“蓓蓓要晚安吻。”   看着她柔嫩的双唇,张厉风有些不淡定,他们是朋友,不是男女朋友,但是有免费便宜摆在眼前,他还能拒绝吗?   竖着耳朵偷听的一对夫妻,也想知道儿子接下来会怎么做,他们可是没遇过这种情况,巧的是他们儿子赶上了。张厉风眼神瞄向他那对光明正大看好戏的父母,现实当然是不能亲啦,哎,有点惋惜,却不曾想到对方主动亲他。   吴蓓殇等了一会儿,爸爸怎么还不亲她,她想睡觉了,可是爸爸总是要等他的晚安吻,他不亲,那她自己来,然后吴蓓殇就陷入了沉睡。   留在唇上的触感还在,再看一眼安静睡着的吴蓓殇,他还是没搞明白发生了什么状况,而一旁把一切都看在眼里的夫妻倒没觉得什么,这对孩子又不是第一次亲亲,儿子至于那么惊讶吗?   “儿子啊,醒醒,你们早在五岁那年亲上了,现在应该算小儿科吧!有一点要提醒,蓓蓓每次酒后醒来都不记得自己做过的事情,只以为自己睡着了,你可不要多嘴啊,我们以后还想看到蓓蓓撒娇的样子呢。”   他们小时候就认识,他怎么不记得了。   ☆、34、结婚吧   张仲肖有照片为证,他拿来了儿子与蓓蓓两人小时候的照片,指着其中一个女孩子告诉张厉风:“看见没,她就是蓓蓓小时候,笑的多可爱。”   照片中小张厉风和小吴蓓殇一起看向镜头,两人都笑得很开心,小吴蓓殇不只露出两个酒窝还有鲜为人知的小虎牙,背景是张厉风家一直不变的后院。   张厉风简直无法相信,照片中的小女生就是那个不苟言笑的吴蓓殇,差别太大了,“爸,你没拿错吧!”   萧美毓猛地拍了她儿子一个脑袋瓜,“你爸没拿错,你也没看错,就是蓓蓓小时候。是不是特别可爱,还记得那时候她经常来我们家玩,你们两个关系可好了,你吵着要蓓蓓做你老婆,就在五岁那年当着我们和她爸妈的面把蓓蓓给亲了。”   小时候的事情他都不记得了,如果不是看到照片,他是绝对不会相信自己和蓓蓓从小就认识。   “那为什么我们一直没有来往呢?”照理说两家关系那么好,他们就不会不知道彼此才对。   萧美毓怒瞪了儿子一眼,说来就有气,不想说。张仲肖感应到老婆的心情,为他做解释:“就是因为你当着大人的面光明正大亲了蓓蓓,她爸爸一气之下就说老死不与我们往来。你这孩子,就不能在她爸爸不在现场的时候亲吗,非得凑那么巧。”   夫妻俩看着罪魁祸首,心想他要不是他们儿子,早就一把捻死了。本来张仲肖夫妻一开始期待的是女儿,结果是儿子,当知道刘彩诗生了女儿后,就把希望寄托在了刚出生的蓓蓓身上。   张厉风听完才找到重点,不要被她爸发现就好,这都是什么父母啊,有这样说孩子的?   “她爸爸很凶吗?”记忆中他只听过电话中传来的声音。   对于这个问题,张仲肖不自觉看了眼陷入沉睡的吴蓓殇,确保她没有即刻醒来的迹象,告诉张厉风:“她爸爸是个恋女控,所有靠近他女儿的异性都在防守范围,你说一个恋女控的父亲看到自己宝贝女儿被一个乳臭味干的小子亲了,会有什么反应?他当场就对蓓蓓催眠,说是她不小心被狗啃了,不要记住刚才发生的事情,然后拉着蓓蓓就走了。”   他是听到了什么,恋女控,这世界还真有那种人存在!张厉风以为只有小说、电视剧会有,吴蓓殇的父亲会是恋女控,他是怎么也想不到的。   “你还不知道蓓蓓她爸爸是谁吧?”萧美毓想起此事,依蓓蓓的性子是不会轻易告诉别人自己的家庭背景,只希望别人把她当做平常人看待。   当张厉风提问时吴蓓殇悠悠转醒,萧美毓耸肩作罢,关于这个话题他们之后再聊,现在先顾蓓蓓。   她醒来不明白张厉风为何对她说那番话,难道他想要和自己拼酒,也不是不可以,她其实对于果味的调酒很肖想,但是一直以来她爸爸都不允许,而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又把这件事忘了,致使她一再错过机会。在外她是绝对不碰酒的,可是没说到家不能。   “张叔、张姨,我怎么睡着了,简直跟猪一样,吃饱了就睡。”吴蓓殇以为自己吃饱了,大脑来不及思考就陷入了沉睡,她有百分百的理由很相信自己会那么做,因为她真的很爱睡觉,除了工作时间、娱乐时间、还有一日三餐时间,剩下的时间都留给了睡眠。   张仲肖夫妻越看吴蓓殇越觉得这孩子可爱,恨不得她立马嫁进张家与他们为伴,这孩子有自己独特的魅力,他们知道,但是不知道儿子了解吗,希望儿子能喜欢上蓓蓓。   吴蓓殇一看时间不早了,她要回家了,手上的稿子才写了一点,必须加紧脚步把它写出来,她恭敬地向他们鞠躬,“张叔、张姨,感谢你们今晚的大餐,我吃的很开心,不过现在我要回家了,这个点我爸差不多要回来了。”   “蓓蓓,你觉得我儿子怎么样?”张仲肖猝不及防说了这句话。   “很好。”两眼放空,没有感情的客套话。   张厉风明显看到吴蓓殇言不由衷,但他爸妈直接忽略,把话题转到重点。   “那你要不要考虑他作为你的另一半呢?”   在看玩笑吧,是不是在整她,吴蓓殇表情不变,瞳孔放大,左右游移。她该怎么回答比较好,说实话or客套话,选一个,最终她选择说实话。   “张厉风应该不缺女人吧!像我这种人,他怎么会看在眼里。”她自我嘲讽,经过多次相亲,她发现自己真的不受欢迎,别人大多以外貌决定一切,他们喜欢那种活泼开朗、温柔安静的女人,一看见她整个人都绿了,聊了两句知道她性格与他们所向不符,立马找借口走人。她开始厌倦相亲了,话说找一个结婚的男人怎么那么难。   萧美毓死瞪了一眼不缺女人的张厉风,这熊孩子就不能给她安分点,张厉风无奈用眼神回她,他是天生的。   “蓓蓓,他现在没有女朋友,最近也不出去鬼混了,非常乖,你现在可以考虑了吧?”   他感觉自己就像被强制推销出去的商品,而那个努力卖他的是养育他的亲生父母,他没有人权,做不了主。   吴蓓殇此刻已经被相亲的事情搅乱了脑袋,带着半开玩笑,“可以啊,只要他去医院做了健康体检,测出正常,我就答应。”她的老公至少要身体健康,千万别因为年轻玩太多就搞垮了身体,或者得了某些非常严重的病却不自知。   当她真正回神才醒悟自己刚才说了什么,欸,糟了,一不留神她把自己择偶的标准说出来了,现在她可以撤回那句话吗?   “我……”说错了,其实完全没有那个意思。   吴蓓殇张嘴只说了一个字,就被心情急切的萧美毓抢掉后半段话,“儿子听见没,赶紧上医院做健康体检。”   张仲肖比她冷静一点,“老婆,明天再上医院也不迟。”   “也是,你瞧我急的!”萧美毓笑着挽住吴蓓殇的手,“蓓蓓,你嫁到我们家很轻松的,不会有婆媳问题,厉风绝不敢欺负你,你看多好。”   说的好像她已经嫁过来一样,但是会不会太戏剧性了,又不是拍电视,张厉风居然是张叔、张姨的儿子,世界真小。“我和张厉风是朋友,一下子关系变那么快,他能接受的了吗?”她是无所谓,只要对方单身就OK啦。   “你放心,他一定会答应的。”   张厉风不知道他此刻该怎么回应,是顺从他爸妈,还是顺从自己的感觉。他一直是把吴蓓殇当做朋友,也很喜欢她,但是仅限于朋友的喜欢,如今他们要转变成相亲对象,日后还有可能会结婚,他到底要怎么做才好。   吴蓓殇不像他想的那么烦,起初没把张厉风列入相亲对象是因为他们是朋友,他又是桃花体,那样的人不适合当老公,但是后来仔细想想,他最适合自己,结婚有了孩子就离婚,也不妨碍他以后找第二春、第三春,这样一想她就可以接受了。或许她可以找他私底下谈谈,看看可不可行!   “那么我告辞了,下次再来玩。”   张仲肖夫妇想要儿子送吴蓓殇回家,但是被她婉拒,继而联想到她爸爸,两人最终放弃了。吴蓓殇走后,张厉风的家里炸开了锅。   “老婆,蓓蓓答应了!”   “老公,蓓蓓要嫁进来了!”   夫妻俩手拉着手在客厅开心的跳舞,他们代表光明的一方,黑暗处就只有张厉风了,不同于父母激动的心情,他处于模棱两可状,结婚,他还那么年轻,就要结婚。此刻,他的大脑已经被“结婚”二字侵占,想不到其他。   第二天一早张厉风就被强制去了医院接受各项检查,中午的时候吴蓓殇把他约出去相谈,而她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和我结婚吧!”   张厉风顿时傻眼,他保持着一个动作不变,久久不能回复心神。   接着吴蓓殇继续说道:“我知道你现在可能一时接受不了,以下时间我向你提问,你点头摇头回应我就好。”   他点头。   “你现在单身?”   点头。   “早上去了医院?”不用猜,一定是张叔、张姨压过去的。   点头。   “其实你和我结婚我们俩都有很多好处,我们相比其他人更认识对方。我要告诉你一件我非常伤心的事情,每次相亲总是不成功,只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宝宝却没男人帮忙,不伤心吗!你现在单身,以后就不一定,反正你的行情比我好这是一定的。你看,我们结婚之后,我怀孕了有了小宝宝,你就可以离婚,之后再去找别的女人,多好。或者以后你有麻烦可以找我当挡箭牌,我也没问题,我们俩结婚很划算。”这是她想到的最好解决方案。   吴蓓殇见张厉风没反应,以为他不同意自己荒谬的想法。   “好吧,你可能觉得我这个提议你不喜欢,我也不会勉强你,大不了我不结婚了,到精子银行找捐赠者。”想想,这个方法好像不错,不用结婚还能有自己的孩子,她爸爸应该接受的了。   张厉风闻言看向吴蓓殇的脸,见她一脸认真并没有拿这件事开玩笑,不由脱口而出:“我和你结婚。”他不想看见蓓蓓去精子银行的画面,不知为何心中有种刺痛感。   还在想象自己可能生出混血孩子的吴蓓殇,大声惊呼:“欸,你同意了!这么快,还以为你不想呢。那么说好了,等你拿到医院的健康报告,我们就去登记。”速度越快越好,她迫不及待想要看到自己的小宝宝出生。   吴蓓殇家除了她的妈妈知道女儿的事情,其他都瞒着她爸爸,到了拿报告的那天,吴蓓殇和张厉风去结婚登记处办了登记,那天排队的人很少,他们很快就走完了所有程序。   看着手上的红本本,吴蓓殇没有什么感觉,就像她拿到了毕业证书也觉得那张纸没用一样,作为一个家里蹲工作者,大学证书只是装饰品。   张厉风看着手上的结婚证书,感觉很安心,不对,是感觉他已经变成了已婚人士,另一方还是他从没想过会变成伴侣的吴蓓殇。   吴蓓殇不知道他的内心世界,淡淡的吐露一句话:“这世界有结婚,就有离婚。”   他们还没举行婚礼,她就想着离婚了,会不会太快。   “我们什么时候办婚礼,我爸妈说越快越好。”他们天天催他。   “啊!”吴蓓殇张大嘴巴发出一个音节。   张厉风急忙问她:“怎么了? ”   “我忘了告诉爸爸我要结婚了,不过没关系,今天告诉他就好。”吴蓓殇轻描淡写关于她爸爸的事情。   他至今没见过吴蓓殇的爸爸,并不清楚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父母最近又处于兴奋狂潮,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对于吴蓓殇的家庭背景他知之甚少。他过问吴蓓殇关于她的家人,而她的回答很简单。   “我爸爸在外是一个正常人,回到家就变得不正常,诸如此类种种例子我就不说了。妈妈很正常,她看到你会很喜欢的,因为你长得很帅。”   为什么他听着感觉好怪,哪有人这样解释家人的,一般不是应该说的更详细吗,比如他们做什么,有什么爱好之类。结果她说,他看到她的父母之后就会知道了,搞得他一头雾水。   当张厉风正式拜访的时候,瞬间明白了吴蓓殇说明她爸爸的那段话,他只不过刚把脚踏进他们家门就被她爸爸激烈的喝住不允许他动,应该说是不允许他进他们家门一步。   吴浩然很生气,他的宝贝蓓蓓居然告诉他要嫁人了,甚至结婚证都领好了,就差告诉他这件事,他死也不会把蓓蓓嫁出去的。今天他还要进他们家大门一步,那个男人想都不要想。   “老公,你干嘛?人家第一次上门,你就这个态度,将来该怎么办,蓓蓓可是要嫁出去的。”刘彩诗无奈的看着自家发病的老公。   “嫁什么嫁,她就留下家里当剩女我也不嫌弃。”   大门口,张厉风听着吴蓓殇父母的对话,眼神对向一旁陪着他的吴蓓殇,你爸真的和其他人的爸爸不一样,竟然不想要女儿嫁人。   吴蓓殇早就知道她爸爸会反对,但是反对也没用,又不是他嫁人。她牵起张厉风的手往屋里走,她才不管爸爸说什么。   没想到蓓蓓会主动牵他的手,张厉风感到有些惊讶,但又想到他们已经成为夫妻,不就是牵手吗,他又不是没和其他女人做过。   “爸爸,详细的情况你都知道了,我和他就差一个婚礼了,婚礼我不要豪华,简单就好,反正我也没什么朋友,咱们家也别请太多人,凑个一两桌就够了。还有他以后就是我老公了,你们见见面,别以后见到了当做是陌生人。嗯,也可以当做是陌生人,如果不小心在工作上见到千万别说你们有任何关系。”   张厉风觉得吴蓓殇的爸爸长得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吴浩然则是面无表情的看着张厉风,这小子皮相不错,一定是他用花言巧语哄骗到了蓓蓓。   刘彩诗坐在沙发上看着老公剑拔弩张的气势,不忍心戳破他多余的想象,结婚多年,她还不了解吴浩然!在他眼中只有自己女儿最可爱,不管她有多平凡。   “重新介绍,他是我爸爸吴浩然,职业钢琴家,经常出国办演奏会,或许你会在各大新闻报纸上看到他的痕迹。”吴蓓殇介绍完她爸爸,指着坐在沙发上的美女说道:“她是我妈妈刘彩诗,职业是编辑,这个你不懂就算了,长得很漂亮吧,不过我没有遗传到漂亮基因就对了。还有,不要看我爸爸现在这幅样子,平时的时候都很文雅,是名副其实的好好先生,只是一谈到关于我的事情就会变得不正常。”   张厉风从知道他们是住在同一个地方开始就猜到过她的家境不一般,现在又知道她的爸爸是那个非常出名的钢琴家,一切的事情就顺利连接起来了,难怪她那么讨厌麻烦的事情。因为身为一个名人的女儿很容易就会招到各大媒体的报导,所以她一直信奉低调为主,不让自己受到欢迎。   “他是张厉风,我的高中同学兼大学同学,一段时间的邻居,现在身份是我老公,也是张叔,张姨的儿子。”话说他身份怎么那么多。   他们是高中同学,他怎么不知道?张厉风不记得有见到过吴蓓殇,若是有,他那时就应该会对她感兴趣的,作为朋友的兴趣,大概?   “张老头的儿子?”吴浩然大脑飞速运转,想起了好几年前的事情,突然一把揪住张厉风的衣领,“就是你这小子抢走了蓓蓓的初吻。”   “爸爸,你放手,说什么呢?”什么初吻,原来她小时候就没了。   张厉风好在身高够高,即使被人拽住衣领,依然镇定的站在原位没有动摇。反倒是吴浩然,他比张厉风矮一点,还要做自认为非常man的举动,看在别人眼里很是搞笑。   ☆、35、结婚进行曲   他们僵立了有一会儿,最终还是吴浩然主动投降,理由是对方比他高,他仰着脖子疼。   刘彩诗轻叹一口气,“老公,你再不乖,以后别想再进我房间,一个人去陪娃娃睡觉,还有陪你出国的事情我也不做了,最近公司来了很多年轻作者,我或许可以考虑亲自监督教导他们。”   吴浩然立马跑到刘彩诗身边,跪在地毯上,“老婆不要如此残忍对待我,我很听话的。”   张厉风睁大眼睛不敢相信,刚才气势汹汹找他问话的著名钢琴家与现在像忠犬小狼狗的是同一个人吗?吴蓓殇安慰的拍拍他的肩膀为他作解释:“都说我爸在外正常,回到家就是你看到的样子了。一句话,习惯就好。”   她没疯,多亏了自己拥有一颗强大的心脏,还好这种秀不用天天见,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一半时间他们都在国外。但是他们一回家,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时间关系,一年比一年变本加厉。   “老公,你不想见到蓓蓓穿婚纱的样子吗?到时我让小瑶多准备几套衣服,你想拍多少都没问题。”好了,饵抛出去了,就等鱼儿上钩。   吴浩然从跪地变成站立,整理自己乱掉的衣服,面转向两个年轻人,“婚期准备什么时候好呢?我查查黄道吉日。”   面对如此转变,张厉风再度看傻了眼,事情发展按照惯例岳父不是应该强势的不把女儿交出去吗,为什么丈母娘几句话就轻松解决了这个问题。   被她妈妈提醒,吴蓓殇想起新娘子不仅要拍婚纱照,还要在酒宴中换衣服,两套不行吗!天哪,她把这件事给忘了,现在反悔行不行?   张厉风发现吴蓓殇居然在他们谈论人生大事的时候发呆了,他到底是取了一个什么样的老婆啊!   经过双方家长磨合后的商量,婚礼定在两个月后举行,因为期间他们要先拍婚纱照,制作婚礼礼服。原本预先是放在一个月后,但是时间上太赶。而身为婚礼的两个主角在干嘛呢?   他们只要有空余时间就黏在一起,这是不可能的。也不看看新娘是谁,吴蓓殇,她一个资深宅女,感情线又稍显冷淡的女人,会想到和男人谈情说爱,如果你能见到那样的她,一定是见鬼了。与寻常的这角色对调,张厉风变得时刻黏在吴蓓殇身边,他可不希望他们结婚了两个人还像之前一样生活,蓓蓓可以,他不可以,她想着离婚,那是不可能的,在他的字典中从来没有离婚两个字,他一定会让她爱上他。   时间就在点点滴滴中度完了两个月,这一天是张厉风和吴蓓殇的大喜日子,婚礼地点选在了干净湛蓝的海边,宴请人数不多,只要少数人知道他们结婚。吴蓓殇朋友不多,只邀请了马雨妃一家,她直觉感应到这家伙一定和她爸一样带了相机参加。恰巧这场婚宴以自助形式展开,充满了浓浓的西式风味,桌上没有写上女方朋友,不然就他们一家三口登场,会显得十分尴尬。   当马雨妃看到请柬上新郎名字的刹那,她的大脑有一段时间是空白的,真是做梦都不曾想到他们会在一起,还要结婚了,难道是和他们一样先怀孕了!她立马又否定了自己的观点,凭她对好友的了解她还没那么开放,至少不像她就对了。她今天可是带了相机过来拍摄好友美美的画面,大学的毕业舞会让她了解到好友化妆后十分惊艳,尤其是这样的机会并不多,不趁此捞够本可不行。   同一时间,在现场的另一个地方,不断擦着相机的吴浩然也抱着和马雨妃同样的想法,他还是不能原谅那臭小子把他的宝贝女儿抢走,但是一想到再过不久蓓蓓就要穿着婚纱美美的登场,他就等不及的想要按下相机的快门键,看着时间他们怎么还没来啊!   在给吴蓓殇化完妆后,皮特就在一旁不住地赞叹,“我还是那句话,你的脸就像是一块空白的画板,可以在上面画出任何美丽的图案。”   我还是那句话,我的脸不是画板,就是一张我的脸。从没见过有人用画板比喻人脸,虽然知道他是在称赞她的脸容易塑造各种形象,但还是听着不舒服。   皮特做完手上的活开始和她聊天,“老实说,蓓蓓,你的老公有没有在你化完妆之后吓一跳。”   “有。”而且吓得不轻,“皮特,我拜托你一件事。”   他认真听,“什么?”   “你能不能不要在我换完一套衣服的时候同时把我妆改了,那样别人会以为不只衣服就连人都不是同一个了。”脸容易塑性是一回事,但是不必配合衣服把人改了。   是,是吗!他不小心职业病犯了,看着她的脸就忍不住动手。“知道了,今天我就只帮你补妆、换造型,其他什么都不做,可以了吧!”   吴蓓殇面无表情的回应他:“谢谢。”   “你难道要以这幅表情来走完全场?”会不会太诡异。   她不语,皮特也不好多问,有人来通知到新娘出场的时候了。   张厉风邀请的是他几个多年好友,其中包括了蓝珂。蓝珂告诉另外的人说新娘子长得很一般又不爱笑,没什么期待值,论美貌还不如他的亲亲女友漂亮,一句话说明新娘的外在形象。他不是来闹场,而是想不到厉风真的和那个冷面女结婚。现在想想他们两个完全不配,怎么可能凑到一起。而他说的那些都是实话,没有贬低吴蓓殇的意思,他们都是张厉风的好友,从很久以前就认识,哥们儿几个熟的不能再熟,所以话都是讲开的,不会藏着掖着。   沙楚秋是张厉风的好友之一,他从进场开始就发觉人好少,还不及他在其他婚礼上看到的一半人数。“你们有没有发现这里的人好少,感觉很冷清,我想一定是新娘那边没什么人。”   他说对了一半,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吴蓓殇特命过婚礼现场不需要太招摇、太热闹,一切以低调为主。   安梵仔细观察四周的嘉宾,发现很多重点,“这里人很少,但却是大人物,你们看那边高个子的是我们A市的市长,他旁边有点矮有点胖的是著名音乐监制,后面的长发女人是是个老外欸!”   “我也佩服你能认出那么多人,像我一个都不知道,因为我从来不关心国家大事。”邵奕仰脖子哈哈大笑,一点都没有帅哥包袱。   没错他们都是张厉风的好朋友,且各个都有自己的特点,长相都是帅哥级别,事先声明,他们可不是因为长相才成为朋友的。说到男人之间的交往除了打架就是女人,恰巧他们两者都有,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女人可以换一个,兄弟不行,就这样他们情同手足过了好几年。   另一边所谓的大人物,他们都是张仲肖和吴浩然的朋友,来的只是其中一部分,还有很多没有邀请,当他们收到请柬时都非常惊讶,他女儿/他儿子要结婚了!普遍人都知道吴浩然有一个女儿,但是从来不曾被媒体知晓,所以他们都不知道她是谁,长什么样子,今天那个她终于要被揭晓,然而现场杜绝媒体存在,所以大家私下认识就好。   到了大家最受关注的时间,婚礼即将开始,张厉风一身白色西装缓缓从一边走来,他步向生命中的新娘,就在这时有女人闯进来大喊张厉风。   罗琦珊穿着粉色洋装冲到张厉风面前,“亲爱的,你怎么可以抛弃我结婚,你忘了我有了你的孩子。”   其他人闭气凝神想看新娘子的反应,谁都没有阻止。由于吴蓓殇的新娘装带有头纱,他们看不清楚她的脸,同样她也看不清他们的样子。   “厉风过来帮我把头纱掀开,我看不到那个女人是谁?”她很想自己动手,但今天必须忍着。   众人看见张厉风微笑着掀开了新娘的头纱,露出了吴蓓殇的脸,是谁说她长得很平凡,明明很漂亮,虽然知道是化妆的效果,但是很自然。   再看一眼还是觉得神奇,眼前的女人就是那个喜欢宅在家,平常不爱打扮,穿衣服很随意,以低调为原则的吴蓓殇。如果不是亲眼见证,恐怕很难将她们联系起来。   “这位小姐,你问你姓?”吴蓓殇轻声细语。   “罗。”她要怎样!   “罗小姐,你怀孕你个月了?”   “五个月。”   吴蓓殇走近罗琦珊,罗琦珊看到她向她走近不由跟着后退,“五个月身孕你居然穿贴身洋装,是不是太没有为孩子考虑,孕期那么大了,为什么你的肚子还是那么平,你想说个人体质不同吗?”   被她猜到了,她就是想说这个。   “你至少应该在肚子前垫上一些东西来假装一下,是不是出门太急忘记了。”敢来砸她场就要有充分理由接受她的怒火,真以为她很好欺负吗!   罗琦珊想反驳,但是事实却如她所说,她是出门的时候忘了,心想别人应该不会看出来,结果她又把怀孕时间不小心报大了。“我~”   “其他不算,你能告诉我你和张厉风认识多久,经常在哪里约会,你知道他最喜欢吃什么,他曾经交往过多少女朋友,了解他会不会做菜?把这些全部回答我,如果你能准确的说出答案,我就取消这次婚礼,并且把男女主角换成你们。”   这个新娘会不会太另类,哪有人是这样做的,还打算放弃自己成全别人!   “他不会做菜。”她很笃定。   吴蓓殇拍拍手,“来人,可以把她赶出去了,她只是来闹场的。”   罗琦珊不明白,难道她说错了吗?   “我来告诉你答案,其实我问的问题恐怕就连他本人都不清楚,因为你们根本没有交往过一天时间。罗小姐,我承认你长得很漂亮,也符合他的交往基准,但是你智商太低,这类人他是不会看在眼里的。”   张厉风给了吴蓓殇一个认同的眼神,的确,他女人见多了,最讨厌那种没有大脑的花瓶,长得好看有什么用,最多就是摆设。   “他交往了多少女朋友,别说是你,就连他本人都数不过来,所以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最主要的还是最后一个,你说他不会做菜,可是我却有好几个月吃他做的饭,真相还需要用说吗!”   铛~铛~罗琦珊被KO,完败。没有资料显示张厉风会做菜啊,雇主真是害死她了,没错她的确不是张厉风的女友之一,而是假的,有人找她来闹场,给的资料也写着新娘没什么长处,很一般,事实证明,给她资料的那个人才有问题。   那个人就是现场的邵奕,自从他知道张厉风要娶一个很平凡的女人,他就有种看好戏的冲动,想知道那个女人是否能承受住来自其他女人的威胁,没想到结果超出他预想之外展开。   蓝珂看到邵奕表情猜出大概,“她不是你请来的吧?”没反驳,可见是真的。“吃瘪了吧!欸,也怪我没和你们说清楚,虽然她长得一般,又不爱笑,但是洞察力非常敏锐,简直可以媲美警察,恐怕你请来的人一出场就被她看穿了。”   “兄弟,你说的话我有一点要反驳。你说新娘不漂亮,那么那个站在厉风身边的穿着新娘装的漂亮女人是谁?”沙楚秋询问。   那个,新娘名字一样,为什么脸会有那么大的差别,他也搞不明白。“你不懂了吧,女人一化妆,丑女都能变美女。”他这句不中听,身边的女友立马掐了他一把腰间的肉,疼得他帅脸皱成一团。   “你们知道厉风会做菜吗?”   “不可能吧,认识他那么多年都没见他下过厨,吃饭总是去餐厅。”   “但是那个女人说她吃过厉风做的菜,这一点,是我们兄弟比不上的。”   他们三人齐齐叹口气,兄弟如衣服,老婆是心肝,做菜给老婆吃天经地义,他们说不了什么。   混乱结束,婚礼继续,两位新人一步一步走向司仪前,准备接受最真挚的祝福。   “你是否愿意娶吴蓓殇为妻,从此爱她尊重她不离不弃忠诚一生,无论富贵和贫贱,无论健康和疾病,无论成功和失败……携手共创健康美满的家庭,直到死亡!”   张厉风深情的回答:“我愿意。”   吴蓓殇听着好像催眠曲,西式结婚都要念那么长吗,还以为只是说一句我愿意,然后双方交换婚戒,接着给彼此一个誓约之吻,仪式就结束了。   “你是否愿意嫁给张厉风为妻,从此……”神父念完,久久没有等到吴蓓殇的那句我愿意,现场显得有些尴尬,他还没遇过这种情况,话说新娘是在发呆吗。   蓓蓓居然在这种时候想别的,张厉风轻轻推了一下吴蓓殇,她立马说道:“我愿意。”   全部说完,到了新人落下誓约之吻的时候,张厉风有些踌躇不敢下口,吴蓓殇猛地抓住他脖子按下主动亲他,场下的人看见这个不同以往的画面都有些吓到,其中还包括刚才的神父。   蓓蓓你好牛,我佩服你,将来张厉风一定被你吃的死死的。---马雨妃   女儿啊,不想把你嫁人,但是你今天穿的好漂亮,我会用相机记录下这一刻的。---吴浩然   蓓蓓终于成为他们的孩子,心想事成,他们有女儿了!---张仲肖夫妇   …………   ☆、36、我只是一个宅女   张厉风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竟然是被吻的那方,回神后他立马拿回主导权,可不能让别人看笑话。吴蓓殇本想着简单亲一下就结束,谁知张厉风不肯松口,死抱着她腰害她挣扎不得。   吴浩然双手捂眼,遮住眼前令人心痛的场景,他的宝贝长大了,不再是以前那个小不点。“老婆,我要爱的抱抱。”   刘彩诗看了他一眼,没有动作,“如果你不介意让别人看到你纤细的一面,我就抱你。”   他突然想起自己邀请了很多好友来参加婚礼,老婆说的对,还是回家抱吧。   亲吻结束,他们互相给对方戴上戒指,程序到这里就结束了。吴蓓殇在张厉风的搀扶下走到化妆间,准备换下一套衣服,卞菱瑶为她准备了五套很漂亮的礼服,所以她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换。如果是平常她绝对不会答应,但是难得的婚礼,她忍了。   在吴蓓殇更换衣服的时候,放映墙上播放着新郎新娘美丽的婚纱照,以及他们两人幼年时的照片。当吴蓓殇换好衣服出来,张厉风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到父母身边。随着照片的流转,扬起的音乐是带点悲伤的色彩。   有些照片是张厉风和吴蓓殇从没见过的,就像他们不记得彼此从小就认识一样。吴蓓殇看着相片中笑得十分灿烂的自己,再对比现在,不得不说她老了,还有一点,她小时候为什么笑那么白痴。   说到惊吓,马雨妃也有被吓到,蓓蓓成长期到底是受了什么折磨变得不爱笑,看着她幼年的照片,完全不能能把她们两个联想在一起。   张厉风和她一样,想问这个问题,“你是受什么刺激了,长大以后竟然不爱笑!”   “可能是因为我爸的原因。”   吴浩然听到女儿说到自己,不由竖起耳朵仔细聆听。   “他在我小时候,一直拿着相机要我笑,久而久之我就笑不出了。”笑得越多她就越不想笑。   刘彩诗听完狠捏老公的耳朵,“之前还以为是蓓蓓到了陌生环境,害怕导致的结果,原来罪在你身上。”   “老婆松手,我知道错了,再拉耳朵要掉了。”其实刘彩诗没有使大力,但吴浩然还是配合性的表演起来。   吴蓓殇不理会自己的父母,他们之间的戏份有很多是假的,重在增加彼此之间的情趣。   婚礼还没有结束,司仪上场搞起了活动,问了很多新郎新娘的问题,如果回答错误需要喝下一杯酒。吴蓓殇听到酒字一脸镇定,不就是喝酒吗,她现在又没开车,可以。其他知情的人都十分紧张吴蓓殇酒后的状态,心想待会儿把酒换成饮料。   司仪拿着一杯酒,准备给他们其中错误的人喝,“听说新郎新娘是高中同学、大学同学,那么你们到底是在什么时候认识的呢?请新郎回答。”   张厉风回答大学,吴蓓殇摇头。   “回答错误,我刚看新娘摇头,你知道正确答案吗?”   “我们小时候就认识,所以高中、大学都不对。”这种类似脑筋急转弯的问题,只要想一下能明白答案。   “很抱歉,虽然新娘回答正确,但是这题是给新郎的,新郎回答错误,罚酒一杯。”   张厉风接过一口干掉,吴蓓殇看着心急,他不会最后就醉了吗!   “下一问题,请问新娘喜欢新郎哪点?一二三,开始。”   “长得帅。”吴蓓殇不需多想,他除了外貌,还有什么。   司仪尴尬笑笑,“勉强及格,下一个问题。”   在接连问了五个之后,张厉风一共喝了两杯酒,而吴蓓殇一杯都碰不到。就在他们以为安全度过了难关的时候,吴蓓殇的手中突然出现了一只酒杯,那是她自己拿的。上面写了水蜜桃口味的鸡尾酒,她想都没想就拿了一杯,然后在其他人没察觉的时候慢慢喝掉。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害怕她喝酒,她酒品很差吗?   张厉风拉着吴蓓殇会面各种来宾,一开始他还没有发觉吴蓓殇的不同之处,时间越长他不想发现也难,一向不爱笑的吴蓓殇现在时刻保持笑容,再配上她精致的妆容、华美的礼服,整个就像发光体。   “不好意思,我们先离开一会儿,蓓蓓要去换下一套衣服了。”张厉风拉着吴蓓殇的手赶紧撤离。   卞菱瑶在更衣室待机,看到张厉风搀着不同以往的蓓蓓进来,有些奇怪,“她是怎么了?”   张厉风简单解释,“喝酒后遗症。卞姨,她就交给你了,我先出去。”   卞菱瑶还有在场的皮特看着坐在椅子上发笑的吴蓓殇相视一笑,原来她喝酒后的性格会变成这样,那么为了他们的福利着想,多喝一点应该没关系吧!   皮特不愧是跟在卞菱瑶身边多年,两人不用说话,光是眼神交流就能知道对方意思。“我知道蓓蓓喜欢水蜜桃口味的果汁,正巧今天会场就有这种口味的鸡尾酒,想必她一定是喝了那个,我出去再拿一些进来,老板,你意下如何!”   卞菱瑶朝他竖起大拇指,干得好,去吧。她在皮特走后跟吴蓓殇聊了一会儿,发现酒后的她十分乖巧,让做什么就做什么,好孩子一枚。于是卞菱瑶忍不住给她换上了吴蓓殇最讨厌的那套礼服,低胸蓝色水裙。   张厉风看时间差不多了进来接吴蓓殇,一见面就被惊艳到,蓓蓓身材真好,只是她脸上的笑容是不是比之前还要多。   “卞姨,她……”   她才不会承认他们又给蓓蓓喝了一杯酒,卞菱瑶心虚的把他们推出化妆间,“你们还不出去,别让客人久等了。”   皮特后知后觉说道:“老板,我们这样做没问题吧?”   “放心,我问过她妈妈,蓓蓓醒后不记得她做过什么,我们只要等她进来为她换下另一套礼服,今天的事情就结束了。”她向皮特勾勾手指,“照片呢!”   “在呢。”他拿出手机,打开到刚才拍摄的画面。   吴蓓殇穿着蓝色水裙对着镜头笑容灿烂,这是非常值得纪念的回忆,因为他们很可能再也看不到如此珍贵的画面了。   张厉风再度忽视了新晋老婆酒品的问题,她不管看到谁都笑,不是傻笑,而是魅笑。可能是酒喝多了等级变得不一样,之前她只喝过一口或者吃的是含酒精的巧克力,现场她可是喝了两杯   当他们走到马雨妃这桌的时候,马雨妃惊吓过度,伸手指来指去、张口结舌说不了话,眼前的是她认识的吴蓓殇吗,确定不是假的,她记忆中的吴蓓殇从没笑成这样子。简直是妖孽!   直到婚礼结束吴蓓殇还是处于醉酒状态,当她再次醒来已经是在新房内。 他们的房子也在伊莱新区内,而且离两边父母的房子都十分近,走段路就到了。   奇怪,我只有喝下那杯酒之前的记忆,现在脑中空白一片,到底做了什么,这就是所谓的喝断片儿,但是她只喝了一杯啊!体质太差了吧。   “你醒了。”张厉风已经换了一身家居服。   “我没出丑吧?”耍酒疯、呕吐、大喊大叫,真希望这些事情都不要发生。   张厉风递给她一杯水,“没有。”反而得到了很多称赞,说长得漂亮又讨喜,配他正好。   “你能告诉我,我酒后是什么样子吗?一般人的酒醉头疼我没有,只是失去了一些记忆。”   张厉风不知道应不应该和她说实话,思前想后,他还是选择一些不说,“你一喝醉就不停的笑,没有其他不良的反应。”   她,笑,见鬼。“我爸爸是不是拿着相机对着我拍个不停。”   张厉风点头,不只是岳父,就连他爸妈都拿着手机记录不少画面,还有她的好友马雨妃也是如此。吴蓓殇一想到她在婚礼现场傻笑连连,想死的心都有,好郁闷。张厉风看她突然躲进被子了,感觉这样的吴蓓殇很可爱。   “你先把妆卸掉再躲进被子也不迟。”   洗好澡出来,吴蓓殇已经恢复成原来的自己,看着张厉风从容的躺在房内仅有的大床上,她开始有些紧张,听说第一次会很痛,但是她已经没有后路,为了能有自己的宝宝,疼也得忍着。   是不是应该脱衣服,可是还没天黑,他们现在就上床会不会有碍风化,不行了,她脑袋都变成浆糊了。虽然她写过很多小说,其中不乏激情戏份,但都是空想或者借鉴一些列子才写的出来,现在不一样,是真人上场。   慢慢挪到床边,她掀开被角钻了进去,接着故作不紧张的开始和张厉风聊天,“你在看什么?”   “你的照片。”他手上拿的是一本时尚杂志。   杂志上会有我的照片,怎么可能,又不是名人。   “这本杂志是卞姨给我的,说是能在上面看到你,但是我还没发现你是其中的哪个,你能告诉我吗?”   里面介绍了卞菱瑶的时尚秀,还重墨描写了一位非同寻常的模特,她每次出场都能给人一种意外,以为是这样结果是那样,有种反转的魅力。张厉风仔细看过,她叫项心怡而。但是很奇怪,她只表演了两场秀,之后就像从人间消失了一般,再也找不到关于她的事情。   吴蓓殇挠挠头,接过杂志翻看那些漂亮模特,指着占据纸张一半的人说,“这个是我。”然后,翻到别处,“这个也是我。”   “为什么样子完全不一样?”很难想象她们竟然是同一个人。   “当然是为了不让别人看出我是谁做的效果,而且你也看到了,我化妆之后就像是另一个人,皮特说我的脸适合塑造任何妆容,所以稍加修饰整个人就会变得不一样。我上场的时候不断催眠自己是某一种角色,然后按照角色性格走,就有了不同的感觉。”吴蓓殇一五一十给张厉风作解释。   张厉风有很多问题想要问吴蓓殇,“你会几国语言?”   “不多,简单地英语、韩语、日语、西班牙语之类。”   “听我爸妈说你小时候很聪明,被测出IQ极高,那么你能告诉我为什么我所知道的你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无名者,你是故意隐藏自己的吗?”   听他口气像审犯人,她喜欢做一个低调的人,过完低调的一生,不行吗!   “小时候被我爸送进精英学校,那里的学生都是年纪小小却拥有成熟的思想,我看多了他们之间乏味的竞赛,觉得那间学校不好玩,便以成绩达不到要求作为退学的代价。所以在我的认知中,普通人活的比聪明人自由开心。”这是她第一次和别人谈起往事,感觉轻松不少。   “听说你的记忆力很好,看过一遍就不会忘记!”   为什么突然说这个,她记忆力是很好,不然也不会学会那么多国家的语言。为了留后路,她还是谦虚点,“一般般。”   “记忆力好的人却记不住人的脸,你认为其中有问题吗?”这些事情都是双方父母告诉他的,否则他真要把自己的新婚妻子当做只是一个喜欢家里蹲的女人而已。   她扭捏片刻,“我会选择忘掉那些不需要记住的人的长相。”抬头看向张厉风,“好巧,你以前就在那张列表之中。”   张厉风面带微笑扑向她,“我有哪点不值得你记住?”   他在挠她痒痒,她最怕痒了,在防守之余她还要分心回答他的问题,“很久以前你就在我的讨厌范围之内,以为上了大学就不用看到你,哪晓得我们的缘分很好,居然上的是同一所大学。至于我讨厌你的原因,你知道后会吓死的。”吴蓓殇在他耳边低语,讲述关于他们高中的有趣事。   张厉风听后没被吓死,感叹起他们两人之间扯不断的缘分,难怪她时常用一种看低等生物的表情看他,他还以为是她不喜欢男人。   “所以你从来不坐我的车子,是因为会产生联想。”   “那个不能怪我,只怪你当时风评不好,人长得帅,换女人却像换衣服,而我最讨厌这种类型的人,但是我不讨厌你本身,否则你死追着我,我也不会给你面子的。”吴蓓殇说完看了一眼趴在她身边的男人,“还有我不向往爱情,所以即使你长得像星星,我也不会有任何反应,因为我擅长创造爱情。”   张厉风听不懂她话中的意思,创造爱情,月老!   “你知道陌殇吗?”   “他是谁!”   吴蓓殇拿出手机搜索陌殇两个字,然后页面上显示了很多关于他的信息,第一个链接上甚至写着陌殇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叔。找到关于他的身份介绍,吴蓓殇把手机递给张厉风,“他就是陌殇。”   虽然不明白话题为什么转到了陌殇身上,但是张厉风还是接过手机看完了有关陌殇的介绍。上面写着陌殇是一个作者,他的第一本书是出自十三年前,最近的小说叫做《以梦如愿淘吾爱》,他写的小说曾多次得奖并被翻拍成电视剧,是小说界广受欢迎的作者之一。   看完了,然后呢?   “我就是陌殇。”   张厉风一脸你在开玩笑的表情,“你十三年前就开始写小说了!”   吴蓓殇点头,“准确的说是十二岁有意创作,十三岁正式跨入,没想到我写的书广受好评,我妈妈就劝我不要放弃,坚持写下去。一年一年,我累积了很多小说量。然后我靠那些书赚来的钱,也可以说是小富婆。需要我向你夸耀那些存折吗?”   “不用。”他对存折不感兴趣,“所以你经常不出门是为了写小说。”   “有一部分是,还有一部分是我讨厌人群,觉得家最舒服。”   “请问你还有哪里是我不知道的,可以一次说清楚吗?”没想到随便一问,居然能从一个人身上扯下那么多信息量。如果不是他们的关系更进一步,恐怕他到死都不知道吴蓓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欸,我想想,好像没有其他了,剩下的就是你所看到的吴蓓殇全部。”   张厉风有感而言:“你的身份很多样化啊!又是模特,又是小说作者,还是翻译。”   吴蓓殇啧啧摇头,“你只要记住我是一个喜欢宅在家的宅女就好,其他都是附属品。”   他从来不知道有人那么喜欢当宅女,甚至经常把自己很宅挂在嘴边。“请问吴小姐,你将来的孩子也是准备调教成宅属性吗?”   吴蓓殇一本正经,跪坐在床上,“如果可以,我希望如此。”   张厉风低头不语,吴蓓殇以为对方被她的话吓到,谁知他没有信号突然压在她身上。   “为了你这个愿望,你说我们不应该从现在开始就奋斗吗?”   奋斗什么?她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张厉风堵住了嘴巴,之后的事情少儿不宜,请自行想象。   ☆、37、结婚第一天   他们没有准备蜜月旅行,结婚一天后张厉风就投入了工作,公司的人都奇怪,一个刚结婚的人居然隔天就上工,他是有多爱工作啊!事实相反,张厉风对于新婚妻子的兴趣比工作多多了,但是吴蓓殇不乐意了。   “是谁说结婚后新人要去蜜月旅行,那是搞噱头,而且我已经去过很多国外不同的地方,激情燃烧殆尽,我只想安静的待在家做我的宅女。”她半年里陪着她爸爸到很多地方巡演,所以不是在开玩笑。   张厉风随她,有个宅女老婆他早就想到了之后会是什么样子。她不喜欢出门,没关系,他想办法引诱她出门。   中午,吴蓓殇拿着一只大型便当盒出现在张厉风的公司楼下。昨天张厉风答应她上班,但是相对应的她要给他准备午餐送到他公司,吴蓓殇考虑片刻就答应了,做饭对于现在的她来讲小菜一碟,只不过是送吃的而已。   “你好,我找张厉风。”之前一直是跟着他进入公司没有人拦着,现在她必须按照程序一步步来。   “请问您是吴蓓殇小姐吗?”   确认没错后,前台小姐很快放她通行,因为她在十几分钟前就接到了来自张厉风的电话,说是有一位叫做吴蓓殇的小姐来放她进来。   “您需要我为你指路吗?”她第一次来,应该不知道张经理办公室在哪。   吴蓓殇挥挥手代表自己不需要,这里她很熟,不会迷路的。   前台小程疑惑,她好像真的认路,准确的按下了张经理所在楼层的电梯号。奇怪,她有来过公司,怎么她从来没见过。   吴蓓殇来之前很随意的挑了一套深色裤装,头发也是随意的用皮绳绑了两圈固定在脑后,整个人看起来十分颓废。她在女人中不算高挑,如果有意隐藏的话,基本上不会有人发现她存在。   晃过办公区域,她神情自若的走进张厉风办公室,把便当盒轻轻地放在他桌上,她怕动作太粗鲁弄坏了里面的食物。   结束手上的工作,张厉风才抬头,“蓓蓓,一起吃午饭。”   她轻点头,本意就是如此打算,里面的筷子她都准备了两双。   便当盒有四层,各放了蔬菜、肉类、甜点、米饭还有浓汤,菜色十分丰富。张厉风还是第一次看到吴蓓殇的作品,曾经听过她会做菜了,本来没抱多大希望,以为会拿些简单的料理来应付他,不曾想到结果超出他预料之外,而且味道也很好。   张厉风吃完,“坦白讲,我以为你只会做简单的蛋炒饭之类。”   “我以前是懒得动手,并不是厨房小白。既然学会做菜,当然要对自己好一点,蛋炒饭怎么吃都会腻的,必须换不同的花样。”她爸妈再也不用担心她会饿死了。   张厉风办公室附属了独立的个人卫生间,吴蓓殇收拾好便当盒准备回家,她来的时候急匆匆没有开车,打的过来的。   “你准备回去了?”好想叹气,家里是有宝藏吗,每次都那么迫不及待想回家。   “不然呢?我来时就只带了一些零钱和便当,打发时间的东西一样没带,在这里我会无聊的。”还是他打算让她发一下午呆,干脆睡觉得了。   张厉风赌气的和她说:“你走,我也下班。你说别人结婚还有几天休息,我可是隔天就上班了,这么辛苦是为了谁啊!”   吴蓓殇思前想后,觉得张厉风可能真的会说到做到,于是犹豫着是否留下。   “蓓蓓你今天是开车来的?”   “不是。”   “那不就行了,我下班了咱们俩一起回家。”她在家的话,他看不到,不放心。   轻叹一口气,她留了下来。干什么呢?吴蓓殇对于张厉风的办公室一点都不好奇,无聊的开始犯困,脑袋有一下没一下的点着,然后受到周公召唤陷入梦乡。   他今天的工作量不算多,只是批阅一些文件确定是否可行,当他全部搞定的时候发现蓓蓓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还好那张沙发够大可以容纳她的身体,此时的吴蓓殇横躺在沙发弯曲着身子轻吐气息,张厉风轻手轻脚走到她身边蹲下身子看着她。   以前只觉得吴蓓殇个性和他认识的女人不同,所以让他时常记挂,看她平时安静的样子,让他想知道她真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你睡着之后还是很可爱的,白皙自然的皮肤,柔软的双唇,张厉风情不自禁低头想要碰触那唇瓣。   “经理打扰了,这里还有一份文件需要你过目。”陈智民推开办公室的门,入眼的是经理正在非礼一个睡着的女人,他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   张厉风慢慢站起身子,“咳咳,你怎么进来不敲门。”   “经理,我发誓我敲了三下。”一定是您精力集中于某件事,忽略了我那清脆的敲门声。   他再次假装淡定,“是吗,文件给我。”   趁着经理检阅时间,陈智民眼睛看向了沙发上的女人。这是继上次那个传闻中的男人后,第二个长时间与经理待在一个空间超过好几个小时的人,他得多看几眼,然后好向同僚描述长相。   “小陈,你去给我买瓶水蜜桃汁过来。”   “是。”誒,他还没看清楚呢,饮料难道是给那个女人的。天哪,经理太温柔了,还记得对方喜欢的东西。   陈智民走后,张厉风就审阅好了文件,现在虽然是夏天,但是睡着之后体温会下降,他把自己的西装外套脱下给吴蓓殇盖上,继而又仔细看着他老婆的睡颜不放。越看越觉得她可爱,不想把她放到自己看不到的地方。他的工作就是待在办公室,或者去巡视公司内部情况,他或许可以引诱蓓蓓来公司陪他。   在敲门声响起的时候,张厉风已经回到座位,陈智民拿出那瓶在饮料柜找到的水蜜桃汁,把它献给经理。   “文件我已经检查过了,可以施行。没有事的话,你可以下去了。”那小子明显是想看蓓蓓,难道他对她有兴趣!   张厉风,你想多了,他只是想知道能进入经理办公室,还能安然无恙的女人长什么样子罢了。   在陈智民之后相继有人敲响张厉风的办公室大门,都拿着一些无关紧要的文件要他签名,当然张厉风很快就知道了他们的目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在意的是吴蓓殇。   下午时间三点十分,吴蓓殇醒来,她每次起床总是迷迷糊糊的,一睁眼根本不知道身在何地,看着陌生的场景,还有眼前两个人,让她想起她昨天结婚了,现在是在张厉风的办公室,而张厉风和一个穿着黑色职业装的女人正在盯着她瞧。她不自觉给了一个微笑,然后就把张厉风吓傻了。   “蓓蓓你怎么突然笑了,发生了什么事吗?”她平常的时候从来不笑,他见得最多的微笑大多是酒后发生。   “没有事啊,我刚刚笑了吗!”摸摸自己嘴角,没感觉。   张厉风问旁边的夏颖,“你也看到了吧!”   夏颖虽然不明白一个笑容有何意义,但是如实回答她看到了,然后拿着手上的工作离开办公室,她迫不及待想要和姐妹们分享最新消息。   吴蓓殇起身活动筋骨,伸了一个懒腰,“大惊小怪,看到我笑一下又不是世界末日到了。我说过了我会笑,只是不常做出那种表情,看喜剧的话,你就能经常看到了。”   张厉风还是怀疑,喜剧真的能引发她笑容,那下次他找一部试试看。   她再次说明,“我又没有得颜面失调症,当然会有表情存在,OK。”说完觉得口渴了,她看到了茶几上的水蜜桃汁,不用说一定是给她的,因为只有她喜欢喝。   剩下的时间吴蓓殇就真的在发呆了,大概过了二十多分钟才想起自己带了手机,于是拿出手机津津有味看起手机漫画。   办公室外,流言极速蔓延,有人说今天来找张厉风的是上次那个戴着墨镜、鸭舌帽看不清脸的男人,他们余情未了想要再续情缘。亲眼见证的人说,经理藏了一个不知道长相的女人在办公室,且对她的态度非同一般,比以往的女客户还要温柔体贴,甚至不允许有人打扰她的睡眠。前台的小程发表自己观点,今天来的是女人,她长相一般,穿着很随意,根本不像以往那些来找经理的漂亮女人,还有一点,她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份超大的便当盒,只因她闻到了食物散发的香气。至于他们之间到底是何关系,至今尚未揭晓,有一点很清楚,他们一定认识(有人鄙视,这不是白说嘛!)。   这类消息也传到了马雨妃的耳内,从听到有女人来找张厉风开始她以为是别人,但是通过有人描述对方外形,不用多想一定是吴蓓殇,只有她能把什么乱七八糟的衣服往身上套。上大学那会儿还好,看不出,毕业之后她才算是暴露本,其实她对于女人最喜欢的漂亮衣服根本不屑一顾,难听点叫懒得去思考自己要穿什么衣服,衣服她喜欢越简单越好的,方便穿。感叹啊,她以前是怎么度过来的。   对于吴蓓殇的区别,以前她不需要考虑衣服问题,家里有配好的服装,她随便拿一套穿就好。一个人生活后,她为自己添置了很多舒适宽松的衣服,简单来说就是买了她喜欢的类型,宅女必备的懒人衣服,不要美观,只要实用。裙子,那是神马?她不常出门,出门装都是有口袋可以放手机、小零件的服装,裙子那玩意儿只是漂亮,然后轻飘飘,没有实际效果。   张厉风也注意到了她的衣服中唯独没有裙装,明明拥有一双美腿,却不给它们展示的时间,埋没良久。而且说到身材,他老婆才叫深藏不漏,不大不小的C罩杯,纤细的小蛮腰,简直可以称作完美。   “蓓蓓,下班了我们去商场买衣服吧!”   她没有抬头,眼睛看着手机,“给谁买?”   “你。”   “我讨厌逛商场。”一句话拒绝。“女人陪人逛商场最累了。”她曾经陪妈妈还有雨妃逛了好几个小时,就为了几件衣服。“而且我不需要衣服。”   吴蓓殇脸上露出烦躁,她是真怕了。   “你的衣服没有一件是裙子吧!”他印象中难得能见到蓓蓓穿裙子。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吴蓓殇把手机放进口袋。“走吧,买裙子。”   张厉风惊愕,他以为要经过一番口水战才能说服蓓蓓,没想到这么快她就答应了。   “是你说的去买衣服,傻愣着干嘛?你那是什么怀疑的表情,我不穿裙子又不是讨厌它。只是觉得平常用不到它,如果你想要我穿裙子也不是不可以。”   已经到张厉风的下班时间,他们出了办公室就受到很多目光的关注,张厉风不以为意,他习惯了,但是吴蓓殇不喜欢。   “你们不用私下乱八卦,她是我昨天结婚的对象。”说完两人相伴离开这一层楼。   张厉风这一说法立马在他们之间炸开锅,引起重大反应,神秘女子身份确认为张经理的新婚妻子。只是她与他们想象的不一样,到刚才,他们以为英俊的张厉风一定会娶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或者来自名牌大学身份背影十分庞大的女人为妻,但是现实很平凡的女人,穿衣打扮还比不上他们之中的一些女人,很怀疑他们是怎么走在一起的。   吴蓓殇对于公司员工的反应早就猜到,他们一定是在背后议论为什么凭她能嫁给张厉风,她才不会因为那些事情伤神,她的金钟罩铁布衫已经练到最高层,刀枪不入。   “蓓蓓,你不用理会他们。”怕她会受伤害,张厉风不断安慰她。   “亲爱的老公,你以为我是谁,他们那些小把戏我会不知道,小说都写了多少回这种类似的情节了。”   是啊,他忘了,他的老婆不是寻常人,即使被人说坏话还能装作不清楚忍住到最后给与反击。   商场,张厉风牵着吴蓓殇的手逛女装,吴蓓殇本来是不习惯有人拉她手的,但是经过两个月的磨合期,那些早就融入平常生活,被他摸一下就不会少块肉,她是这么自勉的。   吴蓓殇以为和男人逛应该效率很高,哪晓得一件衣服换过另一件衣服,感觉无止境,她快成换装芭比娃娃了。   张厉风把挑好的衣服都给吴蓓殇试穿,他其实注意到了身边导购员怀疑的眼神,认为蓓蓓不适合穿那些性感的连衣裙,他勾起唇角,愚蠢的女人,凭外表判断一个人是否适合简直大错特错。   “亲爱的~,你确定要我穿这样出来吗?太暴露了。”看着镜中的自己,她都起鸡皮疙瘩了。   导购员:是不是根本就不配,我就说,她那样的人怎么可能适合穿性感系列,一出来肯定让人笑掉大牙。   “没事,你出来吧。”   拉开换衣帘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是穿着红色洋装的吴蓓殇,“这件衣服后面露太多了。”她说着还转身给张厉风看,证明这件衣服确如她所说。   这间连衣裙不仅低胸还是露背装,她的上半身大半部分都暴露在空气中,凉飕飕的,而且她衣服也太贴身了吧,感觉很没穿一样。   虽然有想到她穿上之后的效果,但比不上真人,他还是第一次见蓓蓓穿那么性感的衣服,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头发。张厉风上前松掉她绑住头发的发绳,长发全部放下为她遮掉了胸前和背后的点点春光。   张厉风把手上的衣服递给她,“下一件。”   吴蓓殇听话接过,拉上帘子换衣服,她真的是结婚后改变性格了吗?错,她只是想把所谓的裙子一次性买齐,然后下次就不用逛商场了。她不知道的是,以后的日子被拉着逛商场的次数在逐渐增加,且都是张厉风用为她买衣服的借口。   之后的时间就是吴蓓殇换衣服出来,然后在张厉风面前转一圈,她再接过张厉风手上的衣服继续轮回,等她全部试穿完,张厉风的身边已经堆积了好几个袋子。   换上自己衣服,吴蓓殇看着地面上的纸袋说道:“亲~爱~的,你不要告诉我这些都是给我买的,我可穿不了那么多。”大概有十几个袋子,应该都是她之前试穿的。   “没关系,这些衣服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会用到。”老婆身材那么好,不能给外人养眼至少在家里能给他看。   难道是离婚后当赡养费,或许也可以,毕竟它们都是牌子货,拿到网上卖一定会有人买的。   张厉风不知道吴蓓殇此刻的想法,否则绝对会吐血身亡。   ☆、38、商场的收获   由于是新婚,双方父母都很知清理的没有打扰这对小夫妻,放任他们过几天两人世界。自从吴蓓殇学会做菜后,一般时间都是她下厨,除非不想动了,就把张厉风推出去,随他做什么吃的。   他们的房子很大,有独立的更衣室,但吴蓓殇觉得太浪费空间,她一年四季的衣服加起来还没张厉风一个季节多,给她一间房间放衣服实在是有够夸张。她随手把今天新买的衣服扔进更衣室,然后看都不看一眼换上家居服出房门。   睡了一下午,她精神很好,现在肚子好饿。   “张厉风,给我做饭,我饿了。”推推坐在客厅沙发上的男人,吴蓓殇对于这个老公的称乎很是随意。   “是,娘子大人,你要吃什么,我记得冰箱里昨天装满了食材,可以做很多好吃的。”为了不饿死,提前把食物准备好。   吴蓓殇没有考虑脱口而出:“只要你做的,我都吃。”   张厉风对于这句话很受用,听着心里甜甜的。他其实明白蓓蓓话中的意思,指她不挑食,有什么吃什么。   吃过晚饭,吴蓓殇坐在电脑面前认真奋斗,她下午睡觉的时候有很多灵感闪进脑袋,趁现在还记住,赶紧把它写下。张厉风躺在床上拿着一本书阅读,不时抬头看一下正在忘我工作的老婆。   他手中这本书就是蓓蓓作品之一,《冰色恋人》。他原本是从不看这种言情小说的,但是为了更加了解蓓蓓,他只要一有空就会拿出来翻看。   他们的卧室很大,里面放置了一个大型书架,上面全摆满了吴蓓殇历时多年创作的成品,且每种类型她都写过那么一两本小说。   张厉风刚开始看时,吴蓓殇没说什么,只是拿了一本《鸟语花香》的书给他,看着书名他以为是讲述花卉方面的内容,但是上面印着作者--陌殇。带着一丝好奇,他翻开了第一页,当整本书全部看完已经是结婚前几天的事情了。看完之后他才明白为什么她要推荐自己看这本,里面的男主角很像他的属性,他发誓绝对不像里面那个男人一样,有了女朋友还盯着其他女人看,那样太渣了。   吴蓓殇向他承认自己是用他作为原形,小说有很多人物来自生活,她这不就是借鉴了生活中的例子才能把这个人物塑造好。张厉风听完解释后无奈的摇摇头,如果不是知晓了她是作家,恐怕他到死都不知道自己被放进了小说人物中。   他目前为止已经看完了很多吴蓓殇写的书,现在他能明白为什么她的小说那么受欢迎了,就连他这个从不爱看小说的大男人都能看的津津有味,其他人更不用多说。   张厉风放下手中的书,开始考虑用什么样的理由诱惑蓓蓓和他一起上班,“蓓蓓。”   思绪被打断,吴蓓殇停下手上敲击键盘的动作回头,“什么事?”   “你说过小说的灵感来源于生活,整天闷在房里也不是办法对吧。”   “还好,我习惯了。”   他该怎么接下去,对了,“蓓蓓,你上次假扮男人到我公司,只是和我一起待在办公室,并没有仔细看过公司内部,这次你要不要和我学习一下关于公司各部门的事情,他们被分配的职位是什么,平时做到哪种标准算是合格,还有公司职员们私下经常谈起的八卦事情你也可以写进小说哦。”   他明摆着拿这些理由想诱骗她让她进公司,虽然清楚,但她接受,她的确不清楚一个公司真正是什么样子,她因为没有那些常识,经常模糊的一笔带过。   看到吴蓓殇点头,张厉风知道自己奸计得逞,开心的抱住坐在椅子上的吴蓓殇。   妈呀,吓死她了,他有必要那么开心吗,不明白,最近他特别喜欢搞突袭,在她工作的时候突然从身后抱住她,看电视的时候突然握住她的手,还是说男人结婚后性格渐渐在向小孩子靠拢,甚至有一次要求她喂他吃饭。当然她立刻拒绝了,又不是没有手,谁想到他居然还撒娇,一个大男人诶,她为了免受恶心查毒最终还是喂了。   几天之后,张厉风的公司多了一个流言,他们公司的张经理大帅哥一枚,却不知道因为什么闪电结婚,他的老婆公司里的人都见过,长相普通,但是只来过一天,之后就再也没看到她的身影。令人惊讶的是,现在每天都会有一个美女来找张经理,有时候美女会陪着张经理四处巡视公司内部,有时候一个下午待在张经理的办公室不出来,员工们私下众说纷纷,都在讨论他们是什么关系,是暧昧还是正常。更有人说,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对,张经理结婚只是烟雾弹,真相如何,谁都不清楚。   “蓓蓓,你听到了,他们在讲你呢!”她们正在公司食堂用餐,谁都没有认出吴蓓殇。   “我听到了,他们说的话题很正常。”张厉风在忙,吴蓓殇就邀请了好友马雨妃一起,她手上有张厉风为她准备的饭卡,直接刷卡就能用。   马雨妃左右看着吴蓓殇,不明白蓓蓓也没多大改变,他们怎么认不出来,都在说一个美女来找张厉风,他们就没想过那个美女就是他们所说的张厉风老婆。   今天吴蓓殇穿了一套淑女装,来的时候外面罩了一件黑色风衣,戴了一顶花边帽,从张厉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她把外套和帽子放掉,露出了里面简单的白色衬衫以及黑色长裤。   “蓓蓓,你这些东西都是哪弄的,每次都看你换不一样的衣服,而且时尚感好强,不像你平时的品味。”她的品味太简单了,就是什么都不想,拿到什么就穿上,出门也不怕别人笑话,抵抗力特强悍。   “我阿姨提供的,她是服装师,你不记得了。”卞姨巴不得她天天到她店里报到,然后让皮特给她做造型,而且每次都要拍纪念照。   马雨妃这才想起,她们当年毕业舞会的时候就是她阿姨帮忙的,“你真应该每天穿那些漂亮衣服,感觉你以前穿的衣服简直就是糟蹋了你的好身材。”她摇头叹息,明明身材那么棒,却被埋没在了宽大的衣服之下。   “我身材有那么好吗,瞧你说的。”她不是谦虚,只是每次洗澡都会看到,不觉得。   马雨妃悲愤了,你那不叫好,近乎一米七的个子,身材纤细,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又因为长时间不出门皮肤比一般人白,脸上虽然不用化妆品,但是基本的保养品每日不曾落下,面容其实很清秀,看久了就会觉得十分漂亮。那些说蓓蓓平凡的才是眼睛有问题,只注意女人的穿着和脸蛋,认为只有符合他们标准的女人才叫美女。   “好吧,我们说的都不算,这件事问你老公就知道了。”马雨妃朝她暧昧的挤挤眼睛,因为她看到了正在向她们走来的张厉风。   张厉风坐在吴蓓殇旁边,“什么事要问我?”   吴蓓殇一想到马雨妃要问的内容,立马捂住她的嘴不让她说话,马雨妃努力挣扎才有一丝机会逃离控制。   到底是什么事情让蓓蓓如此激动,张厉风很好奇。   “我问你,蓓蓓身材好不好?”   啊,还是说出去了。吴蓓殇环顾四周,发现人已经没有之前那么多,这才放心,不对,根本是放不下来,雨妃竟然大庭广众之下问张厉风这个,不会害羞吗,重点她才是话题中的人物。   张厉风看着像只松鼠一样动不停地吴蓓殇,知道她在用另一种方式表现她的害羞,他为自己见到蓓蓓的另一面儿感到开心,面带微笑,他回答马雨妃的问题,“是很好,你不知道我们是商场买衣服的时候那个导购员看到蓓蓓换完衣服出来之后的反应,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你们买的是什么类型的衣服啊,居然能让导购员看到眼睛脱窗,蓓蓓,你什么时候穿给我看。”   吴蓓殇还没来得及说话,张厉风比她先一步拒绝马雨妃的要求,“那些是很性感的衣服,你一个女人有什么好看的,反倒是你应该穿着那些给你老公看才是正事。”   性感,sexy?这回马雨妃自己捂住嘴巴,说不出话,难怪能让导购员看出身材,她透过吴蓓殇的衣服发射x光眼,希望能看到内部,吴蓓殇仿佛是察觉到了,双手当在胸前。   “你看什么?”   干咳一声,马雨妃表示自己没干什么。她用嫌弃的口吻说道:“我们一样都是女人,你有的我也有。”   吴蓓殇忘记了张厉风在身边,“几年前是谁趁我睡觉的时候偷摸我胸。”害她以为鬼上身,哪晓得一醒来就发现睡在另一张床的马雨妃竟向她伸出狼爪。   哎呀呀,当着人家老公的面说自己糗事,这下尴尬了,她想起好几年前她们国外旅游,她不小心看到了蓓蓓换下的罩杯数,因为平时看不出来,所以就想看看是不是真的,结果就是趁她睡觉的时候,把爪子摸了上去,后悔啊,她应该光明正大问她才对,就不用落得色女的称号。   “你们慢用,我时间到了,得上岗了,拜拜。”马雨妃赶紧逃走。   “想不到你们之间居然有这样一段过去,够惊世骇俗的。”   吴蓓殇这才想起她旁边坐着人呢,把马雨妃的罪行公布于世,不就代表自己的糗事也被曝光。她一脸认真的告诉张厉风:“你可以当你没听到那段话,把它从脑海中擦掉。”   “怎么办,擦不掉,不如你做一些别的事来替代,这样我以后就不会时常把这件事挂嘴边。”   咬咬牙,“亲爱的老公,你要我做什么?”   他们又出现在了几天前来过的商场,张厉风说上次买的是性感衣服,这次买家常类的,她能说什么,小吴子只能听命行事,他是老大,按他的要求来。   然后,过了一个星期,张厉风想起只给老婆买衣服,鞋子忘了,于是他们上商场的鞋店补上,又隔了一段时间,他想起还有一些女人的饰品没有买,继续拉着吴蓓殇往商场进发。时间久了,那间商场的大大小小店员都认识了他们这对夫妻,尤其是那个男人不仅长得帅,还出手阔绰,看上眼的都买给妻子。已婚未婚的都羡慕那个被男人如此疼爱的女人,恨不得自己就是她。   张厉风为什么只往同一家商场跑,理由很简单,这家商场是他朋友开的,那个看起来游手好闲的邵奕。同样是买东西,他当时是希望做朋友生意。   吴蓓殇看着之前被她嫌弃浪费地方的更衣室,现在已经有一半服饰占据了这里的空间,而且张厉风还说只买了一部分,还有很多季节的衣服没有准备,天哪,他比她这个女人还要会败家。有些衣服她根本穿不了,她必须向张厉风抗议,赚的钱应该花在更重要的地方,衣服就不用再买了。   “我答应你不会买太多,但是基本的必须要。”   吴蓓殇后来知道她被骗了,那哪是基本,简直是变本加厉。有一次,她上更衣室找衣服,竟然在里面找到了护士装、女警服、幼稚园老师专用围裙,她不记得自己有买过这些,可想而知,罪魁祸首是另一人。张厉风招认,那些衣服不是他买的,是他兄弟邵奕送的。   当时的情况,邵奕知道张厉风每次都光顾他家生意,礼尚往来,他就送了几件别具一格的衣服给好兄弟,他相信好兄弟一定会喜欢的。确实,张厉风刚拿到手的时候不禁幻想了自家老婆穿上后的样子,但是,就是但是,他更相信吴蓓殇死都不会穿的,所以把那些衣服藏到了她平时都不穿的衣服堆里面,以为它们不会被发现。为什么不放在自己那,更不行了,如果哪一天被她看到,不就认为他是那种喜欢一个人偷穿女人衣服的变态吗!   张厉风说的很对,吴蓓殇是死都不会穿那些很像cosplay的衣服,她虽然喜欢日漫,但是里面的那啥衣服完全接受不了,更不用说明明不是护士却要穿护士装,情趣不在她接受范围内,不过这个点子她可以用在小说里,怎么平时没有想到呢。张厉风以为吴蓓殇会生气,结果居然一反常态对他笑,还夸他做的好,这又是什么情况?   吴蓓殇发现跟在张厉风身边真的能给她带来不少灵感,比起一个人纠结的想象,还是通过现实能捕捉到更多新鲜的点子。所以她不在抗拒自己每天都要出门,每次到张厉风的公司总要化妆,因为周围的人会给她很多不同的反应,她把这些一一记录在心里,一有时间就把看到的一切编辑成文字。   这一天,她和往常一样打扮好自己,带着心爱的微型笔记踏进张厉风公司大楼。她发现其他人看她的视线有了很大变化,是同情,还是心灾乐祸?当她到达张厉风办公区时,才明白他们给与她的眼神代表什么意思。   她不是那个有精神病史的商芷清吗,怎么病还没好就被放出来了,哪家医院呀,她要打电话投诉。   “厉风,中午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吧!我知道有家店的食物特别好吃。”她听到有传闻说是张厉风突然结婚了,为了验证这一事实,她派人调查关于张厉风,发现他竟然是和那个吴蓓殇结婚,她当然咽不下这口气,于是驱车赶到了他公司,一大早就堵在他办室不肯走。   张厉风头疼,他以前是怎么看上这种女人的,“我和你说过多少遍,我结婚了,请你不要来纠缠我。”他亮出自己手上戴的婚戒,“看到没,这就是证据。”   商芷清嗤笑,“厉风你不说我还看不出来,没想到你戴的是婚戒,你这个婚戒也太朴素了吧。”   抱歉,戒指款式是她挑的,双方的戒指是两个人一起做的,因为她觉得自己做感觉更好玩,而且意义更大,等将来离婚了也能拿出来显摆,说是自己曾经的回忆。但是他们现在还没离婚呢,那个不只脑袋有问题,就连眼睛也白内障的女人出来搞什么鬼。   由于办公室的百叶窗没有拉上,大门也没有关好,吴蓓殇可以从外面看到听到里面发生的一切。她整理好自己的衣服,确定没问题后,把微型笔记交给身后的陈智民,交代他别弄丢了就轻轻推开了张厉风办公室的大门。   后面有人拿眼前的事做赌注:“你们猜谁会赢?我拿一百块赌一开始进经理办公室的女人,因为她看起很不好惹。”   “我也拿一百块赌她。”   “我两百块。”   “你们这些人啊,我拿三百块。”   “你们就没有人赌另一个人吗?这样比较起来,她好可怜。”   “没办法,她给人感觉更柔弱,而且比那个女人更温柔,平时看到我们都会打招呼,虽然声音弱弱的,但是很有礼貌。哪像那个女人,一大早就盯着经理,只要有女职员送文件进去就被死瞪,好像是老婆抓到了小三一样,你说我们选哪个!”   “我拿我的电脑赌我赢,输的自动把钱交出来。”   他们转头看向四周,是谁在说话,最后陈智民为他们解答,“就是你们说的那位不会赢的小姐,她进办公室没多久就出来说了这句话,然后又进去了。”   那到底谁会赢呢?   ☆、39、酒醉人自醉   吴蓓殇踏进办公室两步就听到身后传来声音,好像是讨论他们的事情,更有趣的是他们竟然说她比商芷清弱,绝对不会赢,她给人的感觉原来是气质淑女啊,怪只怪她为了符合自己的穿衣强制配上了相对应的人格,甚至还能勾起十五度角的微笑。   张厉风看到了吴蓓殇,脸上露出微笑,只是不解她为什么进来又出去了。商芷清看不到身后的吴蓓殇,只以为张厉风终于想清楚了。   “厉风,你说你结婚了,那么你老婆在做什么呢?她不会就待在家里等你养吧,那样的女人有什么好。”能比得上她!   吴蓓殇再次进入,把百叶窗合上,大门关好,确定一切没有问题后……   商芷清听到声音回头,看到一个穿着长裙的女人,从她的打扮上商芷清可以给五分,但还是比不上她自己。“你是谁?”   十五度角商业笑容上场,“商小姐,我们认识。”   蓓蓓越来越能发挥自己演技了,以前不想笑就是不笑,虽然她笑得很自然,但他就是闻出了其中的火药味。   “我们认识?我怎么没有印象。”   吴蓓殇慢条斯理和她解释,“我们上同一所大学,你当时还让我不要接近张厉风呢。”   张厉风皱眉,有这种事!   “你到底是谁,我不记得自己认识你。”她威胁过很多人,怎么可能都记得。   吴蓓殇歪头,叹一口气,伸出了自己带着戒指的手,“看着这个你好像不起来。”   又是戒指,那有什么好看得。   吴蓓殇承认商芷清不只脑袋,眼睛,还有各方面都已经不是正常人了,瞧她智商真令人着急。“你不觉得这戒指看着有点眼熟。”   是眼熟,但是在哪看过?商芷清这才醒悟,她之前看到了同样的男款,就戴在张厉风的手上。“你们?你是……”   “我是吴蓓殇,你不记得了吗。今天商小姐来这里是找我老公是有什么麻烦吗,我们一起想办法商量,一定能够解决的。”她用轻柔的声音说话。   张厉风第一次听到她用这种调调,有些受不了。   她是吴蓓殇,骗人,怎么看都不像,一定是去整容了。“我记得吴蓓殇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你怎么突然会笑了。”   忍,谁说她不会笑,现在就笑一个给她看,“商小姐你误会了,我一直都会笑,只是你看不到而已。”   “那你的脸呢?还有身材,我记得你以前好像没那么高,不会是去医院做了全身整容吧!”   张厉风坐在办公椅上,心想蓓蓓什么时候去医院做了全身整容,她本来就有那么高,商芷清这算是人身攻击了。吴蓓殇没有生气,她向商芷清靠近,贴住她的身体。   这次她恢复平常的状态,不再使用商业微笑,“我们俩鞋子高度应该差不多,但是你却比我矮了那么多。”她用手比划,“为什么呢?因为你之前每次看到我,我都没有穿过厚底鞋子,而你却习惯了它。”吴蓓殇低头看向商芷清的鞋子。   虽然吴蓓殇说的没错,但是她还是无法认同,“你不就是身高比我占点优势,其他你有什么比我好?”   “你母亲是名门小姐,父亲入赘进入商家,现任研究院教授一职,你从小就受到诸多人的赞美,说你长得漂亮又聪明,所以日复一日性情变得扭曲,总认为只有自己是最好的。大学时和张厉风交往,但是不甘寂寞同时又与另一个男人在一起,张厉风发现后与你分手,但是你后悔了,想要挽回,结果却不是你想象的,你很生气,在大学毕业舞会后多喝了几杯与一个陌生男人到酒店开了房间,房间号是1433。后几年你到法国留学,结识了法国帅哥崔迪-米兰达,但是那个男人并没有让你停下脚步,你选择放弃他回国,然后就有了现在。我说的没错吧,调查过我和张厉风的商芷清小姐。”   “你,你怎么知道那些?”还知道那么清楚,就好像她亲眼见过。   “当然是请人调查,你难道以为我有特殊能力,怎么可能。”吴蓓殇拨弄自己被烫卷的头发,只是一次性的,洗了头就变直了。   张厉风安静在一旁不予发言,他相信蓓蓓有能力可以自己解决,更多的是,张厉风想看她另一面的样子,不觉得很帅嘛!   事情的发展方向并不是她所想的那样,她有自信比得过吴蓓殇,但现在又是什么情况。“你不可能知道的,我已经下了封口费。”那家公司明确告诉她不会泄露客户的任何秘密。   “我有说是通过一般渠道调查的吗!”吴蓓殇表情略带无辜,“对了,你说你会法语,我记得那天你用法语在我耳边唠叨了很久,不知道是在说什么,有说我坏话吧。”   商芷清矢口否认,反正她听不懂法语。   “多年不见你还是老样子,那么俗,穿这种破衣服,你不嫌碍着别人的眼,真是不知道张厉风看上你哪点,长得比我家的沙皮还丑,还说自己是自由业,摆明就是无业游民,能和我比。你还有朋友,真是奇迹,也让我看看,到底是哪个歪瓜裂枣会做你朋友。”吴蓓殇又用法语说了一遍。   “你是不是震惊我为什么会法语,当时却没有说出来。当然是因为我想要低调啊!难道我要把韩语、英语、西班牙语、泰语之类的大声说出来,说其实这些我都会。而且我记忆力很好,你说的话我都记得很清楚,你也别问我是不是从小到大别人的话我都要记着,不可能,我只记住那些说我坏话的,只为了有一天或许我能再次碰到她啊,然后如数奉还。”   她没有给商芷清一丝喘息时间,继续说。   “你有骄傲的资本,长得漂亮又聪明,但是这些不代表自负,请你用明亮的目光去看这个世界,你会发现自己渺小如蚂蚁,比你高上一等的大有人在。你之前说我配不上张厉风,但是我们结婚了。”亮出手上的钻戒,“你认为上面的钻石值多少钱?”   那种便宜货能值多少钱,商芷清随意开出价码,吴蓓殇伸出食指不断晃动,嘴里还说着no。   “戒指上的钻石是我在非洲的时候用物品换来的,所以其实不用钱。”   吴蓓殇说得简单,其实真相不简单。她趁着吴蓓殇忙碌演奏会,便独自一人到了盛产钻石的非洲,所带行李只有一些衣物和她的几本书。没有翻译,她凭着自己的语言天赋,不断地尝试和当地居民沟通,渐渐地日常对话没有问题。她知道村子里没有一本小说,于是用自己的书换取了一块原石,书是英文版的,所以他们能读懂一些。为什么要带书去非洲?她原本的计划是用那些书换生活用品,当地人很热情,说不需要,最后就换下了那块原石。原石中隐藏的就是吴蓓殇和张厉风婚戒上的钻石。   一般人结婚都会买现成的结婚戒指,但是吴蓓殇不一样,她自己动手做。   “我想说的是有些东西不能用钱来权衡,商芷清小姐。”吴蓓殇居高临下看她。   “你不就是让我不要纠缠张厉风嘛!扯那么多废话做什么。”反正她是不会放弃的。   她的脸皮比犀牛皮还厚,这样还不懂得退步,“张厉风没结婚前随你怎样,只不过他现在是我的,我不允许其他女人不知廉耻纠缠他,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商芷清轻哼,压根瞧不起她,“凭你,能做什么?”   “我确实不能做什么,手上只有你和某些男人亲密的照片,你不希望,我把那些照片发布到网上吧,如果让你爸妈看到,不知作何感想。”她尽量用恶狠狠的语气说话,让自己像剧中的坏女人。   “你……算你狠,我不会再来了。”商芷清甩下这句话打开办公室大门离去。   在外的一干人等看到商芷清第一个出来,心想糟了,不会是赌输了吧!吴蓓殇不理会张厉风,径自走出向陈智民要回笔记本,还有她的赌金。   “给钱。”十五度角笑容再现江湖,虽然不差钱,但是赌自己能赢到钱也是很开心。   他们赌输了,只能乖乖掏出钱放到吴蓓殇面前的桌上。吴蓓殇并没有把钱收起,而是用这些钱请他们吃饭,等于钱还是回到了他们口袋。当他们沉浸在失而复得的时候,吴蓓殇高空落下一句话把他们。   “你们以后不要拿各种事情做赌注,那是不好的行为,如果因为一件小事而闹上警察局,就得不偿失了。”她说完回到了办公室。   张厉风听到了外面吵闹的声音,居然敢拿蓓蓓做赌注,这些家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吗!吴蓓殇没有理会他,给笔记本开机,然后键盘声啪啪,等她停下后才发觉张厉风那双充满哀怨的小眼神。   “有事?”   原本想说的话,现在都忘了,他想问的是什么呢?“我想问你,关于商芷清的事情你是怎么知道?”   “我认识一个善长电脑的人,拜托她调查的。”她没说那个人是黑客。   “你今天很帅。”张厉风现在才了解到吴蓓殇真正的样子,平时像病猫一发威就是老虎。   吴蓓殇没有抬头,否则可以看到张厉风对着她一脸宠溺的微笑,“谢谢你的夸奖。”刚才的事件可以融进小说,只不过把她的身份换成配角,那个受欺凌的是女主。   她沉浸在创作中,耳边时不时的听到笑声,这里只有两个人,她没发出声音,剩下的就是张厉风了。吴蓓殇不解,他是想到了什么可以那么开心。   他到底是怎么了?只不过想到蓓蓓说他是她的,面上忍不住泛起一阵笑意,而且最近看着她越来越觉得她入眼,当她工作的时候他会静静在一旁观看,睡着的时候也是如此,总觉得看不够。就比如现在,明明桌上文件堆积成山,他却已经看不下去,目光只专注于她。   “爸妈让我们回家吃饭。”灵感燃烧殆尽,吴蓓殇想起早上那通电话。   签字笔在文件上不断地写着名字,他没有接到任何电话,不知道此事。“你家,还是我家?”   “你家,但是他们一起,所以今晚会很热闹了。”全部加起来有六个人,是比平常两个人要热闹很多。   伊莱新区张仲肖家,他们和吴浩然一家早就认识,不会有任何尴尬,反倒是因为太熟而经常开玩笑,朋友之间的感情从来没有消散过。   今天的晚餐以西式为主,开胃沙拉,菲力牛排,再搭配陈年拉菲,一切都是那么平常。回到前面,是谁提议喝红酒的?不知道吴蓓殇喝了会变另一个样子吗!这是两家父母商量的结果,众人满怀期待想看到吴蓓殇酒后的笑容,结果她喝了却没有任何反应,依然故我。   他们一直盯着她喝酒是怕她喝醉吗,现在不会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喝酒练习,她确定自己酒后十分清醒。收益的当然是张厉风,吴蓓殇只要每次喝酒就会变得很乖巧,让她做什么都会执行,害他觉得自己是诱拐小白兔的大野狼。只除了一点,随着她酒量渐渐变大,她的身体也习惯了酒精,出现的酒后吴蓓殇次数越来越少。   也许是猜测到了这一点,他们不断地灌吴蓓殇喝酒,简直是要她把红酒当白开水喝。   “我能不能不喝。”吴蓓殇两颊泛红,双眼朦胧,好想睡觉。   萧美毓劝说:“蓓蓓,红酒美容,多喝点对身体好。”接着她又给吴蓓殇得酒杯中倒了一点。   张厉风担心吴蓓殇喝多了身体难受,“不喝了,她已经醉了。”   “小子心疼老婆,不错不错!”那厢的吴浩然已经成了醉汉,甚至向他老婆耍流氓。   刘彩诗啪一下打飞吴浩然张扬的那只右手,他的左手又向她袭来,每次都没有放弃想要攻略城池,无奈,在没有丢人现眼前,她搀扶着还在坚持不懈的吴浩然向他们告别。   张厉风还是第一次看到岳父大人酒后的样子,原来喝多了会耍流氓,岳母大人你辛苦了。说来他们的酒后症状都很反差,岳父是音乐界有名的绅士,酒后却像色狼,蓓蓓没喝醉前感情不外露,酒后却很容易懂,是哭是笑全体现在脸上。   张仲肖喝得不多,只有一杯量,还很清醒,他盯着张厉风和吴蓓殇来回看,“厉风,你们婚后生活幸福吗?”   幸福,不清楚,张厉风不知该如何形容,“至少日子称不上无聊。”只有蓓蓓陪在他身边,枯燥乏味的工作他都能迅速完成。   张仲肖笑了,“你要好好对待蓓蓓,她虽然表情不外露,但是很聪明,能敏感的察觉到人心。”   吴蓓殇迷迷糊糊中好像听到有人说她什么,眼皮太过沉重,致使她陷入了黑暗的深渊。   “爸,放心,我会好好对她的。”想离婚,不是那么容易的。   萧美毓从厨房出来看到儿子抱着他媳妇儿准备离开,“你们这就走了,不多留会儿。”   他们还没看到可爱的小蓓蓓呢,快让她出来。   “蓓蓓睡着了,我带她回家。蓓蓓最近通过训练,已经不会轻易耍酒疯,所以你们想看的现在很难看到了。”   诶,不带这样,他们想要那个会笑的吴蓓殇,多可爱的丫头,就像一个纯真的孩子,如果以后真的看不到那个,只剩下一种方法。   “你赶紧让蓓蓓怀上孩子,咱们家就热闹了。”张仲肖和萧美毓仿佛看到了白白胖胖的小孩子在向他们招手,嘴里还念着爷爷奶奶。   扔下一句话,张厉风抱着吴蓓殇离开。“我会努力的。”他也想知道他们的宝宝长什么样子,会不会集合了他的外貌,蓓蓓的聪慧。   回到家,吴蓓殇开始喊热,忍不住想要脱衣服,张厉风伸手制止,但是效果不佳,吴蓓殇仍然继续,当脱到只剩贴身衣物的时候,张厉风还在努力劝说自己,蓓蓓她喝醉了,不能强占喝醉的女人。   酒后的吴蓓殇忠于自己的欲望,抱着她的是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是她老公,他们之间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那就是造宝宝,男女之间要怎么才能生出宝宝这件事她很清楚,于是不遵循张厉风的想法,强制反扑,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他们对彼此的身体都有了一丝了解,吴蓓殇下手更快了。   “蓓蓓你怎么突然……”张厉风剩下的话被吴蓓殇堵在嘴里,想要挣扎却被她固定四肢。远观这画面,实在是一个字形容--诶,传说中的霸王硬上弓。   头脑混沌的吴蓓殇只凭借本能行动,其实是大片看多了,不由自主模仿了电影中的桥段,只不过男女主角对调,这里她是主场,要听她的。   张厉风想要挣扎起身,但是感觉好像不错,便按兵不动,任由她“粗暴”对待自己。在吴蓓殇慢吞吞的攻略中,心想着她不要做到一半就睡着,于是奋起,反客为主。   夜风冷,吹不灭燃烧正旺的暧昧激情,房中的一对男女经过身体的碰撞,两人的心更近了。   ☆、40、演戏做全套   头好痛,她昨天酒好像喝太多了,这个时间张厉风应该上班了,但是,她腰上是谁的手?她能感觉到被子底下的自己没穿衣服,所以男人紧贴身体的触感特别明显。床头的闹钟显示时间是上午10点,已经那么晚了。   除了张厉风,她想不出别人,一把掀开被子,露出男人健壮的身体,伸手推推。“张厉风,醒醒,你该起床上班了!”   他们昨天闹很晚,张厉风现在只想睡觉,“我已经打电话,今天不去公司。所以,再让我睡一会儿。”   吴蓓殇无奈,他既然已经通知过,那就算了,任由他继续睡,但是她肚子饿了,要吃东西。   张厉风半眯眼抱住想要起身的吴蓓殇,“你再陪我睡一会儿。”   动作被拦住,她无计可施,力气比不过他,那再睡一会儿,吴蓓殇就这样陪着张厉风睡到了下午两点。当她再次醒来身边已经没有张厉风的身影,空气中却充满了食物的香气。   洗漱完毕,她看到了餐桌上准备好的食物,还有旁边一张字条,写明公司有事,他临时去工作了。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老公什么还不如一顿吃的重要,赶紧先填饱肚子再说。   另一边,张厉风醒后看了很久吴蓓殇的睡脸,久久后才动身起床做饭,本想着陪她一起吃,却突然接到公司电话,只能出去工作。   嘉信控股二十楼,张厉风办公室,陈智民一直犹豫要不要说出口,纠结片刻他还是选择说出来,“经理,我看你满面春光,可是最近有何喜事发生?”   “没有,还是和以前一样。”从文件下露出一张俊帅的脸,若是说到好事就只有结婚一项而已。   经理,你平时就已经长得貌若潘安,散发的男性荷尔蒙把全公司的女性迷得不要不要,结婚后甚至变本加厉,太犯罪了。就连他一个大男人,都快被掰弯了。   “经理,今天一早收到一张宴会请帖,注明邀请您和夫人一起参加。”   张厉风接过那张烫金的请柬打开,时间就在明天晚上,邀请人是宁氏公司的小开,张厉风嘴角上扬,原来是他。“我知道了。还有事吗?”   “那个,恕我冒味,斗胆问一个问题。”他这人就容不得憋着,不问出结果难受。   “公事还是私事?”   “私事。我想问的是,那位经常来找经理的美女其实是经理夫人吗?”   张厉风没有回答,但是陈智民从他的脸上可以确认自己是对的。   “你怎么会知道的?”他以为蓓蓓的变装十分完美,照理应该是看不出的。   “我有注意到夫人手上的戒指和那位女士佩戴的一模一样,而且她们的手形也一模一样。”经理的婚戒独一无二,世界只有他们那一对,所以他就知道了,但还是想确认清楚,也会为了以后不得罪人。   张厉风坐在办公椅上放松自己,“你知道就好,不要告诉别人,否则蓓蓓就不会再到公司来了。”若是他们都知道就不好玩了,那样给出的反应就会少了许多。“没什么是的话,你可以出去了。”   陈智民点头,“是。”关上办公室大门,他重重叹了一口气,难怪经理如此包容那个美女,原来是一家人,只不过搞不明白他们在玩什么游戏。难怪昨天她那么信誓旦旦说自己会赢,也是,原配还会斗不过小三!   吴蓓殇被张厉风拉着进入美容院化妆弄造型,几个小时后,他们就到了一家私人会所,直到进入里面她还是一头雾水,他们到底是来干什么?张厉风没有告诉吴蓓殇是为了给他一个惊喜,因为是惊喜,说了就没有意味了。   会所里到处都是穿着华丽服装的男女,当张厉风夫妻进入大门的刹那他们就注意到了,只因男的俊女的美,放在一起就是焦点般的存在。注意到他们的,还有一个穿着紫色短礼服的女人,她就是袁薇。   不敢置信,张厉风竟然和女人结婚了,之前的罗天祺算什么?他们不是一对嘛!   袁薇向张厉风他们走去,“听说你结婚了。”   “没错,这就是我的老婆。”张厉风指着身边的吴蓓殇说道。   袁薇打量起吴蓓殇,一身黑色贴身晚礼服,却没有暴露过多,白色短披肩遮挡了胸前的春光。再看长相,精致的妆容配上浅浅的微笑,给人一种名门闺秀的感觉。他老婆一定是哪家的千金小姐,袁薇可以很肯定的下判断。   吴蓓殇写了多年小说,深知角色性格的重要,什么人就应该配上什么样的性格,她今天走淑女型,说话还有动作必须有模有样。   温和的微笑可以给她塑造的形象加分,“你好,我是张厉风的妻子。”俗话说得好,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她正在品味演戏的感觉,希望自己能拿一个最佳演员奖。   “你知道你老公在和你结婚前曾经和男人交往过吗?”她为罗天祺抱不平,张厉风真是一个坏心大萝卜,居然抛弃可爱的罗天祺和眼前这个女人结婚,他们一定是所谓的商业联姻。   吴蓓殇收到消息脸上浮现震惊,左手捂住嘴巴,她斥问张厉风:“你真的如她所说吗?你之前说得爱我都是在骗我,难怪你总是说忙,是不是趁我不注意的时候还在和他来往?”   张厉风感叹,不愧是小说家,一个点就能并凑出一个故事,可是那个男人就是她吧,他根本就不喜欢,上哪上男人弹琴说爱。   袁薇把张厉风的沉默理解为他在心虚,“夫人,我劝你看清楚这个男人的本质,他换女人如衣服,后来又喜欢男人,整个生活可谓糜烂,这样的男人,你还会想和他一起吗?早点离婚算了。”   喂,干嘛扯到离婚,她宝宝还没有怀上呢!至少有了孩子在离婚也不迟。   仿佛知道吴蓓殇此刻在想什么,张厉风不再沉默,他一把抓过吴蓓殇抱入怀中,“亲爱的你要相信我,现在我只爱你一个,其他不管是男是女,我都不会再看一眼。”   这个让她怎么回话啊!还是安静做她的小女人吧。   吴蓓殇紧紧靠住张厉风,在外人眼中他们显得十分恩爱,对他们关注的人也越来越多。   “这不是张厉风吗?你来参加我的宴会了。”说话之人穿着白色西装,面容俊帅。   听这语气好像不知道他会来一样,不是他给的请柬吗,宁宇轩。   宁宇轩看向他身边的两个女人,一个被他抱在怀里看不清样子,还有一个他不认识,看情况被张厉风抱在怀里的就是她的新婚妻子了。真没想到,张厉风居然早他一步结婚。   “我们毕竟是大学同学,大学同学的订婚宴我一定要参加的,这个面子我不能不给。”张厉风没有放开吴蓓殇,所以吴蓓殇完全不知道他在和谁说话。   大学同学,谁阿?还有,他能不能松开她腰间的手,勒的好痛。   “恭喜你宁少爷,今天和白若雅订婚,我是她闺蜜袁薇。”大学时,她就知道张厉风和宁宇轩,现在他们都站在自己面前,这份荣耀很是难得,至少是作为大学时期的自己而言,现在她思想成熟,不再认为帅哥是最好的男人。   宁宇轩与袁薇握手,“你就是袁薇,若雅经常向我提起你,她说你名字的次数都比我多,这让我有些嫉妒。”   袁薇被他逗得发笑,难怪宁宇轩被称为温柔公子,说话确实风趣,她为好友能得到幸福而开心。   “我们说了那么多,张厉风你该介绍你的新婚妻子了吧。你这样一直抱着也不是办法,放心,我不会吃掉她的。”   他说的对,张厉风松开手,被禁锢的吴蓓殇重获自由之身。宁宇轩看到了她,却不知道此人就是他曾经追过的孤僻女。   “你好,我是张厉风的大学同学,宁宇轩,是我邀请你们来参加我的订婚宴。”他收到的消息是张厉风结婚,却没有深度调查他和谁结婚,所以宁宇轩只以为她的妻子是哪家的千金小姐。   宁宇轩,这个名字略微耳熟,她可以确定一点,给她熟悉感的人一定是她讨厌的家伙,因为只有那种人她不会放进记忆储存库,所以对于他们的概念只有模糊两个字。考虑过后,她还是选择不透露自己名字,以低调为主。   “你好,我是张厉风的妻子。”吴蓓殇腼腆的介绍自己,说话的时候还扯着张厉风的衣服下摆。   张厉风顺着她表演方向附和她,握住她的手,“抱歉,我妻子太过害羞了,宴会还没开始,我们到一旁休息一下,告辞。”   等他们走后,袁薇才想起吴蓓殇还没给她答案,不会是不想离婚吧,她看着有可能,千金小姐大多养在深闺,有些甚至是没有自己想法,只能听从父母之命商业联姻。   没想到张厉风居然娶了一个像小白兔的女人为妻,未来还真是难以想象。   找到空座位坐下,吴蓓殇问张厉风:“那个宁宇轩是谁啊?”   “你忘了,他曾经向你告白,被你一口拒绝了。”那时的记忆他至今还记得,因为他也是在那时候就跟在蓓蓓身后不放,想要她做自己朋友。   向她告白!她记得有一个类似跟踪狂的男人,好像是姓宁,没错。但是再具体的她没有印象了,毕竟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也不是很重要。   吴蓓殇食指点着太阳穴,“我的大脑库自动删除了关于他的事情。”   “你呀。”张厉风无话可说,明明记忆力超人,却自主忘掉不喜欢的事情,让人误以为她记忆很糟糕,关于这点他该说是佩服还是怎样。   “既来之则安之,话说,你不称赞我演技好吗!”吴蓓殇眨巴着眼看着张厉风。   他摸摸吴蓓殇的头,不断地称赞她:“你演技真好,那些人居然被你骗过去了,好厉害。”   那当然,她现在是剧中人物,所以会有鲜明的性格,一旦她回复到原来的自己,还是老样子不爱笑。说起来,这一切都是为了写作,只有了解各行各业,她所塑造的人物才更加真实,而不是一段死板僵硬的文字。   吴蓓殇不常参加宴会,但是她书写过的宴会场景不下百次,大致会发生什么她也很清楚,可小说毕竟是小说,眼前才是现实。她仔细观察宴会上发生的一切,把有用的信息全部吸收。   宴会上一般会出现几类人物,有钱人、贪慕虚荣的人、有野心的人、砸场子的人、受邀的人、还有成为焦点的人,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小角色,这些都是她笔下不可缺少的人物。于她看来,张厉风已经成为了焦点人物,集中在他身上的目光大都是女性,同样她身上也有一些,来自她们的敌视。她们在想什么她都可以猜到,一定在讨论她是谁,凭什么和张厉风站在一起等等。   张厉风有那么帅吗,她怎么没感觉。   “怎么了?”蓓蓓一直盯着他瞧,难道是她突然发现自己的老公很帅!   “你还真是一个麻烦,所谓的蓝颜祸水。”   他可以理解为,她在夸他帅吗?   “不过,你这个角色是小说中男主的通病,我能理解。”正因受欢迎,才能引发后面精彩的剧情,扯出一大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爱恨纠葛。   他很早以前就放弃深入探讨这个话题,即使理解不了,他也绝不多问,因为蓓蓓脑袋里的想法实在不是他能想明白的。   “宴会开始后,我们随便待一会儿就离开。”他本来就是那么打算才来的。   “嗯。”反正她只是来看场景的,眼睛扫一圈就能搞定。   天不遂人愿,宴会开始后,有不少女人像张厉风靠拢,一个个都想把吴蓓殇挤出去,而吴蓓殇由该作何反应,她乖乖的任由她们把自己挤出圈外。   落单的她被很多青年才俊盯上,纷纷向她介绍自己。   “小姐你好,我是森目企业的公子,胡伟林。”   “我是虹亚房产的姜达。”   ……   “抱歉,她不是小姐,她是我妻子。我是嘉信控股的总经理张厉风,请多指教。”张厉风从女人圈中抽身,就看到蓓蓓身边围绕着几只苍蝇。   其他人看到张厉风的长相就知道自己输了,更何况他是嘉信控股的总经理,众所周知,嘉信控股并不像其他企业一样不断做大,但是它的名气却是业界响当当的,与它合作的伙伴不只国内,国外也有好几家。   他们听到张厉风说有妻子的时候心都碎了,为什么他要结婚,为什么她要嫁人。   吴蓓殇没有认知到自己也是受到场内关注的人之一,还以为不会有人注意到她。哪想到她面前就出现了好几个男人,然后一个个开始介绍自己是哪个公司的谁。   就在张厉风以为吴蓓殇身边的苍蝇已经全被驱除出境时,又有人找上她。   “请问你是项心怡小姐吗?我曾经看过你的时装表演,那种演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对你印象十分深刻。尤其是中间……”中年男子侃侃而谈。   “听说你不再做模特,请问是有什么难事吗?如果有困难,我们可以帮你。”肥头大耳的男人不断看着吴蓓殇胸前,眼中早就暴露了他龌龊的想法。   张厉风拦在他们面前,用高大的身体挡住那些男人异样的视线,“你们认错人了,她不是项心怡,是我的妻子。你们所说的项心怡她根本就不认识。”   那个项心怡就是她呀,还有之前的罗天祺也是她,她还有很多名字,都是小说中的角色名,是那些人蠢,没有弄清楚。   吴蓓殇轻扯张厉风衣服,面露惊吓,却又逞强的想要努力自己去应付,“厉风,让我来。”   张厉风忘记了吴蓓殇在演戏,忍不住一把抱住她,蓓蓓看起来好像小白兔,让人好想要欺负她。   由于是扮演弱角色,吴蓓殇没有太过用力挣扎。喂喂,这和她想的剧情不一样,他应该让开挡在她面前的身体,然后她用语言去解释自己不是他们口中的项心怡。这下剧情被打乱,让她怎么收拾。   张厉风反应过来吴蓓殇是在演戏,但就怪在她演的太好,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蓓蓓如此示弱,难得见的场景让他的理智断了线。恢复理智后,他想起身边还有其他人在。   ☆、41、疑似怀孕   “抱歉,我老婆生性胆小,平时不爱出现在人群中,今天还是被我强制拉出的家门,所以你们说的那个模特不会是她。而且她不姓项,姓吴。你们会不会认错了?”张厉风为吴蓓殇解释,他可不希望一大堆男的再来纠缠她。   吴蓓殇为了表现何为胆小,时常低着头不敢看其他人。   他们仔细看着吴蓓殇,发现很有可能是自己认错人了,T台上的项心怡从来不会有这种害怕的眼神,而且他们也不是很确认项心怡到底长什么样子,只因为她上台的造型还有妆容总是带着一种神秘感。有了这样的认知后,他们纷纷道歉相继离开。   张厉风看着还在扮演柔弱女子的吴蓓殇,“你啊,还说我是麻烦一个,你现在不也是。”   “如果我告诉你,我每到一个地方学习一个月就用一个新名字,你会不会感到惊讶。”   她不会真的那么做了吧?   吴蓓殇眼睛眨眨,没错,她真的那么做了,因为很好玩。虽然名字是临时想出来的,但是她觉得很好听,所以用完就把它投入进小说,用作某个配角的名字。   “你呀!”他真不知如何说好,明明说要做一个低调的人,做的事情每每翻出来,有哪一件事是低调的。   吴蓓殇把脸庞散落的发丝捋在耳后,别有一番风情,“凭我的长相,人家看一眼就忘了,哪还会记得我。更何况,我也不是经常化妆啊,每次往脸上涂涂抹抹就像变了一个人,换做古代,还以为我易容了呢。”   这倒是,蓓蓓不化妆之前是属于清秀佳人,一化妆整体大变样,如若不是亲眼见证,他也不敢相信她们是同一个人。   “还有,你知道化妆多难受吗!要抹这个,要抹那个,全部弄完就要很久的时间。”吴蓓殇讲的有些夸张,其实她化妆不需要多长时间,碍于她底子好,只是在原有基础上做了一些修饰,让五官看起来更突出。   张厉风很想相信她说的,认为女人化妆需要很久,直到有一天他亲眼见证她化妆的全过程,终于明白为什么花那么长时间。原因就是化妆师给她上完妆之后,她自顾自的睡着了,等她再次醒来已经是一小时后,然后不知情的他真以为她在里面被折腾了很久。   “我知道了,我也不想你化妆。”蓓蓓每次化妆之后,总有男人不请自来。   “那我们时候可以走了。”她感觉无聊了,她不喜欢这里的人,都散发着一股铜臭味。   张厉风牵起她的手,“随时可以。”既然面子给了,之后的事情他们就不用管了。   袁薇在远处一直密切关注张厉风他们,本以为他们是因为商业联姻凑在一起,感情不会很深,但是看他们两人的互动仿佛熟知彼此,难道他们真的是因为爱,才在一起!看到他们手牵手,往大门走去,是准备要离开了?可是宴会才刚刚开始,他们到底是来做什么的呢?搞不明白,她也不想弄明白,她现在只想自己。   一般人参加这种大型宴会,哪一个会在宴会开始后就抽身离场,看守出口的门侍被这一对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年轻男女吓到,他没有被吩咐拦着出场的客人,所以只能看着他们手亲手甜蜜向前走。   “我肚子饿了。”吴蓓殇一出口就破坏了两人之间的温情气氛。   张厉风还想着她怎么安静不说话了,原来是没有力气再说话,“我们是不是应该吃点宴会上的食物再出来?”   “不要,我突然想吃麻辣烫,宴会上的东西不好吃。”   宴会上聘请的是星级厨师,他们要是做得不好吃,宾客还不得投诉,恐怕只有她会这样说了。张厉风无奈的笑笑,“走吧,我们去吃麻辣烫。”   另一边,宴会主人宁宇轩,他原本想向张厉风炫耀自己温柔美丽的未婚妻,结果发现现场早就失去了张厉风和他妻子的身影。 他们难道已经离开?那他们来参加这场宴会有什么意义。   张厉风只是想看吴蓓殇美美的造型才接受请柬,换做平常,他和宁宇轩没有交情,为什么一定要来。   这场宴会有很多人见过张厉风的新婚妻子长什么样子,留给他们的印象是娇弱、美丽、温婉,却忽视了张厉风的妻子是谁,只知道她姓吴,他们对于她只有一种称乎,张厉风的妻子。   吴蓓殇不需要张厉风提醒都会自觉上他的公司报道,但是时间越久,她越懒得打扮自己,以前还会有兴致用化妆品粉刷自己,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就是嫌麻烦,干脆就用原来的样子。因为公司里的员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到她的素颜,大部分都忘记了她是谁,还好她有张厉风给的专属卡片,他们不认人没关系,认识卡片就好。   他们结婚已经有两个月了,这两个月里张厉风的办公室经常会有一些不知情的女客户乱入,但是在看到漂亮的吴蓓殇之后就打退堂鼓,说自己只是顺道过来看看。今天,好巧,又来一位女客户,从她的穿着打扮就知道她很有钱。至少吴蓓殇看不出来,她对名牌不感冒,只认识两个C的香奈儿,还有LV。   曾经有一度张厉风要买香奈儿的香水给她,被她严肃拒绝了。她是小说家,又不是名媛,不喜欢喷香水,至于经常用到香水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洗手间,她可不希望,香奈儿最终用作空气清新剂,那多不划算。   王媛俪听说张厉风办公室藏了一个美女,所以她今天特地赶过来看看是不是真的,可是美女在哪里?她只看到一个相当懒散的无颜女坐在张厉风办公室的沙发上,带着一副黑框眼镜,时不时还打个哈欠,很想睡觉的样子。   “我问你,张厉风呢?”都说是美女,那肯定不是她眼前的这个女人,应该是张厉风认识的人,和她一样今天凑巧来看他。   吴蓓殇正忙碌于将脑中的想象转化成文字,一心一意专注于此,根本就听不到有人在对她说话。啊~好困,好想睡觉,但是她明明睡满了八个小时,怎么还困!   “喂,你听不到我说话吗?”王媛俪凑到吴蓓殇耳边大声说话。   妈呀,耳朵差点聋了,谁阿?这时吴蓓殇才注意到办公室多了一个女人,弯弯的柳叶眉、明亮的丹凤眼、还有一张樱桃小嘴,很像张厉风喜欢的女人,她不会就是吧!   吴蓓殇淡定hold住,“你找张厉风,他在28楼,办完事情马上下来。”不行了,她又想打哈欠,忍一忍,好不容易才把它憋下去。   “你和张厉风什么关系?竟然能在经理办公室打电脑。”   那请问你又是谁,为什么我要回答你的问题,笑话,你当我是软柿子,随便捏一捏就变形了。吴蓓殇不理她,继续手上的事情,但是忽然想不起她之前脑子里想的情节,大脑里面一片杂乱,她最终放弃思考,把记录存档后关掉笔记本,准备顺应号召去睡觉。   王媛俪见她自顾自的动作,眉心一皱,这女人是不打算理她吗?还瞧见她熟门熟路的从办公桌的柜子里拿出一条浅蓝色毯子,脱掉鞋子躺在沙发上,毯子一盖就这么睡了。她和张厉风到底什么关系,竟然能在办公室睡觉。   即使身旁有人也不妨碍吴蓓殇的睡眠,她一会儿就睡着了。张厉风打开办公室看到的情景就是吴蓓殇在沙发上睡觉,还有一个女人坐在他的办公椅上无聊的翻看手机。   “王姐,你怎么有时间过来,你的公司不忙吗?”王媛俪比他大三岁,是鑫菡环保的负责人,他们两人的关系相当于姐弟。   王媛俪一看到张厉风脸上即刻绽放笑容,“我今天正好有时间,就过来看看你,最近怎么样啊?”   张厉风轻声回答:“还行,我们小点声,蓓蓓在睡觉。”   “我还想问你呢,这个女人是谁啊?竟然能在你的办公室光明正大睡觉。”还严重忽视她。   张厉风看着吴蓓殇,温柔说道:“我老婆。”   她没听错吧,他结婚了,她怎么没有收到消息。“她是你……”   “嘘,轻点声,她在睡觉。最近不知道为什么,蓓蓓总是喊饿,还不分时间地点的犯困。”   “她不会是怀孕了吧?”王媛俪也是随口一说,毕竟这几种症状出现在孕妇身上的机会较多。   他不是没有想过,“可是她平时就喜欢吃东西,有的时候也会不分场合就想睡觉。”他是结婚之后才真正了解蓓蓓的习性,所谓发呆有两种意思,一种她正在想事情构思情节,还有一种她想睡觉了。如果她有睡意,就会加速完成手上的工作,然后迅速关机,盖上被子倒头就睡。肚子经常饿是因为,她一直在想事情,大脑细胞新陈代谢快,需要补充能量。   天呐,他娶的不是老婆是猪吧!“你可以去药店买验孕棒试一下,如果有反应,那么有一定机率她怀孕了,但还是要到医院做正规检查确保是否真的怀孕。”   张厉风认真听着,还不断做着笔记。   “怀孕了,女性的经期就不会来报到,刚开始会感觉累,经常出入厕所,吃的食物会突然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之后会有孕吐,怀孕时间越长,孕妇就会变得更加敏感,暴躁、忧郁,需要适时开导,千万不可以说触及她敏感的话题,否则胎儿会因为母亲的情绪受到影响。”   “王姐不愧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对于怀孕这件事游刃有余。”   “小子,你说什么,怀孕能用游刃有余来形容吗?”王媛俪开玩笑的用手拍打张厉风的肩膀,“你要知道,怀孕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尤其是怀孕初期特别要注意,那段时间最容易因为情绪不稳或者外围因素流产,要当心。”   张厉风听完点头,“我会好好保护蓓蓓的。”   “重点是,我还不一定是怀孕吧。有可能是犯了懒症,因为春天到了。”吴蓓殇插入他们的话题。   “蓓蓓,你醒了。”张厉风连忙扶着她靠在靠坐在沙发上。“现在是秋天,哪来的春天。”   吴蓓殇狠瞪他一眼,“我说春天就是春天。”   “是,春天。”   王媛俪在旁看着张厉风奴性的一面十分诧异,那还是她认识的风流倜傥、对女人很有一套的花花公子张厉风嘛,此时的他就是一个妻奴,妻子说什么都是对的,点头就是,原来结婚能改变一个人那么多。   和张厉风说着说着,吴蓓殇又打了一个哈欠,“肚子饿了,我要吃东西。”   “你想吃什么?我让他们送上来。”   “我想吃蟹黄汤包、水晶虾饺、洒梅子粉的爱心大鸡排、草莓大福、甜玉米,饮料要橙汁,就这些。”   张厉风惊讶的听到那两个字,橙汁,她的最爱从来都是水蜜桃,没有一次换过,这次居然不喝了,“蓓蓓你没事吧,你居然没有点水蜜桃汁。”   “你很好笑诶,水蜜桃口味的我喝多了,突然想换一种不行吗?”   “行~”他打电话告诉助理这些食物。   陈智民接到电话的时候也是被吓一跳,经理夫人这次居然不喝水蜜桃,改成了橙汁,什么情况啊!以前每次必点,说是最爱,到死都不会抛弃它,结果今天就迎来了新欢,一定是有事要发生。   王媛俪安静的看着,不说一句话。她不会真是猪转世投胎,点那么多能吃的完吗?事实证明,吴蓓殇不仅吃完了,还在喊饿。她两眼看的目瞪口呆,传说中的大胃王,终于在现实中见到了。   填饱肚子,吴蓓殇终于恢复了精力,可是她不想工作了,无聊的盯着张厉风还有王媛俪发呆。   王媛俪轻声和张厉风说话:“你老婆真怪,她是在发呆吗?”   “可能吧!”他也猜不准。   “你可以直接问我,我就是在发呆,没有想其他东西。”最近创作灵感没有以前多了,总感觉力不从心,难道得了绝症,离死不远。我呸,纯属虚构,她还想活得长长久久,最后老死。   “我们还没有自我介绍吧,重新介绍我自己,我是王媛俪,你老公的干姐姐。”王媛俪和吴蓓殇握手。   她们又不是国家主席见面,至于互相握手吗,吴蓓殇看着对方伸出的右手停顿了有三秒,然后把自己的右手搭了上去。“我叫吴蓓殇,是张厉风的妻子。”   她其实很想加两个字,目前,她目前是张厉风的妻子,生了小宝宝之后就不一定了。   “我这次来是听说厉风办公室经常出现一个美女,却又在之前了解到他的妻子并不是很漂亮。”王媛俪赶紧向吴蓓殇澄清,“我不是说你不要看。”   吴蓓殇面色如常,示意她继续。   “我就想这小子会不是旧性复发了吧,所以过来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可是一进办公室,我没见到所谓的大美女,这一定是外人的谣言,所以妹子你千万不要当真。”   张厉风听后哈哈大笑,王媛俪不明白,她刚才有讲笑话吗,他至于笑得那么开心。张厉风忍住笑意,拿出手机给王媛俪看照片。   王媛俪看到的是婚纱照,但是里面的女的明显是另一个人,她急忙按掉手机,“你怎么和另一个女的,拍这种照片。”   张厉风再次发笑,因为这件事真的很好笑。吴蓓殇就在沙发上静静地坐着,不发一词,看着张厉风怎么解释。   “王姐,你说的另一个女人你也认识,就是刚才吃了一大堆东西还说没饱的那个。”   “你在开玩笑,对不对,这两个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王媛俪没有把张厉风说的话当真。   张厉风伸手发誓,“我们都认识那么多年了,怎么可能骗你。不信,你拿照片和她对比一下,就会看出她们两个的相似之处。”   王媛俪半信半疑的拿着张厉风手机中的婚纱照与现场的吴蓓殇进行比较,“仔细看,只能发现她们的眼睛一样,妹子你笑一个给我看看。”   她这台词不是耍流氓专用的吗!吴蓓殇波澜不惊,“笑不出来。”   “你不笑,我就不能确定和厉风结婚的是你哦,然后我会到处说张厉风结婚是骗人的,再然后就会有一大波美女涌到他身边。”   张厉风佩服王媛俪能想出这种话,蓓蓓对于找上门的女人最烦了,她一定会笑的。   平白无故,谁轻易笑得出来,至少她不行。如果她笑一下就能免掉一些事情,她会努力做的。想想开心的事情,她终于把一本长篇小说写完,这下能够休息一段时间了。她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想睡觉就睡觉,想吃就吃,像一只小猪,嘿嘿。吴蓓殇被自己的想象引发笑意,最终笑了出来。   “好吧,我承认你就是照片中的女人,因为你们的眼睛,还有微笑时候出现的酒窝一模一样。只是不明白,女人化妆真的能改变那么多吗?”王媛俪忍不住感叹道。   又是一个来质问她脸的,真是麻烦。“你有带化妆品吗?”   王媛俪从包中掏出眉笔、腮红还有口红,“我只有这几样。”   “没关系,借我用一下。”吴蓓殇会画淡妆,用眉笔简单地修饰一下眉毛,打上一点腮红,嘴上抹一点点口红,把头发散下,最后还有一步,甜甜的微笑。   吴蓓殇歪着脑袋装可爱,再搭上轻快的语气,“这样可以了吗?”   “可以,可以,有了八分像,原来只是一些小小的变化,整个人就变得不一样。”王媛俪再次感叹。   “你明白了?”吴蓓殇不放心,又问了一遍。   王媛俪点头,张厉风则是轻易猜到吴蓓殇之后会做什么。   明白就好,吴蓓殇立刻放下笑容,拿出湿纸巾擦掉脸上的化妆品,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42、可能怀孕   王媛俪看着吴蓓殇擦掉脸上的残妆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不禁感叹道:“都说女人化妆就像变魔术,这回我真信了。”她也会化妆,但是对着镜子还是能看出这原来就是自己。   为了验证自己的脸,吴蓓殇用力掐了一下,“我没有整容,化妆真的可以改变人的样貌,或许还有一点,因为我笑与不笑的关系。”她面带笑容时会显得有活力,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不笑的时候,给人感觉死板,再配上凌乱的头发,差不多该有三十了吧。   他被蓓蓓突然的行动吓到,哪有人为此狠捏自己脸的,“疼不疼?”   “疼,但是还好。”她是人,当然会有感觉。   张厉风温柔抚摸吴蓓殇被捏红的脸颊,触感不错。   喂,喂,这空间还有一个人呢,别把她当不存在。“我今天来是邀请你们到我家做客,记得一定要来。”王媛俪有过被张厉风放鸽子的经历,所以为了预防万一,她得多嘱咐一句。   夏颐朵大厦,B栋十三楼,张厉风和吴蓓殇到了。按响门铃,开门的是一个留着娃娃头的五岁小女生,她一见到张厉风便激动地喊道:“舅舅。”   张厉风一把抱起她,“梅梅,想不想舅舅。”   “想。”小女生娇嫩的声音回复他。   “梅梅,这是你舅妈,喊一声舅妈。”   小女生看着吴蓓殇面无表情怯怯的不敢说话,吴蓓殇突然一改画风微笑着和她打招呼:“你叫梅梅是吗,不用怕我,我不会把你吃掉的。”   梅梅一开始见吴蓓殇,看起来冷冷的,梅梅不禁感到害怕,但是吴蓓殇对她微笑之后,她渐渐放下,甜甜的唤了声:“舅妈。”   虽然舅妈听着怪怪的,但勉强接受。小姑娘真可爱,过来抱抱。“梅梅,舅妈抱抱你好不好?”   梅梅点头,吴蓓殇从张厉风怀里接过她。   她以后也要生这么可爱的女儿,然后把她打扮成小公主,这件事是不可能的,打扮成巫婆这个主意不错。   吴蓓殇进入王媛俪的家还是抱着梅梅不肯松手,十分疼爱她。王媛俪见此,“厉风,你老婆将来一定很宠孩子。”   张厉风看着吴蓓殇抱着梅梅坐在沙发上讲故事,宠溺的笑了,原来一个孩子就可以让他见到蓓蓓那么多真诚的微笑。   王媛俪的老公肖朗抱着出生不久的老二胖胖坐到吴蓓殇身边,“梅梅,你不要弟弟了吗?”   “我有舅妈,不要弟弟了。”   “哎呀,你这孩子,竟然不要那么可爱的弟弟了,当初是谁在医院指着玻璃窗大喊,这是我弟弟!”   梅梅嘟起嘴巴,“爸爸,你不守信,我们说好不再提的,哼。”她坐在吴蓓殇膝上,双手撰住她的衣袖,把脸埋进她的胸前。   肖朗面露尴尬,他开玩笑的,怎么梅梅好像更黏弟妹了。   “姐夫,梅梅五岁了,她能明白一些以前不懂的事情,你现在说她糗事,她当然害羞了。”   真是罪过,竟然是由这个初见面的弟妹来开导他,他还是把胖胖抱回房让他继续睡觉得了。   “你爸爸走了,我们继续讲之前故事好吗?”吴蓓殇温柔的和梅梅说话。   “嗯。”梅梅点头。   “从前有一颗小树苗,它渐渐地长成大树,然后在枝头结满了红彤彤的果实,梅梅猜猜什么水果颜色红彤彤、吃起来脆脆的?”   “是苹果。”她最喜欢苹果了。   吴蓓殇微笑,“梅梅好聪明,树上结的果实就是苹果。又圆又大的苹果长在高高的大树上,有个小孩想要吃它,却怎么也摘不到,她喊来自己的爸爸帮忙,她的爸爸拿着一根棒不断敲击树上的果实,一个个苹果哗哗掉落,摔倒地上全都碎了,小孩子和她的爸爸很伤心,他们一个苹果都没有吃到,小松鼠听到他们哭声知道了这件事情,于是上树帮他们摘下苹果,小松鼠拿到的苹果是完整的一个,没有损坏,它把苹果交给他们,然后就走了。”   “还有呢,还有呢?”   “故事已经结束,现在我要问你问题。”   梅梅兴奋地眨着眼睛,“舅妈,你说。”   “为什么苹果掉到地上就碎了呢?”   “梅梅不知道。”   王媛俪一旁看着,不解弟妹的问题,她才一个五岁的孩子能懂这些吗?   “那是因为重力,就像梅梅不小心摔倒在地上会受伤一样,苹果掉落地面也会受伤,然后它的形状就会发生变化,然后坏了不能吃了,所以梅梅不能随便把东西扔到地上好吗?”   梅梅点头,原来苹果掉到地上会变形,是因为重力,虽然她不明白重力是什么,但是她记住了。   这也行,她一直以为小孩子不懂这些,所以平常只给她读童话故事。王媛俪拍拍张厉风肩膀,“弟妹不错啊,她难道是幼儿园老师?”   “不是。”   “我还以为她是呢,教孩子真有一套。”比起她这个做妈的,梅梅更喜欢弟妹了,哎,好伤心啊。   吴蓓殇继续提问:“为什么小孩和她的爸爸都不能摘下苹果,小松鼠却能摘到呢?”   “因为小松鼠会爬树。”   “梅梅真聪明,这点很对,但还有其他的,是他们用的方法不对,只要掌握住方法,小孩子和她的爸爸其实可以自己拿到苹果。梅梅喜欢吃什么?”   “冰淇淋。”   “那么我问你,冰淇淋为什么要放冰箱呢?”   “不知道。”她只知道冰淇淋很好吃。   吴蓓殇耐心告诉她:“因为冰淇淋放在外面会融化变成水,只有放在低温的冰箱才能保存它,否则梅梅最喜欢吃的冰淇淋就全部变成水,那就不能吃了,我们是不是应该感谢冰箱帮助我们保护了冰淇淋呢!”   “嗯,我要谢谢它。”梅梅跑到家里的冰箱旁,郑重其事的向它道谢。   吴蓓殇摸摸梅梅头顶柔顺的发丝,“我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那些帮助过我们的人或事,这样梅梅长大就会变成童话故事中的公主。”   “梅梅要当公主。”小丫头紧挨着吴蓓殇撒娇。   “那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刚才没有吃蔬菜,只吃了肉肉。”她观察过梅梅,发现这孩子严重挑食。   梅梅睁大水汪汪的眼睛,糯糯说道:“不喜欢。”   “可是你不吃蔬菜就不会长高,不长高就不会长大,不长大就当不了公主。”吴蓓殇轻声叹气,“舅妈也帮不了你。”   梅梅抓住她的手,不停摆动,“我要当公主,我要当公主。”   “当公主就不能挑食,不喜欢吃的食物必须吃掉,而且不能浪费粮食,否则会遭雷劈,梅梅永远当不成公主。”   小姑娘吓得哇哇叫,大喊:“我以后再也不挑食,会乖乖吃掉不喜欢的菜菜,不要雷劈。”   王媛俪傻傻看着,她怎么就误会弟妹是宠孩子,明显是威胁,但成效不错,以前她费劲告诉梅梅不要挑食,梅梅还是只吃肉,现在弟妹用三言两语,梅梅就变得听话了,教育手段的确比她高明,不由让她怀疑,弟妹确定没有当做老师!   张厉风扶着脑袋,他也和王媛俪同样的想法,蓓蓓教育孩子太有一套,估计里面有他不知道的,指不定她还真有一个月当过幼儿园老师。更令人诧异的是她教导孩子的方法,用小孩子最喜欢的故事来引导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让梅梅容易理解复杂的事情。   “梅梅要说到做到,我会经常问你妈妈的,如果你还是不吃蔬菜,我让上帝爷爷惩罚你永远长不大。”   不住点头,她才不要长不大,也会努力吃掉那些不喜欢的菜菜,“舅妈,我一定会做到的。”   吴蓓殇嘴角弯起一抹弧度,朝不远处的王媛俪眨眼睛,好似在说,看,你的孩子被我驯服了。   “厉风,我向你抱歉。”   平白无故道歉,“你做错什么了,王姐?”   “我今天进你办公室的时候,认为眼前的女人穿着随意,看着十分不讨喜,她又假装听不到我说话,所以给我感觉不好,当你说她是你老婆时,我甚至不敢相信,你们俩怎么会凑在一起,因为你们看起来完全不配。”   张厉风没有生气,这种话他上大学期间就听多了,那时蓓蓓还只是他的朋友,“蓓蓓平常是没有表情,但不代表她冷情,她的优点很多,都被她隐藏起来了,所以凭外表判定一个人是不正确的。”   难以置信,眼前的人还是她认识多年的那个人吗!“厉风你真的变了,以前的你绝对不可能说出这番话。”结婚真的改变了他。   “也许吧,以前我交往过漂亮的女人,从没考虑过任何内涵,但是时间一长,发现她们美丽的外表下拥有一颗漆黑的心,人的漂亮又有什么用,如果她们真的好,我就不会一个换一个。”   “我看你是没找对人,所以才会给人花心的感觉,其实你的每段恋情都付出了真心,只是不能维持长久,你的历任女友都留不住你的心。你呀,如果不是听到消息,我还真不知道你结婚了。快给我说说,你和弟妹是怎么认识的?”她迫不及待想要听这小两口的爱情故事,想必一定十分精彩。   尴尬,他该说什么,他们之间的故事混乱的可以,堪比电视剧情节。   “我和他是青梅竹马,双方的父母也是好友,但是仅维持了几年,我搬家之后我们两家就不常联系,因缘巧合,我们居然上的是同一所大学,然后渐渐地两人有了联系,慢慢有了感情,就是这样。”吴蓓殇代张厉风陈述他们之间的所谓“爱情”故事,不需要停顿,她语句连贯的说出修改后的内容。   这段故事跳脱的好快,她不相信他们的故事除了青梅竹马这个桥段,会如此平淡无奇,其中一定省略了很多,既然弟妹不想多说,她也不会强求。   “这是我给姐姐的礼物,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吴蓓殇从包包中掏出自己的小说。   王媛俪接手,陌殇的《浅蓝色梦幻曲》、《爱在维也纳》、《醉夜月光》、《黑色假面》、《蒲公英的归宿》,她紧拽书本,语气颇为激动,“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作家,他写的书都很还看,我全都看过,但是这几本怎么市场上没有呢?”   “因为它还没有上市,给你的是试行版。”外人以为她一年只写两三本小说,其实不是,她若是灵感多,构思得快,几个月就能写完一本。电脑里也储藏了好多写完的故事,她没有发出去的原因是怕其他人觉得她写小说太快,有些人会嫉妒,正常人是不会写那么快的。   “还没上市,也就是说我手上的小说别人都没看过?”期待的心揣测不安。   吴蓓殇点头。   “天哪,我太荣幸了,只是弟妹,这试行版小说你怎么会有?”   “自然是有渠道,王姐只要你喜欢就好。”她除了自己的书能拿出手,其他的礼物都没什么意义。   “王姐,陌殇的书有那么好,瞧你乐开花的样子,姐夫看见了还不掉进醋坛子。”张厉风不解,蓓蓓的书当真那么受欢迎,就连王姐都陷进去了。   恰巧肖朗从房内出来,听到张厉风讲他,“你们在说我坏话?”   “姐夫,你对于王姐喜欢陌殇的小说不会吃醋吗?”   “为什么要,你姐喜欢的是陌殇写的小说,而不是他这个人,网上不是说了陌殇现在有三十几岁,是个有着啤酒肚的中年男人,我三十一,每个月都会上健身房运动,身材一定比那个啤酒肚的陌殇要好,你姐肯定比他更喜欢我,的身体。”   张厉风不由自主看向那个三十好几,有着啤酒肚的陌殇,她低头瞧着自己肚子,没有啤酒肚啊,仍然是扁扁的,而且她还没有三十岁。   离开王媛俪家的时候,梅梅拉着吴蓓殇的手不肯松,哭哭啼啼的,“舅妈你不要走,你和梅梅玩好吗?”   “梅梅听话,松手,你舅妈要回家睡觉了,她下次还会来的。”   “真的吗?舅妈你还会来?”   吴蓓殇点头。   梅梅松手后不断晃动手臂,再见。   王媛俪感觉一丝酸意涌上心头,这小家伙竟然连老娘的话都不听了,没天理啊。   回家路上,吴蓓殇一本正经对张厉风说:“我饿了。”   不是吧,他们两个小时前才吃过晚饭,现在就饿了,他老婆的胃越来越接近无底洞了。   吃过宵夜,吴蓓殇终于有了困意,懒懒的不想动,这不身边就有一个奴隶可供使用,他们现在是夫妻,又是熟识,没什么好尴尬的。   她伸出双手,“张厉风抱我回房睡觉。”   “是,太后。”他发觉蓓蓓最近越来越懒了,几步路的距离她都不想动,一直唤他抱着,他可以理解为蓓蓓在向他撒娇嘛!   吴蓓殇不觉得自己在撒娇,她只是不想动,认为自己懒病犯了,也许过了几天她就好了。而她所说的几天变成了半个月,这半个月里吴蓓殇提不起劲,感觉浑身软绵绵的,就像中了十香软筋散。张厉风习惯了吴蓓殇陪在身边,即使她浑身发软也没有商量的余地,她懒得走路,他就把她公主抱着。此举羡煞了多少旁人,虐死了多少单身狗。   对于公司的流言蜚语,吴蓓殇不在乎,她更在乎自己是不是真的生病了,万幸,她除了懒了一点,更爱睡觉一点,食量更大一点,其他都很健康。   这一天早上,她感觉力量又回来了,所以谢绝张厉风的公主抱,自己一个人走。张厉风则是看着空荡荡的怀抱,眼中闪过一丝留恋。   似乎是为了弥补之前懒洋洋的自己,吴蓓殇工作更带劲了,只是突然想起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再结合自己最近的状况,与那个有了十之八九的联系。她合上笔记,走到张厉风的办公桌面前。   “老公,我刚想起一件事,我的亲戚已经有几次没有来报到,所以我们应该去医院看看。”   张厉风还想,蓓蓓怎么会喊她老公,平时都是直呼他名字,接着听到,“亲戚,谁?”   吴蓓殇为他的目愣翻白眼,“大姨妈,女人的月月好朋友,通俗点叫做生理经期。”   “也就是说?”   继续。   “我们要上医院。”   没错。   “做什么?”   他傻呀!   “看妇科。”   张厉风这才反应过来,“我要当爸爸了,我要当爸爸了……”   他变成复读机了。   吴蓓殇伸手叫停,“你也别太兴奋,还不一定,只有上医院检查了才知道。”   张厉风立马收拾东西。   “请问你在做什么?”   “去医院啊!”不是要检查嘛。   “你工作结束了吗?”   张厉风拨通了一个电话,讲了一会儿,“好了,我们走吧。”   “你确定没问题,我可不希望你因为我导致工作进度变慢。”   “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我工作的后续交给这个人绝对没问题。”   “那好吧。”   另一边,张仲肖正在家中帮妻子拨橘子,接到了来自儿子的一通电话,当他放下电话后,傻愣了一会儿,就连萧美毓问他说了什么他都没有回应。   好半晌之后,他毅然起身进了卧室换上了正装,萧美毓看到老公反常的行为当然不会误会他有什么对不起她的地方,只是奇怪他又不上班穿西装打领带干嘛。   “老婆,我去上班了。”   欸,真的上班?“老头子,你奇怪啊,你以前巴不得不进公司,自从厉风接任后,你除了有事绝对不会进公司,现在还告诉我,你要上班去了,厉风呢,他不是在公司吗?”   “老婆,我也是为了我们的孙子着想,才答应厉风接下他未完成的工作。”张仲肖想要给老婆惊喜,没有在第一时间告诉她。   孙子,“难道蓓蓓怀孕了?”   “还不一定,厉风带着蓓蓓上医院检查去了。”   “那你还不快进公司。”萧美毓把张仲肖推出家门口,“老公,你加油。”啪,大门在张仲肖面前关上。   算了,他能理解妻子兴奋地心情,现在指不定正拿着手机询问蓓蓓检查的情况。   正如他所说,萧美毓关上大门后就拿出手机拨打张厉风的电话号码,嘟嘟几声后电话被接通。   ☆、43、恭喜中奖   萧美毓怀着激动的心情打电话给张厉风,“儿子,医生怎么说?”   “妈,我们还在排队,详细情况等检查完再说。”   彼端还能听到护士喊话的声音。   “那好吧。”带着一丝失落,萧美毓挂掉电话。   晚上,一大家子,表情都很严肃。   吴浩然听到蓓蓓有可能怀孕是心情是极度矛盾的,一方面想着蓓蓓还没长大,怀孕这件事对她来说还很早。另一方面,蓓蓓的孩子一定极其可爱,想到她甜腻腻的叫自己外公,他就觉得欢喜。   张厉风和吴蓓殇也是,打他们从医院回来后,守口如瓶,非得在全部然到齐后,他们才会开口。   “蓓蓓,情况到底怎么样?”吴浩然和张仲肖齐声道。   “还能怎样,就这样呗。”她嘴里吃着菠萝不断回话。   萧美毓和刘彩诗只能把希望放在张厉风身上,“厉风,你说。”   “恭喜,我们中奖了。”   言下之意就是,蓓蓓她怀孕了!难怪她最近不停地吃东西,还经常感到累,一切不就是怀孕的症状吗。   “医生说,孩子已经有两个多月了,胚胎发育的很好,没有任何危险,所以蓓蓓会是一个健康的妈妈。”   其他人都在庆祝家里多了一个新成员,而吴蓓殇没有太大表示,她本来就是为了孩子和张厉风结婚,等孩子结婚后就和他离婚,只是这件事他们不知道罢了。   张厉风又岂能不知吴蓓殇在想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不会让她如意的。   一时之间,吴蓓殇成为了家中的珍宝,重的不能拿,轻的不能拿,就连工作需要的电脑也不允许她碰,说是有辐射。没关系,她可以用笔写下来,将来再重新编入电脑。   都说怀孕会出现孕吐,但是吴蓓殇肚子六个月的时候仍然如同常人一般生活,没有一点点不适感,这个孩子很乖,很少折腾她。   吴蓓殇还是和以前一样陪同张厉风上班,双方的父母都有要求她在家安心养胎,可是张厉风不愿意,他已经习惯了吴蓓殇陪伴在身边,突然变成一个人,他会寂寞的。   八卦1号:“你们有没有发现,那个美女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来见经理,是不是因为正宫在的缘故。”   八卦2号:“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经理夫人越看越漂亮,感觉和经理很搭啊。”   八卦3号:“我是新上任的职员,并不清楚经理之前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现在可以很清楚的说,他绝对是宠妻一族。”   八卦4号:“兄弟何出此言?”   八卦3号:“我看到经理蹲下身子给经理夫人绑鞋带。”   “那有什么好奇怪的。”   八卦3号;“啧啧,你们不了解了,经理夫人当时根本就没有穿有绑带的鞋子,她只是说,‘我鞋带松了,你给我系上。’然后,经理就乖乖低头去绑那完全不存在的鞋带,你们难道还看不出经理夫人在经理心中的位置吗!”   的确,能做到如此程度,他们对经历的敬仰之心又上了一个台阶。   事实上,吴蓓殇只是突然想到小说中某个情节,找了张厉风练练手,试试效果如何。   吴蓓殇怀孕八个月的时候,肚子已经明显滚成了一个球,却也是这几个月开始,张厉风公司的职员知道了经理夫人已经怀孕这件事,只因吴蓓殇的肚子初期并不明显,到了五个月才渐渐显形。所以当他们知道吴蓓殇怀孕时,惊吓度不比张厉风突然告诉他们结婚时来的小。   有一天夜里,吴蓓殇推醒了熟睡中的张厉风,一脸镇定告诉他自己羊水破了,恐怕就要生了,需要他帮忙送到医院。张厉风平时的冷静早就被吓得无影无踪,他呆愣着不知先该做哪一样。于是吴蓓殇只好忍着痛,命令他做这做那,才有了小宝宝张妙珂的诞生。   张妙珂小朋友有一个很可爱的小名,吴蓓殇取自妙的谐音,叫做小猫。小猫不仅没有给吴蓓殇带来孕吐的烦恼,还在羊水破后两小时内迅速降生,比寻常爱折磨人的宝宝来的更乖巧。正如吴蓓殇说的,她只是做了一个深呼吸,就把孩子扑通生了出来。   吴蓓殇有意向张厉风提出申请,既然她女儿都生了,是不是该把离婚证书给签了。张厉风自有他的拆招,他……什么都没听到,把自己当做聋子。吴蓓殇不明白他在拖什么,和她离婚,他应该更高兴才对,能恢复单身,还能找到更漂亮的女人,不是很好吗!   小猫一岁就已经长得比其他孩子还要好看,小小的粉团子带出去只有羡煞旁人的份。据吴浩然说,小猫像极了吴蓓殇小时候,可爱又讨喜,是个人见人爱的小美女,只是个性在长大后有了很大的反差,希望她不会也如此。   自从吴蓓殇生了孩子后,张厉风还是想方设法把吴蓓殇系在身边,没办法,他稍一松懈,蓓蓓就有可能误会他对她的感情,然后把一张离婚证书扔到他面前,让他签。天晓得一年时间,他用了多少种方法拒绝,也让他找到了什么样的方法是最容易让她放弃的,那就是在她提起离婚两个字时立马吻住她,把她吻得昏天暗地,今夕不知何夕。   这期间他的努力不是没有结果,张厉风从文件后偷偷看向在沙发上睡着的吴蓓殇,那,圆滚滚的肚子,不用猜,那个不是游泳圈,是她又怀孕了。   算算日子,应该是吴蓓殇做完月子出来就怀上了现在肚子里的。那时的她恐怕也没想到,事情竟然会变成今天的这种局面,才刚生完一个孩子不久,她居然又怀孕,他们的夫妻生活未免太那个。   所谓夫妻间的生活他们到底过的怎么样呢?   吴蓓殇没谈过恋爱,但是她知道恋爱是什么,毕竟小说不是白写的。张厉风很荣幸成为了她生命中的很多第一次,第一个讨厌的男人,第一个夺走她初吻的男人,第一个成为她异性的朋友,第一个老公,第一个孩子的爸爸……说她对他没感情,是不正确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们之间的关系,说是朋友却是夫妻,说是夫妻,她又经常把他当下人使,起初以为张厉风会讨厌他们这种相处模式,哪晓得他居然很听话的按照自己要求真的去做到了。   张厉风会不会有被虐体质?   有一点她很懊悔,她很想知道她的第一次是怎样失去的,竟然连半点记忆残渣都没有。她还记得新婚之夜,张厉风和她嬉戏打闹,中途不知为何突然离开,然后手中多了一杯红色液体,她想起来了,闻着味道很像红酒,所以她没有接受。结果最后还是他喝掉了杯中的红酒,就在她这么以为的时候,张厉风吻住了她,把口中的酒液一点不漏推送至她的口腔。记忆到这里就停了,她没做什么吧?   那天晚上,张厉风为了自己的新婚之夜,无可奈何的选择了醉酒后迷人的吴蓓殇,至于他们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之后细细道来。   ☆、44、回忆   醉酒后的吴蓓殇展露了平时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实性格,真正的她活泼开朗、想法奇特,出口让人难以招架。   这次她不再傻笑,满脸愁容,“结婚真麻烦,为什么要准备那么多道程序,两个人领完结婚证就算成功,那难道不行吗?”   张厉风不知道原来她醉酒还有这样一面,没有回话,安静的听着。   “为什么有人说我性格不好,就因为我不爱笑,他们傻啊,我只是笑点太高,不轻易笑而已。他们不知道经常笑会有鱼尾纹吗!”吴蓓殇站在床上睥睨地面的张厉风,并且手舞足蹈。   我其实也很想看你笑,如此看来是属于傻人那类吧。   她突然停下抓住了张厉风,把他凑到眼前,“你好眼熟,我是不是见过你?”敲敲头,“瞧我这记性,你不是张厉风吗,我认识,今天和我结婚的帅哥。”说完,自顾自嘿嘿笑起来。   张厉风无奈的看着吴蓓殇,她不是说自己笑点很高,为什么看到他就笑了,难道是他身上有什么笑料?   “你笑什么?”   “我在想我的老公是一个帅哥,将来的孩子一定长得好,嗯,就冲这一点,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待你的,离婚后少不了好处,你要是有麻烦就找我,我绝对挺你。”拍拍自己的胸脯,吴蓓殇再三保证。   他内心不住叹气,“你为什么要离婚,和他结婚不好吗?”   吴蓓殇语调一变,不断抽泣,“我很久以前是准备相亲结婚的,想说再不济的男人只要挑对眼,凑活着过日子就行,哪晓得那些男的一个个神经有问题,居然嫌我长得难看。”她指着自己说:“我哪里难看了,明明很正常,他们才是长得猪一样,我都没说呢。”   誒,酒后吐真言,他还是第一次听她谈起这些事情。之前她每次相亲回来都没有说什么,所以他并不清楚详细情况。   “张厉风不好吗,你那么想和他离婚。”   “他很好啊,长得帅又有钱,但就是太花心了,让人没有安全感,不过我都不会在意的,呵呵呵,因为我又不是漫画中的女主角,看到帅哥就脸红心跳,马上喜欢上对方,那太不现实了。我心目中的老公,至少性格不要像他就好,可是……”吴蓓殇蹲在床上,伤心的音乐起,“可是我找不到符合自己喜欢的,也没有人喜欢我,呜呜~”   看着吴蓓殇不断都抖动肩膀,她难道哭了,张厉风感觉心中一阵刺痛,他上前轻轻拍拍吴蓓殇,“怎么会没有人喜欢你,一定有的,我就很喜欢你啊。”   埋入膝盖处传来一阵闷声,“你的喜欢太廉价了,我不要。”   张厉风嘴角抽搐,有多少女人巴着他的喜欢,她竟然还嫌弃。“你的爸妈一定喜欢你的。”   没有声音。   吴蓓殇抬头,“你傻啊,我爸妈不爱我爱谁。”给了他一个鄙视的眼神。   “你没哭?”她的脸没有任何流泪痕迹。   吴蓓殇疑惑的张大双眼,“我为什么要哭。”   他以为……原来是自己误会了。   “我除了特别情况会哭,其他时间情绪都很稳定。”   张厉风回忆起蓓蓓有一次生病,那是他第一次见她流泪。那时候她真的很脆弱,哭的很像小孩子。   吴蓓殇打了一个哈欠,感觉睡神在召唤她,“不和你说了,我要睡觉。”接着她开始脱衣服,直到全部脱光,她才想起,“咦?我好像不是喜欢裸睡,是不是脱太多了,还是再穿上吧。”   看到眼前火辣的画面,他快喷鼻血了,张厉风啊张厉风,你又不是没见过女人的裸体,至于这幅窝囊相。看到吴蓓殇又要穿起,他连忙阻止。   “裸睡好,裸睡有益身心健康。”为了自己的福利,他说什么都不能放过眼前的机会。   歪着头,好奇宝宝发问:“你也会裸睡吗?”   张厉风不断点头。   “那好吧。”她把脱下的衣服一一叠好放在旁边的椅子上。   “你为什么要叠衣服?”而且是光着身子!对他来说太刺激了,他再次感叹蓓蓓的身材真好。   吴蓓殇嘟起嘴吧,“因为会皱。”她喜欢睡觉前把脱下的衣服折叠好,然后明天起床衣服抖开就是整整齐齐的。   就因为这个,蓓蓓的想法他真的很难弄懂。   再看吴蓓殇,她早就躲进被窝,闭上双眼准备睡觉。张厉风迅速脱掉自己的衣物急忙钻了进去,他的新婚之夜绝对不能浪费。   昏昏欲睡中吴蓓殇感觉自己身上爬了好多蚂蚁,奇痒难耐,伸手把它赶走它又来,好讨厌。“不要吵我睡觉。”   张厉风感觉他现在很像在犯罪,但是天晓得他被吴蓓殇折磨了多久,自从发现自己对她产生了感情,外面那些女人他一个都看不上,如今都禁欲了快一年了,他难道不能从罪魁祸首身上讨点好处。   他对着吴蓓殇的耳垂吹气,“蓓蓓,你不是想要小宝宝吗,现在就是制造孩子的时候。”   听到她做梦都想要的事情,吴蓓殇猛地睁开了眼,“小宝宝,我要女孩。”   这个,男女他做不了主,“我答应你。”但又有何难,如果第一胎不是女孩,他们继续,他相信他们迟早会有女儿。   “那好吧,你来吧。”吴蓓殇此刻虽有醉意,但是一些常识还是知晓的,制造孩子不就是需要那个吗,双方之间水乳交融,也就是所谓的鱼水之欢,于是她躺平身子。   张厉风觉得吴蓓殇真可爱,“那我来了。”   一段时间过后,空中传来呜呜声。那是吴蓓殇咬住张厉风的肩膀发出的声音,实在是太疼了,疼的她突然酒醒了。   “我刚刚做什么了,还有我们现在……”   张厉风哪有时间和她扯,忙的不亦乐乎,吴蓓殇气他不顾自己的问题,发狠又咬了他一口。   “你……你,给我停下……”吴蓓殇说话断断续续,连不成一句。   张厉风全当耳旁风,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好疼,我不要了!不要了。”吴蓓殇努力挣扎,想要摆脱现状。   他把身体撑在吴蓓殇上空,“小姐,我们都这样了怎么停。”要他现在停下,以后觉得有心里阴影存在。“你不要孩子了吗?”   “我们上医院做试管婴儿。”   回答吴蓓殇的是一记有力的猛攻,他才不会上医院去做那件鬼事情,被人知道岂不笑掉大牙,而且他更喜欢通过两个人身体接触的方法产生下一代。   “唔,你……啊……算了,希望这次能中就好。”真搞不懂,为什么男女之间要这样那样,是为了繁育下一代,还是为了一时的快感,她也没感觉有多好啊。至少,她只记得疼,虽然之后不一样了,但是她不会承认的。   空气中只剩下男女的喘息声不绝于耳。   张厉风停下,吴蓓殇以为结束了,“你可不可以……”   “可以什么?”   一张帅脸与她零距离接触,吴蓓殇不由自主羞红了脸。“就是,那个,你的那个可不可以出来,我……感觉涨涨的。”说话声越来越小,到最后只剩下蚊子叫。   天哪,她居然讲出这种话,丢死人了,小说又不是没写过各种暧昧情节,但是放在自己身上,就不一样了。   蓓蓓原来会害羞啊,那更要欺负她了,恐怕他也只能在床上展开他的雄风,所以……“这样做更容易受孕。”   “是吗?”这点她深表怀疑,但由不得不信。她被体内的变化怔住,睁大了双眸,“你,你又怎么了,我没动啊。”太,太恐怖了,他竟然又发情了。   “不好意思,你的表情让我不禁兴奋了一下,放心,我会很快结束的。”对于男人来说,性事绝对不能说快,但为了安慰她,张厉风只能应付说了,事实真会如他所说的那样吗!   对于张厉风的保证,吴蓓殇多少抱着相信的态度,因为至今为止他并没对自己信口开河,所以他这样说,她也就这样信了。   隔天早上九点十分,吴蓓殇看着衣冠楚楚的张厉风恨不得咬死他,是谁说很快就能解决,然后进行了一整个晚上,呸,骗子,他的信誉度从现在开始就刷没了。她好不容易能睡会儿懒觉,竟然打电话通知她做午饭,还要带到公司给他。好啊,她多做点,吃死他!   ☆、45、打工记之一   横店影视城,一群身穿古装的民众被战乱殃及,他们在一瞬间就倒地做挺尸状,人群中还有一个不显眼的女子,她与其他人一样倒在地上,且死相难看,但是长相极其熟悉,原来她是吴蓓殇。   她已经在这里待了将近一个月,还有三天,她目前的打工生活就此结束。   这一个月里她做过死尸、丫鬟、路人、大婶,还帮忙剧组做道具,充当艺人的身后小妹,基本上她能做的都做了。为什么要做到如此地步,当然是为了创作新书,下一本她打算写关于娱乐圈内幕的,以前也曾写过大明星,但是浅薄的理解只能让她停在原地。   她用的是自己的本名,但是在现场他们喊她小吴。   “小吴,那个人又来了,她就交给你了。”说话之人是《仙剑情缘》剧组的化妆师小林,他所说的那人指的是新晋花旦华筠蝶。   吴蓓殇唯唯是诺,把小人物演的入木三分,“好的,我会好好伺候她的。”   华筠蝶长得灵动魅人,十分具有仙女的气质,外人眼中她确实如此,私底下她不苟一词,很难让人猜测她到底在想什么,奇怪的是,只有吴蓓殇能很好地说出她所要的东西。譬如,她的皱眉不是因为生气,而是天气太热,戏服太厚重,但是常人却以为她不满意身边的一切,对她的态度有些过于小心翼翼。吴蓓殇不然,她很是直接的说出了重点。她的观察力很敏锐,可以从一个人的表情解剖出一些信息,自此,每次华筠蝶到现场,吴蓓殇就是她身边必不可少的解说人员,也可以说有了吴蓓殇他们少受了很多冤枉罪,只因华筠蝶除了演戏会说台词,一下戏就是一个冷硬的冰块,让人难以靠近。   “华小姐,今天心情不错。”她从对方的眉眼中看到了一丝春色。   华筠蝶抿嘴浅笑,她今天确实很开心,因为她在影城的商业街看到了一个帅哥。于是,她难得的和吴蓓殇聊起关于那名帅哥的话题,“搭戏的男演员都看腻了,今天的那个才叫帅,不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   别看她冷,她对于帅哥毫无抵抗力。   吴蓓殇对此不感兴趣,她跟在华筠蝶身边只是尽责的在演一名近乎经纪人的角色,这女的根本就不算冷,只是喜欢装。她的真实性格就像一个小女生,外表的冷漠是她过早进入演艺圈她形成的一种保护色。应付这种人,见好就收,千万别把自己当成对方朋友,否则可能会被误会蹬鼻子上脸。   见她没反应,华筠蝶一脸讪讪,“小吴,你真的是没有表情诶。”她以前总认为自己不说话的时候比较冷淡,可与小吴相比根本不算什么,人家那才叫淡定。不管是受人欺负,还是少给工资,她都是一号表情,就连他们剧组赫赫有名的大嗓门导演怒吼她,她都没有特别表现。   “是吗!”她人生的阅历说出来比眼前这位多出来不知多少,又怎会因为小事情而饱受挫折,但是她是不会告诉她的。   也许是与她投缘,华筠蝶只有在她面前才会显露自己的少女情怀,“对了,小吴,你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只有老公。   “这样可不行,你现在年纪不小了,再不抓紧时间,将来就要成老姑娘了。”   她婚都结了,应该不用在乎自己是不是老姑娘这件事吧。   华筠蝶喝着冰凉的柠檬水,长舒一口气,今天她只有两场戏,不知道结束后能不能再遇见那名穿着宝蓝色衬衫的帅哥。带着墨镜,她好像看到有一个疑似那名男子的人出现在不远处。   她兴奋的打乱吴蓓殇脑中创作的思绪,“小吴看见没,就是那个穿着宝蓝色衬衫,对我笑的一脸灿烂的帅哥。”她努力控制自己的表情,但内心却是波涛汹涌。   吴蓓殇顺着她的指引望去,那方确实有一个长相上乘的美男子,脸上挂足了勾人的笑容,还露出了八颗雪白的牙齿。   抬头看了一眼,她随即又低下,不感兴趣。   华筠蝶不满意吴蓓殇的行为,她到底是不是女人,见到帅哥竟然一点激动钟情都没有,不会是同性恋吧。   仿佛猜到了她在想什么,吴蓓殇说道:“我不是。”   被墨镜遮住的双眼不由睁大了几分,她难道有读心术?   有人来通知华筠蝶准备,吴蓓殇趁着这功夫开溜,她可不是为了当某一个艺人的小妹才委屈自己在这待了那么久。她在另一个剧组还有一场戏没有解决,饰演一个长发飘飘的女鬼。她没有使用假发,完全是本色出演,如今她的头发长及腰际,散下后再配上阴森的冷风,画面确实有些渗人。   她在影视城客串了多家剧组中的龙套角色,导演都很喜欢她的戏,因为只有她是从来不NG,通通一次过的小人物。有些导演甚至还给她加了好几场临时戏,却不想吴蓓殇最讨厌了。她来这纯属打工兼娱乐,哪是真的为了演戏,那些人是不是眼睛有问题,没事给她瞎折腾,想害谁。   由于吴蓓殇的面无表情,她被分配到很多不起眼的角色,重点是不需要看她的脸,有时仅用背影,今天不知是谁抽风带头,竟然想看她微笑的戏码。   “小吴啊,你还有几天就要离开这里了,所以我和哥们几个商量下,今天你在我们剧组饰演跟随在女主云瑶身边的侍女阿碧,只有一个镜头,相信你一定可以通过。”大卫是《仙剑奇缘》的导演,他从事这项职业已经十几年,看人眼光很准,他认准了吴蓓殇能够演好他分配的角色。   她能说什么,只能答应,却也是在答应后才有了想反悔会的的意思。“导演,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一场戏的台词会有那么多,她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物吗?”她要的是跑龙套,又不是抢角色。   “小吴,这个角色不好吗?”大卫可怜巴巴的看着她。   唉,算了,反正也是属于跑龙套,与她之前演的又有什么区别。   阿碧从小跟随在云瑶身边长大,她们俩情同姐妹,有一天云瑶告诉阿碧,她喜欢上了魔界之子段清寒。阿碧诚心为她祝福,却不知自己被段清寒看上,云瑶知道后误以为阿碧引诱她的情郎,一怒之下打伤了阿碧,阿碧为了表示她的衷心坚决不肯离开,直到她最后为了云瑶挡下了段清寒的一掌,云瑶才明白是自己错了,但是为时已晚,阿碧在她的怀中香消玉殒,留下的只有她最后的微笑。   吴蓓殇所要饰演的阿碧是一个忠心护主的小女子,她阳光灿烂,个性活泼,与云瑶的温婉有很大不同,这表示吴蓓殇要放开自己才能演好阿碧这个角色。   由于《仙剑情缘》是古装剧,所以吴蓓殇应景的换上了碧色的襦裙,头发梳成了古代的发髻。当她准备好一切出来时,所有人都吓一跳,他们剧组什么时候来了一个美女。吴蓓殇让化妆师帮她化浓妆,最好看不出原来相貌的样子。化妆师很为难,她只是负责演员的妆容,不包括变脸,但是之后她就不会再这么说了,因为吴蓓殇真的就像变脸似的换了一个人。   她对于周边人的反应早就见怪不怪,所以一脸淡定的走到大卫身边,“导演,我现在这样子还算可以吗?”   看傻的大卫直到听到熟悉的声音才想起她是谁,“我说小吴啊,你是不是趁刚才那功夫去做了整容手术,怎么完全不一样了。”   吴蓓殇嘿嘿笑,笑意不达眼底,“我卸了妆就是整容前了。”   演员就位,准备开拍。   其他人都担心吴蓓殇笑不出来,纷纷为她操碎了心。却见现场的她,不管是哈哈大笑,还是调皮的开玩笑,都能应对自如,终于,关于她的戏份完美落幕。导演喊停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立马收起了,又恢复成了原来的吴蓓殇。   华筠蝶一开始并不知道阿碧的的扮演者是谁,演戏前还以为她会怯场演不好,但是事实上她演的很好,所有表情都很到位,仿佛是真的阿碧出现在了她们面前,她正怀疑那个女人是谁时,看到她心仪的帅哥向“阿碧”靠近,且两个人不时交头接耳,可见他们认识。   吴蓓殇刚想换下身上的戏服就被张厉风阻止,硬拉着来到影城的某一处开始拍照。初时她的表情冷硬,但磨不过对方的纠缠,表情渐渐软化,在听到宝贝女儿也在这里,心情不由更加愉悦,脸上的笑意变得更加明显。   张厉风悲哀,老婆心中孩子是宝,老公是草,他的家庭地位越来越低了。   ☆、46、打工记之二   待吴蓓殇回到剧组后便感受到一股刺骨的寒意,她扭头,看到了发出寒冷视线的主人,一身白衣的华筠蝶。哪里惹到她了?   华筠蝶很不满这个新人刚出现就抢了她的风头,不仅如此,她还抢走了自己怀有好感的大帅哥,她甚至还没来得及和对方说上一句话,那个女人就已经把她想做的全都做了。让她瞧瞧对方到底什么来头!   “你好,我是饰演云瑶的华筠蝶,刚才没有时间做自我介绍,现在补上。”   我知道你是谁。   吴蓓殇很无语,她不想为自己现在的样子多做解释,索性不说话。   她很拽啊,竟然敢不理睬她,华筠蝶讪笑:“我想问,你和那个男人是什么关系?”   能有什么,很简单的关系。她静静看着华筠蝶,清楚明白她话中的真意,蓝颜祸水果真没错。   华筠蝶已经用最温和的语气询问她,一次两次后,她渐渐失去了耐心,“喂,我问你话,你到底听到没有,明明演戏的时候不是哑巴啊!”   轻叹口气,吴蓓殇最终决定开口:“我的戏份结束了,正打算换掉身上的戏服,可你把我扯住说些有的没的,对于我来说,和你讲一句话都是困扰。”   “你……你竟然敢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是不知道我是谁吗?”   “华筠蝶,原名杨可,四年前进入娱乐圈,因为出演了《鸟语花香》中女主的妹妹而渐渐红起来。”她的小说被翻拍成电视剧,其中的演员,她还是记得很清楚。   “原来你知道。”华筠蝶高傲的抬头想要俯视“阿碧”,拍戏的时候不曾注意,现在才发现她的身高竟然比她还要高。   “你可以收掉放在我肩膀上的手吗,我怕自己情不自禁把你甩出去,毕竟我学过一段时间柔道。”骗她的,她的打工记录中没有进行到柔道这个选项。   快速收手,她可不希望在那么多人面前丢人现眼。   “你是新来的演员,为什么我从没见过?”   “我发誓你绝对见过我,而且我不是新人,你也不用担心我抢你戏。”   华筠蝶始终没弄清楚她想知道的事情,感觉自己好像被她耍的团团转,再回头看向那帅哥,早就不见踪影。   第二天,华筠蝶来到剧组,她首先向导演询问吴蓓殇的下落:“大卫,小吴去哪了,平时她不是应该过来了吗?”   “她不做了。”简单明了一句话。   “为什么,她不是做得好好的。”这丫头不错,和她的磁场很近。   大卫奇怪的看着华筠蝶,“你以为小吴是什么,她来这里只是打工,想走就走,我能拦着!”事实上,他真的做了,无奈对方没有想要演戏的心,来这里只是娱乐性质。   “昨天有新演员进剧组吗?”她想起此事。   “没有。”   “可是饰演阿碧的演员我从没见过,她怎么可能不是新人?”   以为她要问什么,原来是她,“那个人你也认识,不就是小吴嘛。”   华筠蝶满脸不信,直呼骗人。   大卫很理解她,就连他也很难相信,只靠化妆能改变一个人那么多,他就觉得小吴的脸很眼熟,昨天回家后审查了好几遍她的镜头,一拍脑瓜才想起她是谁,她与几年前消失的神秘模特项心怡有几分相似,但他又不敢贸然确认。   横店影视城很大,里面的造型古色古香,不仅有适合拍戏的场景,还有适合居住的旅店。吴蓓殇和张厉风一家就住在一间名为“摘星楼”的地方。   吴蓓殇怎么都没想到竟然是全家出动,她为了获得创作灵感通过他们一致认同后,独自来到了位居C市的影视城,这里没有人认识她,所有人都把她当做来打工的大学生,事实上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大的三岁,小的两岁,所以她今年也该有……来到这里后,她都是用视屏来解决思念之情,是对孩子,另一个大人权当做空气忽略。   张厉风不平,她只想着孩子,至少也得想想孩子的爸爸,没有他哪来的这些小萝卜头。为了不让心爱的妻子继续忽视自己,他瞒着她组织了这次旅行。他很庆幸自己来到这里,否则很难看到蓓蓓身着古装的样子,赶紧拍照,又是人生中的一个纪念。   《仙剑情缘》剧组今天拍摄街景,他们来到了影视城中的2号区,待全部调整完毕后准备开拍。   云瑶独自一人上街,她对任何事物都表示新鲜感,每过一个摊位都要留恋片刻,不多时她的美貌引来了街头太保,他们把她拦住,实行调戏桥段,然后男主正式登场,从坏人手中解救了受难的云瑶。   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镜头中却突然出现了一个身穿粉色古装的小娃娃,小娃娃长得及其可爱,头上两个小团上绑了同色系的缎带,水汪汪的大眼睛,白皙的皮肤,樱桃般的小嘴,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具有现代气息,仿佛她就生长在古代。   原计划中并没有这个孩子,所以镜头还得重拍,但是现场没有一个人关心那个问题,他们全都在逗这个可爱的娃娃。   一号:“小朋友几岁了,怎么一个人到这里,你爸爸妈妈呢?”   粉嫩娃娃两只眼睛迅速凝聚泪水,时刻准备洪水爆发。   二号:“你们让开,都怪你们长得太丑,瞧小娃娃都吓哭了。”   三号:“真想把她拐回家当闺女,长大了一定倾国倾城,美艳一方。”   四号:“变态,你脑子里都想些什么,小说看多了吗?”   …………   华筠蝶蹲下身子与她平视,用她最温和的语气和粉娃娃说话:“小妹妹,你是和家人走散了吗,姐姐带你去找好不好!”   “阿姨,我没有迷路,只是想看一下妈妈待过的地方,所以一个人来这里参观。”仔细一看,粉娃娃眼中哪是泪水,明显是旁人看错了。她口齿清楚,能很好的理明白自己要说的话。   华筠蝶怔住,她看起来有那么老吗,竟然喊她阿姨。   “阿姨,为什么你的脸比脖子白。”她伸手触摸华筠蝶的脸颊,盯着手指一处睁大了眼睛,“哇,我手指也变白了,阿姨,我的脸会不会和你一样变成僵尸?”   尴尬啊,童言无忌,小孩子眼中的世界是纯真的,想到什么说什么,他们又怎么会理解何为化妆。有人忍不住笑了,本来不觉得,被粉娃娃一说,他们都看向华筠蝶的脸,还真是如她所说脸的部分比脖子白了很多,但没有人说出口。   “小妹妹,姐姐不是僵尸脸,不会传染给你的,只是脸上化妆了,所以白。”华筠蝶耐心和她解释。   果然不出所料,小娃娃接着问道:“化妆是什么?”   “就是在脸上摸一些东西,然后变得很漂亮。”   “我知道了,就是我妈妈那样,她每次抹了东西之后就变得好漂亮,爸爸看着两眼都发直了。”   粉娃娃歪头斜脑,无一不在彰显萌态,看得周遭人纷纷拿出手机想要拍下这一刻。   就在他们想要施行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一阵好听的男声,“小猫,小猫,你跑哪去了?”   真稀奇,有人竟然带猫上影视城,他以为是出来散步吗。   声音离他们越来越近。   “小猫,你再不出声,爸爸就告诉你妈妈。”   众人以为那个男人是在寻找一只宠物猫,未曾想到,可爱的粉娃娃在男人出声后回话了。   “爸爸,小猫在这里,小猫在这里。”千万别告诉妈妈她偷偷跑过来,不然妈妈一定会生气的,气她一个人乱走。   不一会儿,小猫的爸爸出现在了2号街,华筠蝶看着他极为眼熟,那个人不就是昨天她迷恋上的帅哥,他竟然是一个孩子的爸爸,这让她情何以堪。   ☆、47、打工记之三   华筠蝶整整衣服,希望把自己最好的样子展示给帅哥看。“你好,她是你女儿吗,长得真可爱。”   这句很正常的话,听在张厉风耳中稍显走调。他把女儿抱起,向剧组道歉,请他们继续,不要在意这段小插曲。   他是不是没听到她说话,华筠蝶继续扯着家常,“你女儿这般可爱,想必妈妈一定很漂亮吧!”   无意奉承,却带来非凡效果。   张厉风不语微笑,怀中的小猫率先出声:“对啊,阿姨,我妈妈是全世界最漂亮的人。”在她的认知里,谁都比不上她妈妈。   “小猫,谦虚点,妈妈平常是怎么教导你的,漂亮不是说出来的,我们知道就好。”这孩子心眼就是太直,不过说的没错。   小女孩点头,虚心受教,一副乖宝宝的样子。   他们似乎习惯了享受众人的视线,面对现场几十人也旁若无人,令场外发号施令的大卫不禁好笑。   这场戏到底要不要拍了!   华筠蝶从没被如此冷淡对待,仿佛她只是一个路人甲,碍于她平时高冷的姿态,她又不能过于明显表露自己,于是语气渐渐恢复“正常”。   “你们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我们正在拍戏,不是闲杂人等可以随便闯进的。”   小猫顿时两眼泪汪汪,她把头埋进张厉风怀里不断地抽泣,“爸爸,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看看妈妈工作过的地方,呜呜,阿姨说我是坏小孩,妈妈会不会不要我了。”   张厉风揽着女儿,轻轻拍着她的小肩膀给予安慰,“小猫没有错,是那个阿姨不好,你是好孩子,妈妈怎么会不要你呢!”   华筠蝶皮笑肉不笑为自己解释:“我不是阿姨,是姐姐。”然后她听到一旁有人偷笑。   笑什么笑,她还年轻,叫姐姐怎么了!   小猫从张厉风怀中转过身子,面向华筠蝶,“阿姨你几岁了?”   “24。”她如实说道。   “我今年三岁,你比我大11岁,那样还不能叫阿姨吗?”小孩子天真无邪的注视着华筠蝶。   令人惊讶的是她竟然能迅速算出她们之间的年龄差,话说,普通的孩子不可能做到吧!   “小妹妹,其实我很年轻,你喊我姐姐不行吗?”这次她换上楚楚可怜的语气,企图用同情哄得小孩子改变对她的称乎。   “阿姨,妈妈告诉我不可以说谎,否则会和匹诺曹一样鼻子越长越长。”小猫摸摸自己小巧的小鼻子,告诉华筠蝶道理。   华筠蝶已经放弃纠正小猫对她的称乎,阿姨就阿姨,她无所谓了。   张厉风自始至终没有说话,蓓蓓教出的孩子别指望和寻常孩子一样,常人想要欺负她,难。在她小时候,经过测试,她的IQ和她妈妈一样高,但是蓓蓓不希望别人发现这件事,所以小猫和普通孩子一样正常上学,和普通人一样正常交友,唯一不普通的只有她的思维方式,至于哪里不一样,这个问题……   “小猫,我们回去吧,你妈妈这回儿应该在找我们了。”   听到帅哥说要走,华筠蝶激动的情绪一下上来,“这位先生,你有兴趣客串临时演员吗?”   镜头后的大卫傻眼,到底谁是导演?他还没来得及发话,就有人抢了先机。   “他没有兴趣,所以这件事拒绝。”说话的是一个女人。   大卫见来人,脸上不由浮现亲切的笑意。   “小吴,你不是走了吗?”华筠蝶还是很难相信那个活泼可爱的“阿碧”是由小吴饰演,怎么想都觉得她们俩占不到边。   吴蓓殇离开剧组不做打工仔,并不表示她离开影视城,现在的她是以游客身份来这里。今天本来的计划是带着一家人参观影视城其他地方,中途却发现少了两个人,不用说就是张厉风和小猫了。   “我是来找老公和女儿的。”和往常一样,她的脸上不带任何表情,看起来十分冷淡。   “你的老公?你结婚了?之前问你,你不是说没有。”华筠蝶吃惊。   张厉风眉眼一挑,且看蓓蓓如何说法。   “你问的是有没有男朋友,我结婚了,当然没有。”其实就算是没结婚,她也没有,毕竟她和张厉风的关系是直接进阶到了夫妻,男女朋友,只能说是朋友。   “那你的老公是指?”   能有谁,这孩子是不想破坏心中男神的形象吧,帅哥娶一个丑女为妻,她能猜出华筠蝶满满愤慨。   她不想找麻烦,只想找到脱离队伍的两人赶紧回去,被面前那么多人关注可不是一件很明智的事情,尤其现在狗仔昌盛,随便一个拍张照都能扯出剧情,小人物的她不屑于此。   “小猫,你妈妈是谁?”   “世界上最漂亮的妈妈不就是你吗,我亲爱的妈妈。”小丫头表情十足。   吴蓓殇一脸无可奈何,“抱歉,前段时间她学校排话剧,她选上了魔镜这一角色,经常在家里称赞人,所以你们别当真。”   小猫从张厉风怀中挣扎,她脚一落地就蹬蹬跑到吴蓓殇身边,小脸上洋溢甜甜的微笑。“妈妈,那个阿姨非要我叫她姐姐,可是我想起你说的,做人要诚实,所以拒绝了,她比我大11岁,所以不能叫姐姐,妈妈,你说我对不对。”   摸摸女儿的头,吴蓓殇少有温柔的表情出现在她的脸上,“你很对,所以我们现在和阿姨说拜拜,然后和弟弟汇合。”   老婆竟然只对孩子温柔,他吃醋了。   “厉风,你还不过来。”   张厉风脚下生风,老婆让他去哪就去哪。想当年花花公子的形象早已不复存在,现在的他就是一个妻奴,虽然蓓蓓还是不相信他的改变,但是他会用时间去证明的,在他眼里只有老婆最漂亮,其他女人算什么,再补一句,他妈和岳母还有女儿除外。   吴蓓殇没有再度理睬华筠蝶,她带着老公孩子走到大卫身边,弯腰向他道歉:“抱歉了大卫,他们打扰了现场拍摄,你们继续,我们马上离开。”   大卫慢半拍才把目光从小猫身上移开,“小吴你真见外,我们是什么交情,你竟然现在才把老公孩子公开。”   他们什么交情,他怎么不知道。张厉风不动声色开始吃醋,虽然对方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但不可不防。   “大卫,我只是你剧组中的群演,并不是大人物,拥有自己的隐私很正常。”   “可是,以你的天分,做普通演员太暴遣天物了。”   她拥有很好的资质,能把自己投入到任何一个角色,并且很有自己的理解力,而他就是喜欢这样的演员,可惜,现在的孩子都自以为是,认为演过几部戏出名了,就把演戏当做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背后的努力都是绣花枕头。   “我也郑重的再说一遍,我不是演员,更不是普通演员,只是一个在这里打工的群演,大卫,你想太多了。我们就此告辞,有缘再见。”   大卫身旁的场务阿庆不明白,为什么他要挽留一个群演,像她这样的人那么多,有哪里不同吗。大卫摇头告诉他,他的眼光还需要磨练,如此美玉摆在眼前,他居然没有发现,可见他的阅历还是太浅。   阿庆讪讪一笑,美玉在哪里,他怎么没看见。   孺子不可教也,大卫留下这句话,继续之前被阻断的拍摄。华筠蝶则是久久不在状态,她脑内模糊,自己心仪的帅哥不仅已经结婚,还是和她认识的小吴,怎么看他们都不相称,还有那个萌萌的娃娃又是……   另一边,小猫离开2号街后恢复成了原本的样子,“妈妈,那个阿姨欺负你。”她昨天偷偷跟在爸爸身后,看到了那个女人对妈妈做的事情。   “那不算欺负,不过,你这次做的很好,表情我给你十分,语言七分,下次记得,不要给别人难堪。”   张厉风以为她是在认真教导孩子,结果……还是和以前一样。   “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不能让人发现你的意图,只有尽量附和别人的要求,让他在甜言蜜语中阵亡。”吴蓓殇一本正经的给女儿传授知识。   而更让人惊奇的是,三岁的小猫竟然都听懂了,不愧是天才。   “我会改正的,保证做到以上要求。”小猫稚嫩的脸上出现的是与年龄不符的沉稳与……遗传自她妈妈的无表情。   这才是她原本的样子,不爱笑,却会因为场合的关系,脸上做出相对应的变化。吴蓓殇没有特意带偏孩子,小猫的无表情是天生的,后添加上去的那些才是吴蓓殇教授的。   张厉风所说的不正常就是指这方面,小猫只要在上学期间,就会带上一张喜怒哀乐的面具,回家后她才会放下一切做回自己。三岁的孩子,是不是不正常了一点,但吴蓓殇矢口保证,孩子很健康。   一个吴蓓殇如此,加上一个小猫,也是如此,好险他们的儿子比较像他,脑力、长相都很正常,不用要多担心。   多年后,张厉风推翻他曾经的断言,那小子哪里正常,简直就是自己最大的敌人,敢和他抢老婆。   ☆、48、日常   论说吴蓓殇的打工经历,那是双手加上双脚都数不完。她5岁上过电视,做过汽水广告中的小路人。8岁,在法国当过花童。9岁,当过日本某歌手的小粉丝,理由竟然是拉去凑数,其实她只是在等同场地的爸爸下班,结果被工作人员误会,以为她是小粉丝,正好送花人不够,拿她来凑,于是她被迫登上闪耀的舞台。   从10岁起,她做回学生本分,专心念书。才怪!自从在日本迷上宅文化,她放学后的日常就与之息息相关,所以在她会的外语中,日语表达能力最好。   如今的吴蓓殇已经不复当年稚嫩的影子,她现在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是打工经历依然丰富,足迹甚至遍布她女儿的学校。   小蜜蜂幼稚园是张妙珂小朋友的学校,三岁的她在这里念亲子班。长相可爱的张妙珂是班上最受欢迎的孩子,有不少小男生为了能坐在她身边而大打出手,照理说有人受欢迎,一定会有人心生妒忌,但毕竟他们都是不满五岁的小孩子,心性纯洁,不会陷入嫉妒深渊。   某一天,她班上调来了一个新老师,新老师有着一头长长的黑发,每次都穿这白衬衫配上黑长裙,带着黑框眼镜,男生间戏说她是丑女,私底下也以此为称,每当他们开玩笑的时候,都不曾注意到,外号“小公主”的张妙珂眼中充斥的别样深意。   一个小丫头眼中会有深意?   答案是肯定。   虽说她的外表只有三岁,但是心理年龄却近似成人,吴蓓殇在怀孕前就有所考虑,若是女孩儿,就把她打造成小魔女,所以长相可爱的张妙珂小朋友不可能是公主。   与新老师的外表不同,在所有老师中只有她讲的故事最栩栩如生、生动形象,还经常讲一些他们从未听过的新奇故事,一阵过后,以前说她是丑女的男生纷纷投降,把她比作了生命中的女神。好景不长,相聚总有分别时,那位老师在一个月后离开了小蜜蜂幼稚园,那天除了张妙珂小朋友,所有的孩子都哭了,他们非常喜欢她,不希望她走。   幼稚园院长的孙子也在这个班级,他为了挽留老师,还曾哭着向身为院长的爷爷命令不准放她走,结果当然无果。   就在他们以为再也见不到老师的时候,她却以另一种身份出现在了她们面前。   最近这段时间,吴蓓殇积聚了很多灵感,原本计划准备在家好好奋发,却被女儿拉着上了她学校。站在一群家长中,她看起来十分不显眼,却是这个班级中最显眼的人物,许多孩子甚至忽略他们百忙之中抽空而来的父母,只看向她一人。   男孩女孩纷纷询问:“老师,你是来看我的吗?”   面对此景,不知情的家长们只能错愕,那个人是老师,那她怎么站在家长区呢?   今天是亲子班的结业式,学校邀请各家长一起见证孩子们的蜕变,只是不知为何,原本是和爸爸妈妈一起玩乐的游戏,画风突变,成了抢人大战,一群孩子的目标都集中在了昏昏欲睡的吴蓓殇身上。   好无聊的游戏,一点深度都没有,还不如待在家里码子烧脑细胞,吴蓓殇闷闷的想。   小孩子的世界很简单,有人对他们好,他们就喜欢谁。班级中教授不同领域的老师很多,大多数是为了工作而应对孩子,而吴蓓殇不同,她不是真正的老师,来这所学校只是纯属娱乐,其实与写作并无多大关系,最主要是她想知道女儿在班上表现如何。上班期间她面对其他老师不苟言笑,相反,在孩子面前,她很能放的开自己,愿意把自己的知识倾囊相授,让他们知道世界之大,而不是仅仅学会一些书面内容。   期间,吴蓓殇没有告诉学校任何人她与张妙珂的关系,相信就算她说了,也不一定有人认可。   她是一个深度宅,并且坚信自己的属性就是如此,这几年的生活亦是躲在房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时时修身养性。当然,她是很想宅的彻底,却有人看不下去,张厉风怕她在家闷坏,总是找各种理由把她拐出家门。   其他小朋友报名参加亲子班都有爸爸妈妈陪着,只有张妙珂小朋友不同,她的身边总是出现爷爷奶奶,外婆以及经常带着口罩的外公,她的爸爸妈妈从未出现过,面对不少怀疑,张妙珂小朋友甜甜一笑,只说他们很忙。大人听着热泪盈眶,多么善良的孩子,长大了肯定出息。   院长报到张妙珂家属时,吴蓓殇举手,于是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她身上。   年过半百的院长和蔼一笑,“小吴,你居然是张妙珂的家人,难道是代替她爸爸妈妈来的,也真是,这么可爱讨喜的孩子,居然拥有那么狠心的父母,一次都没参加过学校活动,回头,你是不是应该和他们说说,孩子需要父母的陪伴才能能将康德成长……”   此时他们是在户外的操场上,所有的亲子班都聚在一起,所以……   院长有感而发,嘴巴停不下来。   吴蓓殇很想上前阻止台上的老人继续说话,但是她的周围全是孩子,根本无法移动半分,动作大了,她怕伤到他们。   “张妙珂这孩子长得漂亮,人又礼貌,成绩还不错,不像我家那孙子,只长个儿,不长脑。”   台下的高子明,也就是院长的孙子,紧抱着吴蓓殇的大腿不放,不时还抬头看向站在高处的爷爷,小小的脑袋瓜中装满了最新的卡通片,对于他爷爷诋毁他的说法,半句都听不懂。   场下的家长们尴尬了,之前说游戏,现在变表扬大会,这结业式还要不要继续下去了!   几分钟过去,院长终于结束他的侃侃而谈,换做吴蓓殇发言。   “我是张妙珂的妈妈。”   这句话下去,一道晴天霹雳降在了操场上,把他们电的外焦里嫩。   她身旁的某位女士懦懦说道:“你不是她阿姨吗?”   “百分百亲妈。”这是她的回答。   附近的啤酒大肚男紧接着问话:“我怎么听说张妙珂的妈妈是世界美女小姐!”   不冷不淡,“抱歉,我出生在世界,但不是美女小姐。”   “你是老师?”   “我是家庭主妇。”本想说是自由职业者,但现在的人都很不看好这类职业,索性选了一个最通俗易懂的。   “可是张妙珂说她爸爸妈妈很忙,所以平时都是其他人接送她上学。”   忙?另一种意义上解释也没错,但基本上她很闲啦,只要一有时间就出去打工赚人生经历。   “你老公呢?”   欸,突然换了问题。   “他……”   说曹操,草擦到。   “抱歉,我迟到了。”   那是哪家的家长,小伙子长得真俊,哎呦,再瞧他手中的小男孩,白白嫩嫩的,长睫毛、大眼睛,长大了一定是帅哥。   院长疑惑,家长中有这号人物吗,他怎么不记得见过。   “我是张妙珂的爸爸。”张厉风微微一笑,勾动场上一片女心为之沉迷。   好帅,再看看自己老公,算了,凑活过日子就行。   另一边,吴蓓殇见到张厉风后:   ——你怎么来了?   ——今天是女儿的结业式,我能不来吗。   ——果果又是……   ——带他来见见世面。   吴蓓殇翻白眼结束。   甩开那些小萝卜头,张厉风走近她,然后把怀中的果果往她身上放,紧接着张妙珂蒙住双眼,预知了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张厉风趁吴蓓殇腾不出手,低头给了她一个轻吻,浅浅的,只是触碰了一下。   “你……会教坏小朋友的。”吴蓓殇挣扎半天,只想出了后半段话。   脸红的蓓蓓真可爱,若不是在大庭广众下,他很想把她紧紧抱住,然后,后面的事情少儿不宜。   “老婆,我只是在显恩爱,有做错什么吗?”   其他人想吐槽,却没有勇气站出来。   哎呀妈,这槽点太多,数都数不完。   走走,一边去,他们终于理解张妙珂的爸妈不出面的原因,若是他们每次出门都搞这一套,身边的人还不得羡慕死。   对于爸爸时不时的偷袭,张妙珂早就见怪不怪,她妈妈常说自己脸皮厚,但只要被爸爸亲到,每次就会脸红,更神奇的是,他们亲过后总会消失在她的视线中,然后好半天才从房间出来。奶奶告诉她,爸爸妈妈在准备为她要一个弟弟,可是她已经有一个弟弟了,她更希望是妹妹。   ☆、49、游戏   吴蓓殇很想对着张厉风翻白眼,又怕别人误会他们家庭不和谐。   哪是不和谐,甜蜜程度简直要人命,张厉风亲完吴蓓殇后还不肯松手,紧紧搂住妻子的纤腰,十足霸道相。   他一个星期前就知道今天的事情,于是瞒着妻子,早早解决掉公事,抱着儿子赶来参加女儿人生中第一次的结业式。却不曾想到,看到心爱的妻子被一群小萝卜头占了便宜,那群小鬼,真是欠揍。   与张厉风看法不同,张妙珂预盼过今天会发生的状况,也是她执意让妈妈代替爷爷奶奶来的原因,敢说她妈妈坏话,还想霸占她妈妈,哼,让他们知道妈妈是谁的。   虽然她心智成熟,但毕竟是一个孩子,最喜欢的妈妈被其他孩子包围,十分不对味。本想着今天让他们开开眼界,知道妈妈是属于谁的,却不曾想到他们的反应太过热情,让她没有说话的机会,任凭她如何大声都没有人注意到她,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了别的地方。正当她叹着小身子不够用时,天神似的爸爸降临,为她赶走了那群讨厌的孩子。   院长不愧是经历风雨的人物,当他知道自己理解错误后,想方设法为自己找台阶下,提高他的八度音对着面前的话筒重新理清今天的内容。   “非常感谢各位家长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来到这里,今天是孩子们亲子班的结业式,也就是说他们正式的学业即将开始,我希望家长和孩子共同完成今天的游戏,让你们变得更加亲近。在此,我衷心祝愿你们拥有好的成绩。”   游戏有四部分。   一:画画识人。孩子需要画出父亲/母亲的画像,然后经由家长来判断其中哪副是自己孩子画的,这回合考研的是孩子的理解能力、绘画能力,还有父母对孩子的认知度有多少。   二:吃东西大赛。无论是家长还是孩子,在规定时间内吃完给出的食物,并且到操场完成指定动作就可获胜。   三:背唱儿歌。家长不能提醒,孩子必须唱出自己会唱的全部歌曲。   四:找红花。校方给出一块场地,里面放置了20朵红色假花,谁能在最快时间内找到就是胜利者。   热闹的气氛过后,操场上的各家庭显得十分疲惫,最后取得第一名的是胖子家庭,他们中间的小胖子手中紧抓着院长颁发的小小奖牌,证明他们今天真的得了第一名。但是,请注意他们的脸部表情,那是开心?激动?欢喜?热泪盈眶?   再看另一组,倒数第一,那又是谁?   张厉风抱着果果,吴蓓殇抱着张妙珂,或许会觉得画面有些怪异,常理说应该是男人抱着大点的孩子,女人接受轻巧的重量,但是这里相反。千万别以为是张厉风的错,其实怪只怪吴蓓殇没有她表面看起来的瘦弱。   她喜欢宅,不代表生活白痴,从女儿出生后,她就尽最大力照顾孩子,现如今女儿长至三岁,对于她来说仍然很轻,她可以照顾的好,而且比起硬邦邦的爸爸,张妙珂更喜欢被香香软软的妈妈抱着。   他们就是此次游戏的最后一名,是不是觉得惊讶。   众人望着被称作“小公主”的张妙珂,以为她会因为名次的缘故闹脾气,结果,她全程笑嘻嘻,没有一丝伤心的情绪。   也许是吴蓓殇的教育问题,张妙珂小朋友很小就懂得成绩并不是决定一切的关键,出风头死得快,所以她谨遵教诲,不会让自己太过受瞩目,但小孩子的世界是简单地,他们对于竞争力欠缺理解,只喜欢和同龄人玩耍,即使她表现的并不出色仍然受到了其他人的喜爱,关于这一点她其实特别不喜欢。   校方准备的游戏太过简单,一二三四对于他们根本不算大问题,不如说他们能够很快地通过,只是……他们却不愿意太早结束,在每个游戏阶段都逗留了很长时间,所以他们到最后才被评分为最差的一组家庭。   颁发前三名的院长表示压力很大,他明明是按照时间先后来确定优先者,明明他没有错,却在拿着奖牌时感受到了来自底下众人鄙视的视线,好像在说他做的决定不正确。   正如他所想的,有不少人会以为张妙珂一家得第一名,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帅气的张厉风。   时间不早,游戏结束,今天的结业式也完美落幕,留恋其中的却还有好多人。在吴蓓殇临走前,有很多孩子跑到她身边,兴冲冲的拿着自己收到的奖品炫耀给她看。   张妙珂露出不屑的眼神,就你们手里的破玩意儿,还以为是宝贝,有什么好得意的。   吴蓓殇不同,对于孩子她向来忍耐力最多,给出的笑容也是最多的,所以她很自然的用笑容回应这些天真的孩子,鼓励他们做得好,但是请不要再称呼她为老师,毕竟老师的工作并不是她真正的职业。   此画面令两人心中产生同一种想法,张厉风嫉妒那些孩子能得到妻子无微不至的关心与微笑,那笑原本只属于他,或许让她来这里是一种错误的决定,张厉风开始后悔。张妙珂,她原本希望大家知道妈妈是她的后,会不再靠近,哪晓得结果出人意料,甚至与之相反。   换学校。   回到家后,张厉风、张妙珂父女异口同声道。   抱着最小的果果坐在沙发上,吴蓓殇不理解他们的意思,“学校不好吗?”   “妈妈,我想重新开始,这次绝对以低调为主。”现在都知道她妈妈是谁,以后的日子一定很麻烦,为了生活的更轻松,只有换到一间陌生的学校重新开始。   张厉风的建议是:“蓓蓓,小猫今天得了最后一名的事情一定会被其他孩子传开,到时有人以这个为借口欺负她,而我们又不知道,那样岂不是很糟糕,不如换间学校重新开始,小猫也好建立新的友谊。”   摸着儿子毛绒绒的小脑袋,吴蓓殇很快点头,换间学校而已,多大点事儿,他们表情严肃的好像在三堂会审。   得到同意后,一对父女乐开了花,一边一个抱住她的手臂,吴蓓殇汗颜,感情她是养了三个孩子,最大的那个只有身体发育,智商还停留在三岁,真是难以想象眼前向她撒娇的张厉风会是几年前风靡全校的大帅哥,虽然他现在也很帅啦。   最小的果果不甘寂寞,无奈力气比不上,只能靠嘴发言,口中不断重复着妈妈~妈妈。张厉风在吴蓓殇看不到的地方给了小儿子一个真实的白眼,别以为他不知道情况,果果很早就会说话了,当然也会说爸爸,但是大部分时间还是以妈妈为主,搞得好像他这个爸爸只是形式问候。   “你在做什么?”   糟了,被发现了!   “我在逗他玩。”张厉风嘿嘿傻笑,做出并不符合他俊脸的丑样。   吴蓓殇没再理他,抱起儿子准备为他洗澡,出来后发现张厉风竟然已经洗好在等她,“时间不早了,还不睡。”   媚眼一勾,“等你。”   “我陪孩子睡。”   这可和他预想的不一样。“蓓蓓,我们是夫妻,夫妻当然要一起睡。”   “我都陪你睡了几年了,还不够!”让他签离婚协议,结果拐着弯说别的,要不就是用下三滥的手段阻止她继续说下去。离婚很简单,签个字不就结束,何必推迟这么久,再等下去,估计她都得七老八十,届时再离婚,绝对是笑话。   张厉风闷着气回答:“不够。”   刚开始以为能用孩子绑住她,结果真绑住了却忽略了他,以前蓓蓓还会和他说说话,现在除了孩子就是孩子,她的大部分时间都被子女占据,他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不行,再这样下去,蓓蓓迟早有一天会压着他签离婚协议,他一定要想办法把她的目光集中在自己身上。   吴蓓殇嫌弃的皱眉,麻烦的男人,“你找别人陪你睡去。”   “你以为我不敢吗,我这就找女的去。”张厉风气急败坏的离开现场。   当天夜晚,张厉风确如自己所说,找了女的陪睡,只不过那人是他的女儿。   张妙珂小朋友临睡前告诉自己爸爸,晚上不要踹被子,容易得感冒。瞧,多么贴心的话语。女儿提醒爸爸晚上不要踢被子,欸,顺序是不是颠倒了!张妙珂因为经验之谈,才对他说出那番话,更主要的是,她妈妈交代的一定要做。   张厉风熟睡后总喜欢踢被子,还喜欢抱人,借此机会吴蓓殇一直取笑他内心住着一个小女生,当然,取笑后她会收到相应的惩罚,至于是什么,那尺度就大了。   某一天下班,张厉风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竟然是通知他参加高中同学聚会,有不少人想知道他现在过得怎样。   ☆、50、以后的以后   “老婆,高中同学邀请我参加聚会,你说我应该去吗?”   张厉风询问吴蓓殇的意见,吴蓓殇头也不抬,逗弄膝上的儿子。   “你想去就去,我不会拦着,毕竟这是你的人身自由。”   果果最近长胖不少,瞧这小肉肉,真好摸。吴蓓殇轻捏儿子的小肉手,品味孩子光滑的触感,脸上表情极是享受。   张厉风对于妻子的目光始终集中在孩子身上感到十分不爽,她果然只喜欢孩子不喜欢他,一切都是他自作多情。吴蓓殇还想多抱抱儿子,不远处的男人就已经迅速抢掉了她可爱的肉宝宝。   抬头怒视,“把果果给我。”   张厉风凭借身高优势,把儿子架坐在脖子上,“你亲我,我就还给你。”   又是这一招,他用不腻吗!   吴蓓殇没有丝毫犹豫,轻点脚尖,把自己的唇印上男人的,这种情况不是一次两次,张厉风的习性她多少有些了解,大概是他欲求不满,想要发泄吧。   他觉得不过瘾,把舌头伸进吴蓓殇的嘴里用力吸允,吴蓓殇虽说习惯了他时不时的亲吻,但还是对这种深吻脸红心跳。果果睁大眼睛,看着爸爸妈妈黏在一起,好奇他们在做什么。   良久,张厉风才主动与吴蓓殇分开。   吴蓓殇喘着气,用手推着张厉风的胸膛,“你这个色情狂,这么大岁数了,发情期还没过?”   他年纪大了!   张厉风咧嘴调笑,“老婆,只要和你在一起,我永远都精力旺盛。”   他可不是说假,吴蓓殇在生了两个孩子后身材仍是极好,沉溺在这样的温柔乡,他做鬼都会开心的。   吴蓓殇无言以对,张厉风的赖皮性质她是婚后才发现的。   星期三的下午,吴蓓殇陪着女儿在客厅看动画片,小儿子果果早早入睡,乖的不得了。小猫腻在香喷喷的母亲怀里,乐呵呵的笑着,她突然想起一件事。   “妈妈,爸爸呢?”   “他寻找新欢去了。”   吴蓓殇以前给小猫解释过新欢这个词语,小猫似懂非懂的点头,“爸爸还会回来吗?”   妈妈说过,新欢就是指另一个老婆,爸爸迟早有一天会找无数个新欢。   “可能吧。”   她没有强制张厉风守身,若是他在高中同学会上搭上一两个前欢,她也是可以理解的,最好被她发现,然后离婚协议书一签,当~当,一切搞定!   手机铃声响起,吴蓓殇在果果被吵醒前迅速接通,她压低声音道:“请问找哪位?”   男性的嗓音从手机另一边传来,“我找吴蓓殇。”   “我就是。”   “请你立刻带着孩子到xxxxxxx地方来,你的老公正在被一群高中同学质疑,说是他还没有结婚,手上的婚戒完全是骗人。”   “告诉我老公,请他在外面玩好,家里孩子有我照顾,他不用回家也没关系。”   对方迟疑了一会儿,“你老公说,同学们不相信他有两个可爱的孩子,开玩笑说就算他有孩子,那孩子也不是他的。”   “……”   “人还在吗?听得到我说话吗?”男人焦急的问话。   吴蓓殇神情冷淡,抓住手机的手部却呈现出了许多的血管。   “告诉我老公,不用多久,我们就会到。”   啪,通话结束。   另一端的男人嘴角勾起灿笑,很期待接下来的剧情。   二十三分钟后,西园三十六号餐厅的大门开启,一位母亲带着两个孩子进入。她右手牵着女儿,左手牵着儿子,衣着十分朴素。服务人员在她进入后,靠近询问她是否有预约,女人摇头。有人猜测他们是否进错地方,这里没有预约是很难进入的。女人并没有因为餐厅人员的拦截显得不开心,她放开牵着女儿的右手,从口袋中掏出手机,滴滴滴播了几个号,片刻后,一名长相帅气的男人出现在他们面前,把母女三人带进了餐厅内部。   他们即将进入的包厢是由两个大的宴会所合并而成,女人带着孩子,在大门外就听到了里面的喧哗声,显示气氛异常热闹。男人推开包厢大门,里面的动静戛然而止,他们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新来的三人身上。   男人为他们解释:“我妻子与孩子,很巧,她和我是同一所高中,所以这场同学会,她也应该有份,不是吗!”   张厉风真的结婚了?   骗人,我不想相信……尤其是那个女人那么土,怎么可能……????   他们都不小了,结婚生子很正常,那群女的活见鬼的表情是怎样!   她也是他们高中的,真的是好巧,但是张厉风的择偶标准有那么低吗?   以下弹幕形式开启,在画面上发射了无数的问句与猜测。   吴蓓殇不语看向身边的男人:你打电话,就是为了这个效果!   没错,之前打给吴蓓殇的男人就是他。   张厉风嘻笑,既然是同学会他可不会忘了她,大家一起有什么不好。敢把他抛下,想都别想。   吴蓓殇被安排坐在张厉风旁边的位置,有将近十分钟,一群苍蝇在她耳边吵闹,她如果神经衰弱了,绝对找张厉风理赔。可怜的小猫和果果在一群阿姨中饱受折磨,被摧残的不成人形,而他们的妈妈始终没有想要帮他们解脱的打算,因为他们家的教育方针是有麻烦自己解决,解决不了再求救。   在过了第二个十分钟后,沉静半晌的吴蓓殇动了,她捂口打了一个哈欠,好困。她十分庆幸自己人缘不好,否则隔段时间就要出来聚会,绝对是折磨,尤其是眼前那么大帮人,还有刚刚在她眼前晃来晃去的老女人又是闹咋样。脸上浓妆,脂粉味重,敢情是古代老鸨。   张厉风听着对方的谈话,眼睛却一直看向妻子,他就是不希望她一直待在家里,所以才相方设法让她出门,可不是因为他寂寞。   “我说,张厉风,你就那么不放心你老婆,她一直在你旁边坐着又不会丢了。”刺猬头的男人取笑他。   他面上微笑,没有反驳。   “不过你真的变了好多,还记得以前我们经常结队去约女生,那时你可是吸引了不少女孩子上门啊。啊,忘了,你老婆在这,她不会介意吧。”   吴蓓殇又不是聋子,且她就坐在张厉风旁边,那点小音量她岂会听不到。   “你可继续说,因为那些事情我不感兴趣。”   男人间的话题,果然离不开女人,无聊,让她看看可爱的儿女在哪里。   小猫和果果被围在一群女人中央,她们起初想要抱这两个孩子,但是小孩子的敏捷度比她们想的快很多,又不能对他们太粗暴,所以谁也没有成功过。   吴蓓殇找到两个孩子时,小猫正带着果果坐在空地上的地毯上玩餐巾布,而他们的周围聚集了许多恺窃小孩的虎视眈眈大人。   “小猫、果果,你们在做什么?”   听到熟悉的声音,小猫激动地回答:“妈妈,我们在玩游戏。”   果果没有说话,仅是抬起头,却不知这动作萌刹了现场万千女心。   “我不在你们身边,有没有给其他阿姨添麻烦!”   不等小猫继续,女人们一致给出回应没有。   吴蓓殇牵起两个孩子的手,把他们带到张厉风身边,女人们因为失去了可供欣赏的孩子脸上都浮现了失落的表情。   不公平,像那种女人竟然能生出那么可爱的孩子,一定是张厉风的基因好。如果他们是她的孩子该有多好,这是在场不少女人的心里话。   来的路上小猫就问过妈妈,他们是要去哪里,吴蓓殇回她,见爸爸。   “爸爸不是去找新欢了,我们也要去找新欢吗?”   小孩子天真无邪的话语令吴蓓殇大笑,她忘了,自己的女儿还是一个小豆芽,她对于这个世界的理解还很少。   果果无论是睡前还是醒后,都像一个小天使,没有任何不良脾气,吴蓓殇大叹,她生的孩子真的会是天使?这件事就留到他长大后再来验证,至少目前的小果果人见人爱。   吴蓓殇带着两个孩子回到了张厉风身边,他们一家子坐在一起,顿时成了场内的聚焦点,当然,吴蓓殇明白,要是去掉她这个聚焦点就更完美了,谁让她长得很普通呢!她静静不语,安分守己做着不起眼的工作,直到这场聚会的结束。   离去时,有些人才注意到她的存在,他们做着夸张的表情说着抱歉,内心想说的话却是相反。他们共同打赌张厉风不久就会离婚,只因那样的妻子实在是单调乏味,像张厉风这样的男人又怎会接受的了那种性格的人,他们的婚姻一定是过不长久。   现实中有结婚就有离婚,他们一直坚定张厉风会如他们所言在不久后与吴蓓殇离婚,事实上,真正想离婚的却是其中的另外一位。   吴蓓殇只要看见张厉风与异性相处,就会搬出离婚证书,张厉风无奈,昨天他只是和保洁阿姨说了几句话,就被判定为有了出轨对象,这个年龄层会不会有些不适合他!   他不清楚,吴蓓殇只是开玩笑罢了,虽然她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严肃,其实……人嘛,总有两面,她更喜欢把真实的一面表现在心里,所以,张厉风以后的道路或许会有些坎坷……也或许是柳暗花明,吴蓓殇终于察觉到了自己对他的真正感觉,然后一家人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一切的一切,尽在不言中,日子依然一天一天在消逝,他们的故事到这里还不是结束,只是刚刚开始。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